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失業證貸款需要些什麼手續大學生創業貸款需要什麼程序
失業證貸款手續
1、您可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失業證、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到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報名領取申請表,辦理貸款手續。
2、辦理創業無息小額貸款手續:
申請人可攜帶自己的身份證、營業執照副本、符合貸款對象的相關證明原件到擔保中心領取申請審核表、借款申請書。資料填寫完善後,攜帶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首頁及本人復印件、符合貸款對象的相關證明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經營場所租賃協議復印件、合夥協議或制式勞動用工合同或公司復印件、反擔保協議書、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到資料接收大廳申報貸款材料。(貸款人、擔保人、營業執照法人,需到資料接收大廳面簽)有關工作人員對資料審核合格後即可辦理貸款。
大學生創業貸款要求
(1)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貸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證明,有固定的住所或營業場所;
(2)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及相關行業的經營許可證,從事正當的生產經營活動,有穩定的收入和還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投資項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資金;
(4)大學生創業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和銀行信貸政策規定,不允許用於股本權益性投資;
(5)在銀行開立結算帳戶,營業收入經過銀行結算。
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資料
(1)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及配偶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證原件)和婚姻狀況證明;
(2)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個人或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等還款能力證明文件;
(3)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營業執照及相關行業的經營許可證,貸款用途中的相關協議、合同或其他資料;
(4)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擔保材料:抵押品或質押品的權屬憑證和清單,有權處分人同意抵(質)押的證明,銀行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質)押物估價所告。
⑵ 鄭州應屆大學畢業生創業貸款如何辦理,能辦不
根據年6月份,河南省教育廳、省人事廳、省勞動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出台大學生就業新規定中第七條中指出:
積極鼓勵並引導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有條件的地方由地方政府確定,在現有渠道中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創業小額貸款和擔保。梵谷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部門批准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交登記類和管理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大學生和失業人員創業可免稅三年及申請辦理方法
大學生和失業人員創業可免稅三年及申請辦理方法
1、稅收優惠是分稅種的,而且必須滿足國家文件規定的條件。
2、現行稅收優惠政策規定,對持有勞動保障部門頒發的《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失業人員在2005年底前從事個體經營活動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對從事營業稅應稅項目的(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外)可享受3年免徵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的政策:
對從事增值稅應稅項目的,可享受3年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的政策,但增值稅要照章徵收。
此外,在2005年底前,對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還免收屬於登記類、管理類的費用,即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辦理稅務登記時,可享受免收稅務登記證工本費的優惠。
同時,自2003年1月1日起,國家還較大幅度地提高了增值稅、營業稅的起征點,增值稅應稅營業額的最高起征點調高至每月2000元-5000元,營業稅應稅營業額的最高起征點調高至每月1500元-3000元。自謀職業下崗失業人員的每月營業額如果達不到上述起征點的,就不需實際繳納相應的增值稅、營業稅。目前,相當一部分省、市、自治區將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選定在高限,即月營業額5000元和3000元。在那些未將起征點選定在高限的省、市、自治區中,有一些也規定,對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適用高限,即月營業額5000元和3000元。這樣,使得絕大多數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的月營業額均處於起征點之下,沒有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的實體義務。
3、稅務機關設有「納稅服務熱線12366」可以人工回答你的咨詢,全面而准確。
參考資料:http://www.byesoon.com/data/2006/0405/article_560.html
⑶ 什麼是大學生就業補助金是所有大學生都能拿
一、就業補助資金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由本級財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管理,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用於促進就業創業的專項資金。
二、就業補助金並不是所有大學生都可以領取,各地就業補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其他機構的應屆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畢業生;
(2)屬於困難家庭;
(3)是畢業當年年底仍未就業並進行失業登記。
拓展資料:
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落實好各項就業政策,規范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就業補助資金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由本級財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以下簡稱人社部門)管理,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用於促進就業創業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注重普惠,重點傾斜。落實國家普惠性的就業創業政策,重點支持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創業,適度向中西部地區、就業工作任務重地區傾斜,促進各類勞動者公平就業,推動地區間就業協同發展。
(二)獎補結合,激勵相容。優化機制設計,獎補結合,充分發揮各級政策執行部門、政策對象等積極性。
(三)易於操作,精準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準性,加強監督與控制,以績效導向、結果導向強化就業補助資金管理。
第二章 資金支出范圍
第四條 就業補助資金分為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兩類。
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資金用於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創業補貼、就業見習補貼、求職創業補貼等支出;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用於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和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等支出。
同一項目就業補助資金補貼與失業保險待遇有重復的,個人和單位不可重復享受。
第五條 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人員范圍包括: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下同)、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以下簡稱五類人員),以及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
職業培訓補貼用於以下方面:
(一)五類人員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對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的五類人員,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下同),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各地應當精準對接產業發展需求和受教育者需求,定期發布重點產業職業培訓需求指導目錄,對指導目錄內的職業培訓,可適當提高補貼標准。
對為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墊付勞動預備制培訓費的培訓機構,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其中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的,同時給予一定標準的生活費補貼。
(二)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對企業新錄用的五類人員,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於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參加由企業依託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位技能培訓的,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對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技師培訓的企業在職職工,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三)符合條件人員項目制培訓。各地人社、財政部門可通過項目制方式,向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整建制購買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項目,為化解鋼鐵煤炭煤電行業過剩產能企業失業人員(以下簡稱去產能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免費提供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
對承擔項目制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第六條 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不含培訓合格證)的五類人員,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對納入重點產業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評定指導目錄的,可適當提高補貼標准。
第七條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范圍包括:符合《就業促進法》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
社會保險補貼用於以下方面:
(一)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後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准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准)。
(二)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對離校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後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准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第八條 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范圍為就業困難人員,重點是大齡失業人員和零就業家庭人員。
對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崗位補貼,補貼標准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執行。
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時年齡為准)。
第九條 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試點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具體試點辦法由省級財政、人社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條 享受就業見習補貼的人員范圍為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國家級貧困縣可擴大至離校2年內未就業中職畢業生。
對吸納上述人員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給予一定標準的就業見習補貼,用於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可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准。
第十一條 對在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願並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第十二條 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用於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服務能力建設,重點支持信息網路系統建設及維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及其與高校開展的招聘活動和創業服務,對創業孵化基地給予獎補,以及向社會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成果。
第十三條 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重點用於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等支出。
第十四條 其他支出是指各地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符合中央專項轉移支付相關管理規定,確需新增的項目支出。
第十五條 就業補助資金中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資金的具體標准,在符合以上原則規定的基礎上,由省級財政、人社部門結合當地實際確定。各地要嚴格控制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的支出比例。
第十六條 就業補助資金不得用於以下支出:
(一)辦公用房建設支出。
(二)職工宿舍建設支出。
(三)購置交通工具支出。
(四)發放工作人員津貼補貼等支出。
(五)「三公」經費支出。
(六)普惠金融項下創業擔保貸款(原小額擔保貸款,下同)貼息及補充創業擔保貸款基金相關支出。
(七)部門預算已安排支出。
(八)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支出。
個人、單位按照本辦法申領獲得的補貼資金,具體用途可由申請人或申請單位確定,不受本條規定限制。
第三章 資金分配與下達
第十七條 中央財政就業補助資金實行因素法分配。
分配因素包括基礎因素、投入因素和績效因素三類。其中:
(一)基礎因素主要根據勞動力人口等指標,重點考核就業工作任務量。
(二)投入因素主要根據地方政府就業補助資金的安排使用等指標,重點考核地方投入力度。
(三)績效因素主要根據各地失業率和新增就業人數等指標,重點考核各地落實各項就業政策的成效。
每年分配資金選擇的因素、權重、方式及增減幅上下限,可根據年度就業整體形勢和工作任務重點適當調整。
第十八條 地方可對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資金中的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資金,實行項目管理,各地人社部門應當編制高技能人才培養中長期規劃,確定本地區支持的高技能人才重點領域。
各省級人社部門每年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專家對擬實施高技能人才培養項目進行評審,省級財政部門會同人社部門根據評審結果給予定額補助,評審結果需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備案。
第十九條 財政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於每年10月31日前將下一年度就業補助資金預計數下達至各省級財政和人社部門;每年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中央預算後90日內,正式下達中央財政就業補助資金預算。
第二十條 各省級財政、人社部門應在收到中央財政就業補助資金後30日內,正式下達到市、縣級財政和人社部門;省、市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將本級政府預算安排給下級政府的就業補助資金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預算後60日內正式下達到下級財政、人社部門。
地方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對其使用的就業補助資金提出明確的資金管理要求,及時組織實施各項就業創業政策。
第二十一條 就業補助資金應按照財政部關於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管理的規定,做好績效目標的設定、審核、下達工作。
第四章 資金申請與使用
第二十二條 職業培訓補貼實行「先墊後補」和「信用支付」等辦法。有條件的地區應探索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培訓個人信用賬戶,鼓勵勞動者自主選擇培訓機構和課程,並通過信用賬戶支付培訓費用。
申請職業培訓補貼資金根據資金的具體用途分別遵循以下要求:
(一)五類人員申請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社會保障卡》,下同)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下同)等。
(二)職業培訓機構為城鄉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貧困家庭子女、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代為申請職業培訓補貼的,還應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憑《就業創業證》復印件)、初高中畢業證書復印件、代為申請協議;城市低保家庭學員的生活費補貼申請材料還應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材料。
(三)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職職工申請技能培訓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培訓機構出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等。企業為在職職工申請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應提供以下材料: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培訓機構出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等。
企業在開展技師培訓或新型學徒制培訓前,還應將培訓計劃、培訓人員花名冊、勞動合同復印件等有關材料報當地人社部門備案。
(四)職業培訓機構為去產能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開展項目制培訓的,申請補貼資金應向委託培訓的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培訓計劃和大綱、培訓內容和教材、授課教師信息、全程授課視頻資料等。
培訓機構在開展項目制培訓前,還應將培訓計劃和大綱、培訓人員花名冊等有關材料報當地人社部門備案。
上述申請材料經人社部門審核後,對五類人員和企業在職職工個人申請的培訓補貼或生活費補貼資金,按規定支付到申請者本人個人銀行賬戶或個人信用賬戶;對企業和培訓機構代為申請或直補培訓機構的培訓補貼資金,按規定支付到企業和培訓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第二十三條 五類人員申請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就業創業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經人社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申請者本人個人銀行賬戶。
第二十四條 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後補」,並根據資金具體用途分別遵循以下要求:
(一)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和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就業創業證》復印件或畢業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等。
(二)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靈活就業的離校1年內高校畢業生,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就業創業證》復印件或畢業證書復印件、靈活就業證明材料、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等。
(三)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就業創業證》復印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年限證明材料、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等。
上述資金經人社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或申請者本人個人銀行賬戶。
第二十五條 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就業創業證》復印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年限證明材料、單位發放工資明細賬(單)等。經人社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或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本人個人銀行賬戶。
第二十六條 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申請就業見習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
參加就業見習的人員名單、就業見習協議書、《就業創業證》復印件、畢業證書復印件、單位發放基本生活補助明細賬(單)、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票復印件等。經人社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第二十七條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所在高校申請求職創業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
畢業生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殘疾、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養)證明材料、畢業證書(或學籍證明)復印件等。申請材料經畢業生所在高校初審報當地人社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畢業生本人個人銀行賬戶。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財政、人社部門可通過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資金,支持下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加強其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路系統建設。
對於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承擔的免費公共就業服務和創業孵化基地開展的創業孵化服務,應根據工作量、專業性和成效等,給予一定的補助。對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及其與高校開展的招聘活動和創業服務,應根據服務人數、成效和成本等,給予一定的補助。
縣級以上財政、人社部門可按政府購買服務相關規定,向社會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成果,具體范圍和辦法由省級財政、人社部門確定。
第二十九條 各地應當結合區域經濟發展、產業振興發展規劃和新興戰略性產業發展的需要,依託具備高技能人才培訓能力的職業培訓機構和城市公共實訓基地,建設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重點開展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培訓、高技能人才評價、職業技能競賽、高技能人才課程研發、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等活動。
各地應當發揮高技能領軍人才在帶徒傳技、技能攻關、技藝傳承、技能推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選拔行業、企業生產、服務一線的優秀高技能人才,依託其所在單位建設技能大師工作室,開展培訓、研修、攻關、交流等技能傳承提升活動。
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資金使用具體范圍由省級財政、人社部門結合實際情況,按照現行規定確定。
第三十條 地方各級人社、財政部門應當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積極推進網上申報、網上審核、聯網核查。對能依託管理信息系統或與相關單位信息共享、業務協同獲得的個人及單位信息、資料的,可直接審核撥付補貼資金,不再要求單位及個人報送紙質材料。
第三十一條 就業補助資金的支付,按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資金管理與監督
第三十二條 地方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強化內部財務管理,優化業務流程,加強內部風險防控。
地方各級人社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就業補助資金發放台賬,做好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基礎工作,有效甄別享受補貼政策人員和單位的真實性,防止出現造假行為。
落實好政府采購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規范采購行為。加強信息化建設,將享受補貼人員、項目補助單位、資金標准、預算安排和執行等情況及時納入管理信息系統,並實現與財政部門的信息共享。
第三十三條 各地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建立完善科學規范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積極推進就業補助資金的績效管理。財政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應當根據各地就業工作情況,定期委託第三方進行就業補助資金績效評價。
地方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對本地區就業補助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並將評價結果作為就業補助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四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加快資金撥付進度,減少結轉結余。人社部門要按照本辦法規定積極推動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政策,確保資金用出成效。
第三十五條 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將就業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列入重點監督檢查范圍,有條件的地方,可聘請具備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開展第三方監督檢查,自覺接受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監督。
第三十六條 地方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按照財政預決算管理的總體要求,做好年度預決算工作。
第三十七條 各級人社、財政部門應當做好信息公開工作,通過當地媒體、部門網站等向社會公開年度就業工作總體目標、工作任務完成、各項補貼資金的使用等情況。
各項補貼資金的使用情況公開內容包括:享受各項補貼的單位名稱或人員名單(含身份證號碼)、補貼標准及具體金額等。
其中,職業培訓補貼還應公開培訓的內容、取得的培訓成果等;公益性崗位補貼還應公開公益性崗位名稱、設立單位、安置人員名單、享受補貼時間等;求職創業補貼應在各高校初審時先行在校內公示。
第三十八條 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建立就業補助資金「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追究機制。
各級財政、人社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就業補助資金的分配審核、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對疏於管理、違規使用資金的地區,中央財政將相應扣減其下一年度就業補助資金;情節嚴重的,取消下一年度其獲得就業補助資金的資格,並在全國范圍內予以通報。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省級財政、人社部門可根據各地實際情況,依照本辦法制定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的具體實施辦法。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社〔2015〕290號)同時廢止。[1]
畢業生,重點傾向於農村貧困家庭的未就業大學生。畢業生到企業、公建民營村級幼兒園就業的期限為3年,省財政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補貼。
為緩解價格上漲給大中專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本生活帶來的壓力,國務院決定,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
1.將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准從原來的年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惠及430萬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佔在校生總數的20%;
2.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范圍,440萬名城鄉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享受這一政策,佔在校生總數的22%;
3.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按年生均1500元的平均資助標准發放國家助學金,惠及482萬名學生,佔在校生總數的20%。
⑷ 已經畢業六年了,有失業證,剛剛注冊的公司,聽說國家有扶持大學生創業貸款,請問一下去哪裡申請呢,是什
根據國家對大學生創業的政策,畢業四年之內是享受大學生創業無息貸款的,畢業六年是不具備申請創業貸款的條件。
⑸ 本人剛大學畢業,貸款買房,家裡拿的首付一個月2千,公司不景氣,黃了 失業
工作黃了可以再找,大不了就是薪水低一點。把這段艱苦的時間熬過去就可以了。
房子買得那裡也是有價值的,你哪怕當作二手房繼續售賣,也能回一點本金。
⑹ 青島畢業4年的大學生創業及貸款問題
自謀職業扶持金
⒈申領范圍和條件
具有市內四區戶籍的登記失業人員及派遣期內的高校畢業生,於2009年1月1日後辦理了個體工商營業執照或持有相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資質證明,有固定營業場所,並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其中,營業執照或資質證明的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從事個體經營的(不含已享受過自謀職業扶持金或自謀職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人員),可申領自謀職業扶持金。
⒉自謀職業扶持金撥付標准及管理
對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按每人4000元的標准一次性撥付,兩年內納入自謀職業就業管理。對申領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兩年的人員,申領期限最長計算至法定退休年齡月份;對兩年內中止自謀職業、注銷工商營業執照或持有相關部門發放的有效資質證明失效的人員,按剩餘扶持期限的月數退回自謀職業扶持金後,可到本人戶口所在街道勞動保障中心重新辦理失業登記;對辦理提前退休的人員,應按實際退休時間與扶持金發放期限的剩餘月數按比例退回扶持金。
⒊自謀職業扶持金申領程序
申領自謀職業扶持金的人員,可到本人戶口所在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自謀職業扶持金申請表》,並提供以下材料:
⑴個體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有效資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⑵經營場所的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⑷失業人員的失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⑸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派遣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自謀職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
⒈申領范圍和條件
具有市內四區戶籍的登記失業人員及派遣期內的高校畢業生,於2009年1月1日後辦理了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在各類集貿、商貿市場租用攤位,且簽訂的租用攤位協議期限在1年以上,從事個體經營的(不含已享受過自謀職業扶持金或自謀職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人員),可申領自謀職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
⒉自謀職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的撥付標准及管理
對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按每人每月200元標准給予經營場所租金補貼,最長補貼期限為兩年,兩年內納入自謀職業就業管理。其中,對實際月租金低於200元的據實撥付;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兩年的,申領期限最長計算至法定退休年齡月份;對因經營困難等原因中止自謀職業、注銷工商營業執照的,按剩餘月數退回經營場所租金補貼後,可到本人戶口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中心重新辦理失業登記;對辦理提前退休的人員,應按剩餘月數退回經營場所租金補貼。
⒊自謀職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申領程序
自謀職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按年度分兩次審核撥付,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可到本人戶口所在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自謀職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申請表》,第一次申領滿1年後,如繼續正常經營,可進行第二次申領,對一年期滿後因各種原因不再繼續經營的,不能進行第二次申領。
第一次、第二次申領均應提報以下材料:
⑴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⑵本人與集貿、商貿市場管理部門簽訂的攤位租賃協議及租賃費繳納憑證;
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⑷失業人員的《失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⑸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書、派遣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一次性創業補貼和崗位開發補貼
⒈申領范圍和條件
(1)一次性創業補貼
本市戶籍人員登記失業人員、派遣期內高校畢業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初次創辦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在2009年1月1日以後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或相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資質證明,且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經營期間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可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
(2)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
具備一次性創業補貼申領條件的創業人員,在辦理營業執照或資質證明後1年內,招用本市登記失業人員或派遣期內高校畢業生,並與招用人員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按規定為招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以上,可申領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
2.補貼標准
市內四區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按40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兩年內納入自主創業就業管理,對申領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兩年的人員,申領期限最長計算至法定退休年齡月份;兩年內終止自主創業,注銷工商營業執照或資質證明失效的人員,根據剩餘扶持期限的月數,按比例退回一次性創業補貼後,可重新辦理失業登記。辦理提前退休的人員,應根據實際退休時間確定剩餘扶持期限的月數,按比例退回一次性創業補貼。
招用人員符合條件的,按照每招用1人20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
3.申領程序
一次性創業補貼申領程序
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可向戶口所在區(市)就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審批表》,並提報以下材料:
⑴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民辦非企業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失業人員還應同時提供失業證原件及復印件;高校畢業生應提供畢業證、派遣證原件及復印件。
⑵《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有效資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⑶《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及保險繳費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⑷其他。
崗位開發補貼申領程序
崗位開發補貼每半年撥付一次,申報時間分別為每年的6月底前和11月底前。
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可向戶籍所在地的區(市)就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創業帶動就業崗位開發補貼申請表》和《企業招用人員花名冊》,並提報以下材料:
⑴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民辦非企業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⑵《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有效資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⑶《招用人員就業備案花名冊》;
⑷招用人員的失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或高校畢業證、派遣證原件及復印件;
⑸《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及保險繳費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⑹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工資支付憑證;
⑺其他。
(六)小額擔保貸款:
1、貸款范圍
本市登記失業人員、軍隊退役人員、殘疾人、隨軍家屬、高校畢業生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以及境外就業的,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2、貸款額度、期限、利率和還款方式
(1)上述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或境外就業的,可申請5萬元以內(含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採取按月付息、到期還本方式還款。
(2)上述人員創辦企業的,貸款額度控制在10—20萬元。其中對吸納失業人員5人以下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含10萬元);對吸納失業人員5人(含5人)以上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吸納失業人員數量以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並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人數為准(貸款申請人須在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採取前12個月按月付息,後12個月按月還本付息方式還款,其中:一年期以內貸款可以採取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款的方式。
(3)貸款利率可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3%。
3、貸款貼息
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給予全額貼息,貼息期限累計最長不超過兩年。微利項目是指除國家限制行業(包括建築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以外的商貿、服務、生產加工、種養殖等各類經營項目。
4、反擔保方式
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借款人依法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可採用房屋抵押或保證人擔保。其中,抵押房屋要求產權清晰、徵得房屋產權人以及同住人同意;保證人擔保可以由具有穩定收入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事業編制職工提供擔保。貸款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含10萬元),需1人擔保;貸款金額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需2人擔保。擔保人之間為無限連帶責任。提供擔保時,擔保人應在保證合同上簽字。
5.提報材料
(1)從事個體經營
1.《青島市促進就業小額擔保貸款申請表》及相關表格;
2.《失業證》(或自謀職業狀態);軍人退出現役有效證件;高校畢業證書;《殘疾證》或隨軍證明。
3.貸款申請人及配偶戶口簿、身份證。
4.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營業執照或其他行政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明。
5.反擔保證明。保證人需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擔保書、收入證明;房屋抵押需提供房權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
6.貸款經辦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創辦企業
1.《青島市促進就業小額擔保貸款申請表》及相關表格;
2.失業人員本企業就業狀態;軍人退出現役有效證件;高校畢業證書;《殘疾證》或隨軍證明。
3.貸款申請人及配偶戶口簿、身份證。
4.企業營業執照。
5.《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山東省社會保險費專用收款票據》和《青島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
6.項目可行性分析及還貸能力報告;
7.對創業1年以上的企業,需提交前一年度的財務報表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8.反擔保證明:保證人需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擔保書、收入證明;房屋抵押需提供房權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
9.驗資報告;
10.貸款經辦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按要求用A4紙一式復印四份,提供原件,遞交復印件(營業執照需加蓋單位公章),身份證需復印正反兩面,戶口本需復印首頁、索引、卡片。房產證需復印完整。
6、審批程序
(1)從事個體經營的貸款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戶口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由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進行初審(包括資格審查、現場考察經營項目、核實抵押物和保證人),報所在區就業服務中心進行復核,復核無誤後報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審核。
(2)創辦企業的貸款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到所在區就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由區就業服務中心進行資格審查,現場考察經營項目、核實抵押物和保證人,審查無誤後報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審核。
二、鼓勵企業吸納就業。
(一)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⒈補貼的范圍和條件
各類用人單位新招用本市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協保人員除外,下同),簽訂1年(含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為招用人員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在崗人數給予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其中,招用原為本單位、集團、關聯企業職工的,失業登記時間應在6個月以上。
⒉補貼標准和期限
社會保險補貼標准以上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照基本養老保險20%、基本醫療保險9%、失業保險2%的比例計算,所需資金從促進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如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繳費比例進行調整,按調整後的標准執行。
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⒊補貼的申報
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後補的辦法,按年撥付。
申請社會保險補貼的用人單位,應於招用人員次年1月底前,填寫《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審批表》、《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明細表》,報市就業服務中心審核。提報材料:
⑴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⑵《招用人員就業備案花名冊》;
⑶《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
⑷新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費繳納憑證(年初、年末);
⑸企業工資支付憑證(年初、年末);
⑹招用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中的失業人員的,應出具《青島市城鄉「雙零」就業援助卡》;
⑺招用撫養未成年子女單親家庭中的失業人員的,應出具離婚或喪偶證明;
⑻招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的,應出具民政部門開出的低保證明;
⑼招用殘疾失業人員的,應出具《殘疾人證》;
⑽招用失地失業人員的,應出具鎮(街道)人民政府開出的失地證明;
(11)勞動保障部門要求提報的其他材料。
⑺ 畢業兩年了的大學生申請貸款:1,需要擔保人嗎2,需要辦理《就業創業證》還是《就業失業登記證》
1、需要擔保人;
2、這個得需要當你咨詢一下政策;
3、一般來說對於大學生申請貸款銀行都是給免息的,所以最好是打聽清楚。
⑻ 大學生創業貸款和失業貸款怎麼辦理
大學生創業國家提供貸款3-7萬。貸款程序 :
第十五條 借款人為個體工商戶的,應當向戶籍或經營所在地社保所提出申請,填寫《北京市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推薦書》一式三份(社保所、經辦銀行、擔保機構各一份)並提供下列文件:
一、借款人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再就業優惠證》、《大學畢業證》、復員(轉業)軍人自謀職業證明或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登記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經北京市勞動保障部門認可的創業培訓合格證及復印件,經創業培訓機構審定合格的創業項目計劃書或可行性分析報告;
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四、《北京市信用社區小額擔保貸款個人承諾書》;
五、經辦銀行、擔保機構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十六條 借款人為自主、合夥創辦的小企業的,應當向注冊登記地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北京市小企業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一式三份,(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擔保機構、經辦銀行各一份)並提供下列文件:
一、創辦人、合夥人或股東的《再就業優惠證》、《大學畢業證》、復員(轉業)軍人自謀職業證明、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登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注冊驗資報告》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
三、營業場所證明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四、加蓋企業公章的企業章程及合夥協議書復印件;
五、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副本復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授權代理人的授權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七、貸款卡復印件及密碼(或貸款卡查詢結果復印件);
八、企業決定申請融資擔保的股東會決議或合夥人會議決議;
九、當年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
十、企業一般情況及項目可行性報告;
十一、擬提供的反擔保措施;
十二、擔保機構及經辦銀行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十七條 借款人應在貸款銀行開立賬戶,且已用於項目經營的資金不低於貸款本金的30%;合法經營,資信程度良好,有償債能力。
第十八條 借款人為個體工商戶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審批程序 。
⑼ 畢業兩年現在失業有1年時間想自己創業,可否大學生創業貸款有什麼要求
請條件:
1、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
2、畢業後6個月以上未就業,並在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了失業登記。
二、貸款期限:
國家為大學畢業生提供的小額創業貸款是政府貼息貸款,其期限為1~2年,2年之後不再享受財政貼息。
三、貸款方式:
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小額貸款方式為擔保、抵(質)押貸款。
四、有關說明
具體操作辦法可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咨詢。此外,針對大學生自主創業還有其他優惠政策,例如從事個體經營的,1年內免交工商登記類和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自主創業,自謀職業者還可將戶口檔案託管在市
這些政策全國各省市也不一樣~~
不過現在國家是有政策在輔助大學生創業的,你可以去申請那個大學生自主創業基金~~
但要先拿出自己的創業方案,並在啟動計劃之中
一、創業貸款將有三種選擇方式
1 個人創業貸款:創業貸款是指具有一定生產經營能力或已經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因創業或再創業提出資金需求申請,經銀行認可有效擔保後而發放的一種專項貸款。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根據個人的資源狀況和償還能力,最高可獲得單筆50萬元的貸款支持;對創業達一定規模或成為再就業明星的人員,還可提出更高額度的貸款申請。創業貸款的期限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3年。為了支持下崗職工創業,創業貸款的利率還可以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利率下浮20%,許多地區推出的下崗失業人員創業貸款還可享受60%的政府貼息。
2 商業抵押貸款:目前,銀行對外辦理的許多個人貸款,只要抵押手續符合要求,銀行就會不問貸款用途。需要創業的人,可以靈活地將個人消費貸款用於創業。抵押貸款金額一般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價的70%,貸款最高限額為30萬元。如果創業需要購置沿街商業房,可以用擬購房子作抵押,向銀行申請商用房貸款,貸款金額一般不超過擬購商業用房評估價值的60%,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因創業需要購置轎車、卡車、客車、微型車以及進行計程車營運的借款人,還可以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此貸款一般不超過購車款的80%,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
3 保證貸款:如果你沒有存單、國債,也沒有保單,但你的妻子或父母有一份穩定的收入,那麼這也能成為絕好的信貸資源。當前銀行對高收入階層情有獨鍾,律師、醫生、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以及金融行業人員均被列為信用貸款的優待對象,這些行業的從業人員只需找一到兩個同事擔保,就可以在工行、建行等金融機構獲得10萬元左右的保證貸款。而且,這種貸款不用辦理任何抵押、評估手續。如果你有這樣的親屬,可以以他的名義辦理貸款,在准備好各種材料的情況下,當天即能獲得創業資金。
希望對你有用!
⑽ 大學生創業貸款的這個條件「畢業後6個月以上未就業,並在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了失業登記」是硬性條件嗎
大學生創抄業貸款是國家政府針對大學生創業推出的一項政策,不是銀行也不是其它部門的政策,既然是國家針對大學生創業推出的政策那肯定跟直接在銀行貸款不一樣,創業基金是沒有利息的,也無抵押。但是有年限,這個每個政府的政策就不一樣了。所以你帶齊能證明你是學生的證件、身份證什麼的去你戶口所在地的當地政府就行了。
不過說到底這個貸款政府不是隨便就給貸的,要看你的創業是什麼,如果能給當地政府帶來稅收,能夠增加當地的就業崗位,而且是綠色環保的項目(這幾點很重要)等等。你只要努力或者有點關系就可以。
等你所在的當地政府給你開出證明,你就可以去政府指定銀行去貸款了。
祝你成功!!!
申請報表注意!!!這幾個方面!!
1、項目的課操作性 2、項目的市場前景 3、項目給周邊地區帶來的輻射效應 4、政府稅收等 5、環保方面 ,這幾點望朋友注意羅!
望能幫到朋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