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的決定(2009)
一、《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三項「單個信託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合格的機構投資者數量不受限制」,修改為「單個信託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但單筆委託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資者和合格的機構投資者數量不受限制。」二、《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向他人提供貸款不得超過其管理的所有信託計劃實收余額的30%」,修改為:「向他人提供貸款不得超過其管理的所有信託計劃實收余額的30%,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重新公布。
② 2022山東信託未兌付產品有哪些
2022年山東信託未兌付產品包括:
1、山東信託「現金管家」系列產品:現金管家定期理財、現金管家靈活理財、現金管家財富管理、現金管家穩健增值等。
2、山東信託「投資管家」系列產品:投資管家定期理財、投資管家靈活理財、投資管家財富管理、投資管家穩健增值等。
3、山東信託「投資計劃」系列產品:投資計劃定期理財、投資計劃靈活理財、投資計劃財富管理、投資計劃穩健增值等。
4、山東信託「財富管家」系列產品:財富管家定期理財、財富管家靈活理財、財富管家財富管理、財富管家穩健增值等。
5、山東信託「安心計劃」系列產品:安心計劃定期理財、安心計劃靈活理財、安心計劃財富管理、安心計劃穩健增值等。
③ 集合信託產品有哪些集合信託安全嗎
超級理財師致力於打造為理財師提供全方位服務的互聯網金融平台。以豐富的產品,可靠的風控,豐厚的傭金,高效的運營,超值的增值服務,快速的結傭金,滿足理財師的工作、推廣、營銷、盈利等各類需求。那麼在超級理財師平台上集合信託產品有哪些呢?集合信託安全嗎?
集合信託產品有哪些?
在超級理財師平台上,有各種理財產品,它們分門別類,收益、期限和傭金比例一目瞭然,這也是更多理財師選擇超級理財師平台的原因,那麼其中的集合信託產品有哪些呢?集合信託又是否是安全的。
打開超級理財師平台里的集合信託那一欄鏈接,就會看見它下邊所列的集合信託產品。以下將做分別介紹。
【國元信託黔東南州交旅】24月 100-300萬元8.5%;300萬元以上8.5% 用於向黔東南州交旅(黔東南州交通旅遊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發放信託貸款,以補充企業流動資金。(本期第1期,本期規模1000萬(可超募),進款中,募滿封賬!)
【國元信託-安盈凱里交建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規模:3億
期限:24個月;
付息方式:年付(季度付息,年度分配);
收益:100-300萬 8.5-9%(合同收益6.5-6.8%,差額收益部分成立後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補給客戶)
【光大信託-弘瑞6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發行機構】:光大信託
【產品期限、付息方式】:2年(半年付息)
預期收益:(規模:5 億)100萬:8%,300萬:8.2%,3000萬:8.5%;(如有延長期,收益:8.2%-8.6%-8.9%)
【光大信託-歌山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
發行機構:光大興隴信託
產品期限:16 個月
付息方式:半年付息
投資領域:工商企業類
規模:2 億
預期收益:100萬≤X<300萬 8% ;300萬≤X 8.3%
融資主體:歌山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光大信託-黔信1號】:
項目規模:4億
項目期限:24月
預期年化收益:(半年付息)100-300-1000萬:8.5%-8.8%-9.0%(合同收益8.19%,差額成立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
超級理財師平台里的集合信託產品還有很多,本文就不一一贅述了。如您想了解更多集合信託產品,敬請關注超級理財師平台。
從法律層面看集合信託安全性
於2010年 9月出台的《信託公司凈資產管理辦法》規定:每個集合信託信託項目發行,信託公司都要提交一定比例的風險資本。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信託公司固有資產充足並保持必要的流動性,以滿足抵禦各項業務不可預期損失的需要,這也可以看做是銀監會對集合信託監管上的暗示。集合信託融資類業務計提比例2-3%。
《凈資本管理辦法》的核心要求是:
1、信託公司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億元
2、凈資本不得低於各項風險資本之和的100%
3、凈資本不得低於凈資產的40%
超級理財師運用自己獨特的優勢在最近幾年如雨後春筍,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其實任何理財產品要想長足發展都離不開客戶。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登錄超級理財師網站。
④ 光大信託粵來越好系列產品岀現過延兌嗎
光大信託近日被捲入輿論漩渦,原因是多位投資者反映光大信託 - 信益 21 號信託計劃兌付延期。
該公司網站顯示,信益 21 號近期發布了臨時信息披露,除此之外,智興 5 號發布了重大事項臨時公告,信益 28 號發布了臨時信息披露。據此前報道,智興 5 號和弘信 6 號也延期兌付。
用益信託網和第三方理財經理發布的信息顯示,信益 21 號、智興 5 號、弘信 6 號融資方分別為甘肅慶陽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慶陽能源化工集團)、貴州遵義市紅花崗區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紅花崗國投)、貴州新蒲經濟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新蒲開投)。
《投資時報》記者聯系光大信託,相關工作人員未否認上述三款產品延期兌付,稱這三款產品的情況可以查看官網公告,關於兌付時間等資金方面信息需與項目人員對接。
網上信託交流平台近日還肢嫌芹有投資人在討論光大信託信益 28 號,對於該產品是否也延期兌付,上述工作人員稱以官網公告為准。
據光大信託官網信息,該公司自重組以來快速發展,集合資金信託發行規模連續 12 個季度位居行業第一,行業綜合歷畢排名由 2014 年的倒數第三進入行業前三。2019 年該公司凈利潤 20 億元,同比增 79.1 %。
不過,自營業績增長不一定伴隨信託項目業績增長。光大信託 2018 年年報顯示,當年該公司自營業務實現 111.95% 的凈利增長,但信託項目凈利同比下降 0.46%。
產品兌付出現延期
鼠年開年不久,即有投資者反映光大信託產品信益 21 號出現兌付延期。據悉,信益 21 號第一期本金未能按期支付,預計將延期 1 — 5 個月。
據用益信託網和第三方理財經理發布的信息,信益 21 號集合者物資金信託計劃融資方為慶陽能源化工集團,資金用於「氣化慶陽」天然氣項目建設。成立規模 4.95 億元,有多期,成立時間在 2018 年 2 月 1 日— 2018 年 5 月 28 日。產品期限都是兩年。
信益 21 號風控措施之一是提供出讓商住用地抵押,抵押物比鄰慶陽市政府,抵押率不超過 62%;措施之二慶陽市經濟發展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慶陽市經發投)提供擔保。
工商信息顯示,慶陽能源化工集團大股東為慶陽市國有資產管理局,持股比例為 92.08%。慶陽市經發投大股東為慶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持股比例為 84.47%。
另據用益信託網和第三
⑤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信託計劃),由信託公司擔任受託人,按照委託人意願,為受益人的利益,將兩個以上(含兩個)委託人交付的資金進行集中管理、運用或處分的資金信託業務活動,適用本辦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信託計劃),由信託公司擔任受託人,按照委託人意願,為受益人的利益,將兩個以上(含兩個)委託人交付的資金進行集中管理、運用或處分的資金信託業務活動,適用本辦法。
⑥ 哪些情形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終止
有以下情形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即可終止:
1、信託合同期限屆滿。
2、受益人大會決定終止。
3、受託人職責終止,未能按照有關規定產生新受託人。
4、信託計劃文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6)潤金71號集合資金信託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信託計劃終止,信託公司應當於終止後十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經審計後向受益人披露。信託文件約定清算報告不需要審計的,信託公司可以提交未經審計的清算報告。
2、清算後的剩餘信託財產,應當依照信託合同約定薯桐穗按受益人所持信託單位比例進行分配。分配方式可採取現金方式、維持信託終止時財產原狀方式或者兩者的混合方式。
3、採取現金方式的,信託公司應當數卜於信託計劃文件約定的分配日前或者信託期滿日前變現信託財產,並將現金存入受益人賬戶。
4、採取維持信託終止時財產原狀方式的,信託公司應於信託期滿後的約定時間內,完成與受益人的財產轉移手續。信託財產轉移前,由信託公司負責保管。保管期間,信託公司不得運用該財產。保管期間的收益歸屬於信託財產,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被保管的信託財產承擔。因受益人原因導致信託財產無法轉移的,信託公司可以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5、信託公司應當用管理信託計劃所產生的實際信託收益進行分配,嚴禁信託公司將信託收益歸入其固輪游有財產,或者挪用其他信託財產墊付信託計劃的損失或收益。
⑦ 什麼是集合資金信託
集合資金信託業務是指信託投資公司根據委託人意願、將兩個以上(含兩個)委託人交付的資金集中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資金信託業務。
具體請查閱《銀監會進一步規范集合資金信託業務的問題通知》
⑧ 大連華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新產品發布
華悅42號集合資金信託、華冠324號集合資金信託、華悅17號集合資金信託。華信信託是中國銀保監會監管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成立於1981年,是遼寧省唯一一家信託公司,曾連續十年被評最高監管等級,連續兩屆當選中國信託業協會副會長單位。
⑨ 集合資金信託與單一資金信託的區別是什麼
什麼是單一信託?單一信託即單一資金信託,也稱為個別資金信託,是指信託公司接受單個委託人的資金委託,依據委託人確定的管理方式(指定用途),或由信託公司代為確定的管理方式(非指定用途),單獨管理和運用貨幣資金的信託。
什麼是集合信託?集合信託主要是指受託人把兩個或兩個以上委託人交付的信託財產(動產或不動產或知識產權等等)加以集合,以受託人自己的名義對所接受委託的財產進行管理、運用或處分的方式。從交易結構的角度,單一資金信託和集合資金信託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
單一信託與集合信託的區別是什麼?通俗點說,集合信託就是受託人(信託公司)把眾多委託人(信託購買者)的資產集合成一個整體加以管理和處分。單一信託和集合信託的不同就在於委託人一般只有一個。第一,從交易主體上,兩者沒有本質區別。第二,從資金運用方式上,單一資金信託的資金運用方式更為單一,貸款運用型所佔比例更高,投資和交易性的比例更小,主要原因是單一資金信託的委託人多數對資金運用對象有相當充分的了解,希望藉助單一資金信託的通道借款給資金使用者。如果是投資運用資金,機構多數會選擇自己直接通過股權投資方式進行,一般不會藉助信託公司的渠道。單一信託與集合信託兩者交易結構上的主要區別,集合資金信託產品經常藉助於受益權分層分級,將受益權分為劣後、優先等層級,以增強信用等級,保障社會投資者的權益,尤其是在股權投資類、證券投資類產品中更是如此。單一資金信託比集合資金信託產品更加單純、簡潔。另外,單一信託資金幾乎都是運用於一個對象、一個項目。一般來說,集合信託計劃都是信託公司先找項目,然後設計產品的結構期限,最後發起後在對外募集信託購買者,信託公司在其中占據了主導作用。而單一信託計劃往往是委託人主動找信託公司,按照委託人自身的意願協商投資的期限和方向。委託人在其中占據了較大的作用。目前比較常見的單一信託計劃就是銀信合作項目。銀行主動找上信託,把單一資金委託給信託然後指定貸給某些企業,信託在這裡面只是起了一個通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