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很想很想知道斯諾登說的美國政府被外星人掌控是不是真的,求答案,,,,求真相
不是真的,那是蠱惑美國政府的,目的是借機讓美國誤以為自己沒有再多的情報了。
B. 日本的政府已被美國完全控制。軍事、經濟、政治的命脈都在美國掌控之下。首相頻繁地更替就是因為政治上無法
只能說日本在經濟上政治上都不能完全獨立。軍事上,武器需要進口美國。回空軍海軍尤為突出。比如答F35.宙斯盾等等。經濟上,日本是島國,資源匱乏,石油,煤炭等工業原料亦需要大量進口。這也就是為什麼日本要和中國在釣魚島領土問題上起爭端的緣故。政治上,政府人員大多採用親美派,也就是說要親附美國。但不是說日本領導人是美國暗中操控的。礙於在沖繩駐扎的美軍,以及各地受到美國影響之強烈,日本才選舉親美領導人。
C. 美國政府用款是如何批準的哪個部門掌握著美國國家的錢批准流程是怎樣的
須由美國國會批准政府的預算。美國國會眾議院設有專門的撥款委員會審議行政回機關答的預算。如果美國國會拒絕撥款,行政部門則無法履行職務。在柯林頓擔任美國總統期間,曾幾次發生由於國會拒絕撥款而不得不將相關行政部門關閉的事件。
D. 比爾伯格集團真的存在嗎真的有一個無形的受災掌控美國政府嗎
- - 在二戰時期的美國的確受大部分資本家掌控 因為當時的議員基本上都是各大家族的代言人 一切為了家族的利益為先 美國總統受議會控制 議會擁有最大決策權
E. 美國政府實權誰掌握
聯邦政府:總統,國會(參,眾兩院)。州政府:州長,州議會。不屬於聯邦的事,總統都沒權。聽州的。
F. 為啥說中國的錢掌握在政府手中,而而美國的錢掌握在人民手中
首先,說一下人抄民幣於美元的不同,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人民幣並不是國際貿易結算貨幣,所以發行多少貨幣,承載的主體都是我們自己的實體經濟。美國是現有的唯一的超級大國,美元是國際貿易結算使用的最主要的貨幣(不是之一就是最主要),所...
G. 美國杜魯門政府為了爭取掌握佔領日本的主動權都做了哪些事情
日本公開拒絕波茨坦抄公告,襲同盟國只有對日本法西斯進行最後一戰。美國杜魯門政府為了爭取掌握佔領日本的主動權,急欲單獨迫使日本投降,以便獲得在戰後同蘇聯對抗的有利戰略地位,遂於8月6日搶在蘇聯出兵之前在日本廣島投下第一顆原子彈。9日,又在長崎投下了第二顆原子彈。日本居民遭受的災害是日本軍國主義政府拒不投降的結果。8月8日17時(莫斯科時間,東京時間為當日23時),蘇聯外交人民委員莫洛托夫召見日本駐蘇大使佐藤尚武,交給他一份蘇聯對日宣戰書,宣布參加波茨坦公告,並當面宣布,蘇聯從8月9日起同日本處於戰爭狀態。蘇聯對日宣戰,既是履行在雅爾塔會議上所承諾的在德國投降後2或3個月參加對日作戰的反法西斯戰爭的國際義務,也是蘇日矛盾加深,雙方長期軍事對峙的總爆發。
1945年春,蘇軍即已根據《雅爾塔協定》,向遠東集結兵力。
H. 美國三權分立,三權:財政、行政、司法分由什麼掌控管理
美國政府 聯邦政府美國的國家組織是依據三權分立與聯邦制度、二大政治思想而制定, 當初在起草憲法時因恐權力過分集中於個人或某一部門將危害人民的自由, 因而將立法、司法, 行政三種權力分別獨立, 互相制衡, 以避免政府濫權, 根據憲法: 立法機關是參議院與眾議院並設二院制議會, 司法機關以聯邦最高法院為首下設11個控訴法院, 95個地方法院及4個特別法庭. 行政機關是以由人民直接選舉的總統為最高行政首長, 並以副總統輔之, 下設幾個行政部門. 政府的權力有聯邦政府、州政府之分, 憲法起草人根據政府必須接近百姓才不致剝奪人民自由的原則, 將有關各州自治權保留給州政府, 各州政府本身擁有立法、司法、行政諸許可權, 聯邦政府的權力系以一州政府無法單獨行使者為限, 如課稅、財政、國防、 外交、貨幣銀行、出入境管理、對外貿易、國民福利、郵政, 以及科學藝術的發展援助等. 行政政府是由12個部門及根據法律設立之60餘獨立機關組成. 總統是國家的元首, 政府最高行政首長, 陸海空等各軍種之最高司令官, 總統的任期是4年, 期間除了受到議會之彈劾, 不會因受反對勢力而去職. 期滿後可以連任一期. 總統與副總統候選人經全民投標產生, 總統在任期中因意外事故發生, 不克行事時, 其殘遺任期由副總統自動遞補. 白宮是美國的總統府 EXECUTIVE OFFICE OF THE PRESIDENT. 為了輔佐總統達成其肩負的重責, 白宮內設有十餘個因應時代需要而成立的機構, 如國家安全委員會, 經濟顧問委員會, 通商交涉委員會、能源委員會等, 此外白宮內還有十餘名助理顧問隨時輔佐總統. 聯邦法律的日常執行和管理, 由不同的行政部門負責, 他們是由國會設立, 以處理各種國家和國際事務. 各部首長均由總統提命, 通常稱之為總統的內 閣. 除了12個主要行政部門之外, 尚有很多獨立機構, 它們之所以被稱為獨立之機構是因為它們並不屬於那一個行政部門, 這些機構中有其獨特的成立宗旨, 有的是管制機構, 如公務委員會, 會計總署, 總務署, 聯邦儲備局等, 有的為政府或人民提供特別的服務, 例如:州際商業委員會、退伍軍人總署, 證券交易委員會、全國勞工關系局、國家航空太空總署、 國家科學基金會、武器管制及裁軍總署、聯邦郵政總局、美國國際交流總署等.司法 美國的司法權力, 賦予一個最高法院, 以及國會可以隨時制定及設立的次等法院. ①最高法院: 為美國最高等法院, 也是憲法特別設立的唯一法院, 設立於首府華盛頓D.C., 法官人數為九位, 一位首席大法官及八位副手,在每年數千宗入稟案件中最高法院通常只審理約一百五十宗, 大部份案件涉及法律的解釋或者涉及國針立法的用意. 這種司法監察的權力, 並非憲法特別規定, 而是法院根據它對憲法的解釋得出的理論. 這種理論認為一項違反憲法的立法不是法律, 並進一步指出對法律進行解釋, 顯然是司法部的職權和責任. ②上訴法院: 其設立目的是為了便利案件的處理及減輕最商法院的負擔, 全國共劃分為11個上訴區, 每區設有一個上訴法院, 每一上訴法院有三至十五名法官, 顧名思義, 上訴法院復審地方法院的判決. ③地方法院: 全國五十州劃分有八十九個地方法院, 訴訟當事者能就近進行訴訟, 每一地方法院有一至廿七位法官, 這些法院所處理的大部份案件都是違犯聯邦法律的行為. ④特別法庭: 除了聯邦法院的一般裁判權外, 另有為了特殊目的而設立的法庭, 例如申訴法庭對那些向美國提出的賠償申訴作出判決. 關稅法庭對涉及進口貨物的稅款或限額的民事訴訟享有獨家的裁判權, 另外還有關稅及專利權的上訴法庭, 以聆訊不服關稅法庭及美國專利局判決的上訴申請. 憲法為保障司法獨立, 規定聯邦法官可在行為良好期間任職, 實際上是直至他們死亡, 退休或辭職. 在職期間的法官犯法會像總統或其他聯邦政府官員一樣受到彈劾, 美國法官由總統任命, 並由參議院批准, 法官的薪水也是由國會核定, 年薪自地方法官的四萬四千六百元至首席大法官的六萬五千六百美元不等.立法根據美國憲法第一條, 聯邦政府將所有立法權力賦予參議院及眾議院組成的國會, 參議院由每州二名議員組成, 眾議院議席按每州人中多寡而定, 每五十萬人選舉一名眾議員, 但保障每州至少有一名, 目前有六州: 阿拉斯加、內華達、德拉華、北達科他、佛蒙特及懷俄明等只有一名眾議員, 相反的加利福尼亞州就有四十三名眾議員. 早期的國會議員並非由人民直接選舉, 一直到一九一三年通過的憲法第十七條修正案才規定參議院由人民直接投標選舉, 憲法規定, 美國參議員必須至少年滿三十歲, 成為美國公民至少有九年, 眾議員須至少廿五歲,成為美國公民至少七年, 二者均需屬所代表之各州的居民, 州議會把州劃分為數個國會選區, 每區的選民每二年選出一名眾議員, 每逢雙數年份便舉行全國性的選舉選出參議員. 由於參議員的任期為六年, 故實際每二年僅改選參議院的三分之一議席以避免國會的功能因改選而中輟.州政府 早在聯邦政府建立前便有個別殖民地的政府, 其後成為州政府, 在這之前又有縣政府和較小單位, 甚至在一六○二年英國清教徒從船上登陸前, 他們已制定了五月花契約, 當這批拓荒者向西推進時, 在每一邊遠地區都建立起政府來處理事務, 美國憲法的起草人, 對此多層次的政府制度未加變動, 雖然他們使國家至高無上, 但他們也明智地認識需要有地方的政府, 更直接地與人民接觸, 並且更熱心於迎合人民的需要. 因此除了國防、外交、貨幣等全國性的事務劃歸中央處理外, 其他如教育, 衛生等地方性事務則劃歸地方政府處理, 美國的州政府與聯邦政府一樣, 設有行政、立法及司法三部門, 州長是一州的行政首長, 由民眾投票選舉, 除了少數州任期二年外, 大部分的州長任期為四年, 除了內布拉斯加州只有單一的州立法機關外, 其他的州都有兩院制的州立法機關, 在大部分的州里, 州參議員任期為四年, 眾議員的任期為兩年, 州立法程序與國會極相似, 州的司法組織並不附屬於全國的法院體系, 它是由一組類似聯邦司法機構形式的法院組成, 處理私人間或私人與州政府之間的民事訴訟並聆訊有關觸犯刑法的案件. 許多州除了一般裁決權的法院外, 也有特別裁決權的法院, 例如:遺囑檢驗法院, 監督遺囑的執行, 青少年法庭處置未成年犯, 家庭關系法院處理家庭的不和案件;小額申訴法庭處理小額債款的糾紛. 市政府與其他地方政府:美國曾以農村為主, 但今天已成為一個高度城市化的國家, 有四分之三居民現居住於城鎮, 大城市或市郊. 城市直接照顧市民需要的程度較聯邦或州為大. 從警察、消防到衛生教育、公共運輸及房屋無一不包. 市政府是由州特許設立, 市政府的組織在全國有極 大的差異, 不過, 幾乎所有市政府都有某類由選民選舉的市議會負責制定城市的預算, 訂立財政課稅率, 並撥款給各行政部門, 此外, 他們尚有權否決城市法令, 一位民選的市長擔任行政部門的首長, 除了這類市長暨議會的市政府外, 尚有委員會和城市行政官的市政府組織形成. 此委員會是把立法和行政職務合並由一組官員負責. 這組官員的人數通常有三個或三個以上由市民選舉. 每一位委員監督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城市部門的工作, 其中有一位委員被任命為主席, 他往往被稱為市長. 但他的權力與同僚相等, 城市行政官型的市政組織首先於一九○八年在弗吉尼亞州的斯坦頓實行, 在這種類型下, 由一個小型的民選市議會制訂城市法令和擬訂政策, 但僱用一名受薪行政人員執行這些政令.除了聯邦政府、州政府、及市政府外, 美國尚有縣、自治市、鎮、學校區及特別區等行政單位, 縣通常是州的再分區, 包括二個或二個以上的鎮及數個鄉村, 縣設委員或監督委員會負責徵收、稅款、借款、貸款、監督選舉、建築及維持公路和橋梁以及實施全國性、州和縣的福利計劃. 總統的選舉總統的選舉每四年舉行一次, 日期為11月第一個星期的星期二那天舉行選舉, 十一月大選舉行後, 總統的四年任期就在次年的一日廿日開始, 憲法規定總統必須由一個在美國出生而年齡至少35歲的美國公民擔任. 由各政黨在總統選舉之前幾個月的提名大會上選出該政黨的候選人. 並草擬一份稱為政綱的聲明, 對不同的問題表示其立場, 因此選民不但要決定贊成或反對競選人, 而且要決定贊成或反對候選人所代表之政黨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哲學. 雖然每次選擇的花費不貲, 美國人依然樂此不疲, 因為兩個世紀下來, 人們確信選舉能使政權得以和平轉移.
I. 美國聯邦制政府實行三權分立掌握司法權的是
美國聯邦政府三權分立:立法 國會參眾兩院,行政 以總統為首的聯邦政府部門,司法 以聯邦大法官為首的司法機構。
J. 猶太人幾乎掌控華爾街掌控美國政府,打不打仗幾乎這些猶太人說了算,為什麼他們在二戰開始
公元前1000年,一個叫大衛的青年率領軍隊攻佔了一個叫耶路撒冷的小城市。因為大衛出身猶太部落,他就把他建立的國家稱為猶太王國,並把首都建在耶路撒冷。一千年後,公元70年,一個叫提圖斯的羅馬人把整個耶路撒冷淹沒在血泊中,200萬猶太人慘遭屠殺,倖存的猶太人被驅逐出耶路撒冷,散落到世界各地。自此,猶太人就開始了漫長的流浪生涯。一直到第二次大戰之前,猶太民族仍然是一個沒國家的民族。直到以色列於1948年5月14日宣布獨立(以色列就是猶太人建立的國家)。 所以二戰的時候 不存在宣戰的可能 戰爭是國家間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