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審計財政存量資金
財政存量資金審計是政府資產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財政審計的工作重點。
摸清財政存量資金總量規模,釐清結構,應以本級財政預決算報表為基礎,從總體上掌握政府性收支規模及變化趨勢,對各類財政資金的使用、結存、管理情況進行全面審計,主要採用財政部門自查與審計組審核相結合的方法。
(一)關注國庫資金存放管理
根據國家財政部的文件要求,財政資金應統一歸口同級財政國庫部門管理。財政資金存放管理審計首先要從國庫部門管理的資金賬戶入手,重點審查賬戶開設及資金存放情況。一是賬戶開設情況。各類財政資金賬戶開設是否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有無銀行賬戶開設過多過濫、隨意開戶、多頭開戶的問題。二是資金存放情況。摸清國庫存款、各類財政專戶、專項轉移支付、往來資金在規定時點的存款規模,有無手續不全隨意轉存、調動資金等影響財政資金安全的問題。三是收入過渡戶情況。檢查非稅收入匯繳專戶等過渡戶收入是否及時繳入國庫,有無應繳未繳等情況。
國庫資金存放管理審計方法:主要是向財政部門發放反映財政資金存款情況的「國庫存款和各類財政專戶結存資金錶」,由其國庫部門先進行自查填報,規定時間收回。審計人員根據財政部門的填表,要求其提供各類財政資金銀行賬戶資金信息,對填表內容進行復核,掌握財政資金存放情況。
(二)關注預算結余、結轉情況
將預算結余結轉資金審計與預算審計有機結合。一是檢查資金結余結轉。區分預算凈結余、專項結轉、預算單位結轉等,摸清各類結余結轉資金基本規模,分析暫存科目結轉資金變化趨勢,各類結余結轉資金占當年財政支出比重等。二是檢查預算編制情況。重點檢查預算編制是否完整、具體,有無應編未編入年初預算、通過追加預算進行分配的問題;專項資金預算是否有系統、規范的項目計劃,有無預算編制過粗缺乏透明度,導致執行中隨意調整、資金結余結轉過大等問題。三是檢查預算執行情況。根據前面掌握的預算資金結存、預算編制情況,檢查資金撥付是否嚴格按照人大批準的預算批復,預算支出進度是否均衡合理,有無不按預算和項目進度撥付、滯留欠撥等問題;上級專項資金和重大項目資金是否按政策規定的用途及時、足額撥付,有無截留、挪用等違規問題。四是檢查暫存科目結存情況。檢查預算內暫存科目有無長期結存、結存資金過大、結存年限較長的問題。
預算結余、結轉審計方法:一是審查財政部門提供的預算內會計賬表,主要是本級財政預決算報表、財政收支平衡表、人大批準的預決算報告等,必要時可延伸選擇部分預算部門,掌握本級財政結余結轉情況,分析預算與實際執行之間的差異;二是對國庫部門管理的「暫存款」科目進行重點審計,分清資金性質、類別、結存年限、可否繼續撥出等,重點審查項目資金長期結存。通過要求財政部門填報「預算暫存款明細表」,並進行復核,分析項目資金滯撥、滯留的原因,揭示預算編制、執行、管理中的突出問題。
(三)關注各類專戶的資金結存情況
一是檢查各類專戶資金結存情況。摸清各類專戶資金的結存規模,近年來的增減變動情況,結存金額是否逐年增大。二是檢查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撥付使用情況。專項轉移支付是否提前告知,是否存在分配環節較多、撥付程序復雜、資金撥付滯後、不按規定用途使用等影響資金使用效益發揮的問題。三是檢查專戶資金的管理情況。檢查是否定期對專戶進行清理,有無專戶資金大額長期結存的情況;有無利用專戶隱瞞收入,虛列支出,導致財政收支不實的情況;有無無依據利用專戶進行項目資金中轉,導致資金滯留挪用、脫離預算監管的問題。
專戶資金結存審計方法:向財政部門發放反映專戶資金結存情況的「專戶結存明細表」,由財政部門先進行自查填報。待填表收回後,結合前面已經了解的專戶資金存款情況,找出持續結存且資金量較大的專戶重點審查專戶明細賬,分析資金大額結存的原因,揭示專戶資金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四)關注財政資金制度管理
一是檢查財政資金管理制度建設情況。了解財政部門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資金管理內控制度,對財政結余結轉資金、專戶資金等是否按照上級要求從資金運行管理等方面建立了相關的制度。二是檢查相關制度的執行情況。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各用款單位在資金使用中是否嚴格執行以上制度,是否存在職責不清、執行不力的問題;對項目資金使用是否進行跟蹤管理,有無重撥付輕管理的問題。
財政資金制度管理審計:一是詢問座談、調查了解各項制度的建設情況,分析評價制度建設和執行效果;二是通過審計發現問題,揭露資金未發揮使用效益所存在的制度缺陷以及制度執行中存在問題。
『貳』 財政重新下收回存量資金賬務怎樣
財政部網站首頁「政策發布」欄下面有,財政部2015年5月18日印發的《關於收回財政存量資金預算會內計容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預[2015]81號),其對收回財政存量資金有關科目設置、會計處理方法做出了規定。
『叄』 財政下收回存量資金賬務怎樣處理
一、完善相關科目設置
1、完善政府收支科目設置。為避免重復列收,在《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單獨設置專門反映收回財政存量資金的科目,反映上繳國庫但不列入當年預算的資金入庫情況。
2、完善總預算會計科目設置。在總預算會計的「暫存款」科目下,增設「收回存量資金」科目,在此科目下按照「收回部門預算存量資金」、「收回轉移支付存量資金」、「收回財政專戶存量資金」等進行明細核算。
二、做好收回結轉結余資金的會計處理
1、收回部門預算結轉結余資金。各級財政部門要及時向各部門發文收回結轉結余資金。對於國庫集中支付結余資金,各級財政部門根據發文調整部門預算指標和用款計劃,總預算會計根據發文借記「暫存款-國庫集中支付結余」,
貸記「暫存款-收回部門預算存量資金」。對於非國庫集中支付結轉結余資金,各部門應根據財政部門收回資金的發文將資金從實撥賬戶及時繳回國庫,總預算會計根據國庫入賬通知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暫存款-收回部門預算存量資金」科目。
2、收回轉移支付結轉資金。同級財政收回已經分配到部門的轉移支付結轉資金,比照收回部門預算結轉結余資金的會計核算方式處理。下級財政交回尚未分配到部門的轉移支付結轉資金,上級政府總預算會計應根據國庫入賬通知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暫存款-收回轉移支付存量資金」科目。
三、做好收回結轉結余資金再安排使用的會計處理
收回或交回的結轉結余資金,由各級財政部門按規定統籌用於經濟社會發展亟需資金支持的領域。財政部門安排使用時,按原預算科目支出的,總預算會計根據發文借記「暫存款」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
調整支出科目的,總預算會計應根據發文按原結轉預算科目做沖銷處理,借記「暫存款」,貸記「一般預算支出」等科目,同時按實際支出預算科目作列支賬務處理,借記「一般預算支出」等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等科目。
四、做好財政專戶資金的有關會計處理
除社保資金、糧食風險基金、教育收費、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贈款、代管資金以及其他經財政部認定的財政專戶資金外,其餘財政專戶資金中的存量資金應按照財政存量資金進行統計和清理。
其中: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的規定設立的財政支出專戶資金中,超過兩年以上的結轉資金應及時調入國庫;其餘財政支出專戶資金應全部調入國庫。
調入國庫的財政支出專戶資金作為權責發生制事項單獨核算,並應在兩年內使用完畢。財政專戶資金收回國庫時,總預算會計應根據國庫入賬通知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暫存款-收回財政專戶資金」科目。
(3)財政專戶上交存量資金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新舊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
資產類。
1、貨幣資金的結轉。
新舊轉賬時,將原「國庫存款」科目中的存款余額按是否實行國庫現金管理區分,屬於實行國庫現金管理的,轉入「國庫現金管理存款」科目;其他的轉入「國庫存款」科目。
將原「其他財政存款」科目中的存款余額轉入「其他財政存款」科目。採用原「其他財政存款」科目核算國庫現金管理存款的,應將原「其他財政存款」科目余額中屬於國庫現金管理存款的部分,轉入「國庫現金管理存款」科目。
2、往來款項的結轉。
新舊轉賬時,應對原「暫付款」科目余額進行分析,將屬於借出款項的部分,轉入「借出款項」科目;其他部分轉入「其他應收款」科目。將原「與下級往來」科目余額轉入「與下級往來」科目。對原「待處理財政周轉金」按規定程序報經核銷後仍有餘額的,將余額轉入「其他應收款」科目。
3、其他流動資產的結轉。
新舊轉賬時,將原「有價證券」科目余額轉入「有價證券」科目;將原「在途款」科目余額轉入「在途款」科目;對原「預撥經費」科目余額進行分析,將其中符合新制度預撥經費規定的余額轉入「預撥經費」科目,將其中不符合新制度預撥經費規定的余額轉入「其他應收款」科目。
4、主權外債相關債權的結轉。
新舊轉賬時,債務管理部門應對主權外債相關債權進行梳理,區分政府財政承擔直接償還責任部分的應收本金、應收利息、應收費用以及政府財政承擔擔保責任的債權部分,並將有關資料轉財政總預算會計進行賬務處理。
5、待發國債的結轉。
新舊轉賬時,將原「待發國債」科目余額轉入「待發國債」科目。
『肆』 如何做好財政存量資金管理交流發言材料
交流材料:加強財政專戶資金管理工作經驗交流:
當前各類財政專戶資金規模迅速擴大,特別是江西鄱陽縣特大財政資金轉移境外案件教訓深刻,對國庫部門與時俱進加強財政專戶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在今年財政部統一部署的地方財政資金清理整頓行動中,我支行密切與財政部門通力合作,堅持監管與服務並重、規范和創新並舉,在較短時間內將原有61個財政資金專戶的清理歸並為21個,並實現了由郵政部門內部9個單位分散統一為預算股1家集中管理,還有效創新了金融機構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新模式。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實行統一管理。清理撤並後,財政部門對財政專戶的資金撥付實行一個渠道統一管理,銀行印鑒均移交國庫股,由其統一辦理撥款、記錄銀行日記賬、匯總反映信息。
二是堅持以一家金融機構設立一個賬戶為主。在縣內聯社、郵儲、農發行、農行、建行、中行、工商行7家金融機構各設一個「利辛縣財政局財政資金專戶」,凡無特別特定必須單位設立賬戶的項目資金,一律納入該賬戶統一管理,相應撤並原有賬戶。對每一家銀行內利辛縣財政局財政資金專戶內不同項目的資金,按月分類匯總,實行分賬核算。
三是嚴格控制單獨開設的賬戶。對有具體文件依據,或能夠詳細、充分證明賬戶單設必要性的,嚴格按照有關審批程序辦理。
四是全面規范和加強財政資金專戶管理。安排專人負責銀行賬戶管理,並切實加強內部控制制度,財政資金公章與經辦人員印鑒分頭保管,逐步建立完善審核簽批、指標管理、額度控制、信息反饋與監督檢查為一體的管理制度,形成財政專戶開立、變更、撤銷、以及銀行選擇、資金流轉、票據傳遞、信息反饋、檔案管理、監督檢查為一體的規范化、科學化賬戶管理長效機制。
五是積極借鑒、主動創新。積極發揮財政專戶資金的導向作用。借鑒合肥財政資金存放管理模式,按照確保安全、規范管理、方便調度的原則,視各商業銀行對經濟發展的貢獻、服務質量、經營業績以及社會信譽等情況,統籌考慮對各行專戶資金的劃撥規模,並從中擇優確定一家銀行設立基本賬戶。同時,進一步提升財政資金存放效益。結合部門社保基金定期存款的特性,綜合有意向銀行的貢獻、信譽、服務等因素,在條件成熟時,按照不低於國家規定三個月定期存款利率的原則,採用協議利率的辦法確定資金存放金融機構,引入競爭機制,增大資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