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本金的匯兌損益不和公允價值變動一起計入資本公積嗎
這里是需要分情況進行處理的。
外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匯兌損益
(一)外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屬於股票投資的,期末因匯率變動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這種情況下,公允價值變動與匯兌差額合並體現在其他綜合收益中。
匯兌損益=期末的市價*股數*期末的匯率-期初的公允價值*期初的匯率
(二)外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屬於債券投資的,期末因匯率變動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財務費用」,這種情況下,公允價值變動與匯兌差額分別體現為其他綜合收益和財務費用。
對於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匯兌損益=(期末外幣的公允價值-期初外幣的公允價值)*期末的匯率
對於計入財務費用的匯兌損益=期初的公允價值*(期末的匯率-期初的匯率)
(1)金融資產匯兌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
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❷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匯兌差額計入什麼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匯兌差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科目中。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通常是指企業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
比如,企業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歸為此類。
存在活躍市場並有報價的金融資產到底應該劃分為哪類金融資產,完全由管理者的意圖和金融資產的分類條件決定的。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所有者權益。
❸ 為什麼郭老師在講課的時候講了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匯兌差額計算問題,不是外幣貨幣性項目才會產生匯兌差額
交易性金融資產比較特殊,因為是以公允價值計量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屬於非貨幣性資產,所以其匯率變化產生的差額,不計入到「財務費用——匯兌差額」科目中,而應該計入到「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中。
❹ 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的科目是
計入財務費用。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如果是貨幣性項目(債券投資)內,產生容的匯兌損益應計入財務費用;若為可供出售權益工具(股權投資),產生的匯兌損益應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等。
可供出售外幣股權投資因資產負債表日匯率變動形成的匯兌損益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計入初始入賬金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後續計量時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4)金融資產匯兌擴展閱讀
1、外幣資產匯兌差額的規定
貨幣性項目計入「財務費用」,非貨幣性項目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2、當發生外幣業務時,應以記賬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登賬,並對外幣賬戶的金額進行雙重登記。
如果是收到外幣資本投入,應當按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進行折算,不得採用合同約定匯率和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按此標准核算不會出現外幣資本折算差額。期末應採用期末現行匯率對所有外幣賬戶(外幣貨幣性項目)進行調賬,並對匯兌損益進行認定。
❺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務工具匯兌差額計入什麼科目
應該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分為債務工具和權益工具,對於債務工具屬於貨幣性項目,產生的匯兌損益應該計入財務費用,對於權益工具屬於非貨幣性項目,產生的匯兌損益應該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企業應當根據其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和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將金融資產劃分為以下三類:
(一)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三)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一)企業管理該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又以出售該金融資產為目標。
(二)該金融資產的合同條款規定,在特定日期產生的現金流量,僅為對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的支付。
准則第四十九條規定,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企業應當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確認其損失准備,並將減值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且不應減少該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的賬面價值。
❻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外幣貨幣性匯兌差額和外幣股權投資匯兌差額 這兩個分別代表的含義麻煩舉例子說明下!
外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屬於債券投資的(貨幣性項目),期末因匯率變動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財務費用」,這種情況下,公允價值變動與匯兌差額是分別體現為其他綜合收益和財務費用;外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屬於股票投資的(非貨幣性項目),期末因匯率變動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這種情況,公允價值變動與匯兌差額合並體現在其他綜合收益中。
非貨幣性項目的例子:
12月12日,從二級市場中以每股3美元的價格,購進某上市公司B股股票100萬股,確認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當日即期匯率為1:6.74。12月31日,該股票的每股市價為2.8美元。12月31日,當日的美元即期匯率為1:6.72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3×100×6.74)2 022
貸:銀行存款——美元戶 (3×100×6.74)2 022
借:其他綜合收益 140.4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3×100×6.74-2.8×100×6.72)140.4
貨幣性項目的例子:
2009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價款1 000萬美元購入美國發行的3年期A公司債券,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面值1 000萬美元,票面利率6%,於年末支付本年利息,實際利率6%,當日匯率為1美元=6.83元人民幣。2009年12月31日,公允價值為1 100萬美元,當日匯率為1美元=6.84元人民幣。
1月1日購入債券: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6 830
貸:銀行存款—美元 (l 000×6.83)6 830
12月31日計息:
借:應收利息 410.4
貸:投資收益 (l 000×6%×6.84)410.4
12月31日公允價值變動=(1 100-1 000)×6.84= 684(萬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684
貸:其他綜合收益 684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匯兌差額=1 000×(6.84-6.83)=10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10
貸:財務費用 10
❼ 交易性金融資產匯兌損益為什麼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而不是計入財務費用
交易性金融資產屬於股權性質,價格會隨著市場波動。所以它的匯兌損益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其他債權投資屬於債券性質。到點兒收本收息。所以他的匯兌損益計入財務費用。
❽ 外幣折算時,交易性金融資產區分公允價值變動和匯兌損益嗎 是否確認了公允價值變動就不確認匯兌損益
不是的啊,兩者是不一樣的
匯兌損益是由於匯率變動影響的價值變動,公允價值變動才是真正由於投資的資產價值變動引起的投資價值變動,兩者要分開確認和計量
❾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匯兌損益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要區分債券性質的和股票性質的,如果是股票性質的,因為對於匯兌損益部分與公允價值變動部分都是要計入到資本公積,所以可以直接採用期末的公允價值×期末的匯率-購入時的公允價值×購入時的匯率來計算計入到資本公積的金額,這里計入到資本公積中的金額其實也是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匯兌損益,一部分是公允價值變動,計算的時候也可以分開計算,不過需要做的賬務處理是一樣的,也就是匯兌損益=(期末的匯率-購入時的匯率)×期末的公允價值,公允價值變動=(期末的公允價值-購入時的公允價值)×購入時的匯率。
對於債券性質的部分,因為匯兌損益部分是要計入到當期損益即財務費用,而公允價值變動部分還是要計入到資本公積,所以需要分開計算,然後這樣做賬務處理的時候才能夠區分哪部分是計入財務費用,哪部分是計入資本公積。
計算的時候也是匯兌損益=(期末的匯率-購入時的匯率)×期末的公允價值,公允價值變動=(期末的公允價值-購入時的公允價值)×購入時的匯率。
❿ 關於注會外幣折算一章,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債務工具)的。
一般以期末當日即期匯率折算,原價值100美元(匯率6.3),當日價值120美元(匯率6.2),公允價值變動部分即(120-100)×6.3=a,匯率變動部分即(120*6.2-100*6.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