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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貴金屬交易案件

發布時間:2021-12-02 15:49:48

① 銀行卡里的錢莫名其妙被做了貴金屬交易還能追回嗎

我爸今天才辦了建行的卡,也是給他發簡訊說貴金屬交易被轉了錢,不知道怎麼回事

② 深圳從事黃金珠寶交易的兩家公司,為何會在廣西桂林被提起公訴

為什麼深圳2家企業,會在廣西桂林起訴?它來自一起產生在桂林的網路詐騙案件。廣西社保局的員工遭到網路詐騙。收到了自稱為是公安人員的電話,另一方稱其因涉嫌洗錢違法犯罪,重案組將於隔日將其拘捕。這名財務出納為了更好地自身證實,遂按電話規定私自違規行為,導致荔浦市社保局帳戶資產損害521.七萬元。違法犯罪產生後,社保局的員工將案子匯報給荔浦市公安局。因為案件重特大,本地十分重視,將案子移交桂林市公安局解決。

之後調查掌握到,潘、楊夫妻常常根據聚一很多選購黃金,而聚一公司在欠缺一手貨源時,便將貨品調到金潤公司內部,金潤公司出示個人帳戶扣除。偵察行政機關評定潘、楊二人及聚一公司、金潤公司與荔浦市社保局的網路詐騙案有重特大關系。之上網路詐騙案產生十幾天後,2018年9月20日,聚一公司和金潤公司多位職工被桂林警察在深圳看押調查,後被拘捕,直被提起訴訟。據報道,荔浦社保局店員向警察舉報後自動自首。她被控告犯有濫用職權罪,6個月的有期徒刑。

③ 湖南維財大宗貴金屬交易所的主犯非法獲利被判14年

豪車、房產、事業有成,80後楚維曾是朋友們羨慕的「少帥」。2010年2月,楚維與妻子趙丹,在沒有經過國家批準的情況下,建立了「維財金」黃金電子交易網路平台,接收客戶交易保證金共計約23.57億元。這樣的違法行為,使得昔日的「少帥」與其他9人,都因非法經營罪被起訴。
10月25日,這起震驚全國的「維財金」案在長沙開福區法院進行一審宣判。主犯湖南維財大宗貴金屬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維財公司)總經理楚維非法獲利3.7億元,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罰金1200萬元。
認定構成非法經營罪,楚維被判14年
在今年5月該案的開庭審理中,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楚維表示沒有異議。辯護人提出,楚維對湖南維財公司的經營行為性質認識錯誤,在主觀上沒有非法經營的故意,不構成非法經營罪,但法院沒有採納這一辯護意見。
法院認為,楚維在成立湖南維財公司之前就接觸過期貨類業務工作,應該對一系列程序有明確認知,且湖南維財公司也完全超出了核準的經營范圍。因此,可以認定楚維是故意非法經營,且沒有經過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擅自超越經營范圍經營期貨業務,非法獲利3.7億元,構成非法經營罪。
在情節認定方面,公訴機關認定10名被告人都屬於情節特別嚴重,應該都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則認為,刑法對非法經營罪中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類犯罪認定情節嚴重和特別嚴重的標准沒有明確規定。一般以非法經營額和非法獲利額為基礎,綜合考慮主觀惡性、社會影響、實際危害後果等因素認定。楚維、趙丹、鄒龍飛、周志義、黃波都應該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但對許爭艷等5人,則應該認定為「情節嚴重」。法院認定楚維為主犯,趙丹、鄒龍飛等其他幾人都是從犯。
因此,法院最終以「非法經營罪」,一審判處楚維有期徒刑14年,罰金1200萬元;趙丹有期徒刑6年,罰金800萬元。其他8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至有期徒刑5年不等。解凍「維財金」電子交易系統保證金交易賬戶中交易客戶個人賬戶內資金,分別還給各交易客戶。凍結扣押在案的款物分別沒收,上繳國庫或依法處理。
聽到判決結果,受害者稱「很失望」
從外地趕來的部分受害者,在法院附近的賓館討論著,大家對這一判決結果都表示「很不滿」。
「代表110名受害人,我對這樣的判決表示很遺憾。」部分受害人的代理律師、北京市英政律師事務所律師郝振勇認為,這一判決結果沒有起到「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的作用。郝振勇認為,楚維等人的行為應該構成詐騙罪,但現在是以非法經營罪判決的,屬於重罪輕判,而且根據趙丹的違法行為,應該定為主犯,現在也只定了從犯。
「最讓受害人不能接受的是,法院判決對受害人損失的退賠不到位。」郝振勇表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中提到「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而楚維等人賬戶上的錢都是受害人的財物,應該返還。
受害人表示,下一步會通過法律途徑,希望能獲得退賠。
律師觀點參與者難處可理解,但錢難追回
對於此案,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曙認為,湖南維財公司沒有獲得批准許可就從事這種交易,其行為就是非法經營。因為楚維等人的目的不是直接佔有交易人的錢,而是通過交易人的錢不斷地在平台上交易而賺取傭金,因此,他們的行為不能定為詐騙罪。這些錢既然是非法經營所得,屬於違法所得,因此法院才會判決上繳國庫。受害者的難處也可以理解,但因為參與者的行為本身就是非法的,因此這些錢很難受到法律保護,難以追回。
法院提醒投資時務必看清經營者資質
開福區法院提醒市民,許多「地下炒金」公司以境外黃金公司在境內的代理商名義大肆發展客戶,並以較高的回報率吸引不明真相的投資者。而參與地下炒金活動是非法的,在非法期貨交易中,個人的資金和交易的安全無法得到保障。因此,市民在進行證券期貨投資時,務必確認經營者的經營資質,通過合法途徑,走正規程序,買賣正規交易所的上市品種,才能讓違法經營者無機可乘 。

④ 貴金屬交易屬於違法行為嗎

不違法,因為有很多人都在做,你應該轉變一下你思考問題的角度。


⑤ 關於鼎豐資產管理公司詐騙案,設立貴金屬交易平台後騙取客戶資金,我該怎麼辦從2012年3月8日到現在我的

如果是台州鼎豐的話那你就夠嗆了。
你開戶存的錢如果能要回來的話只能去台州市公安局問問了..
鼎豐公司設立的貴金屬交易平台屬於違法的.等於是鼎豐公司自己坐莊在跟你們玩 只是借用了外盤的數據來跟你們賭.
現在鼎豐公司董事長陳立喜 經理 總監 財務部和負責貴金屬交易平台的技術部 11人全部在台州看守所.(台州看守所在椒江三甲農場).公司其餘60餘人配合調查中..
他們是3月8號晚到9號之間被抓的
自己考慮要不要去台州市公安局問問.要問的話去經濟大隊問問吧.
既然他們被抓肯定是違法的。你們參與屬於不屬於違法這個請去咨詢下律師.
我看報案不見得有效果.因為公司主管貴金屬的技術部的電腦全被抄走了 在公安局。硬碟里肯定有你們受害者的開戶資料.公安局要想還你錢早叫你們去配合調查了

⑥ 貴金屬交易是否合法

貴金屬交易是合法的。相對來說我國貴金屬市場還不是特別規范,今年年底國家專有在大力整頓屬,你想投資建議你選擇合法正規的平台,規避不必要的風險,目前我國的一些比較好的合法的平台有上金所,天交所以及廣交所,都是有省級批文的,另外你要投資一個產品也要了解你所在的平台上線的產品是否有批文,避免人為以外的風險。望採納。

⑦ 貴金屬交易中哪些行為會涉嫌犯罪

後台控盤,捐資逃跑,虛報事實,誇大收益 ,誘騙他人開戶,誇大利潤,帶客操盤

所以要找大平台,若是國內的,那直接工商或者證監會。國外的,找對應的監管唄。個人覺得若是你有網路途徑可能更有效果。所以,投資需要謹慎,擦亮眼睛選擇正確的公司平台

⑧ 被非法貴金屬交易所騙

該類案件一般很難辦,非法貴金屬交易所一般都是沒有交易資質可以從此方面著手到法院起訴。

⑨ 天津貴金屬交易所為何被判組織非法期貨交易

因為「擅自從事期貨交易」。

2015年9月,中國證監會深圳監管局向深圳經偵局提供復函認定,津貴所139號會員天津國騰貴金屬經營有限公司「擅自從事期貨交易」。

歷城法院判決,原告李某在被告津貴所交易系統中的開戶和全部交易無效,津貴所應於判決生效起十日內補充賠償約90萬元,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14572元由津貴所承擔。

(9)涉及貴金屬交易案件擴展閱讀:

2017年3月,清理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關於做好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回頭看」前期階段有關工作的通知》指出,商品類交易場所的分散式櫃台交易「一般為杠桿交易,合約具有標准化特徵。

201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民事案件中最終裁定陝西西北黃金珠寶交易中心以「現貨」為名進行非法期貨交易,判決其全額賠償投資者。

2017年8月,最高院印發《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指出,針對地方交易場所未經許可或者超越經營許可范圍開展的違法違規交易行為,要嚴格依照相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定其法律效力,明確交易場所的民事責任,有效防範區域性金融風險。

⑩ 投資者狀告貴金屬交易平台屬於什麼案件

能說說具體情況嗎?哪個平台?歡迎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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