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山東乳山民間互助理財49800違法嗎國家讓做嗎
所有的「民間互助理財」都是是違法的,在國家以及相關媒體的宏觀調控中,統稱為「新型傳銷組織」。
PS:如果有人拉你去干這個,請立即報警。
⑵ 山東乳山民間互助理財49800元是不是傳銷為什麼不抓
因為不犯法所以不抓
⑶ 山東文登民間互助理財投資49800好做嗎違法嗎賺錢嗎
傳銷組織!!!我這里是交50600可以賺800萬,五星以上直接判刑,五級三晉制!!專!讓你交屬錢拿資格,然後騙親人朋友!!然後用他們交的錢作為自己的收入!!!!!就是傳銷,一但你拉人你就出不來了!!!還分錢游戲,還一家一家的跑,輪流給你洗腦,四天以上基本就被洗腦了!!快點醒悟吧!!!你可以去工商局咨詢,工商局管傳銷的!!
你自己算,上總後,或者五星19,你要多少個人出局?81個五星380,一個五星380身後有29個人,81×29=2349人!一人21份,一份多少錢???你要籌集多少錢你才能出局??合理嘛?現實嗎?你一個月你能肯定拉來一個人???你的開銷呢???
快醒醒吧,別做夢了!!!
⑷ 山東威海民間互助理財投資49800真的能成功嗎可以從事嗎
兩會有補充資本運作不是傳銷,民間互助是合法的,有膽有識有福有緣的人才能接觸到,負面的東西是在調控。都來了,大海里都是人。沒有受害者,怎麼害人
⑸ 山東民間互助理財49800元是否合規合法沒有公司沒有法人,上面的人分下面新人的49800元。就這
1、這種情況,基本上傳銷行為。
2、傳銷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1998年4月21日,中國政府宣布全面禁止傳銷。
相關規定:
一、行政法規對傳銷行為處罰規定:
《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刑法對傳銷行為的處罰規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⑹ 元楓老師微信,山東山民間互助理財,交49800元是真的,還是傳銷。
去公安局咨詢,不要輕信。
⑺ 山東威海民間互助理財合法嗎真的是投資49800發展一個人,就能賺到120萬請教知道的朋友謝謝!
不合法,屬於傳銷組織。
⑻ 山東乳山我聽了民間互助理財,一次性投資49800元,這項目好做嗎
估計沒有實體,只是虛擬經濟。 任何虛擬經濟必須要支撐實體經濟的發展才能長久
⑼ 山東威海49800的民間互助理財的幕後老闆是怎麼騙錢的
給你們個標准答案!!!
朋友,你是不是聽了「民間自願互助理財」的模式後,感覺熱血澎湃,非干不可呢?那麼請仔細閱讀以下文字,再找3個你以為較親近、較有頭腦的人幫你分析一下這個事情,冷靜3天後,再做決定。當然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
這種模式大體是這樣的,以謊言邀約,不限制人身自由,考察期間吃住免費,連續5-7天上課(或許你不認為是上課,而只是人們之間的交談而已),正是這個過程,應用了心理學的虛假真實效應和從眾心理。心理學研究一致認為,重復表述一個觀點能讓這個觀點變得可信起來,而不論它實際上有多麼不靠譜。甚至能讓你無法用以前正確的知識儲備和常識來對事情對錯進行判斷。這也就是為什麼在你去之前不告訴你去干什麼,而採取謊言邀約的方式。你還沒意識到,事情一開始你就被騙了嗎?交納49800元入伙費,介紹朋友進來賺錢,宣稱行業未立法,國家不打擊,也不提倡。模式沒有資金池,錢24小時就被分配完畢,實行公排,跳排,允許合作搶點,提前進入更高層級,提前獲得收益。公平,互助,宣傳1-2年就能掙120萬,發展不行還能保本出局,採用3倍倍增,出局制。宣稱類似於養老保險、彩票一樣國家允許存在,養老保險有這么高的回報率嗎?你交了多少年,老了後才拿多少錢,是一樣的嗎?彩票中獎率只有萬分之幾,你們這個行業賺錢的概率也只有這么點的話,我還做什麼?
下面分析一下,這個行業最大的漏洞,這個騙局的本質。
1, 行業不合法,是傳銷,查一下國務院2005年發布的《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有明確規定。不要以為不限制人身自由,就不是傳銷了。實在是無法判斷的話,去找律師咨詢一下。為了自己的血汗錢不被騙,應該去咨詢一下律師,記得要自己去找正規律師事務所,不要讓已入伙的人推薦。
2, 客觀的說有賺錢的,不過賺錢概率1-2%,只有幾個上層操盤手才會賺錢,剩下的都會或多或少的賠錢。為什麼這么說呢?大部分時候都是很長時間連盤都翻不了,或者被舉報打擊遣散回家,要錢都不知道向誰去要,最後不了了之。我們想一下,既然有賺錢的,就肯定就有賠錢的,因為這個分錢游戲本身不產生任何財富增殖。有拿到120w,450w的,得有多少個後來者填這個坑。即使如他們所宣傳的8到10個月發展不好,經歷2次翻盤,就會拿到51000元,從系統中被彈出。但是這期間你的精力、時間、花費呢,這不算是成本嗎?不幹到一定層級,不知道這裡面的貓膩。最大的漏洞就出現在有人出局時人員的重新排列與合作搶點機制。由於翻盤時就需要拆分成3個團隊,並且同時也有很多人沒資格上C級而出局,此時人員需要重新排列組成團隊,此時領導會根據喜好把能乾的放在一個團隊里,沒有發展潛力的放在另外的團隊里,讓他們自重自滅,排擠他們,愛什麼時候翻盤就什麼時候翻盤,拿不回本錢怪你們自己發展不行。再說一下裡面的「4+1」、「5+2」合作搶點機制,讓個別人跳過了A,B層,直接上c級先於大部分人開始拿錢,等於變相的剝奪了大部分人平等的分錢機會,這本身就不是很公平。不熟悉行業規則,是不會知道的。這個事情就是個分錢游戲,後面的人交的錢分給前面的人。博傻游戲而已,利用了人們貪婪的本性,都希望自己不是最後的接盤者,豈不知你成為最後接盤者的概率高達99%。
3, 幹上後你會發現,時間耗不起,說是八個月發展不行保本彈出,那隻是理論計算時間,實際操作起來,發展人太難了,叫上十個朋友來,不一定會有一個乾的,在一次次的失敗中,你的激情就會被消耗掉了。這是個漫長的過程,同時承受巨大的壓力,團隊發展太慢,介紹來的朋友已經開始怨恨自己騙人,還整天擔心被打擊,進退兩難。
4, 發展人員太難:首先,49800錢太多,門檻高,有人想干也沒錢,二是人們現在防範意識大大加強,都有很強的判斷力。
5, 後續持續投資,到C級後,租房、吃、住、新人考察等支出到時就得支出,一條線上c級後,都不見得能賺錢。
6, 國家為了社會穩定,是不會允許這種破壞社會安定的金融亂象存在的。尤其現在各種資金盤,互助盤,虛擬數字貨幣(比特幣應該都聽說過),倒閉、跑路的太多,影響太壞了。錢寶網剛剛倒下,涉及資金500多億,錢寶網的投資者們還在北京上訪,18年國家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已經定下基調,要下重手整治金融亂像。被打擊的可能性是很大的。2018年1月19日廣西北海又抓了43個傳銷頭目,網上都有相關報道。上海」8.04「傳銷案,5000多份傳銷人員資料摞了幾米高。生活水平「一夜回到解放前」,豈不悲劇!
7, 花兩年的時間和精力,明白一個騙局,或工作沒了(上c後要辭職做全職,異地蹲守),或錢沒了,朋友也沒了,損失太嚴重了。
8, 該模式96年進入中國,已經20多年了,已經不是「先機」了,市場被開發的差不多了。傻子已經學精了,不再傻了。博傻游戲,沒傻子怎麼玩?
9, 你看到的團隊領導開好車,戴名表,態度和藹可親,團隊關系融洽那隻是他們工作需要,包裝出來騙你的。 在金錢面前他們已失去了基本的道德底線,他們明明知道是騙人的,但還是會昧著良心來騙人。
賺錢是要靠機遇、抓先機、冒險、符合「二八定律」,但這個絕對不是先機、更不是機遇、這個險不值得冒!大部分普通人都不適合干這個行當,因為我們不夠厚黑、不會忽悠,沒有那麼多的朋友讓我們去發展。
10, 轉載一個北京「民間互助理財」傳銷親歷者寫給傳銷者的忠告公開信
某總及嫂子,你們好!
已從北京順利返回,十分感謝多日的招待!但小弟有幾句知心話如下,請勿見怪。
互助理財,風險共擔那沒問題。但與您所做之事無關。任何投資都有風險,任何利潤均包含勞動。否則就是騙局。
本次北京之行,乃今生之一大恥辱也。唯念老兄平日待小弟不薄,此次亦無強迫之舉,感激之餘,願以誠相告。以盡兄弟之情,及民主黨派會員之責任也。
馬克思說,不勞而獲,謂之剝削。此乃資本主義及一切私有階級必然滅亡之根本也。今之未亡,時未到也。
具體到本次事件,問題如下:
一,所有有關國家政策,領導人講話的視頻,均為重新編輯,加入非法內容,絕非原版。不過用移花接木的辦法騙人爾。什麼國家項目,隱形經濟,不允許當地人參與雲雲,全是扯蛋。不過為控制他人方便爾!相信老兄嫂子心知肚明。
二,所謂此項目為打造7億中產階級更是胡說。請問,就按出局賺150萬計,達到7億人均150萬,得多少入門者?中國有那麼多人嗎?更莫說賺450萬得多少人墊底!僅此一項,即為騙局。既使一定時期內未遭有效打擊,且發展順利,也只會有少數人得利,而多數人必然受害。根本不是什麼分享經濟,而是典型的非法斂財!
三,說什麼沒有商品,不是傳銷。則連基本經濟常識都不懂,難道錢不是商品?每分錢里都包含著一定量的勞動,錢是貨幣化的商品,是充當一般等價物,用以方便交易的特殊商品而已。我看不是不懂,而是偷換概念,蒙騙無知之人而已。
四,說什麼一次性投入,只交4萬9千8,再不交錢了。難道4萬9千8不是錢?怎麼不符合非法傳銷要件?且此款竟與出款人無關,由上線各級人員瓜分,說什麼先當老闆,給別人發工資!請問他人憑什麼瓜分此款?不勞而獲,是何道理?況且一旦交錢入門,即被牢牢拴住。北京豈是容易待的?衣食住行不要錢?若長期拉不下人,怎麼辦?成本只會無限上升。而拉下人,不過轉嫁風險,又害一人而已。拉人越多,害人越甚!故誠勸兄嫂,苦海無邊,回頭是岸,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小弟之誠心也。否則,小則害人害己,大則禍國殃民。小弟不願見到,更不忍老兄鑄成大錯矣!
國家政策雖好,允許民間資本互助互動,適當發展,獲得利益,但決不是老兄所言那樣。
小弟肺腑之言,若有得罪之處,誠望老兄見諒也.!
發表此信,希望更多人看到。一避免上當,天上不會掉餡餅,不勞而獲,必是陷阱。二對於不幸介入者望及早抽身,脫離苦海。三希望政府警方及時發現,嚴厲打擊組織者,保護群眾!
此為警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