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國會計對外幣業務採用的記賬方法是什麼
我國會計記賬法都採用復式記賬法。
一、在確定記賬本位幣後,設置與非外幣或非記賬本位幣相對應的外幣賬戶,並分別核算。
1.外幣資金賬戶———如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
2.以外幣結算的債權賬戶———如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
3.以外幣結算的債務賬戶———如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付賬款、應付工資、長期借款等。
二、明確有關幣種之間的摺合、折算及其匯兌損益的計算方法。
1.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摺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記賬。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與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應當採用業務發生時的匯率(指兩國貨幣兌換的比價),或採用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匯率摺合。
2.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倘若無法直接採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對美元、日元、港幣等的基準匯率作為折算匯率的情況下,則應按照下列方法進行折算:
(1)美元、日元、港幣等以外的其他貨幣對人民幣的匯率,根據美元對人民幣的基準匯率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供的紐約外匯市場美元對其他主要外幣的匯率進行套算,按照套算後的匯率作為折算匯率。
(2)美元對人民幣以外的其他貨幣的匯率,直接採用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供的紐約外匯市場美元對其他主要貨幣的匯率。
(3)美元、人民幣以外的其他貨幣之間的匯率,按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供的紐約外匯市場美元對其他主要外幣的匯率進行套算,按套算後的匯率作為折算匯率。
3.由於外匯市場供求以及外匯幣值的經常變動,匯率也在不斷上下波動。不同外幣之間進行折算以及將外幣摺合為人民幣時,由於時間不同,匯率不一致,就會產生匯兌差額即匯兌損益,其計算公式為:某業務產生的匯兌損益=某業務發生額×匯率差異
據此作匯兌損益調整會計分錄。
三、規范賬務處理
按照新《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金額,期末時應當按照期末匯率摺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記賬。
根據期末匯率摺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與賬面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總損益,計入當期損益;屬於籌建期間的,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屬於與購建固定資產有關的借款產生的匯兌損益,按照借款費用資本化的原則進行處理。
Ⅱ 外匯核算內容包括
在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的前提下,外幣業務核算的方法有兩種:
1) 外匯統賬制,是以回本國貨幣為記答賬本位幣的記賬方法,即所有外幣業務都要用記賬本位幣進行核算。
2) 外匯分賬制,是以原幣直接記賬,即發生外匯業務時,只用原幣記賬,不必折算為人民幣;當涉及到兩種貨幣的交易業務時,則用"匯兌損益"賬戶進行核算,分別與原幣有關賬戶進行兌轉;各種外幣資產、負債及兌換,均按各種幣種分別設置賬戶進行記錄反映。採用這種方法核算,月末均需按市場當時外匯牌價折算成本位幣編制會計報表。
Ⅲ 外匯業務在記帳方法上的特點表現為採用()求詳細解釋A.外匯統帳制 B.借貸復式記帳法 C.單式記帳法 D.外匯
外匯統帳制又稱本幣記賬法,即在業務發生時,以本國貨幣為記賬單位,外國貨幣按一定的匯率折成本國貨幣記賬的一種方法。
外匯分帳制與統帳制相反,分開核算,按中國的會計准則,外匯應以人民幣為記賬單位,外匯需折成人民幣入賬。
而B、C 不是外匯業務特有的特點。
因此個人覺得選A
Ⅳ 外幣業務的記賬方法有哪幾種
外幣業務的處理有外幣統賬制和外幣分賬制兩種方法。外幣統賬制是指企業在發生外幣業務時就折算為記賬本位幣入賬;分賬制是指企業在日常核算時按照外幣原幣記賬,編制會計報表時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絕大多數企業採用外幣統賬制,只有銀行等少數金融企業採用外幣分賬制。
Ⅳ 外匯業務的記賬方法
一、記賬本位幣及記賬匯率
(一)記賬本位幣
記賬本位幣是指企業經營所處的主要經濟環境中的貨幣,即用於日常登記賬簿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時用以表示計量的貨幣。《會計法》規定,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單位,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在一般情況下,企業採用的記賬本位幣都是企業所在國使用的貨幣,記賬本位幣是與外幣相對而言的,凡是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都是外幣。
(二)計賬匯率
記賬匯率亦稱現行匯率是指企業發生外幣經濟業務進行會計賬務處理所採用的匯率。
匯率是指兩種貨幣相兌換的比率,是一種貨幣單位用另一種貨幣單位所表示的價格。我們通常在銀行見到的匯率有三種表示方式:買入價、賣出價和中間價。買入價指銀行買入其他貨幣的價格,賣出價指銀行出售其他貨幣的價格,中間價是銀行買入價與賣出價的平均,銀行的賣出價一般高於買入價,以獲取其中的差價。
1.即期匯率及即期匯率的選擇
無論是買入價,還是賣出價均是立即交付的結算價格,都是即期匯率。即期匯率是相對於遠期匯率而言的。遠期匯率是在未來某一日交付時的結算價格。為了方便核算,准則中企業用於記賬的即期匯率一般指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匯率的中間價。但是,在企業發生單純的貨幣交換交易或涉及貨幣交換的交易時,僅用中間價不能反映貨幣買賣的損益,需要使用買入價或賣出價折算。
企業發生的外幣交易只涉及人民幣與美元、歐元、日元、港元之間折算的,可直接採用中國人民銀行每日公布的人民幣匯率的中間價作為及其匯率進行折算;企業發生的外幣交易只涉及人民幣與其他貨幣之間折算的,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各種貨幣對美元折算率採用套算的方法進行折算,發生的外幣交易涉及人民幣以外的貨幣之間折算的,可直接採用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各種貨幣對美元折算率進行折算。
2.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
當匯率變動不大時,為簡化核算,企業在外幣交易日或對外報表的某些項目進行折算時,也可選擇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折算。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是「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於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通常是指當期平均匯率或加權平均匯率等。加權平均匯率需要採用外幣交易的外幣金額作為權重進行計算。
確定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的方法應在前後各期保持一致。如果匯率波動使得採用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折算不適當時,應當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至於何時不適當,需要企業根據匯率變動情況及計算近似匯率的方法等進行判斷。
二、外幣業務的記賬方法
外幣業務的記賬方法是指企業登記外幣業務賬戶的方法。在我國會計實務中,主要有兩種方法,各單位可根據外幣業務的繁簡選用其中一種方法。
(一)外匯統賬制
又稱本幣記賬法,即企業在發生外幣交易時,即折算為記賬本位幣入賬。
採用外匯統賬制記賬,在會計賬簿上雖然也反映外幣,但僅作為補充資料加以記錄。無論外匯現金、銀行存款,還是債權債務等外匯賬戶,在賬上均以人民幣金額為准。這種方法適合於涉及外幣幣種較少、外匯業務不多的單位。(現行地勘單位會計制度規定,地勘單位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發生外幣業務時,應將其外幣金額摺合為記賬本位幣(即人民幣)金額記賬,這說明地勘單位外幣業務是採用統賬制記賬法進行外幣業務核算。)
(二)外匯分賬制
亦稱原幣記賬法或分別記賬法。是指企業在日常核算時分別幣種記賬,資產負債日,分別貨幣性項目和非貨幣性資產項目進行調整:貨幣性項目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非貨幣比項目按交易日即期匯率折算;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從我國目前情況看,絕大多數企業採用外幣統賬制,只有銀行等少數金融企業由於外幣交易頻繁,涉及外幣幣種較多,可以採用分賬制記賬方法進行日常核算。無論是採用分賬制記賬方法,還是採用通脹制記賬方法,只是賬務處理的程序不同,但產生的結果應當相同,即計算出的匯兌差額相同,相應的會計處理也相同,即均計入當期損益。
Ⅵ 外幣核算的方法有( )。
在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的前提下,外幣業務核算的方法有兩種:
1) 外匯統回賬制,是以本國貨幣為記答賬本位幣的記賬方法,即所有外幣業務都要用記賬本位幣進行核算。
2) 外匯分賬制,是以原幣直接記賬,即發生外匯業務時,只用原幣記賬,不必折算為人民幣;當涉及到兩種貨幣的交易業務時,則用"匯兌損益"賬戶進行核算,分別與原幣有關賬戶進行兌轉;各種外幣資產、負債及兌換,均按各種幣種分別設置賬戶進行記錄反映。採用這種方法核算,月末均需按市場當時外匯牌價折算成本位幣編制會計報表。
Ⅶ 記賬方法,按記錄方式不同,可分為單式記賬法和借貸記賬法
錯。
按照登記經濟業務方式的不同,記賬方法可分為單式記賬法和復式記賬法。復式記賬法又因其構成要素的不同而分為借貸記賬法、增減記賬法和收付記賬法。借貸記賬法是目前世界上通用的記賬方法。收付記賬法和借貸記賬法都是由單式記賬法逐步發展、演變為復式記賬法的。
單式記賬法
單式記賬法是對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只在一個賬戶進行登記的方法。它是一種不完整的簡易記賬方法。這種記賬方法一般只記錄銀錢收付和債權債務結算業務,有時也登記實物。需要什麼資料登記什麼資料,賬戶與賬戶之間沒有必然的內在聯系,也沒有相互對應平衡的概念。單式記賬法只能反映經濟業務的一個側面,會計記錄之間不存在相互勾稽關系,因此,不能全面、系統地反映經濟業務的來龍去脈,也不便於檢查賬簿記錄的正確性。
復式記賬法
復式記賬法是從單式記賬法發展演變而來的。這種記賬方法是對所發生的經濟業務,以相等的金額在兩個或兩個以上賬戶中進行登記的方法。在復式記賬法下,由於對每項經濟業務都以相等的金額在相互對應的賬戶中作雙重記錄。因此,賬戶之間存在相互勾稽關系,可以了解每項經濟業務的來龍去脈,還可以用試算平衡的方法檢驗賬簿記錄的正確性。復式記賬是一種科學的記賬方法,被世界各國廣泛採用。復式記賬方法有多種,如借貸記賬法、增減記賬法和收付記賬法。其中收付記賬法又分為現金收付記賬法和資金收付記賬法等。我國預算會計曾經長期採用收付記賬法,從1998年起,預算會計全部改為借貸記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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