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江蘇省價格條例(2021修正)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價格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政府作用,保障消費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價格行為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堅持和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除極少數商品和服務價格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外,絕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價格調控機制,加強價格監管、指導和服務,促進公平、公開、合法的市場競爭,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價格調控、價格管理和價格服務等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價格活動的監督檢查和價格違法行為的查處等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價格工作。第六條省人民政府按照國家要求,根據推進市場化改革和保持宏觀經濟穩定的需要,可以決定在特定區域、行業實施先行先試的價格政策。
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具體措施,保障落實省人民政府先行先試的價格政策。第二章經營者的價格行為第七條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由經營者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守信的原則,自主制定價格。第八條經營者實施價格行為,享有下列權利:
(一)自主制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的價格;
(二)在政府指導價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價格;
(三)制定屬於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產品范圍內的新產品的試銷價格,但特定產品除外;
(四)投訴、舉報、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價權利的行為;
(五)對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提出調整建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第九條經營者實施價格行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省有關價格管理規定,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
(二)執行政府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措施;
(三)配合價格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開展的定價成本監審、價格監測、價格認定、價格監督檢查等工作,及時提供真實、完整的相關資料和數據;
(四)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第十條經營者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
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一項服務包含多個項目的,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明確標示每一個分解項目和收費標准。
商品或者服務實行先消費後結算的,經營者應當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前,告知並經消費者確認所消費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價格。經營者在結算時應當出具列有具體收款項目和價格的單據。第十一條經營者通過互聯網、廣播、電視等方式銷售商品的,除遵守本條例第十條規定外,還應當標明或者說明商品的運輸費用、配送方式、價款支付方式等內容;給予優惠的,應當同時明確標明或者說明優惠方式。第十二條經營者開展直接或者間接降低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優惠促銷活動,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明示優惠促銷的原因、方式、規則、期限、范圍,以及相關限制性條件等內容。未明示限制性條件的,視為無限制性條件。第十三條經營者不得有下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交易方接受交易價格的行為:
(一)利用對交易方不利的條件、環境等,迫使交易方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的;
(二)以指定種類、數量、范圍等限定方式,迫使交易方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的;
(三)以搭售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迫使交易方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的;
(四)以視同交易方默認接受等方式,迫使交易方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的;
(五)藉助行政等權力,迫使交易方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的;
(六)迫使交易方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的其他行為。第十四條經營者不得採用下列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誘騙交易方與其進行交易:
(一)使用虛假或者誤導的語言、文字、圖片、視頻、計量單位等標價的;
(二)標示的市場最低價、出廠價、批發價、特價等價格無依據、無從比較的;
(三)虛構原價、降價原因或者虛假優惠折價,誘導他人交易的;
(四)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一交易場所內,以低價招徠交易方而以高價結算的;
(五)不標示或者不如實標示價格附加條件的;
(六)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收購、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前的價格承諾的;
(七)謊稱收購、銷售價格高於或者低於其他經營者的收購、銷售價格,誘導交易方與其進行交易的;
(八)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謊稱為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的;
(九)其他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行為。
B. 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要求怎麼做
1、要嚴格執法,堅決打擊制假售假、商業欺詐、偷逃騙稅行為,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完善打擊商業欺詐的法律法規體系和執法體系,強化協同監管,逐步形成反商業欺詐長效機制。
2、要完善行政執法、行業自律、輿論監督、群眾參與相結合的市場監管體系。
3、要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要充分發揮政府在信用體系建設中的倡導和組織作用,加強對信用體系建設的整體規劃,加強輿論引導和輿論監督,建立信用信息公開和保護制度,建立健全失信懲戒的法律法規和制度,最終形成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
4、要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要進一步強化保護知識產權的執法力度,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懲戒力度。
拓展資料
市場體系特徵
第一,現代市場體系是統一的,它是由各種相互作用、相互聯系在一起的子市場的有機的結合體。
第二,現代市場體系是開放的,市場主體能夠自由地進入市場參與競爭,商品和要素能夠在不同行業、部門、地區、國內外自由流動,現代市場體系對外開放是漸進的、全方位的。
第三,現代市場體系是競爭性的,競爭是商品經濟的實現機制和必然產物。沒有競爭,價值規律將失去其活動舞台。"只有通過競爭的波動從而通過商品價格的波動,商品生產的價值規律才能得到貫徹,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價值這一點才能成為現實"(《馬克思恩格斯全集》)。只有通過競爭機制和價格杠桿的功能,才能把資源配置到效益好的環節中去,並給企業以壓力和動力,實現優勝劣汰。而競爭要求開放,在開放的市場體系中,才能有市場主體的公平競爭,分割,封鎖和壟斷必然阻礙競爭。
第四,現代市場體系是有序的,有序的市場體系才有效率。
C.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的主要舉措有哪些
(9)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實行統一的市場准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探索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推進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削減資質認定項目,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把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逐步改為認繳登記制。推進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
改革市場監管體系,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嚴禁和懲處各類違法實行優惠政策行為,反對地方保護,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健全優勝劣汰市場化退出機制,完善企業破產制度。
(10)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路型自然壟斷環節,提高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注重發揮市場形成價格作用。
(11)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
(12)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推進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發展並規范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完善保險經濟補償機制,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發展普惠金融。鼓勵金融創新,豐富金融市場層次和產品。
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健全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國債收益率曲線。推動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有序提高跨境資本和金融交易可兌換程度,建立健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債和資本流動管理體系,加快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落實金融監管改革措施和穩健標准,完善監管協調機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保障金融市場安全高效運行和整體穩定。
(13)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立健全鼓勵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體制機制,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要素配置的導向作用。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發揮大型企業創新骨幹作用,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推進應用型技術研發機構市場化、企業化改革,建設國家創新體系。
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打破行政主導和部門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發展技術市場,健全技術轉移機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條件,完善風險投資機制,創新商業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
整合科技規劃和資源,完善政府對基礎性、戰略性、前沿性科學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究的支持機制。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依照規定應該開放的一律對社會開放。建立創新調查制度和創新報告制度,構建公開透明的國家科研資源管理和項目評價機制。
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優化學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D. 如何建立現代市場體系高中政治
建設現代市場體系要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要實行統一的市場准入制度;要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反對地方保護,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要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要健全優勝 劣汰市場化退出機制,從而實現市場准人暢通、市場開放有序、市場競爭充分、市場秩序規范。
建設現代市場體系要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以市場為基礎形成價格是現代市場體系的核心,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政府定價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自然壟斷行業等方面。政府定價要提高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
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
E. 建設現代市場體系必須建立什麼的市場規則完善什麼的機制
建設現代市場體系必須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完善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
建設現代市場體系要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良好的市場運行需要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來維護。建設現代市場體系要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
政府定價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路型自然壟斷環節等方面。政府定價要提高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
市場體系特徵:
1、現代市場體系是統一的,它是由各種相互作用、相互聯系在一起的子市場的有機的結合體。
2、現代市場體系是開放的,市場主體能夠自由地進入市場參與競爭,商品和要素能夠在不同行業、部門、地區、國內外自由流動,現代市場體系對外開放是漸進的、全方位的。
F. 怎樣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
市場配置資源,是通過價格這一隻看不見的手來實現的,價格機制調節著資源的分配。資源會從其價格(出價)低的產業、區域流向價格高的產業、區域。這種價格有時會表現為一種顯現或潛在的收益率。例如,資本從收益率較低的產業流向收益率較高的產業,勞動力有工資低的行業流向工資高的行業。資源在企業間的流動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