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康得新為什麼st
康得新2019年1月22日披露,公司因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公司股票觸發其他風險警示情形,自1月23日開市起,公司股票交易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簡稱由「康得新」變更為「ST康得新」。
根據康得新公告,公司存在22個銀行賬戶被凍結的情況,其中5個屬於主要賬號。目前,公司未收到司法機關對應的函件,暫未獲取相關細節。公司不排除後續公司其他賬號或資產被凍結的情況發生。
康得新ST的主要問題是「存貸雙高」。存貸雙高的企業,在暴雷之前,都會振振有詞的說自己這樣的資產結構是合理的。比如康得新,在回復函中聲稱:公司賬面貨幣資金185億元主要由日常運營資金、光學膜二期募集資金、保證金及計劃還貸資金、以及並購儲備資金四部分構成。結合公司業務發展情況測算營運資金需求,公司貨幣資金水平與資金需求匹配。
事實上康得新公司的資金壓根沒有拿去進行業務發展,而是被大股東佔用了。之所以不斷的融資發債,正是為了填補深不可測的大股東這個深坑。
『貳』 如何評價st康得新 的退市
說明我國的法制建設速度趕不上經濟發展的變化,需要加快立法進程了!康得新實專控人獨攬公司屬大權,一眾董監高和某某銀行配合實控人偷偷轉移公司資產。審計機構草率辦事,才有了今天的東窗事發。事發後,對大股東處90萬元罰款,對公司60萬元罰款加退市。大股東通過公司合法和非法收入至少有幾十個億,你罰他90萬無異於給他撓癢癢。而中小股民呢?一個月幾千塊錢的收入,看中的是康得新的市場前景,把全部收入投進去,為的是為自己增加點財產性收入,結果一個退市,被活埋。這種處罰顯然不合理。如果把康得新近幾年因實控人造假多出的財務費用減掉,造假的稅費重算,應該是有一定盈利能力的。如果康得新不退,中小投資者保護起來,而把犯罪分子全部都罰的傾家盪產牢底坐穿,那麼A股很少有公司敢以圈錢為目的IPO,深大通打人的事件也不會有,金額服務實體的功能得以實現,更有利於我國經濟騰飛了。
『叄』 康得新什麼時候上市
康得新什麼時候上市:
康得新002450是2010年7月16日上市;
上市價格是14.20元;
『肆』 康得新被強制退市的五大熱點問題,分別是什麼呢
主犯死刑或無期,從犯根據情節確定!這樣才能警示現有的經營者們:經營應守法,犯罪當從罪!我認為,這個過程中,投資者的損失應該由康得新管理層全部承擔,並負責及時全額賠償!顛覆了大家的三觀,其造假數額,比上市後所謂的凈利潤總和還多。也就是說,根本沒盈利,全是假的。康得新將被強行退市已經沒有懸念,但強行退市後留下的一堆問題,的確值得深思。
公司公告等各方面信息都顯示,公司有122億元在北京銀行,前後兩任董事長都承認,是大股東挪用,突然說119億元造假,讓人根本無法接受等等等等,裡面情節曲折,內容豐富多彩現在的任務除了加大懲罰措施和力度,首要問題是堵住市場的制度和法律方面的漏洞,完善救濟措施,給無辜的股民以經濟損失補償,重新恢復股民對市場的信心並著手解決人們對市場的整個信任危機。
『伍』 康得新股票索賠時間確定
康得新的索賠條件暫定為:2016年4月22日至2019年1月22日期間買入康得新股票或債券,並在2019年1月23日及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辦理索賠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生效判決為准。
1、投資者需要提交的資料:
包括身份證復印件與原件一致的公證書、加蓋營業部印章的證券賬戶證明和股票交易對賬單原件(從首次買入開始列印到賣出或現在為止)、律師提供的其他訴訟資料、委託書,以及手機、電郵地址的詳細聯系方式。
2、訴訟流程:
律師審核初步確定可索賠的數額,投資者同意後提起立案手續。
法院受理案件後,投資者需預繳訴訟費。法院判決生效後,會根據輸贏比例退回訴訟費。
律師費在投資者獲賠後再支付,具體比例由投資者與律師商定,目前國內外同類案件一般按20-30%收取。
投資者本人不需要親自去法院辦理立案、開庭及申請強制執行等訴訟具體的工作。
3、索賠周期:
投資者維權案件涉及眾多投資者,法院會分批審理,一審、二審、強制執行全部過程一般需要幾個月至兩三年。公司和投資者願意和解的,訴訟過程則比較快捷,一般幾個月;公司運營困難或無賠償意願的,訴訟過程艱難且時間較長。
拓展資料
一、如果康得新強制退市,只是康得新退出了主板市場,退市後會團隊到股轉系統去(新三板),股轉系統里有一個板塊是專門接收「兩網及A股退市」的公司。在法律上,康得新公司還是存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起訴康得新,在訴權上是完全有保障的。當然,公司退到股轉系統,也在很大程度上說明公司面臨的困境,也肯定會影響到投資者對其索賠。
二、向康得新索賠,投資者可以告哪些人和公司
根據最高法的相關司法解釋,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的被告,應當是虛假陳述行為人,包括:
(一) 發起人、控股股東等實際控制人;
(二) 發行人或者上市公司;
(三) 證券承銷商;
(四) 證券上市推薦人;
(五)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專業中介服務機構;(六)上述(二)、(三)、(四)項所涉單位中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和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以及(五)項中直接責任人;
所以,投資者向康得新起訴索賠,除了可以起訴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列明的責任主體之外,還可以起訴康得新的控股股東康得集團、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北京銀行。
『陸』 康得新四年虛增利潤超115億元,得到了怎樣的懲罰
康得新的公司股票可能會被實行強制退市。康得新在2015到2018年間,通過虛構各種銷售業務來提高自己本身的銷售額,增加本公司的收入,並且根據虛擬采購、研發,運輸來增加自己公司的營業成本、運輸成本以及銷售成本。康得新在這三年間,利用各種虛擬的營業方式磚砌利益高達119億元,並且康得新還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年度報告中披露為控股股東提供關聯擔保的情況,未在年度報告中如實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這三項是經過證監會的調查,證實了的三大違法事實。我們經常在生活中聽到這樣一句話“人心不足蛇吞象”,這句話表明了人的慾望很大,等不到滿足,最終做出蛇要吞象的事情,康得新想和件事情讓我更加充分了解了想和件事情,即使站位再高,也要做自己能做的事情,不要被金錢蒙蔽頭腦。我們在生活中,也經常會遇到各種各樣的誘惑,當我們遇到誘惑的時候,又該如何去做呢?
以上是我的個人觀點,希望大家在下方評論區發表自己的觀點和看法。
『柒』 康得新受損股民債權申報給誰
1、中小股東是債權人嗎?憑什麼向公司申報債權?
康得新集團、張家港光電、康得菲爾3公司,作為一個大家庭,聯合在2015-2018年年報虛假陳述,給投資者造成了損失。這部分損失,按法律規定,應該賠償投資者。我們要申報的債權,正是把該由公司賠償投資者的損失,通過管理人確認,轉化為債權,參與重整。
中小股東在上市公眾公司,不僅僅是一個股東,更是一個投資者。我們訴求的,不是作為一個股東的權利,而是作為一個投資者被虛假陳述誤導,對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所以,作為投資者,我們把公司將要賠償我們的損失申報為債權,是合法合規並有眾多先例可循的。
2、為什麼要同時向3家公司申報債權?
當前重整,從法律程序上說,是分別單獨重整,這意味著康得新集團將大帽減少重整後兩家子公司的持股比例,換句話說,只留下了一個空殼給母公司股東,子公司優質資產被轉移給別的股東了。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是合並重整或投資者分別向這三家公司申報債權,哪有3個人作為一個大家庭聯合詐騙,最後只留下1個老弱病殘頂罪的道理?
這就是事實,根據事實先於法律法規的原則,合夥詐騙的亊實在先,而股權對應主體的法律關系在後,理應首先考慮亊實而不是主體法律關系,所以,投資者能也必須向3家公司分別單獨申報債權。
3、有了股權為什麼還要申報債權?靠著股票上漲不也是能挽回損失嗎?
股權與債權是兩碼事,並不是要把股權轉為債權,而是把公司將要賠償的損失轉為債權。現在股票漲跌跟申報債權沒有半點關系。債權形成的原因是在主板市場時因為公司的虛假陳述給投資者造成了損失,這個損失已在主板市場鎖定,不因老三板股價的漲跌而變化,公司將要按法律規定賠償投資者。現在的股權是在老三板交易,也可參加股東大會,但接下來將會被大幅稀釋。
靠現有股票上漲絕無挽回損失的可能,3家公司分別重整意味著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大幅下降,優質資產被轉移,母公司成空殼。在這種狀態下,老三板股價上漲空間極其有限。投資者要想減少損失,只有依法依規讓公司賠償。
4、不經過法院判決管理人能確認債權嗎?
如果法院判決了,那管理人必須確認債權;
如果法院沒判決,那管理人可以確認債權,類似於庭前和解,雙方都認可了就不需要法院判決了。
康得新案索賠金額巨大,不可能全部預留到重整後,那樣沒有戰投敢來,只能是在重整期間解決掉大部分索賠債權。這說明,管理人在重整期間直接確認投資者的索賠債權概率極大,可能早已有了預案。
5、為什麼還要投資者主動申報債權?公司不都有名單嗎?不申報會怎樣?康美不是自動賠到股東帳戶里了嗎?
康美是目前市場上唯一一個特別代表人訴訟的例子,只有康美這樣的特別代表人訴訟才不需要投資者任何行動即可自動獲賠。康得新不是特別代表人訴訟,按法律規定,只有投資者主動申報債權或主動起訴,才有獲賠資格,否則算作放棄賠償。公司有名單是公司的事,投資者不申報是投資者的事,有名單並無義務按名單自動賠償。
6、申報債權公司有公告嗎?有期限嗎?
公司在2021年12月21日公告債權申報,在2022年3月15日前申報免費,後期再申報要收費。申報債權後還一個確認時間,建議從現在開始早申報,越早越好。
7、達到條件才有賠償資格,st後買的有資格嗎?能不能等公司公告索賠資格後再申報?
現在已經過了爭論這個問題的時間,也不再需要在法庭上擺事實、講道理、鬥智斗勇,整個過程,法院和政府管理人早已清楚,並且早有了預案。為什麼2019.7.6鐵定是揭露日?大家可以細讀起訴狀,簡單說兩點:一昰從時點上,對2018年年報揭露的日期只能在其公布後的某一天;二是之前從未有媒體揭露過2015-2018年4年虛增利潤,缺1年都不行!這兩個條件只有2019.7.6這一天滿足。st的原因是主要銀行帳戶被凍結,*st的原因是年報非標,都不是對連續4年虛增利潤這一虛假陳述行為的揭露。
公司不會公告哪些人有索賠資格,這是法院的工作,但公司可以和解確認投資者申報的債權,公司願意確認是公司自己的亊,與法院無關,與揭露日是哪天無關。明白了這一點,要不要爭取賠償資格,就全在個人了。
8、咨詢專業人士或律師了解是不是可行?
與其問別人,不如直接電話咨詢管理人。管理人是政府,公平公正放心可靠;接電話的是管理人聘請的律師,破產重整專業人士。咨詢的時候要說清楚,不是問能不能股權轉債權,那肯定不能;而是要問二級市場投資者對公司的虛假陳述索賠,能不能申報債權?
9、康得新會不會特別代表人訴訟?
不會。拚命想蓋住,不會再次成為輿論焦點的
『捌』 原告如何申請法院對被告報告財產令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得新)於2019年3月7日披露了《關於新增涉訴和資產查封、凍結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49),於2019年8月31日披露了《2019年半年度報告》,於2020年3月10日披露了《關於收到〈民事判決書〉、〈執行裁定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47),報告中所提及的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以下簡稱:招行蘇州分行)的訴訟,已於近日收到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20)蘇0582執2262號《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
康得新於2019年1月25日披露了《關於募集資金賬戶異動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12),於2019年3月25日披露了《關於募集資金賬戶異動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9-059),關於康得新及全資子公司張家港康得新光電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電公司)對中國銀行蘇州分行、張家港分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事項,於近日收到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2019)蘇0591民初2878號《民事判決書》。
康得新於2019年2月15日披露了《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未能按期足額償付利息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37),並披露了《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未按期付息後續進展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55、2019-068、2019-093),關於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證券)與康得新的公司債券交易糾紛,已收到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2019)雲01民初1177、1178號《民事起訴狀》。
康得新於2019年7月15日披露了《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據未能按期足額償付利息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147),關於興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全基金)與康得新的公司債券交易糾紛,已收到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送達的(2019)滬0101民初21034號《民事起訴狀》。
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2020)蘇0582執2262號《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的內容如下:
(一)、本次執行的基本情況
申請執行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
被執行人:張家港康得新光電材料有限公司
被執行人: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2020)蘇0582執2262號《執行通知書》的內容如下:
招行蘇州分行與光電公司、康得新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蘇05民初275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二百四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24條的規定,責令光電公司、康得新於2020年5月13日9時30分到張家港市人民法院執行局接受詢問並履行下列義務:
1、向招行蘇州分行支付135,821,978.33元。
2、向招行蘇州分行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3、向本院負擔申請執行費203,222.00元。
(三)、(2020)蘇0582執2262號《報告財產令》的內容如下:
張家港市人民法院於2020年4月28日立案執行招行蘇州分行與光電公司、康得新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光電公司、康得新如未按執行通知書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規定,責令光電公司、康得新在收到此令後五日內,如實向本院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起前一年的財產情況。執行中,如果財產狀況發生變動,應當自財產變動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補充報告。
二、(2019)蘇0591民初2878號《民事判決書》的內容如下:
(一)、本次判決的基本情況
原告: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張家港康得新光電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
被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張家港分行
被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張家港保稅區支行
(二)、《民事判決書》的內容:
原告與被告侵權責任糾紛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因侵權行為造成原告的損失280,000.0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賠禮道歉;3、判令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判決如下:
1、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2、案件受理費5,500.00元,由原告負擔。
三、(2019)雲01民初1177、1178號《民事起訴狀》的內容如下:
(一)、訴訟當事人情況
原告: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公司債券交易糾紛
(二)、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立即償還原告債券本金40,000,000.00元、利息2,200,000.00元,及自2019年2月15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違約金(按照《募集說明書計算》);
2、判決被告承擔本案原告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公告費、評估費、執行費)。
四、(2019)滬0101民初21034號《民事起訴狀》的內容如下:
(一)、訴訟當事人情況
原告:興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公司債券交易糾紛
(二)、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確認原被告雙方訂立的《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據募集說明書》及相應的債券買賣合同關系於2019年8月19日解除;
2、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償還「17康得新MTN002」債券本金人民幣20,000,000.00元及自2018年7月14日起至2019年7月14日止的利息人民幣1,096,000.00元;
3、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按期支付債券本金及利息所產生的違約金。
4、請求判令被告承擔本案律師費、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財產保全擔保費等在內的所有訴訟費用。
以上訴訟請求總金額暫計為人民幣21,213,655.60元
五、本次公告的訴訟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2020)蘇0582執2262號《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一案已進入執行階段,公司尚未收到因上述案件而被執行財產的相關信息。上述案件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積極應對上述情況,最大限度維護好上市公司權益,並根據上述案件的執行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019)蘇0591民初2878號《民事判決書》為一審判決,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駁回了康得新及光電公司的訴訟請求,公司正積極商討後續上訴方案,並將及時對該訴訟事項的進展情況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2019)雲01民初1177、1178號和(2019)滬0101民初21034號《民事起訴狀》案件的最終判決結果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積極配合、妥善處理此訴訟,並將根據訴訟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六、備查文件
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20)蘇0582執2262號《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
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的(2019)蘇0591民初2878號《民事判決書》;
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的(2019)雲01民初1177、1178號《民事起訴狀》;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的(2019)滬0101民初21034號《民事起訴狀》。
特此公告。
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