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私自買賣外匯如何去量刑
私自買賣外匯涉嫌非法經營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❷ 小孩子問我上世紀八十年代倒賣外匯券會吃官司坐牢,如何回答比較妥當
那個年代倒賣任何東西都有可能坐牢,因為那時「投機倒把罪」還沒廢除,市場經濟還沒流行起來
❸ 為何倒賣外匯是違法的請詳細說明原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倒賣外匯券坐牢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
未經批准擅自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萬元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經批准經營結匯、售匯業務以外的其他外匯業務的,由外匯管理機關或者金融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七條
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停止經營相關業務:
(一)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未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的;
(二)違反規定辦理資本項目資金收付的;
(三)違反規定辦理結匯、售匯業務的;
(四)違反外匯業務綜合頭寸管理的;
(五)違反外匯市場交易管理的。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機構可以處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的;
(二)未按照規定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表等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提交有效單證或者提交的單證不真實的;
(四)違反外匯賬戶管理規定的;
(五)違反外匯登記管理規定的;
(六)拒絕、阻礙外匯管理機關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或者調查的。
第四十九條
境內機構違反外匯管理規定的,除依照本條例給予處罰外,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給予處分;對金融機構負有直接責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
外匯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外匯管理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❹ 私自買賣外匯怎麼量刑
私自買賣外匯涉嫌非法經營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❺ 關於倒外匯…犯法么…
擅自從事外匯按金交易的雙方權益不受法律保護,組織和參與這種交易,屬於非回法經營外匯業務和私答自買賣外匯行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規定:
第四十五條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❻ 非法倒賣匯對判刑幾多年
若倒賣外匯交易數額超過20萬美元,則將追究刑事責任。
一、行政處罰:
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構成非法經營罪: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騙購外匯、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規定:「在外匯指定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買賣外匯,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225條第(三)項(現為第(四)項)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非法買賣外匯20萬美元以上的;
(二)違法所得5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這是司法解釋首次規定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應當按照非法經營罪定罪量刑。
三、非法經營罪的處罰:
只有以營利為目的的倒賣外匯行為才能構成非法經營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5年以下),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特別注意:情節特別嚴重,各地省法院都有詳細的規定,具體的情節,要考察如數額、次數、違法所得、社會危害性、作案動機、前科、主觀惡性等因素,有的案件雖然數額大,但是不一定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總之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唯數額論。
❼ 倒賣外幣是不是犯法的
外匯管理條例是不允許的,不過也沒有去管,中國銀行外匯兌換中心門口天天都有倒賣外匯的,警察從來不去管。
❽ 被人利用倒賣外匯騙了人家64萬對方把人民幣打到我的賬戶上了 這邊利用我的人卷錢跑了 怎麼辦
報警!遇到這樣的事情,盡快報警,挽回受害人損失,損失越小,你的責任也就越小。
你不及時報警,最後被騙錢財被花光,你的責任越大,因為你主觀沒有被利用的表現。
❾ 李某因倒賣外匯於95年9月被法院以投機倒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修改後的刑法實施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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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是刑法溯及力從舊兼從輕原則的適用范圍問題。從輕只適用於「未決案」,即法律生效前發生的未經審判或者判決尚未確定的案件。從舊兼從輕原則適用的范圍是:該法規生效前發生的並且未決的案件,不適用於已決案。
❿ 倒外匯犯法嗎
擅自從事外來匯按源金交易的雙方權益不受法律保護,組織和參與這種交易,屬於非法經營外匯業務和私自買賣外匯行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規定:
第四十五條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