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依法治國概念股有哪些
自己炒股老虧?上班沒時間操作?讓草根私募的操盤手帶代你炒股,信不信由你!反正不要錢,不妨試一下!一定讓你大開眼界!
打開這個網址,點擊裡面的【免費索取牛股】你可以免費得到一支短線牛股:www.dncg777.com/
依法治國概念股大漲,榕基軟體(002474,股吧)和東方電子(000682,股吧)漲停。板塊內,方正科技(600601,股吧)、漢王科技(002362,股吧)、拓爾思(300229,股吧)均有較大漲幅,板塊大漲逾4%。此前,眾多券商機構研報中已多次提及關注十八屆四中全會帶來的投資機會,如何把握此次全會的改革脈絡,布局相關概念股,或將是10月份的一個投資選擇。
海通證券(600837,股吧)認為,「依法治國」將帶來三方面的影響,一是為各方面改革提供依據和准繩,二是加速簡政放權,理順市場與政府的關系,三是有助於加強反腐敗力度。
有分析認為,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改革內容看似和經濟無關,實則對經濟乃至資本市場都會帶來一定的影響。國泰君安證券宏觀研究團隊分析師任澤平認為,雖然四中全會不會討論具體的經濟改革,但由於此次會議將極大地增強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權威,將為經濟改革攻堅提供強有力的政治保障。
「依法治國」表面上看與股票市場關系不大,實則意義重大。中金公司進一步指出,目前中國市場所隱含的股權風險溢價持續攀升,並達到歷史高位,所反映的是中國經濟當前面臨經濟增速持續下降、經濟活力不強、結構失衡、可持續性飽受懷疑等問題,這些問題的重要根源之一就在於中國企業和居民所面臨的制度環境不理想。「依法治國」的貫徹執行,將進一步針對當前中國政府與市場關系不清晰的核心問題,有助於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提高效率,降低企業經營環境不確定性,鼓勵創新,增強整體經濟和盈利增長的可持續性,最終將降低目前市場中隱含的較高的股權風險溢價。
具體到股市的投資機會,海通證券表示,司法監控、執法環節相關的信息監測類公司將受益。此外,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已快一年,各項改革推進落實情況望成焦點。目前落實情況較積極的領域主要集中在國企改革、金融改革、環境保護領域。
申銀萬國建議從兩條主線挖掘這一確定性大主題的機會:一是司法環節的偵查、監控、輿情監測、取證和審判訴訟等;二是執法環節的測謊、防爆、監獄管理和武裝設備等。個股方面,首推東軟載波(300183,股吧)、東方網力(300367,股吧)、銀河電子(002519,股吧)、美亞柏科(300188,股吧)、鳳凰光學(600071,股吧)和華宇軟體(300271,股吧)。建議投資者關注迪威視訊(300167,股吧)、宜科科技(002036,股吧)、拓爾思、華平股份(300074,股吧)和北斗星通(002151,股吧)。
中航證券表示,四中全會可能增強市場對於軍隊組織結構調整和軍工體系調整的政策預期。招商證券(600999,股吧)則提出,四中全會或是主題與消費切換點,建議投資者配置政策支持和改革受益的行業板塊,如軍工、農業、信息安全、環保、核電、半導體等。
㈡ 證券反腐是利空還是利好
證券反腐對那些有問題的股票暫時是個利空,
但是從長遠來看,對中國股市是個大的利好,
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推動中國股市向一個
健全的,和諧的,穩定的。。。。。。方向發展。
㈢ 公務員炒股違法、違規嗎
公務員可以在非上班時間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但必須遵守相關規定。
關於公務員是否能夠炒股,是經歷了一個從絕對限制到相對放開的過程。
(1)199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反腐敗斗爭近期抓好幾項工作的決定》中明確規定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不準買賣股票;
(2)1997年中央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試行)》中規定「黨員領導幹部不得違反規定買賣股票」,這里增加了「不得違反規定」;
(3)2001年中辦發[2001]10號文《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中規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但必須遵守相關規定,具體有七項要求。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是允許炒股的,但是有條件,比如:不準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不準利用內幕信息直接或者間接買賣股票,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股票的建議等。
㈣ 反腐概念股有哪些
安防、監控之類的。比如美亞柏科、人民網等
㈤ 上市公司ceo賄賂對股票影響
肯定致命,現在反腐這么厲害,公司業績肯定一落千丈了,不跌才怪
㈥ 黨員幹部可以買賣股票嗎
黨員干抄部可以買賣股票襲,但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嚴禁以下幾類行為:
一、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二、利用內幕信息直接或者間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三、買賣或者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其直接業務管轄范圍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借用本單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資金,購買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五、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6)反腐股票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這樣明文規定:
第八十八條 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關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經批准兼職但獲取薪酬、獎金、津貼等額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規定處理。
㈦ 反腐概念股哪只最正宗相關龍頭股
603660蘇州科達:反腐最關鍵部門檢察院與法院,科達行業覆蓋率分別達到80%與50%,2015年1月科達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建設的遠程接訪系統正式啟用,為民眾舉報反腐的利器,科達研發的監視居住、智能審訊室、遠程提訊等武器更讓貪官聞風喪膽,科達紀委談話系統也廣泛應用到反腐第一線,全國監獄與看守所也大部份使用科達的押解防脫逃、遠程探視、監管等系統,所以說603660蘇州科達為二市最正宗的反腐概念股。
㈧ 黨員幹部可以炒股嗎
黨員幹部可以炒股,但是不能『違反有關規定』。
對於黨員幹部是否能炒股的焦點問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這樣明文規定:
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經商辦企業的;
(二)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的;
(三)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的;
(四)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的;
(五)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的;
(六)有其他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的。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違反有關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經批准兼職但獲取薪酬、獎金、津貼等額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規定處理。
黨政人員炒股 這7類行為必須禁止
從《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中可以知道,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但在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時,除了國家的法律法規外,《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明確,嚴禁下列七類行為。
(一) 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索取或者倒賣認股權證;
(二) 利用內幕信息直接或者間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建議;
(三) 買賣或者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其直接業務管轄范圍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 借用本單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資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的資金,或者借用其他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資金,購買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五) 以單位名義集資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六) 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七) 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㈨ 反腐概念股
反腐反腐 媒體先行, 傳媒股票,反腐先鋒。政府應該 釋放媒體部分權力 揭示更多的腐敗!讓媒體真正的起到作用
㈩ 什麼是公務員違規買賣股票
公務員違規買賣股票,即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情節較輕的行為。
該違紀行為的主體是特殊主體,是指包括《證券法》和2001年4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所禁止買賣股票人員中的黨員。違紀對象包括股票、其他股票類證券及其衍生產品。
其中,《證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此外,《若干規定》中第四條規定:「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五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第六條規定:「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七條規定:「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內,繼續受本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證券法》第七十四條明確指出「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為下列人員: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3、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5、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6、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7、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