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搜於特可轉債正股價高於回售觸發價,面值跌破發行價。怎麼處理
股價沒到回售觸發價,又跌破面值轉股虧大了,只有等待了
❷ 債券回售是好事還是壞事
你好,抄債券回售是指發行人承諾在正股股價持續若干天低於轉股價格或非上市公司股票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發行上市,發行人以一定的溢價(高於面值)收回持有人持有的轉債。
債券回售是利好還是利空要看公司情況來說,債券回售本身就是債券發行時所附帶給予債券投資者的條款,如果公司業績或財務狀況本身就有問題,則債券投資者會通過回售撤出資金,那麼這就有可能會成為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而如果公司本身財務狀況沒問題,且公司對於票面利率進行適量上調的話(一般在回售條款下都會附帶有調整票面利率的公告的,一般只能上調或不調整),那麼債券投資者也不一定會回售。此時,債券回售便只是例行公告,以此提醒債券投資者可回售其持有的債券,可以說對股票是中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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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參加可轉債的回售會虧本么
可轉債是由上市公司發行,可以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最大特點具有「債回券+期權(股票)」的屬答性。
首先要明確一下概念,只有在面值100元及以下,或者在回售價及以下買入的持有者,才能100%保底。回售價相當於一個可轉債的保護價,一般比面值100元略高0.5~3元。
為什麼可轉債100%能保底?因為這是合同規定的。
從本質上說,可轉債就是一個另類的債券。所有債券都有一個約定的還款兌現日期和約定利率,以及本金歸還日期。
所以,所有債券(當然包括可轉債),都在合同中寫明了:持有人買了我的債券,等於我向您借了多少年(比如5年、6年)的錢,在這幾年當中,每年我都會給你利息(多少不等,1%到8%、9%的都有),然後,等到到期以後我肯定要把本金100%歸還給您。
如果不還怎麼辦?
那可不是拍拍屁股就能走人。這是合同,是契約,是受法律保護的!想賴賬?不用法院發話,證監會先會上門拍桌子的。還不起?不是還有公司資產嗎?不是還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嗎?依照法律要統統拿出來還賬的!
事實上,這一幕在中國可轉債市場上從來沒有發生過
❹ 影響可轉債價值的因素 為什麼回售期限越長,轉換比率越高回售價格越高回售的期權價值越大 為什麼
(1)回售期限
首先得明白什麼是期權,期權是一段時間內以固定行權價格出售的權利。版期權的權價值源自股票的波動性,如果股票不波動,行權價與股票價格產生不了價差,期權就沒價值。那麼回售期限越長,在較長的時間內,股票的波動可能性越大,自然期權價值越高。如果理解不了,打個比方,學校讓你在開學前選擇考試方式:在授課結束後,1個星期內考試或1年內考試。你肯定會選1年內考試吧,誰知道考試難不難,要是難的話,1個星期內考試不得懵逼了。
(2)回售價格
回售是指在股價低於某一價格時,投資者以固定行權價格出售給發行方的權利。此處回售價格即為行權價格,持有人賣東西,自然價格越高越好。所以回售價格越高,期權價值越大;同理,贖回價格越高,持有人買東西,價格越高月不利,因此贖回價格越高,期權價值越低;
(3)轉換比率
轉換比率是能轉換成股票的數量,對於回售期權而言,在行權價格固定時,轉換比率高,能轉換的股票數量越多,回售期權價值越高;對於贖回期權而言,在行權價格固定時,發行人付出的股票數量越少,對其越有利,即轉換比率月低,贖回期權價值越高。
❺ 股票債回售是什麼意思
你好,債券回售是指發行人承諾在正股股價持續若干天低於轉股價格或非上市公司股票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發行上市,發行人以一定的溢價(高於面值)收回持有人持有的轉債。
❻ 可轉債回售是什麼意思
可轉債回售是指可轉債投資者有權將持有的可轉債賣回給發行可轉債的上市公司的權利。
❼ 用通俗的話講一下,可轉換債券中的回售條款是什麼
回售條款: 是指如果可轉債在發行後正股價格大幅下跌,當其正股價格遠低於轉股價格並達到一定條件的,投資者可以依照事先約定以債券面值加利息補償金的方式將可轉債回售給發行人。
該條款的一般格式:本轉債的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公司股票收盤價連續30個交易日低於轉股極價的70%,債券持有人可將部分或全部債券按面值的103%回售給公司。
回首條款是站在投資者角度設立的,一般需要回售的轉債的價格都偏低,轉股也是明顯的虧損,相比之下回售給公司更劃算。一般的轉債發行都有贖回條款和回售條件,具有法律效力,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可以得到保障。
可轉債交易基本規則及低傭金的開戶流程可以發給你,不清楚的還可以問我哦。
❽ 可轉債贖回和回售有什麼區別
贖回和回售的區別:
從投資者角度看:所謂的回售是投資者擁有將手中債券賣專回給發行公司的一項選擇權,換屬句話說是投資者擁有的一項看跌期權,你甚至可以理解為在回售條款中,投資者相當於看跌期權的多頭,擁有賣回去的權利。
但在贖回條款中,正好相反,贖回條款是公司擁有權利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把債券買回來,換句話講,對於發行公司,贖回條款相當於一向看漲期權,投資公司擁有將債券買回來的選擇權,而投資者主要承擔將債券賣回去的潛在義務。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