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信託產品資料的查找
信託屬於私募性質,這些信息是很少對外公開的,很難有完全的統計。對於個人查詢,信託公司是不會給予幫助的
2. 什麼是信託產品
信託,指委託人基於信任,將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讓其以委託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對財產進行管理或處置的行為。概括地說,信託即「受人之託,代人理財」。
委託財產既可以是股票、債券、土地、房屋等有形財產,也可以是知識產權這樣的無形財產。按照委託財產性質的不同,可以將信託業務分為金錢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等等。
在我國,信託業務由信託公司依據《信託法》開發,並受到銀監會的監督。目前獲得銀監會所頒「牌照」的信託公司只有68家,如中信信託、平安信託、華潤信託等。
這些信託公司通過開發信託產品,籌集資金,利用其專業知識,投資於金融市場、房地產、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並給投資者帶來收益。另外,近年也興起了類似於國際上「家族信託」的產品,富豪們通過成立家族信託,幫助子孫管理遺產。
與其他投資形式相比,信託有自己獨特的優勢。它具有破產隔離功能,即便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因為經營不善而破產,也不會影響到信託財產的安全,受益人仍可以享有財產權益。
與此同時,信託產品的投資起點也較高,單項投資最低為100萬。對於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來說,合適的信託產品也是一種理財的選擇,但風險依然存在,需要綜合考量,盡力而為。
3. 什麼是信託產品
信託產品,由信託公司發行,,類似於銀行理財產品。
[定義]
什麼是信託理財,眾多投資其實對它並沒有準確的認識與理解。據悉,信託理財是一種財產管理制度,它的核心內容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財產權的含義包括:對財產的實際使用權、獲取財產收益的受益權、實施對財產管理的權力、對財產處分的權利。而信託類理財產品是指由銀行發行的人民幣理財產品所募集的全部資金,投資於指定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的專項信託計劃。
[特點]
收益高、穩定性好,是信託類理財產品的主要賣點。信託計劃產品一般是資質優異、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優質房地產、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等信託計劃,大多有第三方大型實力企業為擔保(房地產類還會增設地產、房產做抵押),在安全性上比一般的浮動收益理財產品要高出一頭。今年以來發售的信託類產品,年收益率一般在6%—7.5%左右;而目前隨著銀行幾次上調存款准備金率,年收益率已提高至7%—9%,收益遠高於同期存款。
[選擇]
在購買信託產品時,專家提醒,主要是看三點。首先,要看理財產品的受託人,即信託公司的投資管理能力、風險控制體系、管理團隊、歷史業績等情況。其次要關注這個信託的具體交易結構和後期管理情況,具體來說就是信託財產的具體運用和投資方向、運作期限是否符合自己的投資要求、流動性情況和平均收益率怎麼樣。
最後,還要看其信託產品所採取的擔保措施,誰來擔保和用什麼來擔保,並且預期的擔保措施能否及時有效地補償信託本金等問題。專家同時提醒投資者,相比股票、債券,信託產品具有流動性較弱的劣勢,隨時變現的能力相對較差。
如還有其它想問的方面,歡迎問~
4. 什麼是信託產品概述
《信託產品概述》是第一本以產品為核心並且緊密結合中國信託業實踐的信託研究專著。《信託產品概述》特點:首先,該書在內容和邏輯結構方面比較健全,全面論述了已經和可能將在中國信託業出現的信託產品。其次,該書大量收集了近幾年中國信託實踐中關於信託產品的可資提煉的素材,進行了提煉整理;參考了盡可能多的可資參考的有關理論文獻,並將前行者的理論成果溶入了其理論體系。再次,該書不是簡單地將有關理論拼湊在一起,而是進行了大量的加工整理,按照盡可能嚴密的邏輯關系進行歸納整理。最後,該書的很多概念、理論都是著作者獨立分析研究的結果,著作的原創性特徵明顯。該書可供各大專院校作為教材使用,也可供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作為參考用書使用。
5. 關於信託產品的幾個問題
1、信託產品風險在抄於兩點:信用風險及市場風險;
信用風險意思是指交易對手違約而造成損失的風險,一般控制措施主要有擔保、抵押、質押等;(擔保主要有:商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大型企業、地方政府等;抵押常見的主要有房地產抵押、股權質押、應收賬款等;質押通常就是打折非常低的,大多為資產評估價值的30%-50%)
市場風險主要是因為市場價格波動造成的風險,一般控制措施主要是採取結構話信用增級、設立預警點、止損點等方式。
基本上通過以上風險控制措施完成後,兌付率都是非常高的,但是也有例外。
2:購買信託產品的話攜帶好身份證件與銀行卡,仔細閱讀信託合同書,簽完字把資金劃到制定賬戶就可以了。
3:太有眼光了,關鍵是如何走完第一步:怎樣從銀行取得大額的資金?這個剪刀差不是那麼簡單就可以得到的。
希望對你有幫助,謝謝
6. 關於信託是一個什麼樣的產品
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簡單講就是信任委託。是一種制度。信託最大的優勢就是當信託財產委託給受託人後,信託財產和受託人的財產是隔離的,通俗點說就是當受託人出現破產和問題時,信託財產並不受損失。我國目前的實際操作通常是針對一個項目,信託公司社會投資人募集資金,將資金通過貸款或者投資等方式運用這些資金,信託公司將項目的收益按期分配給投資人。
7. 關於信託產品最終發放收益低於預期收益的案例
應該沒有,即便有,你也不可能獲得這樣的案例,肯定隱藏在歷史的最深處。
一旦這樣的情況可能出現,信託公司即便自己墊付,也會兌現其承諾的預期收益。因為這是信託公司生存的根本,喪失一次信任,基本就不用幹了。信託業競爭很厲害,但牌照也是壟斷資源,而且後台都是國家,所以失信的情況不可能出現。
8. 關於動產信託案例
從目前我們掌握的情況看,國內尚沒有信託公司開展過真正的動產信託業務。專而一些被屬信託業內外人士歸入動產信託品種的「醫療器械融資租賃信託」實際上是屬於資金信託中的融資租賃信託,並非真正的動產信託。
從理論上來說,中國的動產信託的發展前景應該是不錯的。比如,動產設備信託,可以有效地聯通設備供應商和使用者,達到為供求雙方提供融資、融物的目的。動產設備屬於固定資產,具有價值大、投資回收期較長的特點,設備使用者投資動產設備需要支付的投資款巨大,如果能夠運用動產設備信託的方式獲得設備的使用權,則可以大大節省資金投入。而設備的供應商如果運用設備信託,也可以通過受益權轉讓的方式進行融資,從而達到加速資金周轉、節省運營資金的目的。應當說,動產信託的潛在市場需求是客觀存在的,這也決定了這種信託具有一定的發展空間和市場前景。從國外的情況看,動產信託在美國和日本等國家也有相當程度的發展。
9. 一個關於信託產品的問題
無效的,購買主題是A公司,那麼A公司就是收益的納稅主體,這35萬元必須有A公司來納稅,至於其他的,如欠B公司的50萬及其利息,這需要在協議中說明,b公司要面臨重復納稅的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