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外匯黑市 黑市的兌換明顯比銀行優惠。那他們怎麼贏利
對於你說的黑市,指是用不正當
手段來的錢的,即使你說和銀行的價格優惠但對於他們的錢來說
還是有贏利的。
❷ 外匯黑市對正常外匯市場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由於外匯交易的每日成交量巨大,黑市外匯交易很難對正常外匯市場產生比較大影響,但是外匯黑市卻能影響一國的國際收支平衡表下的資本項目收支情況,從一定程度上擾亂金融市場,弱化政府監管。
❸ 人家說的非法炒外匯是咋回事
樓上的說的也對
其實國家也沒把保證金交易歸類為非法
之前各大銀行都開過此類的保證金交易模式
保證金交易會是往後外匯交易的新領域
你說的這種「1人民幣換7美元 他就1換8 」應該是外匯黑市,黑市交易
這類的黑市交易一般是收集散戶的資金,因為資金到一定量他們可以以現匯的價格在銀行做匯兌,散戶的散錢在銀行卻只能按現鈔價格換
現鈔現匯價格差很大的
黑市的利潤在這個差價上。
❹ 黑市歐元兌換人民幣會被判刑嗎
不會!不過為了安全起見,最好到當地中國銀行去,辦理歐元兌換人民幣元業務,根據中國銀行【2016年10月12日06:11分更新】外匯匯率市場交易中間價:1歐元=8.1428人民幣元,交易時以銀行櫃台交易價為准,請採納!
❺ 外匯黑市買賣是不是洗錢行為
不一定是洗錢行為。市民買外匯也有去黑市的。
❻ 非法買賣外匯罪的非法買賣外匯罪的構成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外匯的正常管理活動
非法買賣外匯行為直接侵犯了國家對外匯的正常管理活動。行為人私自買賣外匯,而不是按規定賣給中國銀行,必然減少國家的外匯儲備,影響了國家對外匯的宏觀管理,也破壞了人民幣在國內市場上的唯一合法地位。同時,當前我國各大中城市普遍存在有外匯「黑市」,一些外幣持有人在「黑市」上進行交易,以高於國家牌價的價格兌換外匯,也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減少了國家的外匯收入,極大地干擾了外匯管理的有效性和合法匯率的穩定性。
(二)本罪的客觀方面主要是表現為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
非法買賣外匯的形式多種多樣,歸納起來,大體有以下幾種:
1.不通過外匯指定銀行、外匯調劑中心而私自買賣外匯,根據我國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一切中外機構或者個人的外匯收入,都必須賣給中國銀行,買賣外匯必須通過指定銀行或外匯調劑中心進行。
2.私自買賣外匯額度。我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根據國家規定,擁有一定的外匯使用額度,但必須在有關規定的范圍內使用。但是,一些單位,置國家、法律法規於不顧,私自非法買賣所擁有的外匯使用額度,從中牟取非法利潤,此種行為亦屬於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
3.其他一些以合法形式作掩護而實質上是以人民幣或實物非法交換外匯的變相買賣外匯行為。
(三)本罪的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且以營利為目的
非法買賣外匯罪是一種直接故意犯罪,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非法買賣外匯,而故意實施,以實現其謀取非法利益之犯罪目的。本罪的主觀方面不包括間接故意與過失在內。
(四)本罪的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具體來講,包括我國的機構、單位和個人,外國駐華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以及其他來華的外國人。
❼ 什麼是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求解
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 1、未經外匯局批准,在外匯指定銀行、中國外匯交易中專心及其分中心和屬外匯調劑中心以外匯買賣的行為; 2、借外匯還人民幣或借人民幣還外匯等形式,變相買賣外匯的行為; 3、以獲取非法利潤為目的,倒買倒賣外匯及外匯權益的行為。
❽ 外匯黑市 運營
比如美元吧。在銀行,RMB 7.5:1 美元。
在黑市 8 :1 。
那麼這就吸引了外匯投機者。賣到黑市比買給銀行賺錢呀。
而黑市的需求者,大部分都是不合法的收入,在正規渠道兌換有風險,所以才進入黑市市場的。
需求者將資金交給黑市的管理者,然後讓他們進行兌換。管理者在中間抽取經營費用。
❾ 非法外匯交易如何處罰
境內機構非法使用外匯行為包括:
(1)以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
(2)擅自經外幣作質押;
(3)私自改變外匯用途;
(4)非法使用外匯的其他行為。
境內機構有上述非法使用外匯行為之一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強制收兌,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外匯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實行嚴格的外匯管制,法律禁止在銀行和指定的外匯調劑市場以外從事私下外匯交易。對於申購的外匯如果暫時不用,可以存入銀行或者賣給外匯指定銀行。但是曾某擅自到黑市上拋售,擾亂了金融管理秩序,應當予以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非法買賣外匯罪的構成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外匯的正常管理活動
非法買賣外匯行為直接侵犯了國家對外匯的正常管理活動。行為人私自買賣外匯,而不是按規定賣給中國銀行,必然減少國家的外匯儲備,影響了國家對外匯的宏觀管理,也破壞了人民幣在國內市場上的唯一合法地位。同時,當前我國各大中城市普遍存在有外匯「黑市」,一些外幣持有人在「黑市」上進行交易,以高於國家牌價的價格兌換外匯,也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減少了國家的外匯收入,極大地干擾了外匯管理的有效性和合法匯率的穩定性。
(二)本罪的客觀方面主要是表現為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
非法買賣外匯的形式多種多樣,歸納起來,大體有以下幾種:
1.不通過外匯指定銀行、外匯調劑中心而私自買賣外匯,根據我國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一切中外機構或者個人的外匯收入,都必須賣給中國銀行,買賣外匯必須通過指定銀行或外匯調劑中心進行。
2.私自買賣外匯額度。我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根據國家規定,擁有一定的外匯使用額度,但必須在有關規定的范圍內使用。但是,一些單位,置國家、法律法規於不顧,私自非法買賣所擁有的外匯使用額度,從中牟取非法利潤,此種行為亦屬於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
3.其他一些以合法形式作掩護而實質上是以人民幣或實物非法交換外匯的變相買賣外匯行為。
(三)本罪的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且以營利為目的
非法買賣外匯罪是一種直接故意犯罪,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非法買賣外匯,而故意實施,以實現其謀取非法利益之犯罪目的。本罪的主觀方面不包括間接故意與過失在內。
(四)本罪的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具體來講,包括我國的機構、單位和個人,外國駐華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以及其他來華的外國人。
❿ 關於外匯黑市
外匯黑市(black-bourse)外匯黑市是指非法進行外匯買賣的市場
主要特點:
第一,是在政府限制或法律禁止外匯交易的條件下產生的。
第二,交易過程具有非公開性。
由於發展中國家大多執行外匯管制政策,不允許自由外匯市場存在,所以這些國家的外匯黑市比較普遍。
外匯黑市的兩種表現形式
通俗地說,外匯黑市是進行非法外匯交易的場所。其表現形式一般有兩種:
一是街面上零散的「黃牛」。主要是在外匯指定銀行附近或涉外活動比較頻繁的場所,如旅遊地區、涉外賓館附近等,交易形式也日趨隱蔽,如通過互換銀行存單,或者在街上談妥之後到其他地方交易。
二是地下錢庄、黑窩點。這是一種非法組織,替代了銀行的部分功能,成為地下銀行。它是外匯黑市的一種重要表現形式。
外匯黑市長期存在,有供求兩方面的原因:
從供給方面看,由於外匯黑市價格一般高於銀行價格,使黑市供給源源不斷。目前,黑市美元買入價為8.24元人民幣左右,而銀行美元現鈔買入價為8.07元人民幣左右,兩者相差0.17元人民幣,如果1萬美元通過黑市交易將比賣給銀行多得1700元人民幣,其中差價顯而易見。因此,一些手中握有美元而需兌換成人民幣的個人,受市場價格因素的影響,寧願把美元賣給黑市上的「黃牛」也不願賣給銀行。
從需求方面看,首先,社會上一些走私、洗錢、非法轉移個人資產等行為本身就屬於非法交易,無法從正常渠道獲取外匯,轉而從黑市上買入。這可能是外匯非法交易的主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