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叫外匯期權
外匯期權是指以外匯為標的物的期權。外匯期權交易是期權購買者在向期權出售者支付一定費用後,獲得了一種權利,可以在約定的未來某一時間內以商定的價格,向期權出售方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外匯。期權購買獲得的是一種權利而不是義務。購買方在期權交易的有效時間內,根據市場價格變化,如執行期權對其有利就執行期權,否則就放棄期權。期權購買者的最大損失是期權費,又稱保險費。
Ⅱ 外匯期權交易的歷史介紹
1982年12月,外匯期權交易在美國費城股票交易所首先進行,其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阿姆斯特丹的歐洲期權交易所和加拿大的蒙特利爾交易所、倫敦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等都先後開辦了外匯期權交易。美國費城股票交易所和芝加哥期權交易所是世界上具有代表性的外匯期權市場,經營的外匯期權種類包括英鎊、瑞士法郎、西德馬克、加拿大元、法國法郎等。
外匯期權不同於遠期外匯合約,後者有義務在到期日執行買賣外匯合約,外匯期權合約則隨合約持有人意願選擇執行或不執行合約。合約的終止日稱為期滿日。每個期權合約具體規定交易外幣的數量、期滿日、執行價格和期權價格(保險費)。按合約的可執行日期,期權交易分美國式期權和歐洲式期權。如果期權能夠在期滿日之前執行,稱為美國式期權;若只能在期滿日執行,稱歐洲期權。外匯期權持有人在期滿日或之前執行買或賣期權時的商定匯率稱執行價格(excercise price)或協定價格(strike price)。執行價格(匯率)是經選擇後才預定的,這同遠期匯率不同,遠期貼水或升水是由買賣外匯的銀行決定。購買外匯期權者向出售者支付一筆費用,稱期權價格(option price),或保險費(premium)。
對於外匯期貨期權市場的風險治理,國際清算銀行巴塞爾銀行監督委員會、國際證券監督機構組織(IOSCO)、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以及民間組織三十人集團均提出了積極有效的建議,指出在建立和實施風險治理構架過程中,至少應包括如下步驟:
——明確自身所能承受的風險程度。從客觀實際出發(包括財力和心理等因素),設定可承受的風險范圍,過大輕易導致經營危機;過小則不利於充分利用企業資產進行保值和增值。
——明晰每一治理層的權力和責任。做到權責利對等,激發進取,防範過激冒險行為,通過治理層次和治理幅度實現最優化經營。
——制定風險治理治理結構。具體包括:風險識別、風險衡量、選擇風險治理方法、風險控制、風險監察和風險報告與評估等環節。
——確保有足夠的信息反饋和公眾監督系統。信息社會需要相應的信息系統,而對於高風險的期貨市場來說更是這樣。只有高效的信息反饋,才有可能滿足市場有效前提的存在,促進投資者的合理流動,實現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的互動。同時,市場治理的公正與否,也需要公眾的社會監督。
——密切關注國際市場的動態。國際市場上有7萬億美元游資和16萬億美元政府債券在快速流動,實行風險治理應密切關注大量資金對高風險衍生產品的集中性。全球大約90%的衍生產品業務把握在少數幾家美國商業銀行手中,如摩根銀行公司、花旗銀行、美洲銀行和大通曼哈頓銀行等。隨著表外業務的增多,每日衍生產品交易與實物物品貿易有關聯的不超過2%,由此可見其風險的高度集中。
Ⅲ 什麼是外匯期權有沒有做外匯期權的是怎麼操作的啊
給復制一段吧
外匯期權(foreign exchange options)也稱為貨幣期權,指合約購買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權費後,所獲得的在未來約定日期或一定時間內,按照規定匯率買進或者賣出一定數量外匯資產的選擇權。
外匯期權是期權的一種,相對於股票期權、指數期權等其他種類的期權來說,外匯期權買賣的是外匯,即期權買方在向期權賣方支付相應期權費後獲得一項權利,即期權買方在支付一定數額的期權費後,有權在約定的到期日按照雙方事先約定的協定匯率和金額同期權賣方買賣約定的貨幣,同時權利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
個人外匯期權業務實際是對一種權利的買賣,權利的買方有權在未來一定時間內按約定的匯率向權利的賣方買進或賣出約定數額的某種貨幣;同時權利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為個人投資者提供了從匯率變動中保值獲利的靈活工具和機會。具體分為「買入期權」和「賣出期權」兩種。
「買入期權」指客戶根據自己對外匯匯率未來變動方向的判斷,向銀行支付一定金額的期權費後買入相應面值、期限和執行價格的外匯期權(看漲期權或看跌期權),期權到期時如果匯率變動對客戶有利,則客戶通過執行期權可獲得較高收益;如果匯率變動對客戶不利,則客戶可選擇不執行期權。
「賣出期權」則是客戶在存入一筆定期存款的同時根據自己的判斷向銀行賣出一個外匯期權,客戶除收入定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稅)外還可得到一筆期權費。期權到期時,如果匯率變動對銀行不利,則銀行不行使期權,客戶有可能獲得高於定期存款利息的收益;如果匯率變動對銀行有利,則銀行行使期權,將客戶的定期存款本金按協定匯率折成相對應的掛鉤貨幣。
對於外匯期權來說,執行價格就是外匯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匯率。
執行價格是指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買賣價格。執行價格確定後,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期限內,無論價格怎樣波動,只要期權的買方要求執行該期權,期權的賣方就必須以此價格履行義務。如:期權買方買入了看漲期權,在期權合約的有效期內,若價格上漲,並且高於執行價格,則期權買方就有權以較低的執行價格買入期權合約規定數量的特定商品。而期權賣方也必須無條件的以較低的執行價格履行賣出義務。
外匯期權業務的優點在於可鎖定未來匯率,提供外匯保值,客戶有較好的靈活選擇性,在匯率變動向有利方向發展時,也可從中獲得盈利的機會。對於那些合同尚未最後確定的進出口業務具有很好的保值作用。期權的買方風險有限,僅限於期權費,獲得的收益可能性無限大;賣方利潤有限,僅限於期權費,風險無限。
外匯期權業務的優點在於可鎖定未來匯率,提供外匯保值,客戶有較好的靈活選擇性,在匯率變動向有利方向發展時,也可從中獲得盈利的機會。對於那些合同尚未最後確定的進出口業務具有很好的保值作用。期權的買方風險有限,僅限於期權費,獲得的收益可能性無限大;賣方利潤有限,僅限於期權費,風險無限。 期權外匯買賣實際上是一種權力的買賣。權力的買方有權在未來的一定時間內按約定的匯率向權力的賣方(如銀行)買進或賣出約定數額的外幣。同時權力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
期權分為買權和賣權兩種。買權是指期權(權力)的買方有權在未來的一定時間內按約定的匯率向銀行買進約定數額的某種外匯;賣權是指期權(權力)的買方有權在未來一定時間內按約定的匯率向銀行賣出約定數額的某種外匯。當然,為取得上述買或賣的權力,期權(權力)的買方必須向期權(權力)的賣方支付一定的費用,稱作保險費(Premium)。因為期權(權力)的買方獲得了今後是否執行買賣的決定權,期權(權力)的買方則承擔了今後匯率波動可能帶來的風險,而保險費就是為了補償匯率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這筆保險費實際上就是期權(權力)的價格。
決定期權價格的主要因素有三個:
1、期權期限的長短;
2、市場即期匯率與期權合同中約定的匯率之間的差別;
3、匯率預期波動的程度。
期權按行使權力的時限可分為兩類:即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歐式期權是指期權的買方只能在期權到期日前的第二個工作日,方能行使是否按約定的匯率買賣某種貨幣的權力;而美式期權的靈活性較大,因而費用價格也高一些。
當您看中一套當前標價100萬元的房子,想買但擔心房價會下跌,再等等吧,又怕房價繼續漲。如果房產商同意您以付2萬元為條件,無論未來房價如何上漲,在3個月後您有權按100萬元購買這套房,這就是期權。
如果3個月後的房價為120萬元,您可以100萬元的價格買入,120萬元的市價賣出,扣除2萬元的支出,凈賺18萬元;如果3個月後房價跌到95萬元,您可以按95萬元的市價買入,加上2萬元的費用,總支出97萬元,比當初花100萬元買更合算。
因此,期權是指期權合約的買方具有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或未來一段時間內,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合約的賣方購買或出售約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利。買方擁有的是權利而不是義務,他可以履行或不履行合約所賦予的權利。
在上例中,您擁有的是「購買」房產的權利,這就是看漲期權。如果您在支付了2萬元後,允許您在3個月後以100萬元「賣出」房產,這樣的權利則是看跌期權。
在金融市場中,以外匯匯率為標的資產的期權合約成為外匯期權合約。與上述例子相似,價值100萬元的房產,類似外匯期權中的標的匯率;約定房產購買價格為100萬元,在外匯期權中稱為執行價格;為獲取購買的權利所付的2萬元,在外匯期權中稱為期權費;支付2萬元後擁有的按約定價格購買房產的權利,在外匯期權中稱為看漲期權;購買的權利能在3個月後行使,在外匯期權中稱為到期日。
1982年,美國費城股票交易所(PHLX)成交了第一筆的外匯期權合約。從那以後,伴隨著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不斷成長,期權交易也進入了一個爆炸性的增長階段。美國期貨業協會的統計數據表明,1973年期權交易創始之初,其年成交量還不足1億張,2005年已擴大發展為59.38億張。
Ⅳ 中行外匯期權試過在合約期內變手續費嗎
你好,下面這篇文章也許對你有幫助:
外匯期權
產品定義:
客戶支付一定數額的期權費後,有權在將來的特定時間按約定的匯率向銀行買入約定數額一種貨幣,賣出另一種貨幣。
產品功能與特點:
外匯期權買賣是近年來興起的一種交易方式,它是原有的幾種外匯保值方式的發展和補充。它既為客戶提供了外匯保值的方法,又為客戶提供了從匯率變動中獲利的機會,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期權外匯買賣實際上是一種權力的買賣。權利的買方在支付一定數額的期權費後,有權在未來的一定時間內按約定的匯率向權利的賣方買進或賣出約定數額的外幣,權利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
案例:
某家合資企業手中持有美元,並需要在一個月後用日元支付進口貨款,為防止匯率風險,該公司向中國銀行購買一個「美元兌日元、期限為一個月」的歐式期權。假設,約定的匯率為1美元=110日元,那麼該公司則有權在將來期權到期時,以1美元=110日元向中國銀行購買約定數額的日元。如果在期權到期時,市場即期匯率為1美元=112日元,那麼該公司可以不執行期權,因為此時按市場上即期匯率購買日元更為有利。相反,如果在期權到期時,1美元=108日元,那麼該公司則可決定形式期權,要求中國銀行以1美元=110日元的匯率將日元賣給他們。由此可見,外匯期權業務的優點在於客戶的靈活選擇性,對於那些合同尚未最後確定的進出口業務具有很好的保值作用。
何為長期限外匯期權?
與一年期以內的外匯期權交易類似,長期限外匯期權交易也由執行價格、期權手續費及歐式、美式類型等因素構成。利用這種產品,可以對一年期以上的外匯債務匯率風險進行管理。其優點是比較靈活,但不足之處在於購買期權需要支付手續費,而賣出期權可能會承擔很大的風險。
中行外匯期權業務
特 點
期權外匯買賣實際上是一種權力的買賣。權力的買方有權在未來的一定時間內按約定的匯率向權力的賣方(如銀行)買進或賣出約定數額的外幣。同時權力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
期權分為買權和賣權兩種。買權是指期權(權力)的買方有權在未來的一定時間內按約定的匯率向銀行買進約定數額的某種外匯;賣權是指期權(權力)的買方有權在未來一定時間內按約定的匯率向銀行賣出約定數額的某種外匯。當然,為取得上述買或賣的權力,期權(權力)的買方必須向期權(權力)的賣方支付一定的費用,稱作保險費(Premium)。因為期權(權力)的買方獲得了今後是否執行買賣的決定權,期權(權力)的買方則承擔了今後匯率波動可能帶來的風險,而保險費就是為了補償匯率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這筆保險費實際上就是期權(權力)的價格。
決定期權價格的主要因素有三個:
期權期限的長短;市場即期匯率與期權合同中約定的匯率之間的差別;匯率預期波動的程度。
期權按行使權力的時限可分為兩類:即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歐式期權是指期權的買方只能在期權到期日前的第二個工作日,方能行使是否按約定的匯率買賣某種貨幣的權力;而美式期權的靈活性較大,因而費用價格也高一些。
功 能
外匯期權買賣是近年來興起的一種交易方式,它是原有的幾種外匯保值方式的發展和補充。它既為客戶提供了外匯保值的方法,又為客戶提供了從匯率變動中獲利的機會,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例如,某家合資企業手中持有美元,並需要在一個月後用馬克支付進口貨款,為防止匯率風險,該公司向中國銀行購買一個「美元兌馬克、期限為一個月」的歐式期權。假設,約定的匯率為1美元=1.8000馬克,那麼該公司則有權在將來期權到期時,以1美元=1.8000馬克向中國銀行購買約定數額的馬克。如果在期權到期時,市場即期匯率為1美元=1.8400馬克,那麼該公司可以不執行期權,因為此時按市場上即期匯率購買馬克更為有利。相反,如果在期權到期時,1美元=1.7500馬克,那麼該公司則可決定形式期權,要求中國銀行以1美元=1.8000馬克的匯率將馬克賣給他們。由此可見,外匯期權業務的優點在於客戶的靈活選擇性,對於那些合同尚未最後確定的進出口業務具有很好的保值作用。
辦理程序
與銀行簽訂《保值外匯買賣總協議》。
期權金交收日到銀行繳納協議規定的期權費。
在期權到期日上午10:00前將書面的行使期權通知送達銀行,否則有關期權將自動失效。
客戶行使期權後,於期權交割日到銀行辦理期權交割手續。
注意事項
中行只提供歐式期權交易,即客戶只有在期權到期日才能執行合約,在期權到期日前,客戶不得要求提前行使期權。
長期限外匯期權(Long Term FX Option)
與一年期以內的外匯期權交易類似,長期限外匯期權交易也由執行價格、期權手續費及歐式、美式類型等因素構成。利用這種產品,可以對一年期以上的外匯債務匯率風險進行管理。其優點是比較靈活,但不足之處在於購買期權需要支付手續費,而賣出期權可能會承擔很大的風險。
Ⅳ 外匯期權交易的特點是什麼外匯期權交易的種類有哪些
外匯期權的特點
期權外匯買賣實際上是一種權力的買賣。權力的買方有權在未來的一定時間內按約定的匯率向權力的賣方(如銀行)買進或賣出約定數額的外幣。同時權力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
期權分為買權和賣權兩種。買權是指期權(權力)的買方有權在未來的一定時間內按約定的匯率向銀行買進約定數額的某種外匯;賣權是指期權(權力)的買方有權在未來一定時間內按約定的匯率向銀行賣出約定數額的某種外匯。當然,為取得上述買或賣的權力,期權(權力)的買方必須向期權(權力)的賣方支付一定的費用,稱作保險費(premium)。因為期權(權力)的買方獲得了今後是否執行買賣的決定權,期權(權力)的買方則承擔了今後匯率波動可能帶來的風險,而保險費就是為了補償匯率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這筆保險費實際上就是期權(權力)的價格。
決定期權價格的主要因素有三個:
1、期權期限的長短;
2、市場即期匯率與期權合同中約定的匯率之間的差別;
3、匯率預期波動的程度。
期權按行使權力的時限可分為兩類:即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歐式期權是指期權的買方只能在期權到期日前的第二個工作日,方能行使是否按約定的匯率買賣某種貨幣的權力;而美式期權的靈活性較大,因而費用價格也高一些。
參考資料:中國經濟網
>
財經證券
>
外匯常識
>
外匯期權的特點
鏈接:
http://www.ce.cn/cjzq/wh/whbk/whcs/t20030825_77209.shtml
希望蛋卷的回答可以幫上你。
Ⅵ 期權的概念和分類
你好,期權(option),是一種選擇權,賦予期權買方以約定價格在約定時間購買或者出售約定數量標的資產的權利,但並沒有必須購買或出售的義務。
從交易的角度看,購買期權合約的一方稱作買方(或多頭),而出售合約的一方則叫做賣方(或空頭)。買方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期權的買方在該項期權規定的時間內擁有選擇買或不買、賣或不賣的權利,他可以實施該權利,也可以放棄該權利,而期權的賣方則只負有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
從本質上看,期權是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期權買方為了得到合約所賦予的權利必須支付一定的對價,即權利金(premium)。
期權的分類:
提到期權,大家可能常常聽到認購期權、歐式期權、虛值期權等各種叫法,認為很復雜,其實這些只是對期權的不同分類。
從期權買方的權利內容來看,期權可以分為認購期權(call options)和認沽期權(put options)。
認購期權是指期權的買方向期權的賣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將有權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時間內,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一定數量的期權合約規定的標的資產,但不負有必須買進的義務。而期權賣方有義務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時間內,應期權買方的要求,以期權合約事先規定的價格賣出期權合約規定的標的資產。
認沽期權是指期權的買方向期權的賣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即有權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時間內,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賣出一定數量的期權合約規定的標的資產,但不負有必須賣出的義務。而期權賣方有義務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時間內,應期權買方的要求,以期權合約事先規定的價格買入期權合約規定的標的資產。
按行權時間來看,可以分成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
歐式期權只允許期權買方在到期日當天行使購買(如果是認購期權)或出售(如果是認沽期權)標的資產。
美式期權允許期權買方在到期日或到期日前任一交易日行使購買(如果是認購期權)或出售(如果是認沽期權)標的資產的權利。
按標的資產不同來看,期權可以分為個股期權、股指期權、利率期權、外匯期權和商品期權等。
其中,個股期權的標的資產是單只股票,期權買方在交付了權利金後取得在期權合約規定的行權日按照行權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某一隻股票的權利。
按照行權價與標的資產價格的相關關系,期權可以分為實值期權、虛值期權和平值期權。
實值期權,也叫價內期權,是指行權價與標的資產的當前市場價格相比較為有利(即如果立即行權可以獲得相應收益)的期權。如果是認購期權,那麼行權價小於標的資產價格的期權為實值期權;如果是認沽期權,那麼行權價大於標的資產價格的期權為實值期權。
虛值期權,也叫價外期權,是指行權價與標的資產的當前市場價格相比較為不利(即如果立即行權將會導致虧損)的期權。如果是認購期權,那麼行權價大於現行標的資產價格的期權為虛值期權;如果是認沽期權,那麼行權價小於現行標的資產價格的期權為虛值期權。
平值期權,也叫價平期權,是指行權價與標的資產的當前市場價格一致的期權。
舉個例子來說,某ETF認購期權行權價格是2元,如果此時ETF的市場價格是2.5元,那麼這一認購期權就是實值期權;如果此時ETF的市場價格是1.5元,那麼這一期權是虛值期權;如果ETF的市場價格是2元,則期權為平值期權。
另外,按照交割方式不同,期權還可以分為實物交割型期權和現金交割型期權。實物交割是指在期權合約到期後,認購期權的權利方支付現金買入標的資產,認購期權的義務方收入現金賣出標的資產,或認沽期權的權利方賣出標的資產收入現金,認沽期權的義務方買入標的資產並支付現金。現金交割則是指期權買賣雙方按照結算價格以現金的形式支付價差,不涉及標的資產的轉讓。
Ⅶ 外匯期權交易按照內容可以分為 __________ 與__________;外匯期權交易按照履約方式可以分為__________ 與
外匯期權交易按照內容可以分為 現貨期權交易 與 外匯期貨期權交易;
外匯期權交易按照履約方式可以分為 歐式期權 與 美式期權。
Ⅷ 什麼是外匯期權交易
你好,來外匯期權交自易的形式有:
1、即期外匯交易:又稱現匯交易,是交易雙方約定於成交後的兩個營業日內辦理交割的外匯交易方式;
2、遠期交易:又稱期匯交易,外匯買賣成交後並不交割,根據合同規定約定時間辦理交割的外匯交易方式;
3、套匯:套匯是指利用不同的外匯市場,不同的貨幣種類,不同的交割時間以及一些貨幣匯率和和利率上的差異,進行從低價一方買進,高價一方賣出,從中賺取利潤的外匯交易方式;
4、套利交易:利用兩國貨幣市場出現的利率差異,將資金從一個市場轉移到另一個市場,以賺取利潤的交易方式;
5、掉期交易:是指將幣種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交割日不同的兩筆或者以上的外匯交易結合起來所進行的交易;
6、外匯期貨:所謂外匯期貨,是指以匯率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用來迴避匯率風險,它是金融期貨中*早出現的品種。外匯期權交易可以分為什麼?期權按行使權力的時限可分為兩類:歐式期權是指期權的買方只能在期權到期日前的第二個工作日,方能行使是否按約定的匯率買賣某種貨幣的權力;而美式期權的靈活性較大,因而費用價格也高一些。
Ⅸ 期權怎麼做
期權(Option),又稱為選擇權,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和約方稱作買方,而出售和約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
期權合約是一種標准化合約。所謂標准化合約就是說,除了期權的價格是在市場上公開競價形成的,合約的其他條款都是事先規定好的,具有普遍性和統一性。
期權合約主要有三項要素:權利金、執行價格和合約到期日。
1、權利金
權利金(premium)又稱期權費、期權金,是期權的價格。權利金是期權合約中唯一的變數,是由買賣雙方在國際期權市場公開競價形成的,是期權的買方為獲取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而必須支付給賣方的費用。對於期權的買方來說,權利金是其損失的最高限度。對於期權買方來說,賣出期權即可得到一筆權利金收入,而不用立即交割。
2、執行價格
執行價格是指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買賣價格。執行價格確定後,在期權合約規定的期限內,無論價格怎樣波動,只要期權的買方要求執行該期權,期權的賣方就必須以此價格履行義務。如:期權買方買入了看漲期權,在期權合約的有效期內,若價格上漲,並且高於執行價格,則期權買方就有權以較低的執行價格買入期權合約規定數量的特定商品。而期權賣方也必須無條件的以較低的執行價格履行賣出義務。
對於外匯期權來說,執行價格就是外匯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匯率。
3、合約到期日
合約到期日是指期權合約必須履行的最後日期。歐式期權規定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方可執行期權。美式期權規定在合約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個交易日(含合約到期日)均可執行期權。同一品種的期權合約的在有效期時間長短上不盡相同,按周、季度、年以及連續月等不同時間期限劃分。
4、外匯期權和外匯實盤交易的價格差異
對於外匯實盤來說,在某一個時點某一個品種只有一個價格;但是對於外匯期權來說,在某一時點某一品種,由於期權面值、執行價格不同、到期日不同,往往有許多個期權價格。
交易方式
期權可以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兩種類型,而期權交易者又可有買入期權或者賣出期權兩種操作,所以期權交易有四種基本策略:買進看漲期權、賣出看漲期權、買進看跌期權、賣出看跌期權。
1、買進看漲期權
若交易者買進看漲期權,之後市場價格果然上漲,且升至執行價格之上,則交易者可執行期權從而獲利。從理論上說,價格可以無限上漲,所以買入看漲期權的盈利理論上是無限大。若到期一直未升到執行價格之上,則交易者可放棄期權,其最大損失為期權費。
2、買進看跌期權
若交易者買進看跌期權,之後市場價格果然下跌,且跌至執行價格之下,則交易者可執行期權從而獲利,由於價格不可能跌到負數,所以買入看跌期權的最大盈利為執行價格減去期權費之差。若到期一直漲到執行價格之上,則交易者可放棄期權,其最大損失為期權費。
3、賣出看漲期權
若交易者賣出看漲期權,在到期日之前沒能升至執行價格之上,則作為看漲期權的買方將會放棄期權,而看漲期權的賣方就會取得期權費的收入。反之,看漲期權的買方將會要求執行期權,期權的賣方將損市場價格減去執行價格和期權費的差。
需要注意的是:作為期權賣出方,最大盈利為期權費;盈利所指范圍的值為負。
4、賣出看跌期權
若交易者賣出看跌期權,在到期日之前沒能跌至執行價格之下,則作為看跌期權的買方將會放棄期權,而看跌期權的賣方就會取得期權費的收入。反之,看跌期權的買方將會要求執行期權,期權的賣方將損失執行價格減去市場價格和期權費的差。
需要注意的是:作為期權賣出方,最大盈利為期權費;盈利所指范圍的值為負。
Ⅹ 外匯期權是什麼
外匯期權(foreign exchange options)也稱為貨幣期權,指合約購買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權費後,所獲得的在未來約定日期或一定時間內,按照規定匯率買進或者賣出一定數量外匯資產的選擇權。
外匯期權是期權的一種,相對於股票期權、指數期權等其他種類的期權來說,外匯期權買賣的是外匯,即期權買方在向期權賣方支付相應期權費後獲得一項權利,即期權買方在支付一定數額的期權費後,有權在約定的到期日按照雙方事先約定的協定匯率和金額同期權賣方買賣約定的貨幣,同時權利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
特點:
外匯期權買賣是一種交易方式,它是原有的幾種外匯保值方式的發展和補充。它既為客戶提供了外匯保值的方法,又為客戶提供了從匯率變動中獲利的機會,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外匯期權買賣實際上是一種權利的買賣。權利的買方在支付一定數額的外匯期權相關圖書期權費後,有權在未來的一定時間內按約定的匯率向權利的賣方買進或賣出約定數額的外幣,權利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
外匯期權業務的優點在於可鎖定未來匯率,提供外匯保值,客戶有較好的靈活選擇性,在匯率變動向有利方向發展時,也可從中獲得盈利的機會。對於那些合同尚未最後確定的進出口業務具有很好的保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