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買進賣出價格都跟當前價一般不一樣。
只要有掛單大於你想要買入的量.市價買入就照著賣一買入,掛單排隊就是在買一買入,一般是掛單 買一就是有賣單先成交,然後買二變成了買一原來的買二的單才成就.賣單依次類推。
一、買入、賣出股票時申報委託價格
1.當買入股票時申報委託價格,實際成交價格卻低於買入時申報價格,原因就是,當時賣盤總量大於當前買盤價格總量,且當前賣盤價格低於當前買盤申報價格。
2.當賣出股票時申報委託價格,實際成交價格卻高於賣出入時申報價格,原因就是,當時買盤總量大於當前賣出盤價格總量,且當前買盤價格高於你當前賣盤申報價格。
二、操作股票買進賣出流程
買入或賣出股票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進行:
1、撥打券商開設的委託電話;
2、到券商營業部櫃台填寫買入或賣出委託單;
3、通過網上交易系統進行委託;
4、通過自助鍵盤終端進行委託。
三、市場簡介
一級市場(Primary Market)也稱為發行市場(Issuance Market),它是指公司直接或通過中介機構向投資者出售新發行的股票的市場。所謂新發行的股票包括初次發行和再發行的股票,前者是公司第一次向投資者出售的原始股,後者是在原始股的基礎上增加新的份額。
一級市場的運作過程
咨詢與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為了徹底的開放市場經濟,2014年新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成立不再有首次出資和繳納期限的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2014新公司法實施後,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均取消最低注冊資本的限制)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❷ 股票最後三分鍾能不能成交
股票最後三分鍾能不能成交取決於投資者買賣單的價格。如果買單價格高於收盤價、賣單價格低於收盤價,則可以成交;如果買單價格低於成交價、賣單價格高於收盤價,則不能成交;買賣單價格等於收盤價,則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早提交訂單可以成交,而晚提交訂單的則不一定能夠成交。
收盤集合競價制度是指將收市前或者收市後一段時間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買申報價格和不低於賣申報價格、成交量最大等原則產生的一個成交價格,並將這個價格作為收盤價和這個時間段內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拓展資料】
滬市股票最後三分鍾可以撤單嗎:
可以的。股票撤單有限制。根據股票交易時間規定,早盤集合競價9點20到9點25分之間和收盤集合競價時間為14點57到15點,都不能撤單。並且新股申購一經交易系統確認是不得撤銷的。如果沒有發生以上情況,那麼股票沒有買賣撤單限制。
1. 撤單是股票術語,當證券商接受投資者買入股票的委託後,就要按照投資者的要求去購買股票,因此這部分資金當天就必須鎖定在該用途上,即使不能成交,也只有等到第二天該合同自動作廢以後,這部分資金才能解凍出你來。 賣股票時也一樣,當證券商接受投資者賣出股票的委託後,就要按照投資者的要求去賣出該股票,因此這部分股票當天就必須被鎖定,即使不能成交,也只有等到第二天該合同自動作廢以後,這部分的股票才能解凍出來。
2. 如果投資者在當天要動用被鎖定的資金(在委託買入時,想改變買入價格或不想買入)或股票(在委託賣出時,想改變賣出價格或不想賣出),那麼就必須先通過撤單撤消該委託,才能動用被鎖定的資金或股票。如果投資者在完成撤單之前,原來的委託已經成交,就不能撤單。
3.股票撤單時間規定嗎
在連續競價期間,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4:57之間,這個階段只要股票沒有成交,隨時都可以撤單。而如果在集合競價的時候,則撤單時間有要求,具體情況如下:9:20-9:25隻能委託不能撤單;9:25-9:30不能掛單也不能撤單;尾盤最後3分鍾不能撤單。 開盤集合競價如果不能撤單,就只能等到連續競價的時候撤單;
而如果說在尾盤最後三分鍾集合競價的時候,委託單如果沒有成交,那麼三點後就不能撤單了,但系統會自動作廢,次日委託單自動失效,屆時重新委託即可。 股票撤單成功後,可以重新委託,如果想要快速成交,則直接以對方的價格委託買入。即買入股票的時候直接以賣一的價格委託;賣出股票的時候直接以買一的價格委託,這樣就能及時成交。
❸ 關於股票買賣價格,為什麼我的買入價比委託價低很多
舉一個例子說明這個問題:
某股票昨天收盤價為10元,今天漲停價為11元,當前成交價為10.2元。此時,你掛漲停價11元的買單,會在下一筆的成交中優先成交。一般來說,當前成交價10.2元,下一筆成交可能是10.21或者10.18,這其中可能包括主動壓低價格的主動性賣單。如果有人掛10.18賣出,你掛11元買入,那麼成交價是10.18,而非11元,也就是成交價比擬的委託價格底。
❹ 尾盤集合競價交易價格低於我的買單為什麼沒有成交
股票開盤前都會進行集合競價,在這期間投資者可以委託買入或賣出股票,但是有些投資者集合競價的單不能成交,這個是因為什麼原因呢?
集合競價為什麼不能成交?
集合競價不能成交可能是因為申報價格和申報時間的原因,集合競價是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申報原則撮合成交,買入股票要想在集合競價成交,要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才能成交。賣單要在集合競價成交,要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才能成交。當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
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申報原則如下:
(一)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
(二)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
(三)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價格。
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
以上就是全部內容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最後需要提醒投資者: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❺ 股票中的買賣價是如何成交的如買一和賣一相差一分錢,它們如何成交呢
股票交易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為原則的。股票交易價格是撮合完成的。當股票賣盤最低價格與買盤最高價格相同時,以這個價格成交。當賣盤的最低價格低於買盤最高價格的時候,以買盤的最高價格成交。當賣盤的最低價格高於買盤的最高價格時,以賣盤的最低價格成交。
在交易時段,股票的現價就是當時的成交價格。 同買1和賣1有關系。 如果在現價時,有人以賣1價買入,那麼股票的現價就是前面的賣1價。 如果在現價時,有人以買1價買入,那麼股票的現價就是前面的買1價。 股票成交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股票成交原則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
股票買一、賣一價格差別很大一般是兩個原因造成的:
1 市場過於清淡,買賣雙方意見分歧很大。
特別是在熊市時期的小盤股中的早盤時間,經常會看到買盤一和賣盤一的價格相差好幾分錢甚至好幾角錢。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賣方的投資者因為前期的市場大跌而賣出的價格大多是割肉盤。由於是割肉盤所以會較為惜售,有一種掛個價格愛買不買的隨意掛相對高價的態度。
而買入方則由於市場上便宜股比比皆是,而且今天不買明天可難股價會更低。所以買方的投資者大多以較低價的價格掛出買單,以希望能價格更便宜一點。熊市氛圍的買入方有一種想低位撿漏的心態。
所以買賣雙方對當時股要定價的分歧較大,使買一和賣一價格差別較大。
2 拉升或下跌過於急速,使掛單者來不及更改交易單
當股票急劇快速拉升時,有由大量的買單直接吃掉了賣一、賣二甚至賣三的價格。而掛單者一般是基於當前的買盤而掛單的,這種掛單常落後於即時成交。比如,一個大現手吃掉了5元、5.01、5.02元三個賣盤上的所有單子。這時賣盤4就成為了賣盤1,它的價格是5.03元。而掛單買1的人並能事先嘵會有這么快的急速拉升,買一就還停留在4.99元。
這樣就是買一4.99元,賣一5.03元。
急速下跌同理。
❻ 股票高於現價填買單,低於現價填賣單是什麼意思
這問題太籠統,不具體。我只能這樣回答你:高於現價說明股價上升,可以買進。低於現價,說明股價下跌,要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