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辦住房貸款沒有擔保人怎麼辦
看你了問題估計你辦的不是房貸,如果是房貸沒得擔保人的說法,都是用房子版做抵押辦的貸權款的,銀行那邊只會查你的信用好不好,以後有沒有還款能力,再把房子評估一下再給你個放貸額度;如果是辦的其它貸款,建議放棄,改為房貸就行(有房子做抵壓貸款了,還用得著去找擔保人么,房子就是最好的擔保人)
㈡ 已經為他人做公積金擔保人後,申請公積金貸款有什麼限制
不行的,只要擔保,不但不能給另外的人擔保,就是自己公積金貸款都是不可以。公積金貸款擔保手續簡便,費用低廉。凡符合貸款擔保條件、抵押物落實、要件齊備的擔保申請,擔保中心在借款申請初審期間,完成擔保申請審批工作;
不必為申請保證擔保辦理財產、人壽保險,而且只收取價格低廉的擔保服務費。借款人交納擔保服務費後,擔保機構不但對借款人償還債務提供全程連帶保證責任擔保,還對借款人免除抵押登記全部費用,對商業貸款借款人由擔保機構辦理抵押物評估並承擔評估費用。
職工因工作變動調出單位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單位需填寫《住房公積金變更清冊》和《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轉出或者封存手續。
職工離開工作單位,只是中斷工資關系仍保留勞動關系的,其在中斷期間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隨之中斷,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不變,結余的住房公積金本息仍保留在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單位應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
職工住房公積金封存僅適用於中斷工資關系仍保留勞動關系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封存期間,凡符合提取規定的,由單位代為辦理支取手續。
㈢ 住房公積金貸款有哪些擔保方式
抵押。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內權的擔容保。質押。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㈣ 名下有擔保的可以在住房公積金辦辦理貸款嗎
名下是用房屋擔保,借款人未還請貸款前,不能辦理貸款。
申請貸款條件:
1.貸款對象應當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2.貸款用途必須專款專用:
住房公積金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購買的住房應當符合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建築設計標准。職工購買使用權住房的,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3.具備一般住房貸款應具備的條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當有相當於購買住房價格的 20%或以上的自籌資金(各地規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同意辦理貸款擔保,等等。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所需要的。
㈤ 有商業貸款擔保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當了商業貸款擔保人,則自己不能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只有等到版貸款人將貸款還完權了,自己才能貸款。
並且一般情況下,繳納了住房公積金的每個人只能當一個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最多不能超過兩人(含兩人)的擔保人,如果自己還要再次成為他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只有在貸款人的確找不到第二個擔保人,且貸款額度不能超過12萬元的情況下才可以。
個人也可以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必須在上一次公積金貸款償還完畢後,次月才可申請二次貸款。
㈥ 有貸款未還清,可以辦理按揭房子嗎
一般來說是可以的。
轉按揭是指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子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簡單說就是仍處在按揭中的房屋進行再次買賣,該房屋的買方仍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房款。但由於轉按揭辦理手續十分復雜,對貸款銀行來講又存在諸多風險,導致許多銀行不願意開展此業務,故使得此種操作模式在實踐中的可操作性大大降低。
可以說,轉按揭是比較簡單的方法。轉按揭是指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二手房買賣中,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者轉讓給第三人來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但是,在實際的操作中,不同銀行有不同規定,具體需要大家咨詢相關銀行。大家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委託中介代理公司向銀行方面申請轉按揭事宜,銀行不接待個人辦理申請二手房轉按揭業務。
拓展資料:
要確定你的房子是否有房產證。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房產證是很重要的,因為有了房產證房子才可以上市交易。也就是說,如果房子沒有房產證的話,就不能辦理過戶手續,也就不能進行房屋的買賣。
貸款沒有還清還處於抵押中的房子,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是,在現實中,可以通過一些方法來實現。
購買有按揭的房子,有哪些風險?
尚未還清銀行貸款的房屋,由於處於被抵押的狀態,無法正常過戶。雖然可以進行買賣,但在交易過程中存在諸多問題,尤其在買方無法一次性付清房款的情況下,稍有不慎,給買賣雙方均可能帶來較大風險。
買賣尚未還清銀行貸款的房屋,通常有以下幾種操作模式:
由買方還清剩餘貸款
若買方能夠一次性付清房款,或是剩餘貸款金額較小,買方首付款足以還清的,賣方可申請提前還貸,由買方代為還清剩餘貸款,以注銷房屋抵押登記,使房屋能夠正常過戶交易。不過需要注意的是,一些銀行可能在貸款合同中限制購房者提前還貸的時間和次數,如賣方不符合提前還貸的條件,依然難以順利解除房屋抵押。
借款「贖證」
當賣方無力提前還貸,買房也無法一次性支付足夠房款的情況下,賣方可以通過向第三人借款提前還貸,以解除房屋抵押,也就是俗稱的「贖證」。為促成買賣雙方之間的交易,不少房屋中介機構會主動向賣方推薦借款人。對此,建議賣方謹慎審查,簽訂書面借款協議,以防止因不能順利得到借款而導致房屋抵押無法解除,造成違約。
賣方常見風險
對於賣方來說,出售未還清貸款的房屋,最大的風險在於不能及時解除房屋抵押。由於未解除抵押的房屋無法順利過戶,賣方很可能因逾期不能辦理過戶手續而承擔違約責任。
買方常見風險
買賣未還清貸款的二手房,無論對買方還是賣方,均存在較大的風險。整個交易過程,從簽訂合同到完成產權過戶往往需要一些時日,而糾紛恰恰就出現在這一過程中。採取資金監管的方式,能有效避免這些問題,真正確保房屋交易資金安全。
「中房購」通過與銀行合作推出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專用賬戶—「房款保」,可為交易雙方提供安全便捷的收、付款通道,通過第三方(銀行)實施監管,待交易雙方完成產權過戶手續後,銀行根據買賣雙方交易前的約定備案向賣方劃轉房屋交易資金。
如交易失敗,交易資金將通過監管銀行直接退還買方。監管過程中,銀行是資金的監管主體,從而保障了買賣雙方的交易資金安全,維護了買賣雙方的權益。
㈦ 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沒有下來,現在能不能為別人擔保貸款
您好。
根據您所描述的情況,可以肯定的恭喜您。您肯定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
擔保人和貸款人完全是兩碼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