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際商業貸款的地方借用國際商貸的具體程序
──由自治區計委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和項目單位的申請,審批借用國際商業貸款項目建議書,貸款額超過500萬美元的項目要報國家計委審批。並由自治區計委向國家計委提出使用國際商業貸款申請。
──借款規模批准後,由自治區計委批轉項目所在盟市計委,由項目單位委託區內有對外籌資權的金融機構承辦貸款事宜。
──國際商貸規模批准後,項目單位著手進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及上報。金融機構結合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貸款評估,並提出評估意見報對外籌資窗口總行,並由總行對外籌資。
㈡ 國際商業貸款的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的程序
一般情況下,在國家外匯收支平衡狀況良好,外匯儲備充裕的情況下,不宜大量使用國際商業貸款。鑒於世界上一些發展中國家陷入嚴重對外債務危機的經驗和教訓,根據中國的國情,國家確定了使用國際商業貸款的若干原則:
一是使用貸款堅持生產型和開發型。即用於固定資產投資中的必要的設備和先進技術引進,用於出口創匯項目。
二是不能使用國際商業貸款進口消費品。
三是未經國家批准,不能用商業貸款倒換人民幣使用。
四是自借自還,自擔風險。特別強調項目本身的經濟效益和創匯能力,以確保債務的如期償還。 在國際資金市場上,借款者對貸款者選擇的條件,主要是考慮貸款者的信譽,貸款者所能提供資金的來源和可靠程度。在此基礎上,借貸雙方進行直接談判,商妥各種條件,簽訂貸款協議。在選擇貸款者時,要特別防範一些中間商或皮包公司的欺騙。
任何一項具體的貸款,是以貸款方所在國的貨幣貸款,還是以借款方所在國的貨幣貸款,或者以第三國的貨幣貸款,都會涉及選用何種貨幣以及各種貨幣之間的兌換關系。西方國家的貨幣(指銀行資金)如同商品一樣,經常處在流動之中,貨幣匯價的漲落要由供求關系來決定。
在當前西方各國普遍實行浮動匯率制度的情況下,國際金融市場上貨幣匯價動盪不定,有的貨幣匯價呈上浮趨勢,有的貨幣匯價則出現下浮的趨勢,一般來說,匯價呈上浮趨勢的貨幣稱之為硬貨幣,匯價呈下浮趨勢的貨幣稱軟貨幣。相對來說,借款方希望借入軟貨幣。因為所借的軟貨幣,到償還貸款時,該貨幣就不值錢了,這對借款方來說,當然合算一些。然而,在國際資金市場上,西方主要國家的貨幣都可以貸放,而這些貨幣貸放的利率又有差別。一般講,軟貨幣利率高,硬貨幣利率低,而且兩者的差別很大。這樣就不能單純地考慮貨幣匯價因素,而要結合利率因素綜合地加以考慮。 項目單位按照國家對固定資產投資的有關規定編制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並強調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的形式和數額;
──國內配套資金落實安排情況;
──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的用途(可行性研究報告附引進設備清單);
──初步測算項目建成後的經濟效益及外匯平衡情況;
──對外償還方式和償還責任(還款人和擔保人)。 屬於國家賦予地區和部門審批范圍之內的,由其直接批復;超過范圍的,由地方和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後轉報上級機關審批。
地方、部門審批國際商業貸款項目的許可權:北京市、遼寧省、大連市、廣東省、上海市、天津市和海南省為1000萬美元以下,其他省、自治區、計劃單列市以及有關部門為500萬美元以下。
㈢ 國際商業銀行貸款的管理辦法
一、對短期國際商業銀行貸款的管理辦法
中國對短期的國際商業銀行貸款採取余額管理的辦法,即由國家主管部門向經批準的金融機構下達短期國際商業銀行貸款的年度余額,由金融機構據此調整本單位的債務水平和資金運用。
二、對中長期國際商業銀行貸款的管理辦法
對於中長期國際銀行貸款的宏觀管理,採取指標控制的辦法,主要內容如下: 國際商業銀行貸款 1.規模控制。國家通過兩類計劃對中長期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實行規模控制:一類是中長期國際商業銀行貸款計劃,它與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計劃、十年規劃相銜接,確定全國計劃期內借用國際銀行貸款的總規模和分地區、分部門規模以及主要建設項目。另一類是年度借用國外貸款計劃,它主要確定全國年度借用國外貸款的總規模,並下達正式簽約生效的大中型項目當年支付的國外貸款數額。
2.項目的審批管理。各地方計劃委員會和部門計劃管理部門將本地區、本部門准備使用國外貸款的項目初審後報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審批。送審的文件應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利用外資方案,其內容必須包括借用國際銀行貸款的具體形式,數額,國內配套資金落實安排情況,貸款的主要用途,項目經濟效益初步測算及外匯平衡情況,貸款的償還方式和償還責任(還款人和擔保人)。
各地方計委和部門及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對借用國際商業銀行貸款的項目執行情況進行跟蹤檢查,並逐步實行項目後評價制度,從而為後續同類項目提供經驗。
3.對外貸款的「窗口管理」。籌措國際銀行貸款需要經過國家指定的或者經批準的國內金融機構進行。未經批準的企業或金融機構不得從境外取得貸款,擅自籌措國外貸款,國家將不允許對外償付本息。
4.外債的統計、監測、監督制度。借用各類國際商業銀行貸款的單位在貸款簽約後,必須及時到國家主管部門進行外債登記。每次償付貸款本息前,借款人應提前向主管部門報送貸款償還計劃,並在主管部門同意後,及時對外償還應付的本息。
需要說明的是,中國借用中年期國際商業貸款也將要實行外債余額管理,具體管理辦法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和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正在制定之中。
㈣ 境內機構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管理辦法(1997年)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完善對國際商業貸款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國際商業貸款」是指境內機構向中國境外的金融機構、企業、個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以及在中國境內的外資金融機構籌借的,以外國貨幣承擔契約性償還義務的款項。出口信貸、國際融資租賃、以外匯方式償還的補償貿易、境外機構和個人外匯存款(不包括在經批准經營離岸業務銀行中的外匯存款)、項目融資、90天以上的貿易項下融資以及其他形式的外匯貸款視同國際商業貸款管理。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是境內機構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的審批機關。
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簡稱外匯局)具體負責對境內機構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的審批、監督和管理。第四條境內機構借用國際商業貸款應當經外匯局批准。未經外匯局批准而擅自對外簽訂的國際商業貸款協議無效。外匯局不予辦理外債登記。銀行不得為其開立外債專用帳戶。借款本息不準擅自匯出。第五條對外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的境內機構僅限於:
(一)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經營外匯借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
(二)經國務院授權部門批準的非金融企業法人。第六條金融機構借用國際商業貸款應當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金融機構外匯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第七條對外直接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的非金融企業法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最近3年連續盈利,有進出口業務許可,並屬國家鼓勵行業;
(二)具有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三)貿易型非金融企業法人的凈資產與總資產的比例不得低於15%;非貿易型的非金融企業法人的凈資產與總資產的比例不得低於30%;
(四)借用國際商業貸款與對外擔保余額之和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等值外匯的50%;
(五)外匯借款與外匯擔保余額之和不超過其上年度的創匯額。第八條境內機構應當憑自身資信對外借用國際商業貸款,並自行承擔對外償還責任。第九條境內機構對外借用國際商業貸款應當加強成本控制。其借款總成本不得高於國際金融市場相同信用級別借款機構的同期借款總成本。
外匯局對境內機構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的成本控制予以監督和指導。第十條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的境內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規定,於每季初10日內向外匯局報送上季度對外借款情況報表和年度國際商業貸款使用情況報告。第十一條外匯局有權檢查境內機構籌借、使用和償還國際商業貸款的情況。借款機構應當予以配合,提交有關文件和資料。第十二條未經外匯局批准,境內機構不得將借用的國際商業貸款存放境外、在境外直接支付或者轉換人民幣使用。第二章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第十三條本辦法所稱「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是指1年期以上(不含1年)的國際商業貸款,包括1年期以上的遠期信用證。第十四條境內機構借用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應當列入國家利用外資計劃。第十五條境內機構借用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應當提交以下全部或者部分資料向外匯局申請:
(一)納入國家利用外資計劃的證明文件;
(二)借款項目立項批准文件;
(三)貸款條件意向書,包括債權人名稱、貸款幣種、金額、期限及寬限期、利率、費用、提前還款意向和其他金融條件;
(四)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計劃,外匯擔保情況;
(五)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證的最近3年外匯或者人民幣資產負債表及其他財務報表;
(六)外匯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
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對外借用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除依前款規定外,還應當提交其總行(總公司)授權的有關文件。第十六條在京的全國性機構對外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直接報送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批。非在京的全國性機構和地方性機構對外借款,由所在地外匯局審核後,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批。
全國性、地方性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應當經總行(總公司)授權,方可按此程序報批。第三章短期國際商業貸款第十七條本辦法所稱「短期國際商業貸款」是指1年期以內(含1年)的國際商業貸款,包括同業外匯拆借、出口押匯、打包放款、90天以上、365天以下的遠期信用證等。
㈤ 借貸款要審查什麼呢
對長期借款需要審查的內容有:審查借款的記錄、憑證、銀行借款以及賬單及有關文件;審查記錄,核對還款日期與借款合同;3.審查各項借款的日期、利率、還款期限及其他條件,確定長期借款記載的完整性及正確性。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㈥ 境內機構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對國際商業貸款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特製訂本辦法。第二條國際商業貸款系指境內機構向中國境外的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企業、個人和在中國境內的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及其他外資、合資金融機構籌借,並以外國貨幣承擔的契約性償還義務的貸款。包括:一般的外匯商業貸款、買方信貸、三來一補項下的外匯貸款、國際金融租賃項下的外匯貸款及其他形式的外匯貸款。
對外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的境內機構僅限於:
一、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經營境借款業務的金融機構;
二、經批準的工貿企業或企業集團。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是國際商業貸款的審批機關。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局具體負責對國際商業貸款的審批、監督和管理。第二章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第四條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系指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的國際商業貸款。第五條境內機構借用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必須列入國家利用外資計劃。第六條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應用於引進先進技術設備,提高創匯能力,並符合國家利用外資政策。第七條境內機構借用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須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申請。未經批准,對外簽訂的貸款協議不能生效,外匯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外債登記,銀行不得為其開立外匯帳戶,借款本息不準匯出。第八條全國性金融機構驛外借款,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批。區域性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金融機構對外借款,由所在地外匯管理分局審核,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批,但全國性、區域性銀行分行須經其總行授權,方可按此程序報批。第九條境內機構申請對外借款,需向外匯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證明和材料;
一、對外借款納入國家利用外資計劃的證明文件;
二、借款項目立項批准文件,包括借款用途、配套人民幣資金落實情況;
三、貸款條件意向書,包括債權人名稱。貸款金額及貨幣種類、利率及其他費用、期限及寬限期、提前還款意向及其他金融條件;
四、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計劃,外匯擔保情況;
五、對外借款機構近期的外匯或人民幣資產、負債表或其他財務報表;
六、銀行分行對外借款需提供其總行授權的有關文件;
七、三來一補項下的外匯貸款,需提供經貿部門關於三來一補的批准文件;
八、外匯管理部門認為需提供的其它有關材料。第十條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一般不能用於外匯抵押人民幣貸款,不能進入外匯調劑市場。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進入外匯調劑市場,須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第三章短期國際商業貸款第十一條短期國際商業貸款系指一年期以下(含一年)的國家商業借款。第十二條外匯管理部門對短期國際商業貸款實行余額管理。第十三條全國性金融機構提出短期國際商業貸款余額控制額度(簡稱短期額度)申請,由國家外匯管理局核定下達。銀行分行可以向其總行申請短期額度,對外借用短期國際商業貸款,由其總行核報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由分行所在地外匯管理分局負責監督管理。第十四條區域性銀行和各省市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向所在地一級外匯管理分局申請短期額度,省一級外匯管理分局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核定下達的短期額度內,進行審批。第十五條國營企業及企業集團為籌集出口所需的外匯流動資金,直接對外借用一次性短期國際商業貸款,須逐筆報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方能對外談判和簽約。未經批准,不得直接對外借款。第十六條短期額度由國家外匯管理局按年度進行調整。金融機構的短期國際商業貸款月平均余額不得超過所核定的短期額度。第十七條短期國際商業貸款只能用於出口所需的流動資金。不得用於長期項目投資、固定資產貸款和其他不正當用途。第四章附則第十八條境內機構簽訂國際商業貸款協議後,須根據《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向外匯管理部門辦理外債登記手續。第十九條境內機構借入的國際商業貸款應調入境內,未經外匯管理部門批准,不得將貸款存放境外或在境外直接支付。第二十條償還國際商業貸款實行誰借誰還的原則。下列外匯可用於償還國際商業貸款本息:
一、利用國際商業貸款新增加的產品出口收匯和非貿易創匯項目新增加的外匯收入;
二、利用國際商業貸款用於新開發項目的外匯收入;
三、留成外匯和自有外匯;
四、外匯管理部門同意的其他外匯。
㈦ 辦理商業貸款過程中,是如何審核的
答:您好,辦理商業貸款時,各銀行都會對貸款人有所要求,審核過程中會根據要求對借款人進行審核。對借款人的具體要求如下:
(1)貸款人年齡在18-65周歲;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無不良信用記錄;
(3)貸款人必須有穩定合法的經濟收入,能夠提供相應的收入和資產證明;
(4)具有所購住房的商品房銷(預)售合同或意向書(新房),或與售房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5)非滬籍人員要滿足63個月內正常繳納滿60個月的社保或者稅單(補交不算在內);
商業貸款審核以下五個方面:
-年齡審核:貸款申請人的年齡要在18~65周歲范圍內,不符合年齡范圍的將不接受貸款申請;
-徵信審核:個人徵信記錄中,逾期次數連三累六的(借款有連續三個月一分錢未還或借款有累計六次以上還款逾期),銀行很有可能會拒貸;
-貸款房產審核:名下的房產的數量和購房貸款記錄次數不符合限購限貸政策的,也將會被拒貸。
-收入審核:收入需要達到申請貸款月供的兩倍,要求覆蓋個人名下所有負債,包括車貸等。
-貸款材料審核。
㈧ 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和國際商業貸款的區別
商業貸款來申請條件:
有合源法的居留身份;
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
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保證人為其擔保;
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提出借款申請時,在建行有不低於購買住房所需資金的30%的存款,若已作購房預付款支付給售房單位的,則需提供付款收據的原件和復印件;
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㈨ 國際商業貸款的特點
國際商業貸款利潤表 80年代以來,國際金融市場掀起了一股創新浪潮,新型籌資工具不斷涌現,從舉借外債中衍生出多種方式:
(1)自動延期包銷信貸。這是一種目前在發達國家比較流行的貸款方式。基本做法是:貸款人(一般是銀團)與借款人雙方簽定協議,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一筆中長期貸款,利率低於一般貸款,而借款人則根據雙方簽定協議發行一筆與該筆中、長期貸款總額相等的短期歐洲票據或貨幣存單(3~6個月),交由貸款方包銷。這樣,貸款銀行通過包銷短期歐洲票據或貨幣存單獲得的是短期存款,而借款人從貸款人那裡獲得的是費用低於傳統貸款費用的中長期貸款。這種借貸方式的特點是借款人的借款費用低於傳統的籌資方式,貸款人則可以在提供較長期的貸款的同時,經銷一筆短期票據,以此獲得一筆短期存款,增加低成本的資金來源。
(2)機動償還貸款。這是一種將貸款償還與借款國的出口收入或國際資本市場的利率變化等相結合的貸款方式。如:把貸款償還與借款國的出口收入聯系起來,當出口收入下降時,貸款分期償還額占還本付息額的比重就下降,否則就提高。如果與國際資本市場上的利率變化聯系起來,當利率下降時,還債比率就高,否則就降低。這樣,借款人可根據本國的進出口情況和國際金融市場形勢的變化安排償債計劃。
(3)分享股權貸款。借貸雙方簽定協議,貸款人以低於市場價格的利率向借款人提供貸款,而貸款人則可以享有貸款項目的部分股權,從而由借貸雙方共同分擔項目的風險。在雙方簽定的協議中,一般要對項目產品的定價作出規定,並且貸款人要根據其所享有的股權獲得一定的項目管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