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保險是直接融資還是間接融資
屬於間接融資。
儲戶的錢先進入銀行,再從銀行到貸款戶手上,而不是直接將錢從儲戶手上到借錢人手上,所以就是間接。
間接融資是直接融資的對稱,亦稱「間接金融」。是指擁有暫時閑置貨幣資金的單位通過存款的形式,或者購買銀行、信託、保險等金融機構發行的有價證券,將其暫時閑置的資金先行提供給這些金融中介機構,然後再由這些金融機構以貸款、貼現等形式,或通過購買需要資金的單位發行的有價證券,把資金提供給這些單位使用,從而實現資金融通的過程。
直接融資是間接融資的對稱。亦稱「直接金融」。沒有金融中介機構介入的資金融通方式。在這種融資方式下,在一定時期內,資金盈餘單位通過直接與資金需求單位協議,或在金融市場上購買資金需求單位所發行的有價證券,將貨幣資金提供給需求單位使用。商業信用、企業發行股票和債券,以及企業之間、個人之間的直接借貸,均屬於直接融資。直接融資是資金直供方式,與間接金融相比,投融資雙方都有較多的選擇自由。而且,對投資者來說收益較高,對籌資者來說成本卻又比較低。但由於籌資人資信程度很不一樣,造成了債權人承擔的風險程度很不相同,且部分直接金融資金具有不可逆性。
直接融資是以股票、債券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種融資機制,這種資金供給者與資金需求者通過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資金的場所,即為直接融資市場,也稱證券市場,直接融資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會游資,直接投資於企業生產經營之中,從而彌補了間接融資的不足。直接融資是資金供求雙方通過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融資形式。直接融資的工具:主要有商業票據和直接借貸憑證、股票、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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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社會保險的3種籌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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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資方式:
一、征稅方式:標准統一、強制徵收、統收統用
二、征費方式:一般限於社會保險,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三、自由籌資方式:非固定、靈活,來源於公眾的自願參與,如發行福利彩票等
養老保險的籌資模式:
一、現收現付制,以支定收,相當於代際轉移
二、完全積累式,是在對有關社會經濟發展指標進行宏觀上的測算之後,從追求養老保險收支長期平衡角度出發,確定適當的費率標准
三、部分積累式,以支定收,略有結余
Ⅲ 社會保險的籌資方式包括哪些
社會保險的籌資方式有以下三種:
1、國家福利模式,責任主體是國家,籌資來源是一般稅收(不是單獨開征社會保障稅),待遇確定根據個人和家庭需要,與個人能力、納稅多少不相關。
2、社會保險模式,責任主體是勞資雙方,籌資來源是社會保險繳費,待遇確定根據個人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強調繳費義務與待遇享受權益的相關性。
3、個人儲蓄型保障制度,責任主體是個人,籌資來源是個人工資強制儲蓄,待遇完全取決於個人儲蓄和投資回報的多少,強調個人儲蓄的賬戶資產歸個人所有,不能調劑。
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定位當屬第二和第三結合的統賬結合模式。
(3)保險融資方式擴展閱讀
我國籌集的現狀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籌集方式實施部分積累制, 即現收現付制和完全積累制的綜合。按照有關規定, 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是由地方稅務部門或社會保險業務經辦機構採用社會保險費的形式進行籌集的, 這對不同的徵收形式下籌集基金時以不同的賬戶設置及管理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我國社保基金現行管理體制是收支兩條線制衡體制。財政部門的財政專戶,社保部門的收入戶和支出戶,以及銀行現金管理流程規制,已經形成有效的互相制約作用。現實情況是,大多數地區財政資金短缺,社會保險資金有結余儲備。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深化社會保障管理體制改革問題解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保險基金
Ⅳ 保險融資和銀行融資的聯系和區別
在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的過程中,多個城市內開容發出了 「銀行+保險」的模式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最具代表性的是貸款保證保險。
據人保財險信用保證險部負責人康先生介紹,「貸款保證保險的費率一般為2%左右,如果銀行利率按照基準利率上浮10%,即7.2%左右,那麼借款人的總融資成本通常在10%以下,顯著低於市場上其他的融資方式。因此,通過購買貸款保證保險融資仍是一種低成本方式。」
一是小微企業缺少可抵押物
一邊是需要短期無抵押貸款的小微企業,一邊是擔心客戶無法還款的銀行,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已經不再是新鮮話題,對銀行「嫌貧愛富」的非議也從未中斷。如今,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的出現和推廣似乎正在逐步解決這一借貸矛盾。
二是借款人通過保險增信
盡管轉嫁借款人還貸風險,既可以由銀行來投保,也可以由借款企業投保,但在實踐中,借款企業根據銀行要求,通過投保貸款保證保險為自己增信的方式較為普遍。同時,提供有效抵押物或者提供擔保也是銀行認可的,但在這幾種方式中,購買保證保險在信用和成本方面對小微企業都是有利的。
Ⅳ 保險融資的介紹
保險融資(insurance financing)是保險經營的重要環節。保險人通過一定方式向外融通其資金的活動。它體現保險人主動調節風險和資金二者關系的本質要求,受風險機制的直接制約。分為金融性融資和風險性融資兩大部分。
Ⅵ 保險市場的融資途徑有哪些
是。通常採取的有:大額存款,基金、證券、股票投資,國家大型工程建設等
Ⅶ 什麼是保險融資,保險融資的四個要素是什麼
保險融資保險融資是指保險公司為使其結余的資本增值,風險分散,而向外融通其資金的活動。保險融資分為金融性融資和風險性融資兩大部分,金融性融資是狹義上的保險融資,即保險人將其結余資金按一定渠道投放井預期迴流增值的資金融通活動。這種融資活動,可增強保險經營能力,擴大承保償付能力,提高保險公司的市場競爭力。金融性融資按其融資方式,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種。前者是保險人直接滲入金融市場,後者是將資金存入金融機構,由其代為投資。風險性融資是保險人通過風險的分散,實現資金融通.以協調資金和風險關系的活動,主要指保險人之間的相互分保.旨在保持經營穩定.而不是以經濟效益為目的。[1]保險融資的四個要素[2]保險是風險融資的一種方式,保險作為風險融資方式成立的前提條件是簽訂保險合同,保險合同是承保人和投保人簽訂的風險管理協議。一般來說,保險融資主要包括以下四個要素:1.合同協議。保險合同是保險關系雙方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在法律上具有約束力的協議。根據協議,投保人交納一定數額的保險費,就可以轉移風險,就可以獲得補償損失的經濟保障;保險公司收取保險費,則必須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保險義務;承諾承擔損失帶來的財務負擔,提供風險事故損失的補償資金。2.支付保險費(或者承諾支付保險費)。保險合同簽訂後,投保人負有按照合同約定繳付保險費的義務,投保人向保險人支付的保險費是投保人購買保險所支付的價格。3.支付保險賠償費的條件。合同約定支付保險賠款的條件是保險公司對所承保的保險標的履行保險責任的依據。根據保險合同內容的不同,保險條款可以分為基本條款和附加條款。基本條款是關於保險合同當事人和關系人權利和義務的規定,以及按照其他法律一定要記載的事項;附加條款是指保險人按照投保人的要求增加承保風險的條款。增加了附加條款即意味著擴大了標准合同的承保范圍。根據合同約定,保險人對於發生合同約定的風險事故以及因其發生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時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4.保險人為賠償損失所擁有的資源。從被保險人的角度看,合同約定的風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可以從保險人處獲得相應地經濟補償。被保險人獲得必要的經濟補償、彌補損失造成的財務負擔的過程,也是風險管理單位保險融資的過程。但是,從保險人的角度看,保險人補償損失的資金主要來源於保險費,保險人是否具有償付能力,決定於它所收取的保費總額是否能夠補償保險人所承擔的全部賠償責任。保險融資進行的原則[2]企業在選擇保險融資的過程中,投保人通過選擇購買保險單把損失的風險轉移給保險人,由保險人承擔損失的財務損失。投保人轉移風險是有成本的,企業在決定是否選擇購買保險時,需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1.企業承擔風險的能力。企業承擔風險的能力,是企業是否選擇保險公司轉移風險的重要條件。確定企業承擔風險的能力,需要確定企業自擔風險的最大成本。如果企業自擔風險的管理成本過高,就可以選擇保險公司來轉移風險。如果企業自擔風險的管理成本比較低,就可以選擇風險自留的管理方式。2.保險產品費用和附加費用。保險產品的價格及其附加費用是企業轉移風險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如果保險產品的價格過高,企業評估保險融資不合算的話,就不會選擇保險融資的方式;保險費率水平過高,企業就會採用其他風險管理方式替代保險轉移風險的方式。如果保險費率水平過低,企業就會用保險融資方式替代其他風險管理方式,這會加大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確定適度的保險產品費率和附加費率,不僅關繫到企業的風險融資方式,而且還關繫到保險公司的穩定、持續發展。3.轉移風險所受到的限制和法律約束。保險合同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義務時,另一方可以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保險合同只有具有合法性,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企業轉移風險要受到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的限制,國家法律、法規不允許企業進行的生產經營活動,是不可能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的。4.企業對風險控制的程度。企業對風險的控製程度不僅是決定企業是否轉移風險的依據,也是保險公司決定是否承保企業風險的依據。
Ⅷ 保險是怎麼融資的
首先、保險公司作為金融四大行業之一(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投資業),其資金來源主要是客戶保費,由於保險業的保費收入和銀行業的居民儲蓄有很多相同的流動屬性,所以可以說保險通常情況下應該處於投資地位,而不是融資地位!(例如:我國目前正在建設的京滬高鐵,其中就有部分資金來自於保險公司。) 其次、作為一家商業公司也一定會需要融資(為解決企業短期、中期、長期的資金需求),目前,由於我國保險行業相對於國有銀行業還處於弱勢地位,所以通過銀行進行日常拆借就是其融資的一個重要渠道,再有,隨著平安、中國人壽等保險公司的上市,股市也成為了保險公司未來進行長期融資的一個重要的渠道。 最後,要說對社會的好處,很難簡單的說好與不好,保險公司大量融資其目的也是為了投資(保險公司目前混業經營的趨勢非常明顯,需要大量資金收購、兼並銀行業、證券業、投資業的公司),投資就有可能獲得比較好的收益,這樣可以使得保險客戶同時享受到保險、儲蓄、投資、理財的一站式服務,但是,利弊總是相互的,目前我國對於保險公司投資的法律監管並不是非常成熟,以但保險公司出現虧損,由此導致的後果也是非常絕大的,要知道保險公司的錢都是救命錢,要比居民儲蓄更重要! 至於目前我國的保險公司大多沒有對於當量資金控制的能力,所以本人並不是十分看好保險行業市場大量融資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