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定增價格如何確定
定向增發的價格是發行前某一階段平均價格的一定比例,定向增發價格確定是不低於前2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的80%。比如前20個交易日的股票均價為100元,則固定價格區間在80元至1000元之間。定增是指向特定投資者大股東或機構投資者發行股份以募集資金的融資方式。固定增加的目的是為了重組和並購,包括認購現金、非現金資產包括股權、債權和其他資產。
定增,簡而言之,就是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參與的投資者不超過10人。很少有人直接參與投資。一般通過機構募資參與投資,投資門檻非常高。固定增長的一大特點是折價買入股票,即折價發行。目前普遍折扣空間在10%~30%,但折扣空間有進一步收窄的趨勢。窗口引導等一系列政策正在引導定向增發價格向市場價格傾斜,這也是定增長市場面臨的市場環境變化。固定增長的另一個特點是鎖定期,可以是一年或三年,到期只能撤回。但從去年開始,固定增長市場出現了固定增長公募基金,為給定的增長投資增加了流動性,這也是未來市場的熱門創新產品。
1、定增價格確定原則:股票的發行價格高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平均價格的90%。定價基準日沒有嚴格限制。可以是股東大會的公告日,也可以是董事會決議的公告日,甚至可以是股票發行首日。以發行期首日為定價基準日,原則上不予反饋;最新窗口指引:定價基準日前停牌時間不得超過20個交易日。允許復牌後超過20個交易日的,視為定價日。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總交易量/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總交易量。
2、發行價格不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價的,本次發行的股票自發行完成之日起可以上市交易,發行價低於發行期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價格但不低於90%,或發行價格低於公司股票平均價格的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且不低於90%的股份,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完成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
3、固定增量的基本要求:非公開發行產品以集合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股票鎖定期或鎖定期為12個月,非關聯方可謹慎參與,需識別關聯方;客戶承諾,我們及我們的最終認購人不包括與上述機構和人員有關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方、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承銷商及關聯方。
4、上市公司投資固定增發股份的,原則上投資資本不超過增發後公司總股本的5%,且不超過持股比例下限的實際控制。固定增發股份是指上市公司通過指定投資者或全體投資者增發股份的方式籌集資金的融資方式。發行價格是我之前某個階段的平均價格的一定比例發行。一般而言,增發價格不低於前2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的80%。例如,個股定增的前2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為50元,定增幅度在40元至50元之間。在下列情況下,上市公司需要重新定義固定上漲價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股東大會決議的有效期已屆滿,方案有變。其他對本次發行定價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同時,進行定增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35家,所發行股份在6個月內不得轉讓大股東認購為18個月,募集資金用途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存在違規等。
B. 股票定增價格如何定
炒股票製作職業現在早已踏入全部經濟發展銷售市場,絕大多數投資者都剛開始運用炒股票盈餘,但大盤走勢畢竟變幻無常,要想炒股票必先多知道某些股票常識。今天網編就來給大夥兒敘說一下對於股票定增價錢的某些有關內容。
事實上,從定增應急預案布告日一直到定增出售進行中心,股票定增價錢依據現實情況常有將會發生更改。許多人還要問,為何股票定增價錢會更改?定增價錢更改的依據是什麼?
依據《企業上市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辦法》要求,歸屬於下述情況之四的,企業上市有必要再次確確定增價錢此次出售的標價基準日:
(一)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民大會抉擇的有效期限已過;
(二)行計劃計劃改變很大;
(三)其他對此次出售標價具有重特大損害的事宜。
下邊人們首先地來表述上所述幾種情況:
情況一: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民大會抉擇的有效期限已過
自股民會抉擇依據非公開發行股票應急預案布告日起算,企業上市需求1年內取得中國證監會對此次定增的批閱批閱,否則將因有效期限期滿而全自動中止。當今在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並沒有對企業上市中止定增後再度請求定增中心的間隔時間有明文規則,企業上市可以在股民大會抉擇有效期限期滿前請求處理推延有效期限。
情況二:出售計劃計劃改變很大
依據中國證監會財物重組常用問題解答,有關是不是組成出售計劃計劃重特大調理有給出4項解說:
1、調減配套設備股權融資總金額不組成計劃計劃重特大調理,提高配套設備股權融資總金額組成計劃計劃的重特大調理;
2、在公示財物重組應急預案後擬提高買賣結構函數的,理應視作組成對重組計劃重特大調理;
3、企業上市在公示財物重組應急預案後擬下降買賣結構函數的,如買賣多方樂意將該買賣結構函數以及具有的標的財物市場份額去除出重組計劃,且去除有關標的財物後按照以下第二條的要求不組成重組計劃重特大調理的,可以視作不組成重組計劃重特大調理;
4、在公示財物重組應急預案後擬對買賣標底展開變化,擬提高或下降的買賣標的財物的總財物、產業凈額及主營業務收入占原標的財物相對指標值總產量的杠桿均不超出30%,且變化標的財物對買賣標底的企業安全出產不組成實踐性損害,可視作不組成重組計劃重特大調理。
情況三:其他對此次出售標價具有重特大損害的事宜
依據新財物重組辦法第四十五條要求,此次出售股權選購產業的董事會抉擇可以建立,在中國證監會批閱前,企業上市的股價比照最開始確認的出售價錢發生重特大改變的,股民會可以按照早已設置的調理計劃計劃對股票發行價錢展開屢次調理。
所述要求的出售調價計劃計劃理應秉著建立、首先、可實踐操作的規范,詳細描述是不是相對調理擬選購產業的標價、出售股權總數以及原因,在初度董事會抉擇公示時足夠發布,並按規則遞送股民會抉擇。股民會做出抉擇後,股民會按照早已設置的計劃計劃調理出售價錢的,企業上市不必向中國證監會再次提交請求。
股票定增價錢會更改常常遭受兩層面的損害較大:一要大自然環境的行情;二是定增計劃計劃的調理。碰到這樣的工作,投資者應當依據對企業上市的有關公示要摸排價錢改變的實踐上原因,以確認是不是有干涉的機會。
C. 定增認購競價最終中的價格怎麼確定
基本上都是按某段時間內均價的80%或90%
D. 定向增發股,股票價格是如何確定的
定向增發股票是指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的股票。根據證監會相關規定,關於非公開發行,除了規定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固定: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低價的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也可以為發行期的首日。
主要流程:
一、公司有大體思路,與中國證監會初步溝通,獲得大致認可;
二、公司召開董事會,公告定向增發預案,並提議召開股東大會;這個時候是停牌發布公告,表現為利好,股價大漲。
三、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公告定向增發方案;將正式申報材料報中國證監會;
四、申請經中國證監會發審會審核通過,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五、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定向增發的具體內容,並公告;(利好出盡,偏向主力出貨,股價不漲小跌或者大跌。這個時候確定定增價格,)
六、執行定向增發方案;
七、公司公告發行情況及股份變動報告書。
由於定增是針對大股東,少數人的的方案,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境外戰略投資者所認購的股份在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定增價格不會對市場造成直接影響。是由於對未來預期利好造成的間接影響,所以也說不上可以操縱股價。
具體參考上市公司證券發現管理辦法:http://ke..com/link?url=WpHhf_cyVQmoZx7IC06I2-EXa--m-
E. 定向增發價,如何制定,謝謝謝!!!
基本抄上是以增發公告前20日均價襲.根據最新文件精神,定向增發發行價格根據發行對象不同定價也可以不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戰略投資者或認購者將成為控股股東或戰略投資者的,以董事會決議前20日均價90%為准,且要在董事會召開前簽定協議,此認購價格不受詢價的影響;其他特定投資者認購的價格要等過會後詢價確定。詢價可以由主承銷商與公司選定詢價對象,詢出中間價,在此基礎上按照價格優先的原則確定投資對象。證監會對詢價期間、詢價區間沒有要求。
F. 股票定向增發價格怎麼定
定向增發股票是指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的股票。根據證監會相關規定,關於非公開發行,除了規定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固定: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低價的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也可以為發行期的首日。
主要流程:
一、公司有大體思路,與中國證監會初步溝通,獲得大致認可;
二、公司召開董事會,公告定向增發預案,並提議召開股東大會;這個時候是停牌發布公告,表現為利好,股價大漲。
三、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公告定向增發方案;將正式申報材料報中國證監會;
四、申請經中國證監會發審會審核通過,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五、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定向增發的具體內容,並公告;(利好出盡,偏向主力出貨,股價不漲小跌或者大跌。這個時候確定定增價格,)
六、執行定向增發方案;
七、公司公告發行情況及股份變動報告書。
由於定增是針對大股東,少數人的的方案,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境外戰略投資者所認購的股份在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定增價格不會對市場造成直接影響。是由於對未來預期利好造成的間接影響,所以也說不上可以操縱股價。
具體參考上市公司證券發現管理辦法:http://ke..com/link?url=WpHhf_cyVQmoZx7IC06I2-EXa--m-
G. 定向增發價格怎麼確定
定向增發是指上市公司對其大股東增發股票,從而換取大量現金。這種動嚮往專往是公司在並購或擴產時需屬要資金所致。但由於無論是並購還是擴產,對公司的業績增長都是長期性的影響,因此短期內股價的波動並不會有很明顯的趨勢(除非是涉及稀缺資源的並購,往往會形成市場熱點)。
非定向增發是公司宣布將新發行股票,並由普通投資者申購的形式。這種形式的募集資金成本最高,證明公司似乎已經別無選擇,而其大股東也不支持公司的融資,因此往往被解讀為負面信號----尤其是在價值投資中。
而由於不限定申購者的范圍,且增發股票將嚴重稀釋分紅的比例,所以對投資者而言,這是一種被上市公司所背叛的行為。有非定向增發的公司,其後市股價的變動一般都很難看。
從廣義上來說,常見於中國A股市場的「配股」,也是一種定向增發的形式。
H. 定增價格如何確定
定向增發股票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經過發行方和投資方協商確定,基本上是以增發公告前20日均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定向增發發行價格根據發行對象不同定價也可以不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戰略投資者或認購者將成為控股股東或戰略投資者的,以董事會決議前20日均價90%為准,且要在董事會召開前簽定協議,此認購價格不受詢價的影響;其他特定投資者認購的價格要等過會後詢價確定。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I. 新三板上市企業定向增發股票價格如何確定有什麼規定
新三板定增價格沒有具體規定。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票發行業務細則(試)》第一章第五條:
掛牌公司、主辦券商選擇發行對象確定價格 或者發行價格區間,應當遵循公平、正原則維護司及其股東的合法權益。
J. 定向增發價格和基準日如何確定
定向增發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比如某上市公司通過定增方式發行股份,其發行日為19號,則19號也是該股的定向增發基準日。
同時,如果其股東均為持有5%以下的股東,無需披露義務,即不需要公告。如果投資者股東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時,會對股價產生重大的影響,應當依照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
定向增發注意事項
定價依據可以不參考市場價格。發給員工和外部機構投資者的可以不同價格。投資者可以與企業進行協商談判,從而確定股票發行價格。換言之就是,定增價格並不是企業單方說了算,投資者也有權參與定價。
歸納起來,新三板定增的體現出了時間靈活、小額快速、分批按需融資等特點。另外,由於新三板定增屬於非公開發行,企業一般要在找到投資者後方可進行公告,因此定增信息在前期相對比較封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