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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信託重組

發布時間:2021-08-31 00:57:47

⑴ 中國信託業的發展脈絡是怎麼樣的能夠講講么

信託是建立在財產轉移和財產處分基礎上的法律制度,是以經濟自由為前提的。因此,我國信託制度的再次導入是與改革開放密切相關的,這也決定了信託業的演進具有我國轉軌經濟的特點。我國信託業從1979年開始至今經歷了計劃經濟、計劃與市場混合經濟和市場經濟三個發展階段。因此,我國信託業的發展基本上也就可以理解為三大階段,即:恢復與擴張階段(1979—1992)、整頓階段(1993—2001)和規范階段(2002至今)。



目錄

一、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1979—1992)
1.1、改革開放前的我國信託業簡介
1.2、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
二、我國信託業的整頓階段(1993—2001)
三、我國信託業的規范階段(2002 至今)



一、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1979—1992)


1.1、改革開放前的我國信託業簡介


20世紀初,面對當時日益加重的信用危機,我國一些了解西方文化、鼓吹我國經濟進步的人士建議學習西方,改造傳統信用制度,建立近代金融制度。我國「信託」二字最早的導入是在上海,1919年聚興城銀行上海分行成立信託部,這是我國歷史上的第一個信託部,可以說是我國現代信託業的發端。1921年我國通商信託公司成立,這是我國第一家專業信託公司,從此信託公司開始登上歷史舞台,並得到很快發展。除了民營的信託業外,官營信託機構在1931年也開始出現。1935年設立了中央信託局,到1937年信託業有了一定發展。上海、東南等十幾家信託公司大多兼辦銀行、儲蓄和保險業務,也有一些銀行設立了信託部。此外,還有官辦的上海市興業信託社和中央信託局。各家經營的業務大同小異,即信託存款、信託投資、證券信託、商務管理信託、監工測量信託、保管信託、遺產信託、監護信託、房地產信託、代理信託等,但實際上有些業務並未形成完整的市場,其信託業可以說是「金融超市」,除了信託的基本功能外,還具有銀行等金融中介機構的功能。


新中國成立後,1949年11月1日成立了自己的信託機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信託部,其業務包括房地產、運輸、倉庫、保管及其他代理業務。同所有領域一樣,國家對舊中國的信託業也進行了社會主義改造,對於原來的民營信託公司和銀行信託部,國家實行嚴格的管理、整頓和改造。一部分資力不足、缺乏正常業務的機構首先被淘汰停辦;餘下的被納入金融系統,與銀行錢庄一起走國家資本主義道路,但1951年9月以後陸續停辦。這主要是在以公有制改造為主要手段的金融體系重建過程中,穩定金融局勢、實現經濟恢復是政府主要的目的,政府壟斷了金融機構的產權,形成了完全單一化的國有產權制度。隨著社會主義改造任務的完成,原有的信託業務消失,對於官營信託公司予以沒收和接管,並直至1952年全行業公私合營為止。至此,信託業在我國的發展告一段落。雖然在國營銀行里設有信託部門,但很快同民辦信託機構一樣收縮業務,最後停辦。


1.2、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


從信託起源和發展來看,信託功能與商品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制度的完善有著密切關系。我國信託制度的再次引進使我國信託業迅速發展,同時,特殊的國情,又使我國信託業在不斷「糾錯」中艱難的成長。


1979年10月,改革開放後的我國第一家信託機構——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宣告成立,直屬國務院領導,可以辦理國際信託投資和金融業務。它的成立標志著我國開始恢復信託制度,是我國改革開放的產物,是在特定時期我國金融改革與制度創新的產物。


1980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國務院關於銀行要試辦信託投資公司的指示,正式開辦信託業務。此後,各家銀行、各部委和各地政府等紛紛設立信託投資公司,其中,國有銀行的一些省級分行也相繼設立信託機構。從1980年到1982年底,全國各類信託投資機構己有620多家,其中,中國人民銀行的信託部186家,建設銀行的信託部266家,中國銀行的信託部96家,農業銀行的信託部20多家,絕大部分是地方政府和專業銀行開辦的,少數幾家是中央部委開辦的。當時設立信託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充分利用各種渠道的多餘閑置資金,以彌補銀行信貸之不足。我國信託業的重新崛起,是對計劃經濟體制的突破。但是,我國信託業從「出生」起就被賦予了高級形態——金融信託,遠比受託理財要多的功能,它肩負著為改革開放、經濟發展籌集社會資金和提供多樣化金融服務的功能。我國改革開放極大地調動了地方政府和各部門的積極性,人民銀行相關政策使信託業迅速的發展,基本上處於自由發展階段,出現了一定的盲目性。信託業的金融功能(主要是信用中介、支付功能和信用創造功能),一定程度上擴大了基本建設規模,沖擊了信貸收支平衡。有鑒於此,國務院於1982年4月下達了《關於整頓信託投資機構和加強更新改造資金管理的通知》,規定除國務院批准和國務院授權單位批準的信託投資公司以外,各地區、部門都不得辦理信託投資業務,已經辦理的限期清理。要求信託投資業務全部由銀行來辦,地方信託投資公司一律停辦,這一階段整頓的重點是業務整頓,限定信託業只能辦理委託、代理、租賃、咨詢業務。


到了1984年,我國信託業發展又出現了一次高潮。但是,信託業務的內容和方式並未體現現代信託業的特徵,基本上還在行使銀行功能,是銀行存貸款業務的重復。而且,其資金多用於投資固定資產領域,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固定資產規模的膨脹。


到1984年底,針對當時經濟過熱造成貨幣投放和信貸規模雙重失控現象,我國宏觀經濟採取緊縮性政策,信託業再一次開始全國性整頓,暫停辦理新的信託貸款和投資業務,對存貸款加以清理。同時,國務院要求停止辦理信託貸款和信託業務,對己辦理業務加以清理,次年又對信託業資金來源加以限定。


在1986年以後,我國經濟出現過熱,導致資金需求過大,引發了信託業的迅速膨脹和再次擴張。由於監管工作跟不上,嚴重干擾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分散了有限的資金,擴大了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影響了國家的宏觀調控,再次給國民經濟造成了負面影響,隨著國家對經濟實行治理整頓,信託業又面臨整頓收縮的局面。在這期間,我國人民銀行先後頒布了《金融信託投資機構管理暫行規定》和《金融信託機構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兩個法規性文件,就信託機構、信託業務和資金管理作了一些規定,對規范信託業務和防止信託投資公司信貸業務沖擊信貸收支計劃發揮了一定作用。以市場經濟為取向所進行的改革使原體制無法滿足「經濟高速發展」對資金產生的巨大需求,從而各專業銀行相繼成立信託投資公司或信託部,各地方也設立信託機構。


198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清理整頓信託公司的文件。同年10月,人民銀行開始對信託業進行整頓。第二年,國務院針對各種信託投資公司發展快,管理較亂的情況,對其進行了進一步的清理整頓。至1992年,我國信託業一直處於發展的低潮階段。總體上看,當時的信託投資公司面臨資本規小、運營風險高、資產質量差、主業不明確、經營不規范等問題。因此,管理層先後於1982年、1984年、1986年和1989年對信託業進行了四次清理整頓。


二、我國信託業的整頓階段(1993—2001)


1993年後我國經濟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里程碑,經濟發生了極其深刻的結構性變化,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機制基本上轉變到以市場為主體的軌道上來。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我國金融體制已經發生了相當大的變化,例如,多元化金融體系的建立、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施、金融分業監管體制的確立和加入WTO等等。而信託業卻是進入了長達七年的整頓,直到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頒布。


1993年,為治理金融系統存在的秩序混亂問題,開始全面清理各級人民銀行越權批設的信託投資公司。到1993年,全國的信託投資公司達到389家(不含各地越權審批的機構),總資產規模近4300多億元。其大致格局如下:一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主要是省級政府)創辦的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如上海市政府創辦的「上海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二是各專業銀行(包括總行與分行)設立的全資附屬性的信託投資公司或信託部,如中國工商銀行信託投資公司,這類信託機構為絕大多數;三是各地方政府創辦的信託投資公司,如北京市政府創辦的「北京市房地產信託投資公司」;四是各行業部門創辦的信託投資公司,如中國人民保險
公司創辦的「中國人保信託投資公司」等等。至此,我國信託業進入了清理整頓。

1995年,又進行了全國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重新登記和國有商業銀行與所辦信託投資公司的脫鉤工作。到1997年末,全國共有信託機構242家,資產規模約為4600億元左右。這些信託機構舉步維艱,普遍存在資產質量差、支付困難和破產危機等問題。


1999年為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決定對當時的239家信託投資公司進行全面的整頓撤並,按照「信託為本,分業管理,規模經營,嚴格監督」的原則,重新規范業務范圍,把銀行業和證券業從信託業中分離出去,同時出台嚴格的公司設立條件。信託業又再次進行了整頓,採取撤銷、改組、合並、移交等措施大量撤並信託機構。信託業在整頓金融秩序中不斷調整,各種問題不斷暴露,由於管理失控,監管滯後,大量的信託公司出現盲目拆借資金,大規模發放貸款,以及投資炒作房地產和股票,甚至出現了在STAQ系統等國債回購市場買空賣空變相違規拆借資金等問題,因此,中國人民銀行停止了銀行向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金拆借,銀行不得向自辦的各種經濟實體注入信貸金,並限期收回己投放的資金,從資金來源上限制了信託投資機構擴大貸款規模的能力。


從業務角度來看,多年的「金融超市」功能使很多信託投資公司不僅獲得了國內國際渠道的融資權,還相繼獲得了進出口貿易、房地產開發、租賃等多項投資經營權,並向企業、政府提供貸款。國家分別於1995年、1998年相繼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規,從法律上規定了金融各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


從1995年起,我國人民銀行加大了對信託機構的監管力度,全面引入並開始實行金融市場退出機制,金融退出機制開始啟動。1995年10月,我國人民銀行接管違規經營、資不抵債的中銀信託,並要求所有銀行開設的信託投資公司全部與銀行脫鉤或轉為其分支機構;1997年2月,我國農村信託投資公司因到期債務不能償還被關閉;1998年6月,我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因同一原因被關閉:1998年10月,按照市場原則和法律處理程序,號稱我國信託業「老二」的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也因資不抵債和支付危機被關閉。1999年2月,經國務院批准,華融、長城、東方、信達、中保等五家信託投資公司撤銷;3月,我國電資力信託等6家信託投公司和中經開等7家信託投資公司分別完成改組和從中央移交給地方的工作。4月,財政部發布關於《信託投資公司清產核資資產評估和損失沖銷的規定》,由此全面拉開了金融信託業20年來的第五次整頓的序幕。


2000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召開了信託投資公司清理工作會議,其中,特別強調了保留的信託投資公司的條件是不得有逾期外債、不得有個人債務、不得有分支機構、不得有資金缺口、資本金在按有關規定沖銷呆帳、壞帳和投資損失,並彌補歷年累計經營虧損後,不得低於人民幣現金3億元等。』這次整頓的目的是要讓我國金融信託業回歸至信託本業上來,真正辦理「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信託業務,整頓的重中之重是要使信託業和銀行業、證券業分業經營,不能用負債資金從事投資、貸款業務和證券業務。


在這次整頓中,將對各類信託投資公司分類處理,進行合並重組、擴充資本金、壯大經營實力,提高資產質量、降低經營風險;不符合條件的信託投資公司將被摘去其金融牌照,改為各類實業公司或改為財務公司和證券(經紀)公司,以銀行業務為主的信託投資公司,經協商可轉為國有獨資銀行的分支機構。這次整頓一是把證券業務剝離出去,二是把銀行業務剝離出去,突出信託主業。在這一階段中,將按照國際通行的信託管理方式來規範金融信託業的各項業務,促使我國金融信託業走上規范之路,使之真正成為從事受託理財業務即從事中介服務的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我國的金融服務體系。

在這一期間我國信託業主要呈現以下特徵:


1、由於種種原因,我國的信託業的「金融超市」功能——混業經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發揮,而其本業——「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民事信託,幾乎沒有發展。信託業的一些重要作用和優勢逐漸消失,信託企業逐漸發展成兼營銀行業務、證券業務、投資經營業務的金融百貨公司,實際上己經名不副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信託機構。


2、由於信託投資公司是各級政府出資建立的,一些信託公司己成為政府的「小財政」和「舉債的窗口」;


3、由於缺少信託業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制約,一些信託公司為了生存只得「混」業經營,而經營結果又因企業產權不清,管理不善形成巨大的市場風險,以致最終被關閉。


三、我國信託業的規范階段(2002 至今)


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化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我國信託業生存的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也發生了實質性變化。這些變化為我國信託業的規范發展和功能創新提供了基本的條件與基礎。2001年4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法》頒布,並在2001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我國信託業終於從制度上規范了信託關系和信託行為,確立了信託當事人的法律地位,為促進我國信託事業奠定了制度基礎。2002年6、7月又相繼頒布的《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使信託公司業務向本源回歸,即圍繞「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信託內涵開展業務,標志著信託業開始走上健康發展之路。與以前有名無實的信託業相比,整頓後的信託業面臨著內外發展的大好環境。

2003年,隨著金融機構改革的深入,原中國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和監管職能進行了分離,成立了銀監會,承擔原人民銀行對銀行和非金融機構監管等職能,信託投資公司由銀監會直接監管。信託投資公司由銀監會直接監管之後,信託投資公司的發展空間得到一定程度的拓展,信託業務更趨規范。截止2003年年底,共有59家信託投資公司完成了清理整頓和重新注冊登記工作,這標志著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第五次清理整頓已基本完成,一個較為完整的、全新的信託業陣容基本形成。


在國務院確定的信託整頓方針的指導下,信託公司獲得了一定程度的發展,接受管理的信託財產總額己近2000億元人民幣,營業性信託業務取得了長足進步,我國信託業邁出了可喜的一步。受託管理資產達。2500多億元,其中信託財產1600多億元。全行業自有資本額481億元,資產負債率49%,全年共盈利15.5億元。至2004年6月底,信託公司從業人員約為4600人。2004年3到10月,我國銀監會的多位主要領導均明確肯定了信託業在改革開放及國民經濟建設和發展中的重大作用,指出信託業是我國金融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之一。11月,經國務院和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歷經三年漫長籌備的我國信託協會第一次會員大會暨我國信託協會創立大會終於正式召開。從此我國信託業終於與其它金融機構一樣有了行業性的自律組織,有了面對社會和外界的統一形象與聲音。


另一方面,自加入WTO後,我國經濟發生了極其深刻的結構性變化,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機制基本上轉變到以市場為主體的軌道上來。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以及市場體制不斷深化,我國社會經濟結構發生了相當大的變化,一個良好的經濟環境正在形成,社會資源配置效率日益提高,經濟增長連續多年居世界前列,國民財富的增加和私人財產的保護,為信託業的發展提供了基本條件。清理整頓後的信託投資公司通過資產剝離和增資擴股,增強了資本實力,優化了資產結構,構建了相對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市場主體地位得以形成;從外部環境來看,國民經濟的高速發展使得居民的閑置資金增多,投資理財的市場需求充分體現,這無疑為信託這一財產管理制度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信託法》的頒布使得信託所具有的制度優勢被法律認可,信託投資公司的發展有了制度的保證,而作為監管當局的銀監會對信託業賦予的產品開發備案制度大大降低了信託業產品創新的成本,這些環境和條件促成了信託業在短短幾年時間內,取得了迅猛的發展。


從業務角度來看,2002年7月18日,上海愛建信託投資公司發售了首隻信託產品,這也被業內人士稱之為信託公司回歸主業的開端。從當時投資人的身份看,中老年人佔了相當比例。而信託公司的監管機構我國銀監會制定的法規,顯然是希望將抗風險能力較差的投資人排除在外。《信託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信託計劃的份數不得超過200份,單個信託計劃的最低規模為5萬元。2003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出台「121文件」,旨在遏制房地產投資過熱,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銀行貸款的門檻又大幅度提高——規定自有資金(指所有者權益)不低於開發項目總投資的30%。一些地產商們向銀行求貸無門時,小荷才露尖尖角的信託公司開始「拾遺補缺」。截至2004年12底,約有60隻集合資金信託產品通過信託公司網站公布了到期清算報告。從實際結果看,2004年幾乎所有信託產品均達到了預期收益水平,年平均收益率達到4.304%。其中北京國投的三環新城項目年均收益率超過預期收益0.3529個百分點;衡平信託不僅完成2004年到期的全部信託產品的兌付工作,而且其中
約30%的產品在收益水平和收益規模不變的前提下實現了提前清算,最高收益率超過6%。此外上海外環隧道項目資金信託計劃等24隻信託計劃也分別不同程度地超出了預期收益水平。


隨著信託業的不斷創新,財產信託也成為信託投資公司的「新寵」。例如,中誠信託率先推出了一項名為財產信託的信託計劃,隨後,各家信託公司紛紛效仿,並進行創新。2005年12月15日,期盼已久的金融創新終於面市——國內(兩個)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同時發行成功,並正式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其發起機構分別是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發行人分別為中誠信託和中信信託。2005年12月23日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與中海信託舉行簽約協議,委託中海信託理財30億元,期限一年,投向鐵道部的鐵路建設,由交通銀行北京分行提供擔保。自此以後,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除了委託基金管理公司投資證券市場之外,又增加了新的安全穩定的理財渠道。中海信託為信託業開辟了一條嶄新的籌資渠道,我國信託公司一次重要的業務機會來臨。同時,機構投資者的加入,使得信託公司能夠做大信託業務規模。不過,2004年初以來許多的創新最主要的意義是合理突破了200份的限制,能夠「圈更多的錢」。一些信託投資公司頻繁突破「一法兩規」框架,以「創新」之名行違規之實,主要表現在:一股獨大,公司治理結構和風險內控措施極不完備;明顯缺少市場公允的關聯交易,損害投資人利益;人才結構不合理,專業素質較低,少數公司在歷史問題還沒有解決的時候,新的風險和壞賬又開始繼續累積。2004年慶泰信託投資公司投資證券市場資不抵債被關閉;2004年伊斯蘭信託投資公司和金新信託投資公司挪用委託人資產等問題被接管;因為炒作雲大科技(*ST雲大,600181)導致巨額浮虧,北方信託法人代表、董事長、總經理霍津義涉嫌重大違紀,於2005年12月2日被實施雙規;2005年12月30日,銀監會浙江監管局發布公告:由於金信信託違規經營和經營不善,造成較大損失,責令金信信託停業整頓。這使整頓後剛剛起飛的信託業又一次籠罩在厚重的陰雲之下,我國信託業又一次面臨嚴峻的考驗。


新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等法規在200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對信託公司的經營范圍和業務定位做出了新的規定。信託公司根據新規要求進行實業投資清理、存續業務的整改,以申請進行重新登記或執行過渡期政策。截至2008年2月,正常經營的54家信託公司中已有34家獲准換發新的金融許可證。


在新的法規施行下, 2010年,全國范圍內共有55家信託公司正常經營。共成立了2337隻集合信託產品。總規模達到2579億元。隨後幾年信託業迎來了爆發式的增長。行業規模從11年的3000多億,在短短的5年時間。突破到16年的16萬億。其數量也增加到現在的68家。隨著政府對信託牌照的限制。國內信託公司的數量目前穩定在了68家。

隨著2016年9月1日《慈善法》的正式施行。各大信託公司紛紛設立慈善信託。信託公司業務出現了新的道路。

⑵ 浙江東方有沒有上漲空間

600120的資料:【最新公告】
【2009-11-06】因未披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停牌一天
浙江東方因未披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11月6日全天停牌。【2.最新報道】
【2009-11-05】浙江東方(600120)或變"金融控股" 但重組進程存諸多不確定
浙江東方或變身「金融控股」知情人士稱,大股東有意將名下金融資產分批註入,但重組進程尚存諸多不確定
在「女星徐帆和鄧婕參股」的傳聞下,浙江東方(600120)這兩日也儼然成為資本市場的明星,公司股價已連拉兩個漲停。在其背後推動僅僅是明星效應嗎?記者調查發現,浙江東方有望成為浙江省金融資產整合的重要平台之一,這或許是該公司股價上揚更深層次的推手。
「金融控股平台」路徑清晰
就在市場對於浙江東方的重組滿腹狐疑之時,浙江東方轉型為「金融控股平台」的路線圖浮出水面。浙江東方前日晚公告稱,擬參股金信信託並參與其重組,目前正進行信託行業股東資格的申報。而金信信託擬按有關規定實施破產重整,目前債務清償、老股東清退等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擬定重整計劃並待報有關部門審批,公司管理層正與金信信託就參股事項進行商談。
記者查閱公開信息後發現,浙江東方在金融領域的擴張路線實際上早已有之。2008年6月,浙江國貿完成了對浙江東方股權的收購,持股44.44%。浙江國貿在收購完成後即表示,收購的目的在於加快推進浙江省省級國有資產戰略性重組和產業布局調整,促進浙江省屬外貿集團公司的做大做強。2008年10月,浙江國貿又通過二級市場對浙江東方進行了增持2%,將持股比例提升至46.44%。
「這次增持也暗示浙江國貿對浙江東方更深層次的計劃。」一位知情人士在接受采訪中透露,浙江東方的上市公司資源未來將被當作浙江國貿核心資產證券化的重要平台,目前浙江國貿已經開始醞釀把名下的金融類資產分批註入浙江東方;同時,浙江國貿還將通過浙江東方在資本市場獲得更多的資金支持,為集團涉足其他金融資產提供條件。
重組進程尚存不確定
事實上,金信信託的股權重組一直進行得十分低調。而重組計劃還需要獲得政府層面的認可,即使開始操作也還要經過相關部委的審批。
「關於參股金信信託的問題,傳聞和小道消息很多,公司目前還沒有到公布的時候,不方便透露,一切以上市公司公告為准。」浙江國貿一位內部人士昨日也在接受采訪中謹慎地表示。而據報道,浙江國貿辦公室主任朱杭烈也曾表示,目前浙江國貿重組金信信託「還有較多不確定性因素」。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在金信信託重組的不確定性因素中,銀監會的態度可能是最主要的因素之一。理由是,當初對金信信託實施停業整頓決定的就是銀監會,銀監會的態度一直以來認為應當撤消金信的牌照,因此金信重整無疑需要銀監會的態度轉變。但在國務院已原則通過浙江方面對金信信託的重整方案之後,銀監會繼續堅持原來意見的可能性也不大。
「當時銀監會認為金信信託的問題主要出在管理上,是因為其民營的性質,而現在由國企來進行重組,相信銀監會的態度就不同了。」該人士稱。
浙江東方也在公告中稱,根據銀監會規定,成為信託公司的股東需由相關監管部門進行股東資格審查,因此公司需首先進行信託行業股東資格的申報。而「上述參股事項及申報結果目前仍存在不確定性,且最終尚需公司按決策程序進行決策」。
而在浙江省政府的強力支持下介入金信信託的股權重組,只是浙江國貿進軍金融業的一個開端。記者還了解到,浙江國貿正在參與籌備新的基金管理公司,除基金、信託和期貨之外,浙江國貿還准備通過收購一定商業銀行股權,以財務投資的性質涉足銀行業。而作為浙江國貿唯一控股的上市公司,浙江東方無疑將在擴張金融業務的過程中發揮巨大作用。
鄧婕徐帆盈利過270萬元
浙江東方屬浙江地區外貿龍頭之一,主營各類紡織品和各類紡織設備的出口業務。浙江東方三季報顯示,自然人「徐帆」與「鄧婕」均為股東。如果按照其三季度平均股價6.8元計算,目前「徐帆」和「鄧婕」盈利均超過270萬元。
有意思的是,9月初,市場曾傳出「阿里巴巴公司將受讓浙江省國貿集團(浙江東方第一大股東)所持浙江東方46.44%股權,從而實現借殼上市」的消息。不過浙江東方此後立即否認。但市場還是將此事件的矛頭指向了阿里巴巴的掌門人馬雲。而「徐帆」、「鄧婕」是否從馬雲處得到消息成為最大懸疑。
對此,阿里巴巴有關負責人昨日在采訪中的回答是,公司對毫無根據的傳聞不予置評。

⑶ 什麼叫基金

fof基金是基金中的基金的意思(也被稱為「母基金」)。基金中的基金是一種先投資其它證券投版資基金,之後再通過權其它證券投資基金對股票、債券等證券資產進行間接投資的一種基金。fof基金是以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為投資目標的基金。

⑷ 博時基金的發展歷史

博時的股東演變史從來都不單調——13年,5次股權變化,12家機構進進出出。
13年前,四家機構出資1億元設立博時基金時,沒有人敢想像,博時可以創造80億元的管理費收益,可以獲得10億元的年度凈利潤。
於是,國信證券匆匆離場 只得竹籃打水。金信信託在博時發展最迅猛的時候進來,在巔峰時離開,賺足了腰包。
國信證券最先離開竹籃打水
國信證券成為第一個退出博時股權的股東,也是唯一一個沒有從博時獲得收益的股東。
1998年,國信證券、金信信託、長城信託、光大證券發起設立博時基金,各出資2500萬元,持股25%。第二年,國信證券出讓股權。招商證券(當時名為國通證券)受讓了國信證券持有的博時基金25%的股權,即600萬份基金單位。以每基金單位1.06元的價格計算,國信證券獲得636萬元的轉讓費用。
但是,600多萬元的轉讓收入顯然還不足以抵消初始投資。窮盡此前各項收益,國信證券也很難盈餘。
博時基金成立的前兩年,第一隻產品——基金裕陽分別帶來了2216萬元、6640萬元的年度管理費,但國信證券在第二年的8月便轉讓了股權,以其當時25%的股權計算,國信證券獲得的管理費收益將不超過1700萬元。
股權所得、管理費,加上1999年國信從博時獲得250萬元交易傭金,總收益剛好抵消初始投資。國信證券作為第一個離開博時的股東,幾乎沒有收益。
2003年,博時基金接連發生兩次股權轉讓。4月,由於內部資產重組,長城信託持有的25%博時股權劃歸長城資產。12月,光大證券出讓25%的股權,另一個老股東金信信託全部受讓,後將其中2%轉讓給廣廈建設。
1998年至2003年,博時各個基金的管理費收入達到6.42億元。另外,光大證券作為關聯交易方,從基金裕陽、裕元、裕隆共獲得了1518萬元的傭金。
除去管理成本後,光大證券在博時獲得的收益仍然幾倍於初始投資。
但是,與後來的股東相比,光大證券的收益顯然微不足道。
金信信託收益超70億元
截至2003年底,博時的四位持有人已有兩位易主。金信信託持股48%,成為博時基金第一大股東,招商證券、長城資產分別持股25%,廣廈建設持股2%。
金信信託控股的4年,是博時規模膨脹最迅猛的4年。2003年,博時管理的資產總額為96億元。接下來4年裡,博時管理的資產規模增長了2200%,至2007年末為2215.85億元。
2003年至2007年,博時管理費收入達到26.31億元。金信信託作為第一大股東,獲得的收益將不低於10億元。
但是,金信信託的投資風格一向比較激進。由於大規模發行信託產品,金信信託出現虧損,並在2005年停業整頓。眼看著無回天之力,金信信託在2007年底拍賣所持有的48%博時股權,招商證券以63.2億元的價格拿下。(篇幅有限,參閱參考資料)

⑸ 信託與租賃

我國信託業和信託公司業務發展現狀
2001年1月10日,人總行頒布了《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標志著自1999年啟動的我國金融信託業第五次整頓工作接近尾聲,截至目前,全國239家信託投資公司,應徹底退出信託市場、摘去信託機構牌子的有160家左右,已對外公告摘牌的公司達118家;剩下的80家左右將合並保留為60家左右,其中50家已經經過人民銀行總行重新審核登記。當前我國信託業的發展進入關鍵的轉折時期,過去嚴重偏離主業的信託業務正在完全放棄,新的規范化和規模化的信託投資業務正在興起。
(一)我國信託業的起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簡稱《信託法》)於2001年4月28日在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通過,並於當年10月1日正式實施。《信託法》從制度上肯定了信託業在我國現行金融體系中存在的必要性,為我國信託市場(即財產管理市場)構築了基本的制度框架,將信託活動納入了規范化和法制化的發展軌道。
按照《信託法》第一章第一節對信託的定義,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信託在國外已有3800年的歷史,因為它一頭連著貨幣市場,一頭連著資本市場,一頭連著產業市場,既能融資又能投資,被譽為具有無窮的經濟活化作用。用美國信託權威思考特的話說,「信託的應用范圍,可以和人類的想像力相媲美。」。 在國外將個人財產及金融資產委託給信託投資公司進行管理,已經成為一種非常普遍的現象。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信託業已經發展成為現代金融業的重要支柱之一,信託與銀行、證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四大支柱。
據最早的文字記載,信託是來源於公元前2548年古埃及人寫的遺囑。但具有原始特性的信託,則起源於英國的「尤斯制」,英國是信託業的發源地。但英國現代信託業卻不如美國、日本發達。開辦專業信託投資公司,美國比英國還早,美國於1822年成立的紐約農業火險放款公司,後更名為農民放款信託投資公司,是世界上第一家信託投資公司。
中國的信託業始於20世紀初的上海。1921年8月,在上海成立了第一家專業信託投資機構——中國通商信託公司, 1935年在上海成立了中央信託總局。新中國建立至1979年以前,金融信託因為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管理體制下,信託沒有能得到發展。1979年10月,國內第一家信託機構——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宣告成立,此後,從中央銀行到各專業銀行及行業主管部門、地方政府紛紛辦起各種形式的信託投資公司,到1988年達到最高峰時共有1000多家,總資產達到6000多億,佔到當時金融總資產的10%,。信託投資公司主要從事的與銀行類似的業務,真正的信託投資業務也有開展,如金信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1992年發行的浙江省內第一隻共同基金「金信基金」,1995年8月推出的「個人特約集合委託存款」業務。但是由於缺乏法律上的規范和信託投資公司的管理經驗,在1999年人民銀行對信託業進行第五次整頓前,信託投資公司僅剩下239家。
從1999年開始,人民銀行就對原有的239家信託投資公司進行了清理整頓,擬合並保留60家,目前,已有50家經過了重新審核登記。此次清理整頓採取的方式是:一方面改變部分信託投資公司的企業性質,並讓其徹底退出信託市場,另一方面通過資產整合和進行股份制改造,重新審核登記了部分信託投資公司。
在中國信託業發展過程中,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化,全行業先後經歷五次清理整頓。在歷史跨入新世紀之時,伴隨《信託法》和《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頒布實施,信託業終於迎來了發展的春天,我國的信託業也必將為加快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繁榮市場經濟發揮出巨大的作用。
(二)我國信託業的五次全國性清理整頓
信託與銀行、證券、保險並稱為金融業的四大支柱,其本來含義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然而,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缺乏卻造成了信託業的先天不足,一直陷於「發展-違規-整頓」的怪圈,自1979年恢復業務以來先後經過五次較大的整頓。在具體業務上,信託公司其實一直從事銀行存貸業務、證券業務和實業投資業務,可謂「耕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綜觀信託業24年波動徘徊的歷程,其症結可以用「不務正業」四個字來概括,換言之,功能定位混亂、主次業務顛倒是信託業不斷出事兒的根源。
我國信託業發展的幾起幾落有其客觀原因。首先,信託業誕生時缺乏信託基礎。一是缺乏一定的市場需求和經濟基礎。「受人之託,代人理財」是信託的基本功能,因此信託生存的首要條件是有「財」可理。建國以來長期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採取的是高積累、高投資、低工資、低收入的政策,民間基本上無可理之財。二是缺乏健全的社會信用基礎。信託「以信任為基礎」,信任關系的確立和穩定是信託賴以生存的土壤。我國社會信用關系尚缺乏剛性,信用鏈條十分脆弱,契約意識較差;總體而言,信用基礎仍十分薄弱。其次,信託制度建設滯後且極不完備。直到2001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正式施行,我國的信託制度才初步確立。在此之前沒有一部專門的信託法,也無其他明確信託關系的法律規范。這使信託機構的活動長期缺乏權威的基本准則,令信託業的發展陷入歧途。這些年來,信託公司主要從事銀行存貸業務、證券業務和實業投資業務,沒有集中到「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主業上來。
1、第一次清理整頓是1982年,國務院針對當時各地基建規模過大,影響了信貸收支的平衡,決定對我國信託業進行清理,規定除國務院批准和國務院授權單位批準的信託投資公司以外,各地區、部門均不得辦理信託投資業務,已經辦理的限期清理。
2、第二次清理整頓是1985年,國務院針對1984年全國信貸失控、貨幣發行量過多的情況,要求停止辦理信託貸款和信託投資業務,已辦理業務要加以清理收縮,次年又對信託業的資金來源加以限定。
3、第三次清理整頓是198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清理整頓信託投資公司的文件,同年10月,人民銀行開始整頓信託投資公司。第二年,國務院針對各種信託投資公司發展過快(高峰時共有1000多家),管理較亂的情況,對信託投資公司進行了進一步的清理整頓。
4、第四次清理整頓是1993年,國務院為治理金融系統存在的秩序混亂問題,開始全面清理各級人民銀行越權批設的信託投資公司;1995年,人民銀行總行對全國非銀行金融機構進行了重新審核登記,並要求國有商業銀行與所辦的信託投資公司脫鉤。
5、第五次清理整頓是1999年,為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人民銀行總行決定對現有的239家信託投資公司進行全面的整頓撤並,按照「信託為本,分業管理,規模經營,嚴格監督」的原則,重新規范信託投資業務范圍,把銀行業和證券業從信託業中分離出去,同時制定出嚴格的信託投資公司設立條件。
(三)我國信託業的現狀
經過第五次清理整,重新登記發牌的信託投資公司普遍經過了資產重組,卸掉了歷史的債務包袱,充實了資本金,改進了法人治理結構,吸取了過去的經驗教訓,革新了市場經營觀念,增強了抗風險能力,夯實了發展的基礎,提高了整體的經營管理水平,以誠信為前提條件的信託業必將逐步獲得社會的認可。
1、我國信託業目前的政策支撐
進入2001年,以《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頒布實施為標志,我國信託業基本結束了長達三年的「盤整」格局,躍出谷底,步入規范運行的軌道。2002年5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頒發[2002]第5號令,根據《信託法》和《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再次對《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其內容較原《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對信託投資公司業務開展的可操作性方面進行了重大調整,使信託投資公司在發起設立投資基金、設立信託新業務品種的操作程序、受託經營各類債券承銷等方面的展業空間有了實質性突破。按照新《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直接作為投資基金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而無需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同時,信託投資公司設計信託業務品種可完全根據市場需求進行,而無須向中國人民銀行報批核准。《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也於2002年6月13日正式頒發,並在7月18日正式實施,進而為信託投資公司開展資金集合信託業務提供了政策支撐。至此,由《信託法》、新《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文件和規定構建起來的信託公司規范發展的政策平台已經趨於完善。
2、信託投資公司的整合保留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全國批準保留的信託投資公司為六十家左右,原則上每個省(直轄市)、自治區保留一至兩家,到2003年4月份之前,已有五十餘家信託投資公司完成了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重新登記工作。其中主要包括:中煤信託、上海國投、華寶信託、重慶新華信託、大連華信、山東英大、愛建信託、陝西國投、中海信託、北京國投、西藏信託、重慶國投、深圳國投、廈門國投、平安信託、中泰信託、吉林信託、山西信託、東莞信託、浙江信託、金新信託、金港信託、金新信託、甘肅信託、西安信託、中融信託、中信信託、山東信託、伊斯蘭信託、黔隆信託、蘇州信託、外經貿信託、慶泰信託、西部信託、江蘇信託等。獲準保留的信託投資公司均已領到「准入證」,具備了全面開展規范化信託業務的基本條件。
當前我國信託業在經歷了一系列重大的洗禮、重組、整合之後,主要體現出下述幾個方面的特點:
(1)相關法規的滯後性與外部環境趨於完善並存。(2)傳統業務的局限性與信託品種不斷創新並存。(3)總量規模的控制性與信託機構相對稀缺並存。
(4)分業管理的專業性與信託業務多元化並存。
3、我國信託公司業務發展現狀及評價
(1)現狀
我國信託機構的經營規模,無論總體還是個體,都是比較小的。目前我國信託資產總規模只有5500億元左右(含未登記的信託公司資產),只佔金融業總資產的1/10。管理的信託資產近70億元。
信託業是我國唯一能同時涉足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和產業市場的行業,相比其他金融企業,信託公司最大的優勢在於,它不僅打通了金融領域的多個行業,還涉及實業投資和證券投資領域。這種特性使得金融信託業成為三個領域資金交流的橋梁。信託業由於其經營范圍的廣泛性、產品種類的多樣性、經營手段的靈活性和服務功能的獨特性,通過信託品種的創新設計、組合運用,對信託財產和自有資金採取出租、出售、貸款、投資、同業拆放、融資、租賃等多種方式,全方位滿足各類市場需求,具有明顯的綜合優勢。目前,我國信託業的市場主體是信託投資公司。
1998年10月,央行關閉廣國投拉開了第5次信託業整頓的序幕。3年多之後,2002年6月,信託投資貴族中國經濟開發信託投資公司的轟然倒地,則被視為這次歷時最久、「推倒重來」式的整頓走向尾聲的標志。(註:中國經濟開發信託投資公司曾經是證券市場的「大腕」級機構。「中經開」最早揚名於1995年的「327國債期貨」事件。半年後,「中經開」又因在長虹配股事件中嚴重違規而被證監會處罰。「中經開」最後盛宴是著名的問題股———東方電子和銀廣夏。這兩只問題股飈升的背後都有「中經開」的身影。)
2002年9月,人民銀行非銀司宣布信託業第5次整頓年內基本完成。經過這場以信託巨子的倒下為結束的整頓,信託業起初躁動不安,既而顧慮重重,最終在市場的高度注視之下邁出了表情復雜的第一步。
2003年1月上海國投推出的「基金債券組合投資資金信託計劃」,被普遍視為信託計劃進入證券市場的開端。該計劃的資金規模達2000萬元,50%資金投資於債券,50%投資於基金,因此又被稱為「基金中的基金」。目前已披露的6個投資於證券市場的信託計劃資金規模總額接近1.5億元。
3月底,百瑞信託的開放式集合資金信託產品在鄭州問世,該計劃存續期長達10年,開放期為9年,開放期間,委託人可隨時加入信託計劃,信託資金將投資於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天津北方國投4月7日推出的「傘型信託計劃」由4個子信託構成,每個信託品種合同的上限均為200份。
如果說投資證券市場的信託計劃拉開了信託公司挑戰基金和券商委託理財業務的序幕,那麼上述兩款新信託產品更將信託借力基金市場的創新發揮到極致。
人們認為,要想「與人類的想像力相媲美」,信託業仍須發揮其連接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和產業市場的獨特優勢,形成其獨一無二的產品鏈條。
對於單一發展資金信託的潛在風險,業內倍感憂慮。尤其眼下不少信託產品仍然有意無意地搭乘了政府信用的擔保,讓人擔心一種獨立的經濟主體品格能否在先天畸形的信託業順利確立。
然而拓展新的業務領域決非易事。被監管部門痛加整頓的信託業開始真正的「戴著鐐銬跳舞」;而信託業自身的管理和技術以及外部市場,也制約著更深層次產品的出現。
盡管困難重重,仍有一些公司開始了新的嘗試。在資本市場,除了以華寶信託為代表的二級市場「玩家」,越來越多的信託公司開始通過協議受讓方式介入上市公司。隨著這些信託機構的悄然介入,資本市場並購重組、ESOP(員工持股計劃)、MBO(管理層收購)等都面臨著更多的可能性。

⑹ 中國信託業發展歷史有哪些

中國的信託業始於20世紀初的上海。1921年8月,在上海成立了第一家專業信託投資機構——中國通商信託公司,1935年在上海成立了中央信託總局。新中國建立至1979年以前,金融信託因為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管理體制下,信託沒有能得到發展。

1979年10月,國內第一家信託機構——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宣告成立,此後,從中央銀行到各專業銀行及行業主管部門、地方政府紛紛辦起各種形式的信託投資公司,到1988年達到最高峰時共有1000多家,總資產達到6000多億,佔到當時金融總資產的10%。

我國信託業發展的幾起幾落有其客觀原因:

誕生時缺乏基礎,一是缺乏一定的市場需求和經濟基礎。「受人之託,代人理財」是信託的基本功能,因此信託生存的首要條件是有「財」可理。建國以來長期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採取的是高積累、高投資、低工資、低收入的政策,民間基本上無可理之財。二是缺乏健全的社會信用基礎。

信託「以信任為基礎」,信任關系的確立和穩定是信託賴以生存的土壤。我國社會信用關系尚缺乏剛性,信用鏈條十分脆弱,契約意識較差;總體而言,信用基礎仍十分薄弱,制度建設滯後,不完備。


直到2001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正式施行,我國的信託制度才初步確立。在此之前沒有一部專門的信託法,也無其他明確信託關系的法律規范。這使信託機構的活動長期缺乏權威的基本准則,令信託業的發展陷入歧途。這些年來,信託公司主要從事銀行存貸業務、證券業務和實業投資業務,沒有集中到「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主業上來。

⑺ 急····上海盛大公司的組織結構

盛大集團

陳天橋 首席執行官兼總裁
董事長、首席執行官、總裁,陳天橋,公司創始人。
陳天橋自1999年公司創立起即擔任董事會主席和首席執行官,並於2010年1月起兼任總裁。創立盛大前,陳天橋曾於1998年至1999年,擔任金信信託投資公司總裁辦公室主任職位;1994年至1998年,於陸家嘴集團擔任若干管理職位。陳天橋畢業於復旦大學,並取得經濟學學士學位。
陳天橋是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並擔任上海市工商聯副主席、上海市青聯副主席、上海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副會長、上海信息服務業協會副理事長、復旦大學校董等社會職務。

陳大年 首席運營官
首席運營官,陳大年,1999年加入盛大。
陳大年自1999年公司成立起即擔任公司董事,2008年4月起擔任公司首席運營官。此前,陳大年曾歷任公司產品總監、副總裁、高級副總裁、資深副總裁等職位。創立盛大前,陳大年曾於1996年至1999年在星輝國際運輸公司、海捷船運代理公司和金易網路公司任職。

吳兆莆 首席財務官
首席財務官,吳兆莆,2007年加入盛大。
吳兆莆自2007年11月起擔任公司首席財務官。加入盛大之前,吳兆莆在領先的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製造公司友達光電供職5年。在此之前,吳女士曾任職於高盛(Goldman Sachs)和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吳兆莆擁有台灣大學政治學學士學位和哥倫比亞大學國際關系碩士學位。

朱海發 首席投資官
首席投資官,朱海發,2004年加入盛大。
朱海發自2008年4月被任命為首席投資官,此前曾相繼擔任盛大新業務中心副總監、用戶平台中心總監、平台運營中心總監和投資中心總監。加入盛大之前,朱海發曾於1996年至2001年在上海科學院擔任科技管理工作,並於2001年至2004年在Nuovo Assets investment Ltd.負責風險投資業務工作。朱海發畢業於復旦大學,分別獲得復旦大學管理學碩士學位與文物與博物館學專業學士學位。

李定江 首席稅務官
李定江,2010年加入盛大。
李定江自2010年9月擔任公司首席稅務官,此前,李定江是KPMG(畢馬威會計事務所)主管稅務部的合夥人,於近期退休。李定江於1975年畢業於University of Manitoba,之後加入位於多倫多的KPMG,並在1977年獲得了注冊會計師資格。1981年被調到溫哥華,並在1985年成為加拿大KPMG的合夥人。1994年遷移至KPMG香港辦事處,負責中國和香港地區的稅務工作,在2001常駐上海。李定江在國際和中國稅務籌劃、公司首次公開募股、公司重組和並購等領域具有豐富經驗。他曾任亞太稅務雜志的編輯,並在中國稅務議題的會議上頻頻發言,近三年他還在復旦大學講授國際稅務規劃課程。

米丹寧 首席信息官
米丹寧,2005年加入盛大。
米丹寧自2007年11月起擔任公司首席信息官,此前曾相繼擔任SDS事業部副總裁、SDO事業部副總裁和公司助理總裁等職務。加入盛大前,米丹寧於1993年到2005年期間就職於北大方正集團,歷任方正電腦公司總經理助理、方正科技集團運營本部常務副總經理、方正科技集團首席信息官等職。米丹寧畢業於北京師范大學,分別獲得物理學學士學位和心理學碩士學位。

張 瑾 人力資源副總裁
張瑾,2009年加入盛大
張瑾自2009年6月起擔任集團副總裁,分管人力資源。加入盛大之前,張瑾曾任聯想集團人力資源副總裁,全面負責大中華、印度、俄羅斯等全球新興市場人力資源工作,在組織發展、薪資管理、人力資源戰略規劃等領域擁有多年的工作經驗。從1999-2002年,曾經在聯想的企劃部門,質量監控等部門擔任經理職位。張瑾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獲得管理學碩士學位。

盛大游戲有限公司

譚群釗 盛大游戲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
譚群釗,1999年加入盛大。
譚群釗2008年4月至2010年1月擔任集團公司總裁兼首席技術官,自2009年5月起擔任盛大游戲董事長,並於2010年1月起兼任首席執行官。此前,他曾先後主持游戲研發、運營、技術運維等方面的工作,並於2005年起擔任盛大游戲事業部總裁。他帶領團隊取得了《熱血傳奇》的巨大成功,並主導開發和運營《傳奇世界》,成為中國網游市場最成功的自主研發產品之一。目前,在繼續領導《熱血傳奇》和《傳奇世界》的團隊同時,譚群釗還親自指導新一代網游產品《零世界》和《星辰變》的開發。加盟盛大前,譚群釗曾於1996年至1999年在華東理工大學潔凈煤技術研究所擔任助理工作。譚群釗擁有華東理工大學的化學工程學士學位和北京大學的EMBA學位。

凌 海 盛大游戲總裁
凌海,2003年加入盛大。
凌海自2008年4月起擔任盛大游戲有限公司總裁,此前曾任盛大集團副總裁、總監等職務。加盟盛大前,凌海曾於1997年至2003年擔任創智世商網電子商務公司首席執行官兼總經理職位,1994年至1997年擔任泰克計算機系統集成公司副總經理職位,1992年至1994年擔任中國湘普電腦公司銷售經理職位。凌海畢業於國防科技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取得學士學位。

張向東 盛大游戲首席製作人
張向東,2001年加入盛大。
張向東自2008年4月起擔任盛大游戲有限公司首席製作人,此前曾歷任盛大集團副總裁、總監等職位。加盟盛大前,張向東曾於1998年至2000年任職於中華網,1997年至1998年任職於深圳金智塔電腦軟體公司。張向東畢業於大連輕工業學院,並取得化工系學士學位。

朱繼盛 盛大游戲首席技術官
朱繼盛,2003年加入盛大。
朱繼盛自2008年4月起擔任盛大游戲有限公司首席技術官,之前曾歷任盛大集團事業部副總裁、總監、經理等職位。加入盛大之前,朱繼盛曾於2001年至2003年期間擔任金諾網路安全有限公司技術服務總監,於2000年至2001年在易趣網擔任研發總監。朱繼盛畢業於華東理工大學,並取得自動化控制系碩士學位。

魏誠樞 盛大游戲首席財務官
魏誠樞,2009年加入盛大。
魏誠樞自2009年4月起擔任盛大游戲有限公司首席財務官。加盟盛大游戲前,魏誠樞分別於2007年至2009年在無線通信基帶處理器解決方案提供商——展訊通信有限公司任首席財務官;2005年至2007年,在業內領先的快閃記憶體控制器供應商——慧榮科技公司任首席財務官;2004年至2005年,在無線增值服務供應商——空中網集團任首席財務官;2002年至2004年,在業內領先的半導體測試服務的獨立供應商——台灣福雷電電子股份有限公司(ASE Test Limited)任首席財務官;2000年至2002年,在ASE Test Limited的分公司ISE Labs擔任首席財務官。此前,魏誠樞曾相繼在摩根士丹利和雷曼兄弟(亞洲)擔任研究分析員。魏誠樞在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獲得計算機專業學士學位,後在美國康乃爾大學獲得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葉忠豪 盛大游戲法務總監
葉忠豪,2008年加入盛大。
葉忠豪自2009年8月起擔任盛大游戲有限公司法務總監,此前曾任盛大集團法務總監。加盟盛大前,葉忠豪曾擔任一家國際律師事務所律師,並曾擔任在紐約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證券交易所兩地上市的一家中國公司的高級法律顧問。葉忠豪在哥倫比亞大學獲得政治學與經濟學學士學位,並在福特漢姆大學法學院獲得法學博士學位。

盛大文學有限公司

侯小強 盛大文學首席執行官
侯小強,2008年加入盛大。
侯小強自2008年7月起擔任盛大文學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加入盛大前曾任新浪網副總編輯,先後分管新浪讀書、房產、汽車、博客、視頻等,其主管的新浪博客產生了較大的社會影響。侯小強畢業於首都師范大學文學碩士,取得清華大學經管學院在讀高級工商管理碩士。

吳文輝 盛大文學總裁
吳文輝,2004年加入盛大
吳文輝自2008年7月起擔任盛大文學有限公司總裁。吳文輝是起點中文網創始人之一,現任起點中文網總經理。在組建上海玄霆娛樂信息有限公司之前,就職於方正科技公司、朝華科技公司。吳文輝畢業於北京大學計算機專業,取得計算機學士學位。

周洪立 盛大文學首席版權官
周洪立,2009年加入盛大。
周洪立自2009年1月起擔任盛大文學有限公司首席版權官,之前曾任吉林省出版局副局長、國家新聞出版署外事司司長、上海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公使銜參贊(經濟商務)、中國出版集團副總裁等職。獲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

梁曉東 盛大文學首席財務官
梁曉東,2002年加入盛大。
梁曉東自2009年3月起擔任盛大文學有限公司首席財務官, 之前歷任盛大集團融資及投資者關系總監、投資中心副總監等職位。在此之前,梁曉東曾任職於先驅投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從事投資分析工作。梁曉東擁有約克大學舒立克商學院MBA學位,華東理工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和經濟學學士學位。

盛大在線有限公司

王靜穎 盛大在線首席執行官
王靜穎,2002年加入盛大。
王靜穎自2008年4月起擔任盛大在線首席執行官,此前曾歷任盛大集團高級副總裁、副總裁、總監等職位。加盟盛大前,王靜穎曾在2000年至2002年在獲特滿飲料有限公司擔任客戶服務經理,1996年至2000年在玫琳凱化妝品有限公司擔任客戶服務總監。王靜穎畢業於上海大學,並取得無線電技術專業學士學位。

朱 敬 盛大在線首席技術官
朱敬,2009年加入盛大。
朱敬自2009年12月起擔任盛大在線首席技術官。加盟盛大前,朱敬曾於2001年至2009年期間在雅虎擔任高管。2007年至2009年,朱敬負責雅虎新一代上下文廣告匹配技術平台。2001年至2006年,朱敬管理的技術團隊負責雅虎郵件、地址簿和日歷相關業務。朱敬還在雅虎的反垃圾郵件技術、後台系統架構、系統可靠性及性能、以及終端用戶體驗等方面成績斐然。1998年至2001年,朱敬曾在矽谷的多家移動以及光纖通訊企業擔任多種高級技術管理職務。1993年至1998年,朱敬先生在Lawrence Livermore國家實驗室從事科研工作。朱敬先生17歲畢業於復旦大學,並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取得物理學碩士學位以及理論計算固態物理學博士學位。他還擁有或者共同擁有6項美國專利。

邊 江 盛大在線運營副總裁
邊江,2009年加入盛大。
邊江自2009年5月起擔任盛大在線運營副總裁。加盟盛大前,邊江曾於2003年至2009年在網路擔任搜索引擎產品市場總監和產品委員會成員,並作為網路產品團隊的核心成員,參與了網路多數的搜索和社區產品的策劃設計和運營。1999年至2003年,在China INFOBANK等多家從事商業資訊服務的公司中任職。中歐國際工商學院EMBA在讀。

俞強華 盛大在線首席架構師
俞強華,2009年加入盛大。
俞強華自2009年6月起擔任盛大在線首席架構師。加盟盛大前,俞強華曾於2006年至2009年擔任快錢首席架構師,負責架構,產品研發和系統運維。2002年至2005年擔任巴士拓華總工程師。2000年至2001年擔任世貿通高級副總裁。1997年至1999年擔任勝府樂爾技術副總。1994年至1996年,分別任職於上海分析儀器廠和英業達。俞強華畢業於清華大學,並取得物理化學及儀器分析學士學位。

季昕華 盛大在線首席安全官
季昕華,2009年加入盛大。
季昕華自2009年6月起擔任盛大在線有限公司首席安全官。加入盛大之前,季昕華曾於2004年至2009年期間就職於騰訊公司,歷任騰訊公司管理工程部總監、安全中心助理總經理、副總經理等職。於2000年至2001年在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安全部擔任審計經理。季昕華現任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技術專家,並曾擔任北京奧運會安全保衛工作技術協調小組技術保障專家。季昕華畢業於同濟大學,並取得自動化學士學位。

酷6傳媒有限公司

李善友 首席執行官
李善友先生現任酷6傳媒首席執行官,酷6網創始人。李善友先生於南開大學獲得數學學士學位,並在中歐國際工商學院獲EMBA學位;曾服務於摩托羅拉、美國鋁業、博士倫等知名公司,後加入搜狐任搜狐全球高級副總裁、總編輯。

沈瀟同 首席財務官
沈瀟同先生自2010年8月30日加入酷6傳媒並擔任公司顧問,自2010年9月24日擔任公司首席財務官。
沈瀟同先生具有多年的美國上市公司的財務及管理經驗。他曾擔任中國比克電池有限公司(CBAK)CFO,藝龍旅行網(LONG)代理CFO等職,現兼任中國電機有限公司(CELM)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主席。沈先生持清華大學電子工程學士學位及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商學院MBA學位。

董事會
執行董事

陳天橋 董事長、首席執行官、總裁
陳天橋自1999年公司創立起即擔任董事會主席和首席執行官,並於2010年1月起兼任總裁。創立盛大前,陳天橋曾於1998年至1999年,擔任金信信託投資公司總裁辦公室主任職位;1994年至1998年,於陸家嘴集團擔任若干管理職位。陳天橋畢業於復旦大學,並取得經濟學學士學位。
陳天橋是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並擔任上海市工商聯副主席、上海市青聯副主席、上海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副會長、上海信息服務業協會副理事長、復旦大學校董等社會職務。

陳大年 首席運營官
陳大年自1999年公司成立起即擔任公司董事,2008年4月起擔任公司首席運營官。此前,陳大年曾歷任公司產品總監、副總裁、高級副總裁、資深副總裁等職位。創立盛大前,陳大年曾於1996年至1999年在星輝國際運輸公司、海捷船運代理公司和金易網路公司任職。

吳兆莆 首席財務官
吳兆莆於2007年10月加入盛大,擔任戰略投資副總裁,並於2007年11月被任命為首席財務官。加入盛大之前,吳兆莆在友達光電公司供職5年,主要負責財務規劃與分析,投資者關系以及資本市場運營方面的工作。在此之前,吳女士曾任職於高盛(Goldman Sachs)和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從事資本市場和投資銀行部門的相關工作。吳兆莆擁有台灣大學政治學學士學位和哥倫比亞大學國際關系碩士學位。

非執行董事

譚群釗 非執行董事
譚群釗1999年加入盛大,2008年4月至2010年1月擔任公司總裁兼首席技術官,此前歷任公司研發總監、副總裁、高級副總裁等職位。2009年5月起,擔任盛大游戲董事長,並於2010年1月起兼任首席執行官。加盟盛大前,譚群釗曾於1996年至1999年在華東理工大學潔凈煤技術研究所擔任助理工作。譚群釗擁有華東理工大學的化學工程學士學位和北京大學的EMBA學位。

雒芊芊 非執行董事
雒芊芊自1999年公司創立起即擔任公司董事,歷任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總監、副總裁等職位。創立盛大公司前,雒芊芊曾在金信信託投資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擔任項目經理。雒芊芊畢業於中國金融學院,取得國際投資專業學士學位。

獨立董事

黃晶生 獨立董事
黃晶生在2005年股東大會中被提名為公司董事。2005年10月起,黃晶生擔任Bain Capital董事總經理;2002年1月至2005年9月期間擔任軟銀亞洲信息基礎投資基金(SAIF)中國區總經理,並在SAIF旗下投資的12家科技、電信和媒體行業的公司中擔任董事。此前,黃晶生曾任SUNeVision Ventures風險投資公司的合夥人、Intel Capital戰略投資高級經理、Gartner Group公司亞太區市場研究部總監,以及Mtone Wireless營銷副總裁。黃晶生擁有哈佛商學院MBA學位、斯坦福大學社會學碩士學位、以及北京外國語大學英語學士學位。

熊澄宇 獨立董事
熊澄宇自2005年10月起擔任盛大董事。熊澄宇博士是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新媒體傳播研究中心主任、國家文化產業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於1994年獲得美國楊百翰大學博士學位。熊博士在新媒體和文化產業領域有豐富的科研和教學經驗,有相關的專著、編著和譯著出版。

趙 凱 獨立董事

⑻ 國內信託從什麼時候開始發起的

信託是建立在財產轉移和財產處分基礎上的法律制度,是以經濟自由為前提的。因此,我國信託制度的再次導入是與改革開放密切相關的,這也決定了信託業的演進具有我國轉軌經濟的特點。我國信託業從1979年開始至今經歷了計劃經濟、計劃與市場混合經濟和市場經濟三個發展階段。因此,我國信託業的發展基本上也就可以理解為三大階段,即:恢復與擴張階段(1979—1992)、整頓階段(1993—2001)和規范階段(2002至今)。

目錄
一、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1979—1992)
1.1、改革開放前的我國信託業簡介
1.2、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
二、我國信託業的整頓階段(1993—2001)
三、我國信託業的規范階段(2002 至今)

一、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1979—1992)

1.1、改革開放前的我國信託業簡介

20世紀初,面對當時日益加重的信用危機,我國一些了解西方文化、鼓吹我國經濟進步的人士建議學習西方,改造傳統信用制度,建立近代金融制度。我國「信託」二字最早的導入是在上海,1919年聚興城銀行上海分行成立信託部,這是我國歷史上的第一個信託部,可以說是我國現代信託業的發端。1921年我國通商信託公司成立,這是我國第一家專業信託公司,從此信託公司開始登上歷史舞台,並得到很快發展。除了民營的信託業外,官營信託機構在1931年也開始出現。1935年設立了中央信託局,到1937年信託業有了一定發展。上海、東南等十幾家信託公司大多兼辦銀行、儲蓄和保險業務,也有一些銀行設立了信託部。此外,還有官辦的上海市興業信託社和中央信託局。各家經營的業務大同小異,即信託存款、信託投資、證券信託、商務管理信託、監工測量信託、保管信託、遺產信託、監護信託、房地產信託、代理信託等,但實際上有些業務並未形成完整的市場,其信託業可以說是「金融超市」,除了信託的基本功能外,還具有銀行等金融中介機構的功能。

新中國成立後,1949年11月1日成立了自己的信託機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信託部,其業務包括房地產、運輸、倉庫、保管及其他代理業務。同所有領域一樣,國家對舊中國的信託業也進行了社會主義改造,對於原來的民營信託公司和銀行信託部,國家實行嚴格的管理、整頓和改造。一部分資力不足、缺乏正常業務的機構首先被淘汰停辦;餘下的被納入金融系統,與銀行錢庄一起走國家資本主義道路,但1951年9月以後陸續停辦。這主要是在以公有制改造為主要手段的金融體系重建過程中,穩定金融局勢、實現經濟恢復是政府主要的目的,政府壟斷了金融機構的產權,形成了完全單一化的國有產權制度。隨著社會主義改造任務的完成,原有的信託業務消失,對於官營信託公司予以沒收和接管,並直至1952年全行業公私合營為止。至此,信託業在我國的發展告一段落。雖然在國營銀行里設有信託部門,但很快同民辦信託機構一樣收縮業務,最後停辦。

1.2、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

從信託起源和發展來看,信託功能與商品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制度的完善有著密切關系。我國信託制度的再次引進使我國信託業迅速發展,同時,特殊的國情,又使我國信託業在不斷「糾錯」中艱難的成長。

1979年10月,改革開放後的我國第一家信託機構——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宣告成立,直屬國務院領導,可以辦理國際信託投資和金融業務。它的成立標志著我國開始恢復信託制度,是我國改革開放的產物,是在特定時期我國金融改革與制度創新的產物。

1980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國務院關於銀行要試辦信託投資公司的指示,正式開辦信託業務。此後,各家銀行、各部委和各地政府等紛紛設立信託投資公司,其中,國有銀行的一些省級分行也相繼設立信託機構。從1980年到1982年底,全國各類信託投資機構己有620多家,其中,中國人民銀行的信託部186家,建設銀行的信託部266家,中國銀行的信託部96家,農業銀行的信託部20多家,絕大部分是地方政府和專業銀行開辦的,少數幾家是中央部委開辦的。當時設立信託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充分利用各種渠道的多餘閑置資金,以彌補銀行信貸之不足。我國信託業的重新崛起,是對計劃經濟體制的突破。但是,我國信託業從「出生」起就被賦予了高級形態——金融信託,遠比受託理財要多的功能,它肩負著為改革開放、經濟發展籌集社會資金和提供多樣化金融服務的功能。我國改革開放極大地調動了地方政府和各部門的積極性,人民銀行相關政策使信託業迅速的發展,基本上處於自由發展階段,出現了一定的盲目性。信託業的金融功能(主要是信用中介、支付功能和信用創造功能),一定程度上擴大了基本建設規模,沖擊了信貸收支平衡。有鑒於此,國務院於1982年4月下達了《關於整頓信託投資機構和加強更新改造資金管理的通知》,規定除國務院批准和國務院授權單位批準的信託投資公司以外,各地區、部門都不得辦理信託投資業務,已經辦理的限期清理。要求信託投資業務全部由銀行來辦,地方信託投資公司一律停辦,這一階段整頓的重點是業務整頓,限定信託業只能辦理委託、代理、租賃、咨詢業務。

到了1984年,我國信託業發展又出現了一次高潮。但是,信託業務的內容和方式並未體現現代信託業的特徵,基本上還在行使銀行功能,是銀行存貸款業務的重復。而且,其資金多用於投資固定資產領域,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固定資產規模的膨脹。

到1984年底,針對當時經濟過熱造成貨幣投放和信貸規模雙重失控現象,我國宏觀經濟採取緊縮性政策,信託業再一次開始全國性整頓,暫停辦理新的信託貸款和投資業務,對存貸款加以清理。同時,國務院要求停止辦理信託貸款和信託業務,對己辦理業務加以清理,次年又對信託業資金來源加以限定。

在1986年以後,我國經濟出現過熱,導致資金需求過大,引發了信託業的迅速膨脹和再次擴張。由於監管工作跟不上,嚴重干擾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分散了有限的資金,擴大了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影響了國家的宏觀調控,再次給國民經濟造成了負面影響,隨著國家對經濟實行治理整頓,信託業又面臨整頓收縮的局面。在這期間,我國人民銀行先後頒布了《金融信託投資機構管理暫行規定》和《金融信託機構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兩個法規性文件,就信託機構、信託業務和資金管理作了一些規定,對規范信託業務和防止信託投資公司信貸業務沖擊信貸收支計劃發揮了一定作用。以市場經濟為取向所進行的改革使原體制無法滿足「經濟高速發展」對資金產生的巨大需求,從而各專業銀行相繼成立信託投資公司或信託部,各地方也設立信託機構。

198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清理整頓信託公司的文件。同年10月,人民銀行開始對信託業進行整頓。第二年,國務院針對各種信託投資公司發展快,管理較亂的情況,對其進行了進一步的清理整頓。至1992年,我國信託業一直處於發展的低潮階段。總體上看,當時的信託投資公司面臨資本規小、運營風險高、資產質量差、主業不明確、經營不規范等問題。因此,管理層先後於1982年、1984年、1986年和1989年對信託業進行了四次清理整頓。

二、我國信託業的整頓階段(1993—2001)

1993年後我國經濟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里程碑,經濟發生了極其深刻的結構性變化,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機制基本上轉變到以市場為主體的軌道上來。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我國金融體制已經發生了相當大的變化,例如,多元化金融體系的建立、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施、金融分業監管體制的確立和加入WTO等等。而信託業卻是進入了長達七年的整頓,直到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頒布。

1993年,為治理金融系統存在的秩序混亂問題,開始全面清理各級人民銀行越權批設的信託投資公司。到1993年,全國的信託投資公司達到389家(不含各地越權審批的機構),總資產規模近4300多億元。其大致格局如下:一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主要是省級政府)創辦的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如上海市政府創辦的「上海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二是各專業銀行(包括總行與分行)設立的全資附屬性的信託投資公司或信託部,如中國工商銀行信託投資公司,這類信託機構為絕大多數;三是各地方政府創辦的信託投資公司,如北京市政府創辦的「北京市房地產信託投資公司」;四是各行業部門創辦的信託投資公司,如中國人民保險
公司創辦的「中國人保信託投資公司」等等。至此,我國信託業進入了清理整頓。
1995年,又進行了全國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重新登記和國有商業銀行與所辦信託投資公司的脫鉤工作。到1997年末,全國共有信託機構242家,資產規模約為4600億元左右。這些信託機構舉步維艱,普遍存在資產質量差、支付困難和破產危機等問題。

1999年為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決定對當時的239家信託投資公司進行全面的整頓撤並,按照「信託為本,分業管理,規模經營,嚴格監督」的原則,重新規范業務范圍,把銀行業和證券業從信託業中分離出去,同時出台嚴格的公司設立條件。信託業又再次進行了整頓,採取撤銷、改組、合並、移交等措施大量撤並信託機構。信託業在整頓金融秩序中不斷調整,各種問題不斷暴露,由於管理失控,監管滯後,大量的信託公司出現盲目拆借資金,大規模發放貸款,以及投資炒作房地產和股票,甚至出現了在STAQ系統等國債回購市場買空賣空變相違規拆借資金等問題,因此,中國人民銀行停止了銀行向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金拆借,銀行不得向自辦的各種經濟實體注入信貸金,並限期收回己投放的資金,從資金來源上限制了信託投資機構擴大貸款規模的能力。

從業務角度來看,多年的「金融超市」功能使很多信託投資公司不僅獲得了國內國際渠道的融資權,還相繼獲得了進出口貿易、房地產開發、租賃等多項投資經營權,並向企業、政府提供貸款。國家分別於1995年、1998年相繼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規,從法律上規定了金融各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

從1995年起,我國人民銀行加大了對信託機構的監管力度,全面引入並開始實行金融市場退出機制,金融退出機制開始啟動。1995年10月,我國人民銀行接管違規經營、資不抵債的中銀信託,並要求所有銀行開設的信託投資公司全部與銀行脫鉤或轉為其分支機構;1997年2月,我國農村信託投資公司因到期債務不能償還被關閉;1998年6月,我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因同一原因被關閉:1998年10月,按照市場原則和法律處理程序,號稱我國信託業「老二」的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也因資不抵債和支付危機被關閉。1999年2月,經國務院批准,華融、長城、東方、信達、中保等五家信託投資公司撤銷;3月,我國電資力信託等6家信託投公司和中經開等7家信託投資公司分別完成改組和從中央移交給地方的工作。4月,財政部發布關於《信託投資公司清產核資資產評估和損失沖銷的規定》,由此全面拉開了金融信託業20年來的第五次整頓的序幕。

2000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召開了信託投資公司清理工作會議,其中,特別強調了保留的信託投資公司的條件是不得有逾期外債、不得有個人債務、不得有分支機構、不得有資金缺口、資本金在按有關規定沖銷呆帳、壞帳和投資損失,並彌補歷年累計經營虧損後,不得低於人民幣現金3億元等。』這次整頓的目的是要讓我國金融信託業回歸至信託本業上來,真正辦理「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信託業務,整頓的重中之重是要使信託業和銀行業、證券業分業經營,不能用負債資金從事投資、貸款業務和證券業務。

在這次整頓中,將對各類信託投資公司分類處理,進行合並重組、擴充資本金、壯大經營實力,提高資產質量、降低經營風險;不符合條件的信託投資公司將被摘去其金融牌照,改為各類實業公司或改為財務公司和證券(經紀)公司,以銀行業務為主的信託投資公司,經協商可轉為國有獨資銀行的分支機構。這次整頓一是把證券業務剝離出去,二是把銀行業務剝離出去,突出信託主業。在這一階段中,將按照國際通行的信託管理方式來規範金融信託業的各項業務,促使我國金融信託業走上規范之路,使之真正成為從事受託理財業務即從事中介服務的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我國的金融服務體系。
在這一期間我國信託業主要呈現以下特徵:

1、由於種種原因,我國的信託業的「金融超市」功能——混業經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發揮,而其本業——「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民事信託,幾乎沒有發展。信託業的一些重要作用和優勢逐漸消失,信託企業逐漸發展成兼營銀行業務、證券業務、投資經營業務的金融百貨公司,實際上己經名不副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信託機構。

2、由於信託投資公司是各級政府出資建立的,一些信託公司己成為政府的「小財政」和「舉債的窗口」;

3、由於缺少信託業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制約,一些信託公司為了生存只得「混」業經營,而經營結果又因企業產權不清,管理不善形成巨大的市場風險,以致最終被關閉。

三、我國信託業的規范階段(2002 至今)

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化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我國信託業生存的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也發生了實質性變化。這些變化為我國信託業的規范發展和功能創新提供了基本的條件與基礎。2001年4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法》頒布,並在2001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我國信託業終於從制度上規范了信託關系和信託行為,確立了信託當事人的法律地位,為促進我國信託事業奠定了制度基礎。2002年6、7月又相繼頒布的《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使信託公司業務向本源回歸,即圍繞「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信託內涵開展業務,標志著信託業開始走上健康發展之路。與以前有名無實的信託業相比,整頓後的信託業面臨著內外發展的大好環境。
2003年,隨著金融機構改革的深入,原中國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和監管職能進行了分離,成立了銀監會,承擔原人民銀行對銀行和非金融機構監管等職能,信託投資公司由銀監會直接監管。信託投資公司由銀監會直接監管之後,信託投資公司的發展空間得到一定程度的拓展,信託業務更趨規范。截止2003年年底,共有59家信託投資公司完成了清理整頓和重新注冊登記工作,這標志著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第五次清理整頓已基本完成,一個較為完整的、全新的信託業陣容基本形成。

在國務院確定的信託整頓方針的指導下,信託公司獲得了一定程度的發展,接受管理的信託財產總額己近2000億元人民幣,營業性信託業務取得了長足進步,我國信託業邁出了可喜的一步。受託管理資產達。2500多億元,其中信託財產1600多億元。全行業自有資本額481億元,資產負債率49%,全年共盈利15.5億元。至2004年6月底,信託公司從業人員約為4600人。2004年3到10月,我國銀監會的多位主要領導均明確肯定了信託業在改革開放及國民經濟建設和發展中的重大作用,指出信託業是我國金融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之一。11月,經國務院和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歷經三年漫長籌備的我國信託協會第一次會員大會暨我國信託協會創立大會終於正式召開。從此我國信託業終於與其它金融機構一樣有了行業性的自律組織,有了面對社會和外界的統一形象與聲音。

另一方面,自加入WTO後,我國經濟發生了極其深刻的結構性變化,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機制基本上轉變到以市場為主體的軌道上來。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以及市場體制不斷深化,我國社會經濟結構發生了相當大的變化,一個良好的經濟環境正在形成,社會資源配置效率日益提高,經濟增長連續多年居世界前列,國民財富的增加和私人財產的保護,為信託業的發展提供了基本條件。清理整頓後的信託投資公司通過資產剝離和增資擴股,增強了資本實力,優化了資產結構,構建了相對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市場主體地位得以形成;從外部環境來看,國民經濟的高速發展使得居民的閑置資金增多,投資理財的市場需求充分體現,這無疑為信託這一財產管理制度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信託法》的頒布使得信託所具有的制度優勢被法律認可,信託投資公司的發展有了制度的保證,而作為監管當局的銀監會對信託業賦予的產品開發備案制度大大降低了信託業產品創新的成本,這些環境和條件促成了信託業在短短幾年時間內,取得了迅猛的發展。

從業務角度來看,2002年7月18日,上海愛建信託投資公司發售了首隻信託產品,這也被業內人士稱之為信託公司回歸主業的開端。從當時投資人的身份看,中老年人佔了相當比例。而信託公司的監管機構我國銀監會制定的法規,顯然是希望將抗風險能力較差的投資人排除在外。《信託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信託計劃的份數不得超過200份,單個信託計劃的最低規模為5萬元。2003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出台「121文件」,旨在遏制房地產投資過熱,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銀行貸款的門檻又大幅度提高——規定自有資金(指所有者權益)不低於開發項目總投資的30%。一些地產商們向銀行求貸無門時,小荷才露尖尖角的信託公司開始「拾遺補缺」。截至2004年12底,約有60隻集合資金信託產品通過信託公司網站公布了到期清算報告。從實際結果看,2004年幾乎所有信託產品均達到了預期收益水平,年平均收益率達到4.304%。其中北京國投的三環新城項目年均收益率超過預期收益0.3529個百分點;衡平信託不僅完成2004年到期的全部信託產品的兌付工作,而且其中
約30%的產品在收益水平和收益規模不變的前提下實現了提前清算,最高收益率超過6%。此外上海外環隧道項目資金信託計劃等24隻信託計劃也分別不同程度地超出了預期收益水平。

隨著信託業的不斷創新,財產信託也成為信託投資公司的「新寵」。例如,中誠信託率先推出了一項名為財產信託的信託計劃,隨後,各家信託公司紛紛效仿,並進行創新。2005年12月15日,期盼已久的金融創新終於面市——國內(兩個)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同時發行成功,並正式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其發起機構分別是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發行人分別為中誠信託和中信信託。2005年12月23日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與中海信託舉行簽約協議,委託中海信託理財30億元,期限一年,投向鐵道部的鐵路建設,由交通銀行北京分行提供擔保。自此以後,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除了委託基金管理公司投資證券市場之外,又增加了新的安全穩定的理財渠道。中海信託為信託業開辟了一條嶄新的籌資渠道,我國信託公司一次重要的業務機會來臨。同時,機構投資者的加入,使得信託公司能夠做大信託業務規模。不過,2004年初以來許多的創新最主要的意義是合理突破了200份的限制,能夠「圈更多的錢」。一些信託投資公司頻繁突破「一法兩規」框架,以「創新」之名行違規之實,主要表現在:一股獨大,公司治理結構和風險內控措施極不完備;明顯缺少市場公允的關聯交易,損害投資人利益;人才結構不合理,專業素質較低,少數公司在歷史問題還沒有解決的時候,新的風險和壞賬又開始繼續累積。2004年慶泰信託投資公司投資證券市場資不抵債被關閉;2004年伊斯蘭信託投資公司和金新信託投資公司挪用委託人資產等問題被接管;因為炒作雲大科技(*ST雲大,600181)導致巨額浮虧,北方信託法人代表、董事長、總經理霍津義涉嫌重大違紀,於2005年12月2日被實施雙規;2005年12月30日,銀監會浙江監管局發布公告:由於金信信託違規經營和經營不善,造成較大損失,責令金信信託停業整頓。這使整頓後剛剛起飛的信託業又一次籠罩在厚重的陰雲之下,我國信託業又一次面臨嚴峻的考驗。

新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等法規在200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對信託公司的經營范圍和業務定位做出了新的規定。信託公司根據新規要求進行實業投資清理、存續業務的整改,以申請進行重新登記或執行過渡期政策。截至2008年2月,正常經營的54家信託公司中已有34家獲准換發新的金融許可證。

在新的法規施行下, 2010年,全國范圍內共有55家信託公司正常經營。共成立了2337隻集合信託產品。總規模達到2579億元。隨後幾年信託業迎來了爆發式的增長。行業規模從11年的3000多億,在短短的5年時間。突破到16年的16萬億。其數量也增加到現在的68家。隨著政府對信託牌照的限制。國內信託公司的數量目前穩定在了68家。

隨著2016年9月1日《慈善法》的正式施行。各大信託公司紛紛設立慈善信託。信託公司業務出現了新的道路。

⑼ 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公告

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
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基金字[2002]60號《關於同意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設立的批復》核准(核准日期2002年8月26日)公開發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於2002年10月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基金。
一.重要提示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核准,並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於本基金沒有風險。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當投資人贖回時,所得或會高於或低於投資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額。如對本招募說明書有任何疑問,應尋求獨立及專業的財務意見。
基金招募說明書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個月更新一次,並於每6個月結束之日後的45日內公告,更新內容截至每6個月的最後1日。
本招募說明書(更新)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09年10月9日,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截止日為2009年9月30日(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特別提示:提醒投資者正確理解價值增長線
⒈價值增長線與基金份額凈值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開放式基金的份額資產凈值是投資者申購、贖回基金份額時的計價基礎,而價值增長線則是基金管理人為約束自身的投資風險,而自設的一個風險控制目標。價值增長線不是實際的基金份額凈值,只是基金管理人力爭保證的價值水平。
⒉價值增長線不是保底收益承諾
價值增長線既不是基金投資者的實際收益,也不是基金管理人的保底收益承諾,而是基金管理人力爭保證的價值水平。基金份額凈值在大概率上會在價值增長線之上,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小概率事件發生的風險,即基金份額凈值跌破價值增長線的可能。
⒊金融技術風險揭示
本基金在投資管理和風險管理中採用了組合保險和風險預算管理(VaR)的金融工程技術,並經過嚴密的過程式控制制,但依然不能保證基金份額凈值在任何時候均不跌破價值增長線。
⒋價值增長線是基金管理人暫停計提基金管理費的標准
基金管理人承諾在基金份額凈值跌破價值增長線水平期間,暫停計提基金管理費。
⒌價值增長線的披露
價值增長線數值是由基金管理人計算,並經過基金託管人核對無誤後,由基金管理人公開發布。
基金託管人是獨立於基金管理人的、經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監會審查批準的商業銀行。本基金的份額資產凈值是由基金管理人計算,並由基金託管人核對無誤後,由基金管理人公開發布;同時,根據本基金產品的特點,為保證價值增長線計算的准確和公允,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價值增長線數值也是由基金託管人核對無誤後,由基金管理人將其與基金份額凈值一起同時對外公布。
⒍價值增長線計算方法
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中明確公布了價值增長線的計算方法,由於計算方法簡便透明,投資者可自行計算,並與公布值隨時核對。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價值增長線固定周期(按日歷計算的每180天)進行調整。本基金自基金開放日起的第一個日歷日180天(第一期)內,價值增長線數值設為恆值0.900元;第一期結束後,即從日歷日的第181天起,本基金將開始按照已公布的價值增長線計算公式定期計算。
⒎價值增長線計算的差錯處理
當價值增長線計算差錯明確為基金管理人責任時,基金管理人承諾採用最有利於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結果(一般為最大值)並對外公告。
一、基金管理人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金託管人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建設銀行)
三、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⒈直銷機構: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⒉代銷機構:
(1)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5)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6)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7)中國農業銀行
(8)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國光大銀行
(11)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廣東發展銀行
(13)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4)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6)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7)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8)東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9)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1)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2)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3)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4)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5)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6)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7)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8)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9)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0)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1)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2)中信金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33)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34)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5)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6)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37)東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38)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9)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0)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41)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2)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3)大同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44)國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5)浙商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6)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7)華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8)國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9)東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0)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1)華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2)世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3)江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4)華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5)財通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56)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57)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8)萬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59)恆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60)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1)中國建銀投資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62)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63)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64)信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65)江海證券有限公司
(66)華寶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67)廈門證券有限公司
(68)齊魯證券有限公司
(69)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70)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71)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72)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組合保險。
⒉股票組合層面
本基金以全市場A股流通股加權指數作為市場基準指數,使用行業/風格結構來構建股票組合,並以單個行業/風格的市場基準指數權重作為考慮的出發點;為增強股票組合的預期收益,本基金將通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分析方法來確定股票組合中單個行業或風格偏離其市場基準指數權重的比例;為控制股票組合與市場基準指數的跟蹤誤差,本基金將對單個行業或風格組合偏離其市場基準指數權重的程度進行限制。
⒊股票選擇層面
本基金將以A股市場具有良好流動性的上市股票作為選股范圍,依據劃分高質量、價值型和成長型的標准,通過估值比較、質量比較和增長比較三個層次的框架篩選出高質量的價值型公司和高質量的成長型公司,再基於競爭能力、估值比較和市場趨勢等因素主動確定最終選擇。
在債券投資方面,本基金可投資的債券品種包括國債、金融債和企業債(包括可轉換債)等。本基金將在研判利率期限結構變化的基礎上做出最佳的資產配置及風險控制。在選擇國債品種中,本基金重點分析國債品種所蘊涵的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並且關注投資者結構,根據利率預測模型構造最佳期限結構的國債組合;在選擇金融債、企業債品種時,本基金重點分析債券的市場風險以及發行人的資信品質,資信品質主要考察發行機構及擔保機構的財務結構安全性、歷史違約/擔保紀錄等。可轉債的投資則結合債券和股票走勢的判斷,捕捉其套利機會。
十、業績比較基準
自本基金成立日至2008年8月31日,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基金管理人通過自身的投資管理與風險管理,創造出一條隨時間推移呈現非負增長態勢的安全收益增長軌跡,簡稱價值增長線。
為使本基金的業績與其業績比較基準具有更強的可比性,該公司經與基金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同意後,自2008年9月1日起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變更為:70%×滬深300指數收益率+30%×中國債券總指數收益率。
今後如果市場出現更具代表性的投資基準,或者更科學的復合指數權重比例,在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後,基金管理人可調整或變更投資基準。
十一、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屬於證券投資基金中的中等風險品種,以在風險約束下期望收益最大化為核心,在收益結構上追求下跌風險有下界、上漲收益無上界的目標。
十二、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博時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金託管人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復核了本報告中的凈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截至2009年9月30日,本報告中所列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十三、基金的業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自基金合同生效當年開始所有完整會計年度的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
十四、基金的費用概覽
(一)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
⒈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按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1.5%年費率計提。
⒉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按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2.5%。的年費率計提。
⒊其他費用
其它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如證券交易費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法定信息披露費等其他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基金合同及相應協議的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基金費用。
(二)與基金銷售有關的費用
⒈申購費用
本基金的申購費率:
本基金分前端、後端兩種收費模式,投資人可自行選擇。
本基金的前端申購費按申購金額採用比例費率。對單筆申購金額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的,統一按筆收取,每筆收取人民幣1000元申購費。
費率表如下:
對於認購期購買過本基金並且成為基金持有人的投資者,其不受5萬元的限制,每筆申購均享受1.5%的申購費率。
對於單筆申購金額低於5萬元、但於申購申請當日該投資者交易帳戶本基金余額×當日基金份額資產凈值+當日申購金額大於5萬元(含5萬元)的投資者,其不受5萬元的限,該筆申購享受1.5%的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申購費率/(1+申購費率),小數點第三位四捨五入
本基金的後端收費業務模式是指投資者在申購本基金時可以先不用支付申購費,而在贖回時支付,並且持有本基金年限越長,申購費率越低,直至為零。費率表如下:
後端申購費=贖回份額×申購日基金份額凈值×適用的後端申購費率,小數點第三位四捨五入
後端申購費的計算基數為本次要贖回的基金份額在當初購買時所需的申購金額,具體表達為:當初購買本次贖回份額的申購資金總額×該部分份額所對應的費率。
本基金的申購費用由申購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資產,申購費用於本基金的市場推廣和銷售。
⒉贖回費用
本基金的贖回費率:
贖回費用=基金份額凈值×贖回費率×贖回份額,小數點第三位四捨五入
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基金份額贖回人承擔,贖回費的25%歸基金資產,其餘用於支付注冊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⒊轉換費用
基金轉換費用由申購費補差和贖回費補差兩部分構成,具體收取情況視每次轉換時的兩只基金的申購費率和贖回費率的差異情況而定。基金轉換費用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其中贖回費補差部分的25%歸入基金資產。
(1)贖回費補差
基於每份轉出基金份額在轉換申請日的適用贖回費率,計算轉換申請日的轉出基金贖回費;基於轉入基金的零持有時間的適用贖回費率,計算轉換申請日的同等金額轉入基金的贖回費。若轉出基金的贖回費高於轉入基金的贖回費,則收取贖回費差;若轉出基金的贖回費不高於轉入基金的贖回費,則不收取贖回費差。
(2)申購費補差 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資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四)基金管理費和託管費的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調低基金管理費和基金託管費,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必須最遲於新的費率實施日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媒體上公告。
十五、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本基金管理人於2009年5月23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說明書(《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進行了更新,並根據本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實施的投資經營活動進行了內容補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內容如下:
一、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對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況進行了更新;
二、在「四、基金託管人」中,對基金託管人的基本情況及基金託管業務經營情況進行了更新;
三、在「五、相關服務機構」中,更新了相關服務機構的內容;
四、在「十、基金定期定額投資」中,更新了重要提示的內容;
五、在「十一、基金的投資」中,更新了基金投資組合報告的內容,數據內容截止時間為2009年9月30日;
六、在「十二、基金的業績」中,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開始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的數據及列表內容;
七、在「二十三、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中,更新了「持有人交易資料的寄送服務」的內容;
八、在「二十四、其它應披露的事項」中披露了如下事項:
(一)2009年4月16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增加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廈門證券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二)2009年4月20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2009年第1季度報告》;
(三)2009年5月9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開通中國民生銀行借記卡直銷網上交易的公告》;
(四)2009年5月18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開通中國工商銀行借記卡直銷網上交易的公告》;
(五)2009年5月23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09年第1號(摘要)》和《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09年第1號(正文)》;
(六)2009年6月1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開通通過中國工商銀行借記卡進行直銷網上交易定期定投業務和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
(七)2009年6月16日,該公司公告了《關於博時旗下開放式基金參加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八)2009年7月3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增加華寶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九)2009年7月20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開通通過中國民生銀行借記卡進行直銷網上交易定期定投業務和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
(十)2009年7月21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2009年第2季度報告》;
(十一)2009年7月28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國工商銀行開通一步式轉託管業務的公告》;
(十二)2009年7月31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參加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上銀行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國工商銀行開通一步式轉託管業務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十三)2009年8月4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東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十四)2009年8月8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暫停參加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辦的基金快速贖回業務公告》;
(十五)2009年8月19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增加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十六)2009年8月24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網上交易申購費率優惠的提示》;
(十七)2009年8月27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2009年半年度報告(摘要)》和《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2009年半年度報告(正文)》;
(十八)2009年8月28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增加江海證券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十九)2009年9月3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參加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上銀行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二十)2009年9月25日,該公司公告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提升博時價值增長證券投資基金價值增長線數值的公告》;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23日<sup class=民銀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證券管理處科長、副處長,深圳市證券管理辦公室副處長、處長,證管辦副主任。現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
楊靜女士,董事,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1992年進入證券行業,歷任招商銀行(資訊行情論壇)證券業務部(招商證券前身)總經理助理、招商證券副總裁,先後分管招商證券的經紀、電腦、財務、電子商務、研究等業務工作。現任招商證券副總裁,兼任中國國債協會第二屆理事會常務理事,深圳證券業協會常務副理事長。
夏永平女士,董事,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歷任中國農業銀行總行人事部勞資處主任科員、副處長、處長,中國長城信託投資公司總裁助理、副總裁。現任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工會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汪曉峰先生,董事,經濟學學士。曾就職於加拿大多倫多大學亞太經濟研究中心、JP摩根(紐約總部)投資管理研究中心、 Dearborn Financial Institute亞洲區、 Pacific World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亞太區、香港新鴻基國際有限公司、金信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陳小魯先生,獨立董事,高級經濟師。歷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英國大使館國防副武官,北京國際戰略問題研究學會副秘書長,原中共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局長,亞龍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現任標准國際投資管理公司董事長。
趙榆江女士,獨立董事,經濟學碩士。歷任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研究員,英國高誠證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法國興業證券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現任康聯馬洪 (中國) 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高級投資顧問。
姚鋼先生,獨立董事,經濟學碩士,研究員(教授)。歷任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副研究員,海南匯通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證券業務部副總經理,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委員,深圳證券商協會副主席。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⒉基金管理人監事會成員
王金寶先生,監事,碩士學歷。曾任貴州證券公司上海業務部交易部經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澳門路證券營業部總經理,現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投資部總經理。
包志濤先生,監事,經濟學學士,高級經濟師。歷任中國農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業務一部副經理、信託業務部副經理、中國長城信託投資公司資產保全部總經理,現任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債權管理部債權維護處處長。
黃家華先生,監事,商貿學士。歷任益高證券及金融有限公司信貸監控員、鄧百氏(香港)有限公司市場推廣顧問、瑞士豐泰私人金融服務有限公司高級投資顧問經理、標准人壽亞洲(香港)有限公司高級投資策劃顧問、Associe Financiere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Ltd.,行政總監、新鴻基優越理財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金信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風險控制委員會委員。
尹慶軍先生,監事,碩士。歷任中央編譯局世界所助理研究員;中央編譯局辦公廳秘書處科研外事秘書;中央編譯出版社出版部主任。1999年1月12日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政管理部人力資源經理,2001年3月起任行政與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⒊公司高管人員
吳雄偉先生,董事長,(同上)
肖風先生,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同上)
李全先生,副總經理。1988年7月畢業於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研究生部。1988年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金融研究所工作,同年進入中國農村信託投資公司。1991年進入正大國際財務有限公司工作,歷任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資金部總經理、總經理助理。1998年5月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員兼監察部經理。2000年至2001年,在梅隆信託的倫敦總部及其下屬牛頓基金管理公司工作。2001年4月,回到博時任,任主任科員;2000年2月至8月,任中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副總裁;2000年10月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研究員,並於2002年11月起擔任研究部副總經理;2004年6月到2005年2月,任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總監;2005年4月,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副總經理。
方維玲女士:1988年獲雲南大學數學系理學碩士學位,1999年獲財政部科研所經濟學碩士學位。1982年至2001年先後在雲南大學、海南省信託投資公司證券部、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海口營業部、北京玖方量子軟體技術公司工作。2001年3月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金融工程小組金融工程師。2004年7月起任數量化投資部副總經理。
邵凱先生:2000年畢業於英國READING大學,碩士。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經濟開發投資公司投資管理部工作。2000年8月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管理部債券組合經理助理、債券組合經理、固定收益部債券投資經理;社保債券基金經理;2005年5月起任固定收益部副總經理兼社保債券基金經理。
⒍上述人員之間均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二、基金託管人
基金託管人概況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原中國建設銀行,成立於1954年。2004年9月,原中國建設銀行重組分立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繼承了原中國建設銀行的商業銀行業務、相關資產與負債、以及相關權利和義務。中國建設銀行為客戶提供全面的商業銀行產品與服務。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中國建設銀行的總資產達人民幣42,241億元,貸款總額達人民幣23,744億元,存款總額達人民幣37,813億元。根據《銀行家》雜志按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總資產進行的排名,中國建設銀行在全球銀行中列第35位。中國建設銀行於2005年獲《銀行家》雜志評選為中國「年度最佳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在《全球託管人》雜志主辦的「2005年新興市場託管服務調查」中,獲得「中國最佳託管銀行」稱號。中國建設銀行的多個產品與服務上在國內銀行業居於市場領先地位,包括基本建設貸款、住房按揭貸款和銀行卡業務等。中國建設銀行擁有廣泛的客戶基礎,與多個大型企業集團及中國經濟命脈行業的主導企業保持銀行業務聯系。中國建設銀行在國內擁有廣泛的網路,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擁有約14,250家分支機構。
中國建設銀行總行設基金託管部,基金託管部下設綜合制度處、基金市場處、資產託管處、QFⅡ託管處、基金核算處、基金清算處和監督稽核處7個職能處室,在北京、上海、深圳、遼寧分行設立4個基金託管分部。現有員工50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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