❶ 外匯在中國合法嗎
關於炒外匯方面的法律,因此屬於法律的灰色地帶,國家既沒有允許也沒有強專行禁止。屬但是這也就說明了在中國進行炒外匯是不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的,因此如果交易者想繼續參與外匯交易,就需要自己去選擇正規的受監管的外匯平台了。
目前中國投資者投資外匯市場的渠道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做國內銀行開設的外匯實盤,另一種是通過國外交易商在國內的代理機構直接在國外開戶,做
業務(即炒外匯)。
由於外匯實盤點差大(可以理解為交易費用高),無杠桿等諸多因素,除匯率出現大幅波動外,一般收益率很難讓人滿意。外匯保證金業務由於其可以雙向交易,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且由於有杠桿比率,可以以小博大,因此受到眾多投資者的追捧。現在國外成熟的外匯交易市場開設的業務,基本都是以外匯保證金形式存在,而非外匯實盤。中國國內的金融機構之所以沒有開展保證金業務,主要是還沒有做好這方面的准備。
目前國內還沒有完全開放外匯保證金業務。但是國家目前是不幹涉公民的海外投資的,所以目前一般是國外的主流平台在國內找代理為他們做客戶開發和服務工作。做國外的主流平台有很大的優勢。
❷ 買賣外匯超過多少犯法
《兩院關於審理騙購外匯、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釋[1998]20號
第三條在外匯指定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買賣外匯,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非法買賣外匯二十萬美元以上的;
(二)違法所得五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❸ 在中國做外匯交易合法嗎
不合法。
銀行主要違法違規行為集中在違規辦理轉口貿易、違規辦理內內保外貸、違規辦理貿容易融資、違規辦理個人外匯業務等方面。
主要還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在盡職審核和調查方面把關不嚴,讓一些企業有機可乘,非法套取國家外匯。
例如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交通銀行廈門前埔支行在辦理內保外貸簽約及履約付匯時,未按規定對債務人主體資格、貸款資金用途、預計還款資金來源、擔保履約可能性及相關交易背景進行盡職審核和調查。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曾指出,要強化行為監管,維護公平、公正、公開的外匯市場環境;堅持真實性、合法性和合規性審核,堅持跨境交易「留痕」原則,加強穿透式監管;嚴厲打擊地下錢庄、非法外匯交易平台等外匯違法犯罪活動。
外匯局方面還表示,在繼續嚴厲打擊虛假、欺騙性交易的同時,也會兼顧貿易投資便利化,繼續深化金融改革,維護健康良性外匯市場秩序,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❹ 外匯交易合法嗎給你一個准確答案
外匯交易合法
中國有明確法律規定大陸不得設立公司進行組織公民炒匯的活動。
目前在中國的外匯公司都是清一色外企,只要是受監管的正規平台是合法的,因為政府不幹預公民的個人投資,而且交易行為並沒有發生在國內。
解釋起來就是說,比如你到美國旅遊去了一家美國外匯公司進行外匯保證金交易,這自然是合法的。
目前國內外匯公司的作用就是省去了你出國這一步。但是如果你的資金不是匯往國外,那肯定不是合法的公司。因為外匯交易的每一筆金額都必須接受國際金融監管機構的嚴格監管。
因此選擇正規受監管的投資平台,將會極大的保護投資者的資金免受不必要的損失。
拓展資料
一、全球十大外匯平台
1、金榮中國(https://www.jrjr.com/?347)
金榮中國是香港金銀業貿易場AA類84號會員,在香港政府的批准之下成立,擁有貿易場正規的營業牌照,由理監事會管理,是我國正規的黃金交易平台。金榮中國可經營倫敦金、倫敦銀、人民幣公斤條等貴金屬業務,是香港金銀業貿易場認可的倫敦金和倫敦銀交易商。
金榮中國嚴格設置三重安全體系,平台安全、賬戶安全、資金安全,資金匯入第三方賬戶,可靠放心;並且對客戶的賬戶信息實行嚴格保密政策,全方位打造安全服務氛圍。
入金門檻:7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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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澳大利亞證券投資委員會(Easy Forex)
Easy Forex成立於2001年,自成立以來已在150餘個國家開展了業務,是中東地區最大的外匯經紀商。自2001年成立以來,為客戶"提供更簡單的外匯交易"就是Easy Forex的使命。Easy-Forex自行開發交易平台並為其提供支持,我們將繼續不斷開發交易平台以滿足用戶變化的需求。
3、UBE集團(UBEforex)
UBE集團與1990年在美國成立了UBE美國國際主要從事金融融資業務,標志著UBE開始躋身於金融領域。於1995年成立UBE(英國)公司;隨著UBE集團金融業務的迅猛發展,積累了大量金融資本和行業技術。
4、FOREX嘉盛
嘉盛集團是全球網上交易行業的引領者,為來自全球180多個國家的零售客戶和機構投資者提供執行、清算、維護等服務和技術產品。嘉盛集團通過FOREX向個人投資者提供其交易平台和專業服務每周5天24小時可網上交易外匯黃金白銀等產品。
入金門檻:25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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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達(OANDA Corporation)
OANDA平台的基於Java技術的FXTrade外匯交易平台,為零售客戶和機構客戶提供了一個尖端平台。該平台可以以一種具有競爭性的、實時的方式進入外匯市場。
6、盛寶
盛寶金融英國有限公司是盛寶銀行全資擁有的集團成員之一。盛寶金融英國為私人投資者提供外匯,差價合約,交易所買賣基金,股票,期貨,期權和其他衍生工具的網上交易和投資。盛寶MT4平台支持60多組外匯貨幣對,現貨黃金白銀,及指數、商品、期貨等多種差價合約在線交易產品。
入金門檻:10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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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GKFX捷凱
GKFX捷凱金融集團是一家年輕的,於2009年正式於英國倫敦成立。集團的總部位於英國倫敦並受到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監管。保證了資金的安全性。
入金門檻:沒有入金要求
最小單位:0.1手
8、FXCM福匯
FXCM福匯是目前國內最大的外匯交易平台之一,進入國內較早。福匯受英國FCA監管,同時已經上市,資金比較有保障。福匯的伺服器也支持MT4客戶端,可以交易外匯,黃金,原油,股指期貨,美元指數等產品。
入金門檻:100美元
最小單位:0.1手
9、AETOS艾拓思
AETOS資本集團是澳大利亞知名的金融交易服務商。總部位於悉尼,致力為零售客戶及機構提供廣泛的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要包括外匯、金屬、能源、股指、農產品等CFD產品。
入金門檻:250美元
最小單位:0.1手
10、HYCM興業投資
興業投資總部位於倫敦,受英國FCA和迪拜DFSA授權和監管,嚴守世界權威監管機構的條例,平台穩定不掉線,且使用簡便。產品豐富、入金便捷,適合追求外匯低成本同時多產品同台交易的有實力投資者。
入金門檻:500美元
最小單位:0.1手
❺ 個人炒外匯是合法的嗎
想問下樓主是否知道FSA,如果平台是受FSA監管的,英國金融法律最嚴格,FSA監管也是全球最嚴格的非營利監管機構,所以可以說是合法。
另外,我們也可以明確一下國家的態度,國家的態度是不支持,不反對。
國家是知道銀行也在做外匯業務呢,國家其實特希望我們不要把錢匯到國外去炒外匯,在國內銀行炒可以增加GDP,不過銀行做的是實盤的,投資的資金非常大,就是1:1關系。你最低投資1W,也就只能玩1W的黃金或者外匯。是沒有杠桿的。而且服務一般,所以大多數人都會選擇國外平台的保證金交易.
說句中肯的話,和買衣服一樣,國際主流品牌自然是有保障一些。
另外就要看是否受到FSA監管,監管時間久不久,有沒有受到FSA監管處罰過、以上是最起碼的資金安全要求
新手投資前請注意以下幾點,也許可以給你一點點幫助,可以少走一些彎路。
1.建議選擇受FSA或者NFA監管的平台,而且最好去找中國的一級代理商。而且如果是歐美的平台一定要選擇受英國FSA的外匯交易商,它們會很規范很正規,對你的資金會更有保證,更安全. 他們尤其對一級代理商處罰非常嚴格。有任何問題,你都能去告這些中國一級代理商。
2.如果您碰到牛吹到天上的,一定是黑平台黑公司,建議不要被惑,現在他們條件非常具有誘惑性,但是基本上都是很多新匯友,被框後,都是出不來一分錢.這些都是血汗錢。 以上兩個條件是十分重要的,這兩方面可以決定你在外匯投資是否成功和投資的風險
對了。如果你是新手,可以先注冊外匯模擬賬戶,先免費注冊個玩玩。看看模擬炒外匯是這么炒的,慢慢你就懂了。
❻ 合法的外匯買賣
你說的這樣可以賺錢的,也是合法的,現在銀行也有提供外匯買賣業務,不過都是實盤交易,沒有資金杠桿,這樣投入的本金少的話能賺到的利潤就比較低了,你如果要做,可以到中行,招行,農行等都可以做
有問題也可以給我發消息交流
❼ 外匯買賣合法嗎
在中國沒有什麼合法不合法,只要國家沒有去查 去整頓都能做。
❽ 私下買賣外匯違法嗎
私下買賣外匯違法。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外匯買賣合法擴展閱讀:
台灣男子非法私下買賣外匯經營額共計19億元人民幣獲刑。
今年50歲的台灣人庄某,十多年前來到廣州做面料生意。在經營過程中,庄某了解到很多客戶和台灣商人有生意聯絡,便萌生了做新台幣和人民幣兌換生意,從中賺取差價的念頭。
2011年,庄某讓親友到工行等幾大銀行為其辦理20餘張銀行卡,又讓親友到台灣永豐銀行辦理了數張銀行卡。2011年7月,庄某開始在廣州的寓所內,利用上述銀行卡從事人民幣與新台幣的網上兌換業務,並僱傭甘某為其轉賬。
據庄某交代,當台灣有客戶需要匯錢到大陸時,他便讓對方把錢打至上述辦好的台灣銀行卡上,然後他按照比當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的匯率稍高的匯率,支付人民幣給客戶的大陸下家;如果大陸客戶需要匯錢至台灣,他便以比當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的匯率稍低的匯率操作,從中賺取差價。
經調查,從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庄某所持有的利用他人開立的44個個人賬戶中,剔除賬戶之間互相來往金額後,對外經營人民幣及新台幣兌換業務的轉入金額近9.27億元人民幣,轉出金額近9.98億元人民幣,共計約19.25億元人民幣。庄某實際非法獲利200餘萬元。
該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遂昌法院管轄。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庄某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考慮到其歸案後認罪態度良好,已追回違法所得100餘萬元,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萬元。
甘某明知被告人庄某非法買賣外匯,仍為其劃轉資金,其行為也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25萬元。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人民網-台灣男子非法買賣外匯經營額共計19億元人民幣獲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