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私自買賣外匯會受到什麼處罰
我國實行嚴格的外匯管制,法律禁止在銀行和指定的外匯調劑市場以外從事私下 外匯版交易。對於申權購的外匯如果暫時不用,可以存入銀行或者賣給外匯指定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私自 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 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 法金額30%以上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私下買賣外匯違法。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Ⅱ 私下買賣外匯違法嗎
私下買賣外匯違法。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私逃外匯擴展閱讀:
台灣男子非法私下買賣外匯經營額共計19億元人民幣獲刑。
今年50歲的台灣人庄某,十多年前來到廣州做面料生意。在經營過程中,庄某了解到很多客戶和台灣商人有生意聯絡,便萌生了做新台幣和人民幣兌換生意,從中賺取差價的念頭。
2011年,庄某讓親友到工行等幾大銀行為其辦理20餘張銀行卡,又讓親友到台灣永豐銀行辦理了數張銀行卡。2011年7月,庄某開始在廣州的寓所內,利用上述銀行卡從事人民幣與新台幣的網上兌換業務,並僱傭甘某為其轉賬。
據庄某交代,當台灣有客戶需要匯錢到大陸時,他便讓對方把錢打至上述辦好的台灣銀行卡上,然後他按照比當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的匯率稍高的匯率,支付人民幣給客戶的大陸下家;如果大陸客戶需要匯錢至台灣,他便以比當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的匯率稍低的匯率操作,從中賺取差價。
經調查,從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庄某所持有的利用他人開立的44個個人賬戶中,剔除賬戶之間互相來往金額後,對外經營人民幣及新台幣兌換業務的轉入金額近9.27億元人民幣,轉出金額近9.98億元人民幣,共計約19.25億元人民幣。庄某實際非法獲利200餘萬元。
該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遂昌法院管轄。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庄某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考慮到其歸案後認罪態度良好,已追回違法所得100餘萬元,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萬元。
甘某明知被告人庄某非法買賣外匯,仍為其劃轉資金,其行為也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25萬元。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人民網-台灣男子非法買賣外匯經營額共計19億元人民幣獲刑
Ⅲ 為何倒賣外匯是違法的請詳細說明原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私逃外匯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
未經批准擅自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萬元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經批准經營結匯、售匯業務以外的其他外匯業務的,由外匯管理機關或者金融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七條
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停止經營相關業務:
(一)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未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的;
(二)違反規定辦理資本項目資金收付的;
(三)違反規定辦理結匯、售匯業務的;
(四)違反外匯業務綜合頭寸管理的;
(五)違反外匯市場交易管理的。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機構可以處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的;
(二)未按照規定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表等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提交有效單證或者提交的單證不真實的;
(四)違反外匯賬戶管理規定的;
(五)違反外匯登記管理規定的;
(六)拒絕、阻礙外匯管理機關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或者調查的。
第四十九條
境內機構違反外匯管理規定的,除依照本條例給予處罰外,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給予處分;對金融機構負有直接責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
外匯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外匯管理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Ⅳ 私人資本外逃是什麼意思是本來用於國內投資的錢轉到國外投資嗎為什麼資本外逃會使得國家債務增加
要想清晰的理解這個問題,你需要有一些預備知識:1.國際收支平衡及經常賬戶和資本賬戶的概念 2.外匯市場均衡匯率的決定。下面我簡要論述一下:
在國際收支平衡時NX=F,如果一國經常項目上是順差,那麼資本項目上的出現逆差也就是流出是必須的。資本凈流出並不代表我們財富的減小,比如我們可能購買外國的債券,那我們就成為了外國的債權國,我們也可能進行FDI,我們仍然是資本的所有者,正常情況下的資本項目和經常項目是一個硬幣的兩面。
但是資本外逃和正常的資本流出是有一定區別的,縱觀歷史,大規模的資本外逃往往發生在在固定匯率或者匯率缺乏彈性的國家(以發展中國家居多),而這種大規模地資本外逃,極易引起國際收支危機。簡單來說對未來預期的變化,會導致官方外匯儲備的顯著下跌。
首先本幣貶值的預期,會提高外匯存款的預期收益率,外匯市場上人們紛紛拋售本幣,而為了維持匯率穩定,中央銀行必須出售外匯儲備收縮本國貨幣供給。
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對未來貶值的預期會引起國際收支危機,危機表現為儲備的急劇減少,本國利率上升(世界利率+風險溢價)。那麼如果一國的央行已沒有充足的外匯儲備而又不願接受本幣大幅貶值,它需要的就是借入一些外匯儲備來度過難關。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經常會向這類國家的央行發放貸款。簡而言之,在資本大量外逃而又不允許本幣大幅貶值的情況下,一國央行的外匯儲備又不足,為了維持國際收支平衡,必然會借入大量外債,以減少資本賬戶的巨額赤字。
另外有些國際收支危機是必然的,我們不能責怪所謂的投機者。Krugman在這方面的研究比較出色,建議你參閱「Paul Krugman A model of Balance-of-Payments Crises」。
希望對你有幫助。
Ⅳ 私自買賣外匯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我國實抄行嚴格的外匯管制,法律禁止在銀行和指定的外匯調劑市場以外從事私下外匯交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規定,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Ⅵ 私自買賣外匯會被怎麼處罰
私自買賣外匯涉嫌非法經營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罪在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並且具有謀取非法利潤的目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Ⅶ 逃避國家外匯管理的是什麼行為
自2007年以來,我國對個人外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只要年度內結售匯總額低於等值5萬美元,個人只需憑本人身份證件即可到銀行辦理,不需提供外匯來源和
用途證明文件。該措施為個人留學、旅遊和勞務等提供了便利,但也有部分個人將大額外匯資金「化整為零」,拆分為較小金額,動用多個身份證進行結售匯。國家外匯管理局通知,嚴禁個人將大額外匯拆分後進行結售匯以逃避監管。如果銀行判定個人業務申請屬於分拆結售匯,則銀行有權不予以處理。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被視為違法行為,但是正常的兌換外匯倒是沒那麼誇張,但是如果是洗錢的話那就是犯罪行為了
Ⅷ 外匯出逃是什麼意思,說得簡單點,謝謝
當前國際外匯市場,美元單方面強勢升值,美國經濟強勢復甦,而中國經濟增速放緩,人民幣貶值,從而導致國內市場中大量資金流出中國湧入美國,搶購美元資產以待增值。
Ⅸ 私自買賣外匯怎麼量刑
私自買賣外匯涉嫌非法經營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