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自建房可以在銀行做貸款嗎
基本上農村的房子是不可以像商品房一樣抵押貸款的。
房子的產權證很多都屬於集體產權,也就意味著是沒有單個的房產證的,那就是不可以申請銀行貸款的。而對於已經取得房產證的小夥伴們來說,如果在你的土地使用證是標明是「永久使用權」的話就是可以的,除此之外的所有農村自建房都是不可以的。
而標明「永久使用權」的房屋,就代表了不僅是房子是屬於你個人的,連土地都是個人名下,而在我國目前基本上是不存在土地私有制的,都是國家的。
《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出台,此辦法出台前,農村自建房不能抵押貸款,因《擔保法》明確規定了,宅基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能抵押。
雖然說農村的自建房是不可以進行銀行抵押貸款的,但在建造房屋的時候,可以去當地的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農村信用社主要針對的就是農戶朋友。而是有公積金的話,也可以去銀行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我國對於公積金的規定中就明確表示,公積金是可以用於建造自家房屋,你可以直接取出來,也可以利用公積金去貸款。
抵押貸款的貸款條件:有合法的身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已購且辦理了房子抵押貸款的,原房子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貳』 農村自建房能貸款嗎
一)農村自建房中也是可以採用貸款形式的,對於這個有一定的要求,首先農村建房貸款是用專於縣范圍內的個體工屬商戶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用於建造房屋而發放的貸款。並且還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年齡在18-65周歲之間,借款人住所或生產經營場所應在聯社的服務轄區之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境內居民。同時還要滿足以下條件:
1、借款人申請貸款建造的房屋,需經地方村鎮建設部門批准,符合地方發展規劃。
2、借款人需提供村鎮建設部門批准文件或證明材料。
3、借款人要有不低於規定的自有資金比例,信用觀念強,資信狀況良好,且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能提供具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個人或單位作為貸款保證,或能以有效資產作抵(質)押。
5、借款人應在貸款信用社(部)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並自願接受信貸監督和結算監督。
『叄』 個人農村自建房申請貸款
農村自建房申請銀行貸款,幾乎沒有通過的可能。除非你有其它可抵押物,否則銀行是不可能放貸的。
『肆』 農村自建房如何抵押貸款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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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版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權、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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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農村自建房是否可以在銀行辦理貸款最高能貸多少
農村自建房首先要有房產證,有房產證就可以到銀行辦理抵押貸款,最高能夠貸到房屋評估價的六成左右。
『陸』 自建房可以貸款嗎
自建房能否貸款主要看是不是有房產證
若是銀行貸款,接受產權明晰、變現能力較強的商版品住房和商業用房權作為抵押物,且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用於抵押的房產與貸款經辦機構必須位於同一城市,個人抵押購房貸款不接受異地抵押物;
2、不接受評估現值在10萬元(含)以下的房產作為抵押物;
3、已辦妥產權證明,產權清晰,可上市流通並能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沒有產權爭議等不利變現的情況;
4、具有較強的變現能力,房產結構完好,水、電、環保交通、城建、物業管理等各項配套設施和服務齊全,不存在糾紛和問題,不在政府規劃的拆遷范圍內;
5、抵押物為商品房的,房齡一般不超過20年,且貸款/授信期限+房齡,原則上不得超過40年;抵押物為商業用房的,房齡一般不得超過20年,且貸款/授信期限+房齡,原則上不得超過30年;
6、原則上不接受閑置超過6個月的商業用房作為抵押物。
具體您的房子是否符合條件,需要您申請貸款時與經辦行確認。
『柒』 自建房可以貸款嗎
像你說的這種情況的話是可以貸款的,不過你要拿什麼東西抵押就行,還有交通你的信譽度。
『捌』 農村自建房的房產證可以貸款嗎
農村自建房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一般是可做抵押辦貸款的。在這里所指的手續專,最重要的
就是房屋的產權證。屬目前我國有部分農村自建房,是僅有土地使用證而沒有房屋產權證的,這種
情況是無法辦貸款的。
此外,農村自建房能否做抵押辦貸款,還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如該房屋的使用年限、剛房
屋所處的地理位置、變現價值等。若是該房屋年限較久或位置不佳,變現價值較低的話,即使在
手續齊全的情況,也是無法用作抵押獲得貸款的。
『玖』 自建房可以貸款嗎
一些自建房是可以貸款的,而一些卻不可以。
2016年3月15日《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出台,此辦法出台前,農村自建房不能抵押貸款,因《擔保法》明確規定了,宅基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能抵押。
《擔保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第三十七條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不過,《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出台後,試點地區的農民可用自建房抵押貸款了。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是指在不改變宅基地所有權性質的前提下,以農民住房所有權及所佔宅基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由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農民住房所有人發放的、在約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貸款。試點地區名單如下:
自建房(農民房)是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並通過僱傭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築。自建房是我國傳統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國農村地區,農村居民幾乎都是通過自建房方式,來滿足各自的居住需求。
另外在我國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單位也曾通過集資自建房的方式,來解決企業員工的居住需求問題。隨著國內經濟水平的逐步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自建房建設水平越來越高,類型越來越豐富,尤其江浙一帶種類多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