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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共建築能耗限額和級差價格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2021-07-06 16:18:55

A. 關於節能減排的方案

一、進一步明確節能減排的目標任務和總體要求

(一) 主要目標。到2010年,全市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2%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以上;化學需氧量(COD)排放總量比"十五"末下降10.8%,控制在2.05萬噸以內,二氧化硫排放總量下降16.2%,控制在5.4萬噸以內;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70%以上;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

(二) 總體要求。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基本國策,以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為突破口,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加快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和重點工程建設,強化政府公共管理和企業自身管理,加強宣傳和組織領導,動員全社會力量,加快形成節約環保型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確保全市"十一五"時期節能減排目標的圓滿完成。

(三)突出抓好結構調整,促進節能減排。大力實施產業結構調整,發展壯大第三產業,努力提高第三產業佔全市國民經濟的比重;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優先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做大做強優勢產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促進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

二、突出抓好工業節能減排

(四)強力推進重點行業節能減排。電力、煤炭、建材、金屬鎂、化工、造紙等行業增加值佔全市工業增加值的58%,這些行業也是高耗能、高排放重點行業,2005年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硫、COD排放量分別佔全市工業的83%、95%和30%,是全市節能減排工作的重中之重。

--電力行業。加大小火電關停力度,凡列入國家和省政府關停目錄的小火電機組,必須依法按期關停到位。2007年11月底前,關停淇縣恆力熱電有限公司1×1.2萬千瓦火電機組、鶴壁煤電股份有限公司電廠2×1.2萬千瓦火電機組。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做好關閉剩餘小火電機組相關工作。對違法違規新、改、擴建的電力項目,必須依法查處到位。加快電廠輔機系統節能改造,降低廠用電率;開展電機系統節能改造,推廣氣化小油槍、等離子無油點火等技術。加快電網升級改造,降低輸電、變電、配電損耗。2007年底前,萬和發電有限公司、同力發電有限公司必須建成脫硫設施並確保穩定運行;2010年底前,所有保留的電力企業必須配套建成脫硫設施,並安裝與環保部門聯網的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對脫硫設施建成後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機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扣減脫硫電價,並減少次年發電量計劃的10%以上;對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或擅自停運脫硫設施以及不能滿足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的機組,不再上報發電計劃,一律停產治理。

--煤炭行業。繼續加大煤炭資源整合力度。2008年底前關閉資源整合規劃方案中采礦許可證到期的小煤礦以及不能按時完成技改任務的小煤礦。對重點煤礦採掘、運輸、洗選等設備進行技術改造,淘汰落後的設備和開采工藝。鼓勵採用新型高效通風機、節能排水泵,並對設備及系統進行節能改造。大力發展潔凈煤技術,推廣選煤廠閉路循環工藝,2010年煤炭入洗率要達到80%以上。加強煤矸石、煤泥、煤層氣(瓦斯)、礦井水等綜合利用,2010年全市礦井水和煤矸石利用率達到90%以上,煤層氣利用率達到80%以上,煤泥全部實現綜合利用。

--建材行業。加強對水泥等行業的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力度,確保其二氧化硫穩定達標排放並達到總量控制要求。2007年底前關閉所有水泥機械化立窯生產線,淘汰落後水泥產能175萬噸,節約能源29萬噸標准煤,減少二氧化硫排放0.3萬噸;新建水泥生產線必須達到日產4500噸以上熟料規模,採用新型干法窯外分解工藝,並配套建設純低溫余熱發電裝置;推廣大型節能粉磨系統,加快窯爐節能改造,支持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窯處置工業廢渣、污泥和垃圾等固體廢棄物。在建築衛生陶瓷行業,推廣大容積節能寬斷面窯爐和節能梭式窯爐等先進技術。對免燒磚、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煤矸石磚、粉煤灰磚等產品建設項目實行核准制管理,促進全市建材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金屬鎂行業。繼續加大資源整合和企業重組力度,推動金屬鎂資源進一步向優勢企業集中。大力開發高品質鎂合金鑄造及板、管、型材加工技術,實現由原鎂生產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深加工產品轉變。推廣節能環保型生產工藝,採用水煤漿、煤制氣等清潔能源,最大限度地綜合利用生產過程中的廢渣、廢水和余熱。

--化工行業。甲醇生產全面推進余熱余壓利用工程,電石行業積極推廣大型密閉電石爐和中空電極技術。2007年11月底前,淇縣所有達到規模要求的二硫化碳企業通過推廣先進技術和清潔生產工藝,實現達標排放;未達到規模要求且污染嚴重的化工企業,按照有關政策依法實施關閉。年底前,關閉國峰助劑有限公司、金昌化工有限公司、宏松促進劑有限公司所有生產線,關閉華夏助劑有限公司生產線8條;對淇縣宏達化工有限公司、淇縣殷都化工廠實施環保深化治理。新建煤化工項目要同步建設廢渣、廢氣、廢水等綜合利用或無害化處理設施。

--造紙行業。2008年底前關閉年生產能力2萬噸以下再生紙造紙企業。嚴格控制新建化學制漿項目,改建、擴建木漿項目生產規模不得低於15萬噸/年,再生紙造紙項目生產規模不得低於10萬噸/年,包裝用、文化用造紙項目生產規模不得低於10萬噸/年,商品漿生產紙製品項目生產規模不低於5萬噸/年。支持已投產的商品漿造紙企業擴大生產能力,積極調整造紙產品結構,全面提高治污水平。

(五)加強重點企業節能減排。著力抓好40家年綜合能耗1萬噸標准煤以上重點企業的節能工作,"十一五"期間節約能源80萬噸以上標准煤。各縣(區)政府要重點抓好年綜合能耗5000噸以上標准煤企業的節能管理。實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審計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重點用能單位每年向節能主管部門報告上年度能源利用狀況,包括能源消費情況、能源利用效率、節能目標完成情況和節能效益分析、節能措施等內容。對不按照要求報送能源審計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的企業,在有關媒體上通報批評,市發展改革委暫停其新上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不向國家推薦國債資金支持項目,不接受節能先進企業和節能先進個人申報,已認定的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將收回認定證書。重點企業加強對節能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開展與國內同行業能耗、物耗和排放先進水平"對標"活動,提高企業節能減排管理水平。強化清潔生產審核,每年1月份由市環保局、發展改革委在主要媒體上公布當年應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名單,接受公眾監督。

(六)健全落後產能的淘汰機制。建立淘汰落後產能公布制度,明確淘汰內容、進度和主要責任單位,並在主要媒體公布相關信息,接受公眾監督。列入國家和省政府明令淘汰關停的落後設備,一律不得出租、轉讓、出售或異地轉移生產。嚴格執行差別電量計劃和發電計劃指標交易政策,促使落後產能提前退出。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定淘汰落後產能的支持政策和措施。

(七)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發展。認真執行產業政策、市場准入標准、項目審批核准或備案程序、用地預審、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節能評估審查等六項必要條件,把好新上項目准入關。把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作為項目核准、審批和開工建設的前置性條件,把污染物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性條件。凡屬備案、核准和審批類的項目,要向社會公布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接受公眾監督。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項目責任追究制度。建立新開工項目信息披露制度,凡新建、改建、擴建高耗能、高排放的項目,在開工前應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布建設內容、資源消耗量、污染物種類及排放量等信息。

三、著力加強重點領域節能減排

(八)推進建築領域節能。建立以建築能效測評與標識為主要內容的建築市場准入制度,自2007年9月1日起,新建商品房銷售時必須在買賣合同等文件中標識所採用的節能標准和採取的節能措施等內容。達不到能耗設計標準的建築,不得辦理開工和竣工備案手續,不準銷售使用。組織實施低能耗、綠色建築示範工程,擴大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推廣使用高效節能辦公及家用電器和高效節電照明燈具,推動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繼續開展大型既有公共建築和政府機關辦公樓節能改造示範工作。發展熱電聯產、集中供熱,2008年底前,全市各類燃煤鍋爐要通過改變燃料結構實現達標排放,具備熱電聯供及集中供熱條件的縣(區)要全部淘汰10噸/時以下直接燃煤鍋爐。按期完成市政府確定的整治粘土磚瓦窯廠和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任務,加快推廣新型牆體材料,2010年全市新型牆體材料比重達到85%以上。

(九) 加強交通領域節能減排。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交通運輸信息化水平,調整優化運力結構。加速淘汰高耗能的老舊汽車,嚴厲打擊報廢舊機動車違法交易。引導消費者購買小排量、低油耗、低污染汽車,加強汽車尾氣排放監督和治理。加大車用乙醇汽油推廣力度,鼓勵開發利用石油代用技術。

(十)實施重點流域和重點區域污染治理。按照《2007年鶴壁市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開展衛河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和淇河飲用水源地保護。

(十一)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2007年底前,淇濱、山城和兩縣污水處理廠實現管網配套並保持正常運行。2008年,淇濱區、山城區污水處理率不低於80%,浚縣、淇縣污水處理率不低於50%;2010年,淇濱區、山城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浚縣、淇縣污水處理率達到70%以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要與污水再生利用統籌考慮,強化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2007年9月底前,在入口、出口均加裝水流量計和水質自動在線監控系統,並與環保和建設主管部門實現聯網。對未按規定要求運行的污水處理廠公開通報,限期整改。2010年底,淇濱區、山城區污水再生利用率要達到20%以上。2007年底,市、縣垃圾處理場建成投運;2010年,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70%以上;縣城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50 %以上。

(十二)加強農村面源污染治理。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面實施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加強農業生產污染防治,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葯和測土施肥。優化畜禽養殖布局,發展規模養殖,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加快實現養殖糞便、污水無害化和資源化,實現養殖場污染物達標排放。2007年8月底前,每個縣(區)至少完成一個規模化畜禽養殖糞水污染治理示範工程。2007年底前,所有達到國家規定規模的畜禽養殖企業必須進行污染治理並通過驗收,實現污水穩定達標排放。加快農村改水改廁進程,逐步解決農村生活垃圾隨地堆放、生活污水直接外排等問題,改善農村環境狀況。做好秸稈綜合利用,大力開發秸稈利用新途徑,2010年全市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85%。大力發展農村戶用沼氣,鼓勵畜牧企業建設大中型沼氣池,加強沼氣服務體系建設,提高沼氣、沼渣、沼液綜合利用率。2010年全市農村沼氣用戶達到8萬戶以上。

四、完善節能減排激勵約束機制

(十三)穩步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加大階梯水價的實施力度,對國家產業政策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高耗水企業實施懲罰性水價。適時提高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強化收費征管,確保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積極推進農業供水價格改革試點工作,逐步建立農業用水計量收費制度。推進熱力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實行熱力價格與煤炭價格聯動。按照補償治理成本原則,提高排污單位排污費徵收標准,將二氧化硫排污費分3年提高到1.26元/公斤,適當提高COD排污費徵收標准。認真執行有利於節能減排的價格政策。

(十四)加大節能減排投入力度。加快建立政府引導、企業為主、社會參與的節能減排投入機制。充分利用各類科技資金,加大對節能減排關鍵技術研發及應用的支持力度。在財政預算內安排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積極爭取國家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高效節能產品和節能新技術推廣、節能管理能力建設及污染減排監管體系建設等。引導金融機構和社會資金,加大對節能減排項目的支持力度。加強資本市場融資工作,鼓勵和支持企業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大對節能減排的投入。企業開展資源節約、綜合利用、污染治理等獲得的優惠資金和減免稅(費),要專項用於節能減排的再投入。培育節能服務市場,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點支持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為企業、黨政機關辦公樓、公共設施、學校實施節能改造提供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探索污染治理市場化的政策措施,鼓勵排污單位委託專業化公司承擔污染治理或設施運營。

(十五)完善和落實支持節能減排政策。政府加征的差別電價費、差別排污費和高耗能產品超耗加價費等,要專項用於節能減排。加強和改進新型牆體材料和散裝水泥專項基金(資金)徵收管理。稅務部門對企業使用符合國家鼓勵發展的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和環保國產設備,要及時辦理所得稅抵免等手續。企業用於能源審計、清潔生產審核和培訓的費用,可列入企業經營成本或其他相關科目。認真落實《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財庫〔2004〕185號)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財庫〔2006〕90號),加大節能環保產品的政府采購力度。

五、加強節能減排監督管理和組織領導

(十六)健全規章和標准體系。嚴格執行節能減排有關法規,切實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根據國家、省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出台我市節能監察管理辦法、節水及促進中水利用管理辦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政策措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認真執行高耗能產品能耗限額強制性標准、大型公共建築能耗限額標准、主要耗能行業節能設計規范、主要用能產品(設備)能效標准及節水、節材、廢棄物回收與再利用等標准,清潔生產審核標准和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標准、水污染治理技術規范,推行綠色產品、綠色企業標准體系,逐步建立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節能環保標准體系。

(十七)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指標體系、監測體系和考核體系。對全部耗能單位和污染源進行調查摸底,建立健全涵蓋全社會的能源生產、流通、消費及利用效率的統計指標體系和調查體系。建立年耗能萬噸標准煤以上企業能耗統計數據網上直報系統。加強能源統計巡查,對能源統計數據進行監測。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統計和監測辦法。建立並完善污染物排放數據網上直報系統和減排措施調度制度,對國家監控重點污染源實施聯網在線自動監控,向社會公告重點監控企業年度污染物排放數據。繼續做好單位GDP能耗、主要污物排放量和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指標公報工作。

(十八)加大節能環保執法力度。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專項執法檢查,清理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電價、地價、稅費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嚴厲查處違反國家能源資源管理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市環保局、發展改革委要會同市監察局等部門,對社會影響較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典型案件實施掛牌督辦,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將嚴重違反國家有關能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規定的企業列入"黑名單",給予經濟處罰、停止生產供電等制裁;對惡意排污行為要實行重罰,並追究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建立節能環保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力、徇私枉法、權錢交易等行為,依法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責任人的責任。強化節能環保執法,提高節能減排監管能力。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配置必要的節能監測儀器設備,在全市范圍內依法開展節能執法和節能監測,積極開展人員培訓。2007年底前,所有廢水、廢氣等重點污染源必須安裝在線監測裝置,並與市環保部門實現信息聯網。

(十九)建立健全節能減排工作責任制。各縣(區)政府對本轄區節能減排指標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市發展改革委、環保局等部門要把節能減排目標和任務逐級分解到各縣區和重點企業;各縣(區)政府要將節能減排指標層層落實到重點企業。定期公布各縣(區)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把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納入各縣(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政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縣(區)政府每年要向市政府報告節能減排目標責任的履行情況,並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節能減排工作,自覺接受監督。

(二十)建立節能減排部門聯動機制。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協調推進節能減排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綜合協調節能減排工作;環保部門負責減排方面的工作;監察部門要對不認真履行節能減排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有關單位和負責人進行責任追究;財政部門要及時、足額撥付節能減排重點工程項目專項資金;國土資源部門要抓好節約集約用地措施的落實;建設部門要和發展改革、環保等部門相互配合,督促城市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和脫氮設施加快建設,確保污水處理廠達到規定運行負荷要求;工商部門要對被關閉企業依法責令其限期變更、注銷或吊銷工商營業執照;電力部門要對被依法關閉的企業或生產線和停產治理企業停止供電,落實節能環保發電調度措施。

(二十一)強化節能減排宣傳工作。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將節能減排宣傳納入重大主題宣傳活動,制定節能減排宣傳方案並認真組織實施。政府機關要率先垂範,開展創建節約型機關活動。教育部門要把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內容納入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中,從小培養兒童的節約和環保意識。企事業單位、社區等要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節能環保宣傳,廣泛宣傳節能減排的重要性、緊迫性。要組織好每年一度的節能宣傳月、節水宣傳周及世界環境日等宣傳活動,使全社會形成"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良好風尚。

B. 《廣州市綠色建築和建築節能管理規定》怎麼沒找到這個文件,請問誰有,發我一下,謝謝

才能過審核,目前網上還只有《廣州市綠色建築和建築節能管理規定》(草案徵求意見稿).
14屆57次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綠色建築和建築節能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率先將綠色建築建設管理要求納入立法,建立綠色建築建設管理制度。
《規定》首先明確四大類建築必須強制執行綠色建築標准,其次將綠色建築相關指標和要求融入建設項目全過程,建立了綠色建築建設管理制度。此外,還結合未來發展趨勢,在促進規模化發展綠色建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創新舉措。
將建築節能工作向工業建築拓展
隨著產業轉型升級,高新技術產業、輕工業產業的比重不斷增大,而這類工業企業的建築使用能耗隨之增加,因此,將建築節能工作拓展到工業建築勢在必行,廣州市率先通過立法要求部分工業建築執行綠色節能標准。
將公共建築能耗控制指標全過程管理納入立法
《規定》明確了高能耗的公共建築除必須執行建築節能強制性標准之外,同時通過能耗限額指標來控制工程的設計、驗收和運行,以量化節能實際效果。
大型公共建築投入使用後實施用能情況監測
《規定》第十七條明確「新建以及實施節能改造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項目,建設單位在項目驗收前應當安裝與本市公共建築能耗監測平台聯網的用能分項計量裝置。」
據測算,通過加強建築運行節能管理,可節約建築能耗10-20%,因此建立能耗監測平台,既可以讓業主隨時掌握建築用能系統運行情況,對不合理用能現象及時更正,也可以讓節能監督部門隨時掌握監管對象的用能情況,針對性地實施建築能源審計、強制節能改造和能耗超定額加價等管理措施,還能讓節能服務企業根據監測數據針對性地制定節能改造措施,合理分析評價節能改造效果。
部分建築應安裝太陽能熱水
《規定》第十六條規定「新建12層以下(含12層)的居住建築和實行集中供應熱水的醫院、宿舍、賓館、游泳池等公共建築,應當統一設計、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不具備太陽能熱水系統安裝條件的,可以採用其他可再生能源技術措施替代」。
廣州市法制辦副主任林琦表示,從地理位置和氣候上看,廣州地處北緯23°,地表接受太陽輻射量較多,日照時間較長,太陽能資源較豐富,屬於太陽能資源三類地區,適合推廣太陽能熱水利用。另外,太陽能熱水利用系統具有技術成熟、性價比高等優點,已具備了規模化推廣的條件。因此,我市借鑒國內許多城市(南京市、深圳市等)的成功經驗,限定新建12層以下的居住建築(考慮到基本具備太陽能集熱器安裝條件)和實行集中供應熱水的醫院、宿舍、賓館、游泳池等熱水需求量穩定的公共建築應統一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
綠色建築項目可申報竣工標識
《規定》第三十條明確了「對施工過程中全部按照綠色建築設計標識規定的技術措施實施並通過竣工驗收的項目,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相應等級綠色建築竣工標識」。
從目前國家及省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的實際開展情況來看,標識制度缺乏了一個中間環節而且是關鍵環節--竣工環節。廣州市創造性地設立了綠色建築竣工標識制度,此舉將有利於提高社會公眾對綠色建築的認知度,並將促進綠色建築有效體現「四節約一環保」的實際內涵。

綠色建築與生態城研究中心

C. 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能耗監測系統建設

可以到深圳住建局官網上去看要求,全國各地的住建局都有要求,深圳的是2萬平上以的公共建築要驗收泛為建築能耗監測系統的,就是把分項能耗數據上傳到市能耗中心平台,

D. 公共機構能源消耗限額及計算方法是什麼標准

公共機構能源消耗限額及計算方法;1范圍;本方法規定了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簡稱能耗)限額限定;本方法規定了公共機構辦公過程中及公務用車所消耗的;本方法適用於公共機構辦公過程中能耗量的計算與考核;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方法的引用而成為本方法的條;GB/T213煤的發熱量測定方法GB/T384石;GB17167-2006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

公共機構能源消耗限額及計算方法
1范圍
本方法規定了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簡稱能耗)限額限定值及計算方法 。
本方法規定了公共機構辦公過程中及公務用車所消耗的綜合能耗的折算方法,綜合能耗、電能、水及公務用車油耗的統計方法。
本方法適用於公共機構辦公過程中能耗量的計算與考核 ,其中醫院 、學校按照相應的能耗限額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方法的引用而成為本方法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 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方法,然而,鼓勵根據本方法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方法。
GB/T213煤的發熱量測定方法 GB/T384石油產品熱值測定法
GB17167-2006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方法。 3.1公共機構
公共機構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財政補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等。 3.2公共機構綜合能耗
公共機構綜合能耗指公共機構在報告期內,將辦公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各種能 源實物量,按照規定的計算方法和單位分別折算後的總和。 3.3公共機構單位建築面積綜合能耗
公共機構在報告期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所消耗的綜合能耗。 3.4公共機構人均綜合能耗
公共機構在報告期內,每人消耗的綜合能耗。 3.5公共機構綜合電耗
公共機構在報告期內消耗的總電量。 3.6公共機構單位建築面積綜合電耗
公共機構在報告期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所消耗的電量。 3.7公共機構人均綜合電耗
公共機構在報告期內,每人所消耗的電量 。 3.8公共機構公務用車油耗
公共機構在報告期內公務用車消耗的燃油量。 3.9公共機構公務用車百公里油耗
公共機構在報告期內,公務用車每行駛百公里油耗。 3.10報告期
按年度確定報告期。 4公共機構能耗限額額限定值
公共機構建築面積綜合能耗、電耗、油耗限額限定值見下表。
表1 公共機構單位綜合能耗、電耗、油耗限額限定值
5綜合能耗的統計范圍、計量管理和計算方法 5.1統計范圍
5.1.1公共機構綜合能耗的統計范圍
公共機構綜合能耗的統計范圍是報告期內實際消耗的各種能源量。各種能源折標系數以實測低位熱值為准,若無條件實測,可採用本方法附錄A。 公共機構中獨立核算的、能分項計量的食堂、浴室和印刷廠等非辦公用的能耗不計入內 。 5.1.2公共機構電耗的統計范圍
公共機構電耗是統計對象在報告期內實際消耗的電力。獨立核算的、能分項計量的食堂、浴室和印刷廠非辦公用的電耗不計入內 。 5.1.3公共機構人員的統計范圍
公共機構人員的統計范圍是在公共機構辦公的人員,包括在編人員、非在編人員、提供全天服務的人員等,臨時進場工作的人員不計入內。 5.1.4計量管理
公共機構應建立電耗和能耗資料庫及能耗計算、考核的文件檔案,進行受控管理,並應符合GB17167-2006的規定。 5.2計算方法
5.2.1公共機構綜合能耗的計算
公共機構綜合能耗等於在報告期內,公共機構實際消耗的各類能源實物量與該類能源折算標准煤系數的乘積之和。公共機構綜合能耗以千克標准煤表示,按照公式(1)進行計算。
Ez =
?
i?1
n
(eiKi)………………………………………………(1)
式中 :
Ez—— 公共機構綜合能耗,單位為千克標准煤(kgce); ei——消耗的各種能源實物量,實物單位; Ki——該種能源折算標准煤系數; n——能源種類;
5.2.2公共機構單位建築面積綜合能耗的計算
公共機構單位建築面積綜合能耗等於報告期內公共機構綜合能耗除以其總建築面積。公共機構單位綜合能耗以千克標准煤每平方米表示,按照公式(2)進行計算。
Ezd=E/M…………………………………………………(2)
式中:
Ezd—— 公共機構單位綜合能耗,單位為千克標准煤每平方米(kgce/m2); E—— 公共機構綜合能耗,單位為千克標准煤(kgce); M—— 公共機構總建築面積,單位為平方米(m2)。 5.2.3公共機構單位建築面積綜合電耗的計算
公共機構單位建築面積綜合電耗等於報告期內的總電耗除以公共機構的總建築面積。公共機構單位綜合電耗以千瓦時每平方米表示,按照公式(3)進行計 算。
Edd=Ed/M…………………………………………………(3)
式中:
Edd—— 公共機構單位綜合電耗,單位為千瓦時每平方米(kWh/m2); Ed—— 公共機構電耗,單位為千瓦時(kWh); M—— 公共機構總建築面積,單位為平方米(m2)。 5.2.4公共機構人均綜合能耗的計算
公共機構人均綜合能耗等於報告期內公共機構綜合能耗除以其總人員數量。公共機構人均綜合能耗以千克標准煤每人表示,按照公式(4)進行計算。
Erz=Ez/R…………………………………………………(4)
式中 :
Erz—— 公共機構單位綜合能耗 ,單位為千克標准煤每人(kgce/人); Ez—— 公共機構綜合能耗,單位為千克標准煤(kgce); R—— 公共機構總人數。 5.2.5公共機構人均綜合電耗的計算
公共機構人均綜合電耗等於報告期內總電耗除以公共機構的總人數。公共機構人均綜合電耗以千瓦時每人表示,按照公式(5)進行計算。
Erd=Ed/R………………………………………………(5)
式中:
Erd—— 公共機構人均綜合電耗,單位為千瓦時每人(kWh/人); Ed—— 公共機構電耗,單位為千瓦時(kWh); R—— 公共機構總人數。
5.2.6公共機構公務用車百公里綜合油耗的計算
公共機構公務用車百公里綜合油耗等於報告期內的公務用車總油耗除以公共機構的公務用車總行駛百公里數。公共機構公務用車百公里綜合油耗以升每百公里表示,按照公式(6)進行計算。
Eby=Ey/S………………………………………………(6)
式中:
Eby——公共機構公務用車百公里綜合油耗,單位為升每百公里(L/100km); Ey—— 公共機構公務用車總油耗,單位為噸(L);
S—— 公共機構公務用車行駛總里程數,單位為百公里(100km)。

E. 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以及什麼是優先主題任務

安徽省綠色建築是2013年9月24日時候開始執行的。

綠色建築是在建築的全壽命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築。開展綠色建築行動,對轉變城鄉建設模式,破解能源資源瓶頸約束,改善群眾生產生活條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築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把生態文明融入城鄉建設的全過程,樹立全壽命周期理念,切實轉變城鄉建設模式,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合理改善建築舒適度,全面推進綠色建築行動,推動我省城鄉建設走上綠色、循環、低碳的科學發展軌道,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
二、主要目標
「十二五」期間,全省新建綠色建築1000萬平方米以上,創建100個綠色建築示範項目和10個綠色生態示範城區。到2015年末,全省20%的城鎮新建建築按綠色建築標准設計建造,其中,合肥市達到30%。到2017年末,全省30%的城鎮新建建築按綠色建築標准設計建造。
三、重點任務
(一)進一步強化建築節能工作。
1.提升新建建築節能標准執行率。加強建築節能產品、技術市場和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不斷提高城鎮建築設計和施工階段建築節能標准執行率。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築執行更高能效水平的建築節能標准。
2.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建立完善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工作機制,國家機關既有辦公建築、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既有公共建築未達到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應當制定節能改造方案,按規定報送審查後開展節能改造。舊城區改造、市容整治、老舊小區綜合整治、既有建築抗震加固、圍護結構裝修和用能系統更新,應當同步實施建築節能改造。鼓勵採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公共建築節能改造。
3.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築規模化發展。推動太陽能、淺層地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規模化應用,在適宜推廣地區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集中連片建設,加快推動美好鄉村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建築面積在1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築,應當至少利用1種可再生能源。具備太陽能利用條件的新建建築,應當採用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築一體化的技術設計、建造和安裝。
4.加強公共建築節能管理。建立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統計制度,建設公共建築和公共機構能耗資料庫及監測平台,完善公共建築和公共機構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和能耗公示制度。新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應安裝用能分項計量裝置,強化建築用能系統監測數據傳輸管理。開展大型公共建築能耗限額管理試點,探索超限額用能用電差別化定價機制。加強建築施工過程能耗監管,完善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統計工作,確保到「十二五」末,全省建築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比「十一五」末下降10%。
(二)大力執行綠色建築標准。推動公共建築率先執行綠色建築標准,其中公共機構建築和政府投資的學校、醫院等公益性建築以及單體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築要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准。鼓勵各地保障性住房按綠色建築標准建設,自2014年起,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全部按綠色建築標准設計、建造。積極引導房地產項目執行綠色建築標准,推動綠色住宅小區建設。
(三)積極推進綠色農房建設。住房城鄉建設、農業等部門要加強農村村莊建設整體規劃管理,針對不同類型村鎮,編制農村住宅綠色建設和改造推廣圖集、村鎮綠色建築技術指南等,免費提供技術服務。大力推廣太陽能熱利用、圍護結構保溫隔熱、省柴節煤灶等農房節能技術,科學引導農房執行建築節能標准。
(四)深入開展綠色生態城區建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制定出台安徽省綠色生態城區建設技術導則,指導各地做好城鄉建設規劃與區域能源規劃的銜接,優化能源系統集成利用。加快綠色生態城區規劃建設,建立包括綠色建築比例、生態環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約利用、再生水利用、廢棄物回收利用等內容的指標體系,將其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並落實到具體項目。
(五)加快推廣適宜技術。開展綠色建築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究,探索符合我省實際的綠色建築技術路線。加快編制安徽省綠色建築技術指南和適宜技術推廣目錄,因地制宜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築一體化、屋面(立體)綠化、自然採光、自然通風、遮陽、高效空調、雨水收集、中水利用、隔音等成熟技術。
(六)大力發展綠色建材。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結合當地氣候特點和資源稟賦,大力發展安全耐久、節能環保、施工便利的綠色建築材料。加快發展防火隔熱性能好的建築保溫體系和材料以及節能新型牆體材料,積極推廣應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強鋼筋、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建立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制度,編制安徽省綠色建材產品目錄,強化綠色建材產品質量監督。
(七)推動建築工業化。加快建立建築工業化的設計、施工、部品生產等標准體系,積極推廣適合工業化生產的預制裝配式混凝土、鋼結構等建築體系,推進綠色施工。開展建築工業化綜合城市試點工作,努力提升建築工業化應用率,試點城市保障性住房應率先採用建築工業化方式建造。積極推行住宅全裝修,鼓勵新建住宅一次裝修到位或菜單式裝修,促進個性化裝修和產業化裝修相統一。
(八)嚴格建築拆除管理。加強城市規劃管理,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穩定性。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拆除符合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標准且在正常使用壽命內的建築。對違規拆除行為,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研究制定建築拆除的相關管理制度。
(九)推進建築廢棄物循環利用。嚴格落實建築廢棄物處理責任制,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建築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理。加強建築廢棄物的分類、破碎、篩分等技術研發,推廣利用建築廢棄物生產新型牆材產品。推行建築廢棄物集中處理和分級利用,設區城市要因地制宜設立專門的建築廢棄物集中處理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嚴格責任落實。省政府將綠色建築行動目標完成情況和措施落實情況納入各市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體系。成立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有關部門組成的綠色建築行動協調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全省綠色建築行動年度工作計劃,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發展改革部門要嚴格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制度,強化對公共建築項目執行綠色建築標准情況的審查。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強化綠色建築項目規劃設計及施工圖審查,嚴肅查處違反工程建設標准和建築材料不達標等行為。財政、稅務部門要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鼓勵房地產開發商建設綠色建築,引導消費者購買綠色住宅。各地要強化對綠色建築行動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
(二)加強政策扶持。省財政廳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綠色建築及綠色生態城區建設。省國土資源廳要研究制定促進綠色建築發展在土地轉讓方面的政策。省科技廳要設立綠色建築科技發展專項,組織開展綠色建築科技研究,加快綠色建築研究、創新載體建設。改進和完善對綠色建築的金融服務,金融機構對綠色建築的消費貸款利率可下浮0.5%、開發貸款利率可下浮1%。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對綠色建築行動實行獎補,制定城市配套費減免等政策,研究容積率獎勵等政策,在土地招拍掛出讓規劃條件中明確綠色建築的建設用地比例。省有關部門在組織「黃山杯」、「魯班獎」、勘察設計獎、科技進步獎等評選時,對取得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的項目應優先入選或優先推薦。
(三)強化能力建設。加快完善綠色建築設計、檢測、星級評價標准規范,制定綠色建築工程定額和造價標准,推進綠色建築示範項目及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築開展能效測評及綠色建築評價標識工作。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設計咨詢企業等開展綠色建築科研攻關,加強建築規劃、設計、施工、評價、運行等從業人員培訓,開展綠色建築規劃和設計方案競賽,組織綠色建築創新獎評選,加快提升城鄉生態規劃和綠色建築設計水平。
(四)推進示範引導。啟動一批綠色生態城區示範建設和綠色校園、綠色醫院、綠色辦公建築等示範項目,重點推進公共機構建築和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築、保障性住房等開展示範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綠色小城鎮示範建設,推進既有城區的綠色改造。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盡快制定相應的綠色建築行動工作方案,加強統籌協調,狠抓工作落實,推動城鄉建設模式和建築業發展方式加快轉變,努力推進生態強省建設。

F. 貴州公共建築的空調負荷指標和能耗限額標准。最好標注出處,謝謝。

《公共建築節來能設計自標准》GB50189-2015不是以節能多少的數量來計的。
標准規定的是諸如:牆面散熱性能、供暖(冷)設備效率、建築從環境獲得能量的比例等等。不同建築實際達到的節能是不同的。
採用2015版標准後後,與2005版相比,由於圍護結構熱工性能的改善,供暖空調設備和照明設備能效的提高,全年供暖、通風、空氣調節和照明的總能耗減少約20~23%。其中從北方至南方,圍護結構分擔節能率約6%—4%:空調供暖系統分擔節能率約7%~10%;照明設備分擔節能率約7% -9%。另外還有 熱回收、全新風供冷、冷卻塔供冷、可再生能源等節能措施所產生的節能效果。

G. 能耗採集器SmartDAQ符合《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能耗監測系統》技術導則對數據採集器功能要求

《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能耗監測系統》技術導則是個開放的標准,smartDAQ是支持這個功能的,我用過可以,在上海市有用過。

H. 公共建築能耗監測系統的意義

公共建築能耗監測系統的意義:
1、管理者不了解建築各設備系統的實際用能水平,缺乏詳細的能耗數據積累,缺少科學的用能水平評價方法。
2、設計者不了解各項節能技術的實際節能效果。一些節能技術手段被濫用;一些雖然效果顯著,但概念不夠響亮的節能技術手段無法得到應有的重視,一些建築設計採用了大量所謂的節能技術,但並沒有收到理想的節能效果。
因此,需要建立規范的分項能耗監測系統,而雲集能耗監測系統能實時監測各個分項的能耗水平,實現在線運行管理與監測,與同類建築、設計標准等進行橫向對比,輔助節能診斷,並衡量節能改造的實際效果,從而最終實現減低能耗、改進系統運行效率、延長設備使用壽命、提高人員舒適和工作效率等。

I. 綠色建築行動方案的重點任務

(一)切實抓好新建建築節能工作。
1.科學做好城鄉建設規劃。在城鎮新區建設、舊城更新和棚戶區改造中,以綠色、節能、環保為指導思想,建立包括綠色建築比例、生態環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約利用、再生水利用、廢棄物回收利用等內容的指標體系,將其納入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並落實到具體項目。做好城鄉建設規劃與區域能源規劃的銜接,優化能源的系統集成利用。建設用地要優先利用城鄉廢棄地,積極開發利用地下空間。積極引導建設綠色生態城區,推進綠色建築規模化發展。
2.大力促進城鎮綠色建築發展。政府投資的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築,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省會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築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築,自2014年起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准。積極引導商業房地產開發項目執行綠色建築標准,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綠色住宅小區。切實推進綠色工業建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修訂工程預算和建設標准,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制定綠色建築工程定額和造價標准。嚴格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制度,強化對大型公共建築項目執行綠色建築標准情況的審查。強化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管理,加強對規劃、設計、施工和運行的監管。
3.積極推進綠色農房建設。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農業等部門要加強農村村莊建設整體規劃管理,制定村鎮綠色生態發展指導意見,編制農村住宅綠色建設和改造推廣圖集、村鎮綠色建築技術指南,免費提供技術服務。大力推廣太陽能熱利用、圍護結構保溫隔熱、省柴節煤灶、節能炕等農房節能技術;切實推進生物質能利用,發展大中型沼氣,加強運行管理和維護服務。科學引導農房執行建築節能標准。
4.嚴格落實建築節能強制性標准。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把規劃設計關口,加強建築設計方案規劃審查和施工圖審查,城鎮建築設計階段要100%達到節能標准要求。加強施工階段監管和稽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切實提高節能標准執行率。嚴格建築節能專項驗收,對達不到強制性標准要求的建築,不得出具竣工驗收合格報告,不允許投入使用並強制進行整改。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執行更高能效水平的建築節能標准。
(二)大力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
1.加快實施「節能暖房」工程。以圍護結構、供熱計量、管網熱平衡改造為重點,大力推進北方採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十二五」期間完成改造4億平方米以上,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超額完成任務。
2.積極推動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開展大型公共建築和公共機構辦公建築空調、採暖、通風、照明、熱水等用能系統的節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鼓勵採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改造,對項目按節能量予以獎勵。推進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重點城市示範,繼續推行「節約型高等學校」建設。「十二五」期間,完成公共建築改造6000萬平方米,公共機構辦公建築改造6000萬平方米。
3.開展夏熱冬冷和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築節能改造試點。以建築門窗、外遮陽、自然通風等為重點,在夏熱冬冷和夏熱冬暖地區進行居住建築節能改造試點,探索適宜的改造模式和技術路線。「十二五」期間,完成改造5000萬平方米以上。
4.創新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工作機制。做好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的調查和統計工作,制定具體改造規劃。在舊城區綜合改造、城市市容整治、既有建築抗震加固中,有條件的地區要同步開展節能改造。制定改造方案要充分聽取有關各方面的意見,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在條件許可並徵得業主同意的前提下,研究採用加層改造、擴容改造等方式進行節能改造。堅持以人為本,切實減少擾民,積極推行工業化和標准化施工。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落實工程建設責任制,嚴把規劃、設計、施工、材料等關口,確保工程安全、質量和效益。節能改造工程完工後,應進行建築能效測評,對達不到要求的不得通過竣工驗收。加強宣傳,充分調動居民對節能改造的積極性。
(三)開展城鎮供熱系統改造。
實施北方採暖地區城鎮供熱系統節能改造,提高熱源效率和管網保溫性能,優化系統調節能力,改善管網熱平衡。撤並低能效、高污染的供熱燃煤小鍋爐,因地制宜地推廣熱電聯產、高效鍋爐、工業廢熱利用等供熱技術。推廣「吸收式熱泵」和「吸收式換熱」技術,提高集中供熱管網的輸送能力。開展城市老舊供熱管網系統改造,減少管網熱損失,降低循環水泵電耗。
(四)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築規模化應用。
積極推動太陽能、淺層地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的應用。太陽能資源適宜地區應在2015年前出台太陽能光熱建築一體化的強制性推廣政策及技術標准,普及太陽能熱水利用,積極推進被動式太陽能採暖。研究完善建築光伏發電上網政策,加快微電網技術研發和工程示範,穩步推進太陽能光伏在建築上的應用。合理開發淺層地熱能。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研究確定可再生能源建築規模化應用適宜推廣地區名單。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地區示範,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集中連片推廣,到2015年末,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面積25億平方米,示範地區建築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占建築能耗總量的比例達到10%以上。
(五)加強公共建築節能管理。
加強公共建築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和能耗公示工作,推行能耗分項計量和實時監控,推進公共建築節能、節水監管平台建設。建立完善的公共機構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額管理制度,加強能耗監測和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加強監管平台建設統籌協調,實現監測數據共享,避免重復建設。對新建、改擴建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要進行能源利用效率測評和標識。研究建立公共建築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組織開展商場、賓館、學校、醫院等行業的能效水平對標活動。實施大型公共建築能耗(電耗)限額管理,對超限額用能(用電)的,實行懲罰性價格。公共建築業主和所有權人要切實加強用能管理,嚴格執行公共建築空調溫度控制標准。研究開展公共建築節能量交易試點。
(六)加快綠色建築相關技術研發推廣。
科技部門要研究設立綠色建築科技發展專項,加快綠色建築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重點攻克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節水與水資源綜合利用、綠色建材、廢棄物資源化、環境質量控制、提高建築物耐久性等方面的技術,加強綠色建築技術標准規范研究,開展綠色建築技術的集成示範。依託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加快綠色建築工程技術中心建設。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編制綠色建築重點技術推廣目錄,因地制宜推廣自然採光、自然通風、遮陽、高效空調、熱泵、雨水收集、規模化中水利用、隔音等成熟技術,加快普及高效節能照明產品、風機、水泵、熱水器、辦公設備、家用電器及節水器具等。
(七)大力發展綠色建材。
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結合當地氣候特點和資源稟賦,大力發展安全耐久、節能環保、施工便利的綠色建材。加快發展防火隔熱性能好的建築保溫體系和材料,積極發展燒結空心製品、加氣混凝土製品、多功能復合一體化牆體材料、一體化屋面、低輻射鍍膜玻璃、斷橋隔熱門窗、遮陽系統等建材。引導高性能混凝土、高強鋼的發展利用,到2015年末,標准抗壓強度60兆帕以上混凝土用量達到總用量的10%,屈服強度400兆帕以上熱軋帶肋鋼筋用量達到總用量的45%。大力發展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深入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城市城區限制使用粘土製品,縣城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質檢部門要研究建立綠色建材認證制度,編制綠色建材產品目錄,引導規范市場消費。質檢、住房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加強建材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管和稽查,杜絕性能不達標的建材進入市場。積極支持綠色建材產業發展,組織開展綠色建材產業化示範。
(八)推動建築工業化。
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加快建立促進建築工業化的設計、施工、部品生產等環節的標准體系,推動結構件、部品、部件的標准化,豐富標准件的種類,提高通用性和可置換性。推廣適合工業化生產的預制裝配式混凝土、鋼結構等建築體系,加快發展建設工程的預制和裝配技術,提高建築工業化技術集成水平。支持集設計、生產、施工於一體的工業化基地建設,開展工業化建築示範試點。積極推行住宅全裝修,鼓勵新建住宅一次裝修到位或菜單式裝修,促進個性化裝修和產業化裝修相統一。
(九)嚴格建築拆除管理程序。
加強城市規劃管理,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穩定性。城市人民政府以及建築的所有者和使用者要加強建築維護管理,對符合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標准、在正常使用壽命內的建築,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隨意拆除。拆除大型公共建築的,要按有關程序提前向社會公示徵求意見,接受社會監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研究完善建築拆除的相關管理制度,探索實行建築報廢拆除審核制度。對違規拆除行為,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十)推進建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落實建築廢棄物處理責任制,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建築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理。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制定實施方案,推行建築廢棄物集中處理和分級利用,加快建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裝備研發推廣,編制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標准,開展建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示範,研究建立建築廢棄物再生產品標識制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負總責,地級以上城市要因地制宜設立專門的建築廢棄物集中處理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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