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4萬還150萬2017房奴千萬要當心
梳理以往的案例,年輕人、賭徒和急需資金周轉的小老闆極易成為套路貸的「肉雞」。
套路貸騙局通常有三步走。第一步就是先誘使借款人借貸,隨後以行規為由,哄騙借款人簽下高於所借款項一倍甚至數倍的欠條。比如借10萬元,欠條寫的卻是20萬元。此時騙子最常見的話術是「不會真讓你還這么多,按期還就沒事」。
第二步是「偽造」銀行流水。借款人簽下欠條之後,「小額貸款公司」會哄騙借款人前往銀行轉賬取款並拿走現金,留下銀行流水作為證據。比如「小額貸款公司」會與借款人一同到銀行轉賬,他們先將欠條上允諾的金額20萬元打入借款人卡中,接著讓借款人取出,然後拿走其中的10萬元,而借款人卻沒有拿到還款單。最後借款人實際到手的錢只有10萬元,但是銀行流水卻顯示有20萬元進賬。
從4萬到150萬,「平賬」讓借款額飆升
第三步就是「平賬」,也是在這一步,原本的賬務可能膨脹幾十倍。一旦借款人違約,「借貸公司」就會用「平賬」的方式解決。「平賬」即由另一家「小額貸款公司」償還第一家公司的錢,借款人再簽下更高額的欠款合同。其中還會重復第二步「偽造」銀行流水的過程。新民晚報報道過一起個案,上海市民張先生的女兒小菲深陷「套路貸」。某次小菲晚還款了半小時,「借貸公司」的員工王某就認定小菲逾期還款,要她一個月內還清12萬元(小菲實際上只拿到了5萬元)。山窮水盡之下,小菲稀里糊塗地被王某帶著去了另一家「公司」借款,12萬元逾期要還23萬元。最後「屢屢違約」的她被人牽著鼻子,向三家「公司」借款,大半年的時間里,累計欠下了近60萬元的巨債。
為了「平賬」,借貸公司會故意讓你違約,比如還款時借故到外地,讓借款人無法聯繫到;或是違約的條款設置的非常苛刻,比如「逾期還款」的時限是按小時甚至分鍾計算,債務就翻著倍地往上漲。總之,就是要把借款者逼上「還不出」「還不清」的絕路。
盯上房產、限制人身自由,「套路貸」有的是流氓法子讓借款人乖乖就範
如果借款人真的還不上錢,會面臨什麼後果?他們可能會被迫失去房產、失去人身自由,家人朋友也要遭受無止盡的騷擾。
據解放日報·上海觀察報道,一些非法的小額貸款公司很懂得「規避風險」。他們往往會要求有房的借款人網簽房產,房產一旦網簽就不能再交易,這對借款人是一大制約。同時簽署20年的房屋租賃協議,這樣就可以「合法」地佔據借款人的房產,轉租以牟利。
文匯報曾報道過,有「小額貸款公司」專做浦東無業「拆二代」的生意,原因就是看中了「拆二代」家中有房,一旦難以還款,還可以賣房還債,放貸「得手」的可能性更大。
對待借款人,討債人通常會把其非法拘禁在住處內。上文中提到的許女士,就曾在出差途中被討債人脅迫返滬,並被軟禁在自己家中10多天,討債人也跟著住了進來。討債人的行為已經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對待借款人的親朋好友,胡攪蠻纏、語言威脅、跟蹤盯梢、油漆刷牆、堵鑰匙孔等「軟暴力」手段。
懲治「套路貸」的一大難題是——法律講究證據,而騙子把證據鏈條做成了完美的閉環
從極盡哄騙的放貸到充滿暴力脅迫的討債,原子化的普通家庭通常難以招架。而他們最後的希望——以司法手段懲治「套路貸」,也面臨著不少現實難題。
1.一些受害人發現進入圈套後,要麼對欠債原因諱莫如深,要麼迫於討債人的恐嚇選擇「花錢買平安」,往往不會去報案。
2.法律講究的是證據,而不是每個人口中的事實。非法的小額貸款公司,會以特定員工的個人名義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這樣借款合同在形式上就變成了自然人之間的普通借貸,小額貸款公司刻意的違法犯罪行為就被偽裝成了「民間借貸糾紛」。通常法院在審理民間借貸案件時,認定借貸關系是否成立的主要證據就是借條。偏偏非法小額貸款公司的證據鏈條看起來十分完備——借條,銀行流水,甚至可以要求調取當事人提款的視頻監控。而借款人往往不懂得保留證據。
比較極端的情況是,「借貸方」雖然乾的是見不得人的事,但由於手握完整的證據鏈,就敢把借款人直接告上法庭。上文中提到的許女士就被「小額貸款公司」起訴到了法院。據看看新聞網報道,當時他們全家在外租房,並沒有收到法院寄到原住址的文書,因此沒有上庭。2014年7月底,由於對方提供的借款合同等證據一應俱全,法院做出了缺席審判,許女士敗訴,她自己的一套房子以及和父母共有的一套房產均被查封。所幸經過許家人的申訴,法院在綜合案件情況後暫緩了執行房屋拍賣事宜。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2-2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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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8出口200萬,需全額結匯,現已結匯150萬到位,差50萬。2017多結匯50萬,可用抵嗎
可以開通美金無限制結匯賬戶
3. 2017年,ABC三人各出資50萬,成立一個公司,注冊資本為150萬,ABC各佔三分之一的
一、2017年的公司,經營到2020年,D希望出資加入,增資的同時稀釋了ABC三個股東的股權版,D具體應該出資額多少來占權有25%的股份,這個需要對公司進行估值,根據估值結果確定出資額;
二、如果對公司估值超過當初的注冊資本150萬,那D的出資應該要超過50萬,否則其他幾個股東利益會受到損失;
三、如果公司估值等於或小於150萬,那D出資50萬,其他三個股東是否同意不一定,從估值看是佔了便宜,但涉及控制權問題,不是簡單的股權比例計算的。
4. 公司股東分紅是怎麼去分紅的,比如公司2017年利潤100萬,2018年事150萬!股東分紅該怎麼分
利潤,上繳稅收後復,為制稅後凈利潤。
稅後凈利潤,10%提取法定公積金後,如果公司章程和股東會之前決議要提前其他名目的 公積金,還要再提取公積金。
以前年度有虧損的,還要彌補虧損。
剩餘的部分,才是股東可分配利潤。
股東分配利潤,應由公司董事會制訂方案,股東會進行表決。分配利潤,可以按股東的出資比例,也可以不按股東的出資比例。只要股東會通過了,公司就按這個方案給股東分配利潤。
5. 公司股東分紅是怎麼去分紅的,比如公司2017年利潤100萬,2018年事150萬!股東分紅該怎麼分
利潤,上來繳稅收後,為稅後自凈利潤。
稅後凈利潤,10%提取法定公積金後,如果公司章程和股東會之前決議要提前其他名目的
公積金,還要再提取公積金。
以前年度有虧損的,還要彌補虧損。
剩餘的部分,才是股東可分配利潤。
股東分配利潤,應由公司董事會制訂方案,股東會進行表決。分配利潤,可以按股東的出資比例,也可以不按股東的出資比例。只要股東會通過了,公司就按這個方案給股東分配利潤。
6. 觀致2014年的車,我2017年買的二手車今年買150萬的保險需要多少錢
這個看你的車有沒有出過險,沒有優惠的話,四千多一點
7. 借4萬還150萬2017房奴千萬要當心
梳理以往的案例,年輕人、賭徒和急需資金周轉的小老闆極易成為套路貸的「肉雞」。
套路貸騙局通常有三步走。第一步就是先誘使借款人借貸,隨後以行規為由,哄騙借款人簽下高於所借款項一倍甚至數倍的欠條。比如借10萬元,欠條寫的卻是20萬元。此時騙子最常見的話術是「不會真讓你還這么多,按期還就沒事」。
第二步是「偽造」銀行流水。借款人簽下欠條之後,「小額貸款公司」會哄騙借款人前往銀行轉賬取款並拿走現金,留下銀行流水作為證據。比如「小額貸款公司」會與借款人一同到銀行轉賬,他們先將欠條上允諾的金額20萬元打入借款人卡中,接著讓借款人取出,然後拿走其中的10萬元,而借款人卻沒有拿到還款單。最後借款人實際到手的錢只有10萬元,但是銀行流水卻顯示有20萬元進賬。
從4萬到150萬,「平賬」讓借款額飆升
第三步就是「平賬」,也是在這一步,原本的賬務可能膨脹幾十倍。一旦借款人違約,「借貸公司」就會用「平賬」的方式解決。「平賬」即由另一家「小額貸款公司」償還第一家公司的錢,借款人再簽下更高額的欠款合同。其中還會重復第二步「偽造」銀行流水的過程。新民晚報報道過一起個案,上海市民張先生的女兒小菲深陷「套路貸」。某次小菲晚還款了半小時,「借貸公司」的員工王某就認定小菲逾期還款,要她一個月內還清12萬元(小菲實際上只拿到了5萬元)。山窮水盡之下,小菲稀里糊塗地被王某帶著去了另一家「公司」借款,12萬元逾期要還23萬元。最後「屢屢違約」的她被人牽著鼻子,向三家「公司」借款,大半年的時間里,累計欠下了近60萬元的巨債。
為了「平賬」,借貸公司會故意讓你違約,比如還款時借故到外地,讓借款人無法聯繫到;或是違約的條款設置的非常苛刻,比如「逾期還款」的時限是按小時甚至分鍾計算,債務就翻著倍地往上漲。總之,就是要把借款者逼上「還不出」「還不清」的絕路。
盯上房產、限制人身自由,「套路貸」有的是流氓法子讓借款人乖乖就範
如果借款人真的還不上錢,會面臨什麼後果?他們可能會被迫失去房產、失去人身自由,家人朋友也要遭受無止盡的騷擾。
據解放日報·上海觀察報道,一些非法的小額貸款公司很懂得「規避風險」。他們往往會要求有房的借款人網簽房產,房產一旦網簽就不能再交易,這對借款人是一大制約。同時簽署20年的房屋租賃協議,這樣就可以「合法」地佔據借款人的房產,轉租以牟利。
文匯報曾報道過,有「小額貸款公司」專做浦東無業「拆二代」的生意,原因就是看中了「拆二代」家中有房,一旦難以還款,還可以賣房還債,放貸「得手」的可能性更大。
對待借款人,討債人通常會把其非法拘禁在住處內。上文中提到的許女士,就曾在出差途中被討債人脅迫返滬,並被軟禁在自己家中10多天,討債人也跟著住了進來。討債人的行為已經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對待借款人的親朋好友,胡攪蠻纏、語言威脅、跟蹤盯梢、油漆刷牆、堵鑰匙孔等「軟暴力」手段。
懲治「套路貸」的一大難題是——法律講究證據,而騙子把證據鏈條做成了完美的閉環
從極盡哄騙的放貸到充滿暴力脅迫的討債,原子化的普通家庭通常難以招架。而他們最後的希望——以司法手段懲治「套路貸」,也面臨著不少現實難題。
1.一些受害人發現進入圈套後,要麼對欠債原因諱莫如深,要麼迫於討債人的恐嚇選擇「花錢買平安」,往往不會去報案。
2.法律講究的是證據,而不是每個人口中的事實。非法的小額貸款公司,會以特定員工的個人名義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這樣借款合同在形式上就變成了自然人之間的普通借貸,小額貸款公司刻意的違法犯罪行為就被偽裝成了「民間借貸糾紛」。通常法院在審理民間借貸案件時,認定借貸關系是否成立的主要證據就是借條。偏偏非法小額貸款公司的證據鏈條看起來十分完備——借條,銀行流水,甚至可以要求調取當事人提款的視頻監控。而借款人往往不懂得保留證據。
比較極端的情況是,「借貸方」雖然乾的是見不得人的事,但由於手握完整的證據鏈,就敢把借款人直接告上法庭。上文中提到的許女士就被「小額貸款公司」起訴到了法院。據看看新聞網報道,當時他們全家在外租房,並沒有收到法院寄到原住址的文書,因此沒有上庭。2014年7月底,由於對方提供的借款合同等證據一應俱全,法院做出了缺席審判,許女士敗訴,她自己的一套房子以及和父母共有的一套房產均被查封。所幸經過許家人的申訴,法院在綜合案件情況後暫緩了執行房屋拍賣事宜。
打擊「套路貸」,需要法官和公安機關都多個心眼
對於「套路貸」的受害者,坊間也有不少冷嘲熱諷的聲音,這有一定現實原因。如今「借錢的是大爺,要錢的是孫子」,債權人的利益容易被阻礙,所以要優先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但「套路貸」的受害者,抗辯的並不是合法的借貸關系和借貸合同。他們面對的案件看似滿足普通民事案件的證據標准,實則處處都有違法犯罪的痕跡。這需要司法機關和公安機關更加主動地去鑒別和判斷。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2-2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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