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私募,信託,銀行之間的具體關系是什麼
銀行貸不到款或額度已經用完的企業會通過信託募集資金,如果過不了信託的風控,就只能從私募渠道進行募資。
從成本角度,銀行-信託-私募是遞增的順序;從風險角度也是相應遞增的。
銀行和信託之間會有合作,而私募是非金融機構,銀行和信託一般不會和非金融機構合作!
希望能採納哦!
B. 請問私募基金和信託基金之間是什麼樣的關系相互包含嗎又有什麼區別呢
信託基金就是基金在市場上募集有點困難、就藉助信託的名號來募集資金,一般信託公司就收一個通道費用,不幹涉、不參與、不負責的三不合作。風險完全有基金操盤者和投資人承擔。
C. 銀行和信託之間有什麼區別
信託公司和銀行的區別可以從下列幾個方面表現:
(一)經濟關系不同。信託體現的是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之間多邊的信用關系,銀行業務則多屬於與存款人或貸款人之間發生的雙邊信用關系。
(二)基本職能不同。信託的基本職能是財產事務管理職能,側重於理財,而銀行業務的基本職能是融通資金。
(三)業務范圍不同。信託業務是集「融資」與「融物」於一體,除信託存貸款外,還有許多其他業務,范圍較廣。而銀行業務則是以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為主,主要是融通資金,范圍較小。
(四)融資方式不同。信託機構作為受託人代替委託人充當直接籌資和融資的主體,起直接金融作用。而銀行則是信用中介,把社會閑置資金或暫時不用的資金集中起來,轉交給貸款人,起間接金融的作用。
(五)承擔風險不同。信託一般按委託人的意圖經營管理信託財產,在受託人無過失的情況下,一般由委託人承擔。銀行則是根據國家金融政策、制度辦理業務,自主經營,因而銀行承擔整個存貸資金運營風險。
(六)收益獲取方式不同。信託收益是按實績原則獲得,即信託財產的損益根據受託人經營的實際結果來計算。而銀行的收益則是按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利息,按提供的服務手續費來確定的。
(七)收益對象不同。信託的經營收益歸信託受益人所有,銀行的經營收益歸銀行本身所有。
(八)意旨的主體不同。信託業務意旨的主體是委託人,在整個信託業務中,委託人佔主動地位,受託人受委託人意旨的制約。而銀行業務的意旨主體是銀行自身,銀行自主發放貸款,不受存款人和借款人制約。
D. 單一信託和集合信託之間有什麼區別
1、集合信託和單一信抄托是從資金來源的區別來命名,集合資金來源為多個投資者,多為合格投資個人,單一資金的來源為單個投資者多為機構投資者。
2、過會流程區別,集合資金需要層層審批,流程比較復雜,單一資金審批流程相對方便。
3、單一資金多為通道業務,集合資金不是。
E. 有限合夥和信託之間有什麼區別
產品設計方面有一定的類似性,比如增加信用的措施基本都是抵押,擔保等方式。內
不同點主要還是在於產品方容的監管,發行信託的信託公司受到銀監會的監管,全國一共有75家信託公司,而有限合夥在監管方面要差很多,監管沒有那麼嚴格。
並且目前的信託的兌付情況也比有限合夥要好
F. 基金,資管,信託之間有什麼關系
基金專戶抄不是產品通道,襲他就是券商針對某個產品給這個產品開的交易專戶,和我們個人去券商那裡開的證券交易賬戶基本類似。以後的交易、預警線、清倉線都是看這個交易賬戶的凈值。如果是做高頻類交易,還會涉及到券商系統和基金管理人系統匹配的問題。基金的基金專戶一般是證券公司很需要的資源。原因很簡單,一有高額的交易量。二有一部分傭金收入。所以,券商都會給一些優惠政策。比如降低傭金率啊,幫忙配低成本優先順序啊等等。
而資管、信託、基金子公司。就是產品通道了。也可以說你發產品的形式。
同樣的東西你通過基金子公司就是私募,通過資管屬於集合資管計劃(也屬於私募,但現在范圍模糊了。也有的叫陽光私募),通過信託發就屬於單一信託計劃(可以叫陽光私募)
這幾個產品通道,費用不同,監管部門不同,規模不同,審核不同。
G. 有誰知道p2p理財和信託之間的區別呢
一般來說,投資門抄檻不同;收益不同。p2p是一個新起的行業,它的利率還沒有形成市場化,因此其收益差異很大,但是信託理財產品收益較為穩固;資金走向不同,p2p理財資金一般都會流向中小企業或者個人,但是信託理財產品的資金則重點會投向重大項目
H. 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和信託之間的投資范圍有何區別
就投資范圍來說,由於監管的問題,銀行理財產品的可投資范圍是最小的,券商資管的投資范圍較大,信託可投的最廣。
就投資門檻來說,銀行理財產品門檻最低,資管次之,信託最高,尤其單一信託,一般都不是個人投資者玩的。
就安全性來說,銀行理財最安全,但收益最低;券商資管風險較大,信託風險最高;就收益率來說,與產品的安全性成反比。
具體的說:銀行理財產品的申購起點最低5萬(穩健型以上的10萬),產品投向包括儲蓄、國債、金融債、貨基、銀行票據(保本、穩健型);
高評級地方債或企業債、股基、商業票據(平衡型);股票、貴金屬、外匯、期貨、金融衍生品等(進取、激進型)。
目前,市場上常見的銀行理財產品以穩健型或平衡型為主,收益率在4-6左右浮動,基本剛性兌付。
(以上投資范圍僅指常見產品,實際情況太復雜無法盡述,風險分類也可能有所不同,下同)信託分為單一信託和集合信託兩類。
集合信託的起點較低(最低是5萬,但一般都在20萬上下,100萬的也常見),單一信託的起點一般都是千萬元等級。
產品投向除銀行的那幾類外,還包括各類股權、債權、收益權類的金融資產,以及高檔酒、藝術品、房地產等實物資產。
除了法律不允許做的,基本上都能投。根據風險程度不同,收益率起伏很大,低的與銀行產品差不多,高的上不封頂(但可能血本無歸)。
兌付情況的話,目前市場上基本是隱性的剛性兌付(有其他資金渠道墊底),但也已經出現過多起信託違約的案例。
券商資管的最低起點也是5萬(限定性產品),但一般常見的是10萬以上的非限定性產品。
限定性產品的投資范圍介於穩健和平衡型的銀行產品之間,非限定產品的投資范圍則類似信託。
收益率方面,一般在5-10左右,高的能達到兩位數,低的也有虧損的。
兌付情況,一般都能按約兌付,但是市場上也不時會有某個資管出現兌付壓力的傳言。
至於銀行資管試點,短期影響的主要是通道業務(參見我的另一個回答:通道業務是什麼業務?
怎麼做到為銀行做資產從表內到表外的流動性搬運?),個人理財影響不大,頂多是為銀行打通了高收益產品渠道。
最後,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I. 商業保理與信託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即受人之託,代人管理財物。信託就是信用委託,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信託業務是由委託人依照契約或遺囑的規定,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將財產上的權利轉給受託人(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按規定條件和范圍,佔有、管理、使用信託財產,並處理其收益。
商業保理
保理(Factoring)又稱托收保付,賣方將其現在或將來的基於其與買方訂立的貨物銷售/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務的金融機構),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資金融通、買方資信評估、銷售賬戶管理、信用風險擔保、賬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務的綜合金融服務方式。它是商業貿易中以托收、賒賬方式結算貨款時,賣方為了強化應收賬款管理、增強流動性而採用的一種委託第三者(保理商)管理應收賬款的做法。
總的來說信託是把自己的錢託付給被人讓人幫你理財增值;保理是你賣了東西要收錢,保理商提供幾種服務1.你把應收賬款質押了,保理公司先給你錢,等你收到買方的錢了還給他,或者叫買家直接還給保理公司(類似貸款,抵押物是你向買方要錢的這個權利);2.幫你管賬(類似會計所);3.幫你催錢;4.提供擔保,如果買方不給你錢保理公司給你錢;所以,我覺得完全不同的兩個東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