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合同報價單價為目前暫定價格怎麼表達
按照合同單價和實際工程量,加簽證,變更結算。
暫定合同總嫌漏價的情況一般出現在固定綜合單價合同中,也是目前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常用的合同方式。合同中,綜合單價是固定的,一般沖彎不得調整,但是工程量在結算時是據實調整的,所以,結算時的總價往往不是簽合同時的總價。
該方式的合散者悶同結算時,要根據雙方確認的工程量,而不是合同中的工程量結算。
㈡ 合同暫定金額屬於什麼合同
是業主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了數額的一筆資沖差金,標明用於工程施工,或供應貨物與材料,或提供服務,或以應付意外情況。此金額在施工過程中會根據實際情況有所變化。故稱為暫定,亦稱待定金額或備用金。 暫估價 暫估價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給定的用於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設備以及專業工程的金額。暫估價的主動權和決定權在發包人,發包人可以利用有關暫估價的規定,在合同中將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和專業工程以暫估價的形式確定下來,並在實際大判履行合同過程中及時根據合同中所約定的程序和方式確定適用暫估價的實際價格。 暫列金額 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暫定並包括在合同價款中的一筆款項。用於施工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工程價款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暫列金額屬於工程量清單計價中其他項目費的組成部分。它是指包括在合同中,供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或提供貨物、材料、設備、或服務,或提供不可預料事件之費用的一項金額。暫列金額是業主方的備用金,這是由業主的咨詢工程師事先確定並填入招標文件中的金額。暫列金額應由監理人報發包滾判改人批准後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使用。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㈢ 暫定價合同合法嗎
法律分析:暫定價合同合法。價款約定不明,不影響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只要雙方對將來如何確定價款有約定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粗碧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逗凳扮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山灶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㈣ 暫定價合同與實際價款不符需要重新簽訂合同嗎
不需要。如果原合同中沒有相關約定,實際支付時超出暫定金額,則需簽訂補充協議,將上述約定補充內進去;如果此時可約定合同總額,則補充協議中可容直接明確合同總額是多少,主合同中合同金額作廢,以補充協議為准。
法律分析
因適用暫估價的主動權和決定權在發包激雹人,發包人可以利用有關暫估價的規定,在合同中將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和專業工程以暫估價的形式確定下來,並在實際履行合同過程中及時根據合同中所約定的程序和方式確定適用暫估價的實際價格,如此可以避免出現一明族帆些不必要的爭議和糾紛。工程造價中暫定價與實際價相差很大,結算按暫估工程或者材料的實際發生額結算,剩餘部分歸業主單位所有。 暫估價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提供的用於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單價、專業工程以及服務工作的金額。 工程造價的費用主要包括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建築工程及安裝工程費、工程建設其他費用、預備費、建設期利息、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這項費用目前暫停徵收)。在簽訂合同時,為保證合同有效,需注意合同生效條件: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所謂形式要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認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條款無效: (1)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2)惡意串通,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對於造成對方人身傷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免責的合同條款。 (7)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穗碧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㈤ 合同可簽暫定價嗎
可以,有兩種 方式一是直接註明價格為暫行價格,成交價以付款實時價格為准 。
二是,不設定價格,直接註明價格的實現方式即可
㈥ 單一來源需要暫定價合同嗎對嗎
單一來源需要暫定價合同對。單一來源采購也稱直接采購,是指采購人向唯一供應商進行采購的方式。適用於達到了限購標准猛螞和公開招標數額標准,所購商品的來枝賣埋源渠道單一,或屬專利、首次製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購項目的後續擴充和發生了不配辯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等情況。該采購方式的最主要特點是沒有競爭性,需要暫定價合同。
㈦ 暫定價合同如何結算
工程竣工結算時,對於暫定價應按照建設單位駐現場代表簽證,遵照合同約定調整局悔結算造價,基本上屬於據實結算的定價模式。即暫定價最終採取的是市場價,兄臘慎承羨敬包商采購,建設單位確認。在審核工程暫定價時,應注意有些施工單位僅對實際購買價格高於暫定價的辦理價格簽證,而對一些實際低於暫定價的材料項目單價不辦理價格簽證,只對辦理價格簽證的項目進行調增。因此,在工程結算時,要對所有暫定價的造價結算逐項審查,確保暫定價項目全部根據實際價格進行變更結算。《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價款結算(以下簡稱「工程價款結算」),是指對建設工程的發承包合同價款進行約定和依據合同約定進行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價款結算的活動。
㈧ 按照暫定價簽訂的合同要怎麼繳納印花稅需要按照最終金額進行調整嗎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國稅地槐配字〔1988〕25號)規定:
⑨某些合同履行後,實際結算金額與合同所載金額不一致的,是否補貼印花?
答:依照印花稅暫行條例法規,納稅人應在合同簽訂時按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因此,對已履行並貼花的合同,發現實際結算金額與合同所載金額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補貼印花。
(晌帆2)宴明雹《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凡多貼印花稅票者,不得申請退稅或者抵用。
依據上述規定,貴公司與簽訂的合同價雖為暫定價,但屬合同所載金額,應在合同簽訂時按這個暫定價貼花。最終結算價高於暫定價的,不再補貼印花;低於暫定價多貼花的,也不再退稅。
㈨ 暫定價合同條款怎麼寫
法律分析:1、首先寫明甲方與乙方信息。2、為確保甲、乙雙手跡方簽訂的_年_字第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3、內容:列明雙方權利與義務。4、結尾: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並薯搏、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絕祥,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