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簡要介紹政府購買服務融資模式的定義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是指政府通過公開招標、定向委託、邀標等形式將原本由自身承擔的公共服務轉交給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務供給的質量和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會治理結構,滿足公眾的多元化、個性化需求。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中的一種項目融資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營企業、民營資本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
聯系在於
政府購買服務和PPP模式在「夥伴」的選擇上是相同的,兩者都是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規定,採用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和單一來源等采購方式。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實質是政府購買服務。這樣說來,PPP模式是政府購買服務的一種實現形式,是政府購買服務的組成部分。
❷ 政府購買服務融資被叫停以後地方政府怎麼合法融資
《財政部關於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重點明確了政府購買服務的改革方向、實
❸ 為什麼要以政府購買服務變相融資
《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暫行)》將政府購買服務定義為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由政府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2014年修正)》(以下簡稱《政府采購法》)將政府采購分為貨物、工程、服務三類。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土地、建築物、無形資產均屬於貨物。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購對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務和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
87號文明確了政府購買服務受到《政府采購法》的全面約束,因此,政府購買服務應屬於政府采購服務。政府購買服務的范疇僅限於貨物和建設工程以外的采購對象,且僅涉及公共服務,如城市規劃與設計、環境評價等。而公路、機場等建設工程則應屬於政府采購工程,不能納入政府采購服務的范疇。
以政府購買服務變相融資的操作
地方政府以政府購買服務變相融資,實質上是隱性增加政府債務。目前的違規行為大致可歸納為兩種:一種是無預算的情況下,以虛假政府購買服務協議向融資平台購買服務,然後平台再以該協議中對政府的應收賬款向金融機構融資;第二種是工程一次性做完,但納入預算的只是當年實際購買的范圍,從而變相融資(相當於分期付款)。
《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暫行)》明確要求先有采購後有預算的原則,同時中期財政規劃期限一般為3年。有些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期限長於3年,這將導致3年以後的政府支出部分無法納入預算。實踐中的違規做法是由當地人大出具決議,同意將整個服務期內的政府付費納入當地財政支出預算。縣市級的地方人大任期為5年,但批準的政府購買服務協議可能長達10年以上,遠超一屆人大任期。
87號文提到的另一個違規行為是將建設工程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這主要是基於變相融資操作的便利性考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下簡稱《招標投標法》),全部使用國有資金的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除特殊情況外均應公開招標),而如果列為服務則可以使用單一來源采購[1]的方式與融資平台及其關聯方式合作。因此,如果將建設工程列為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可以很大程度上規避監管,便於違規操作。
另外,由於各級財政部門擁有制定本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的許可權,可以確定政府購買服務的種類、性質和內容。這種自由裁量權的存在,也是政府購買服務泛化的重要原因。
根據《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的定義,單一來源采購是指采購人從某一特定供應商處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采購方式。單一來源采購通常僅適用於貨物和服務,通常經過專家論證、相關部門審批並公示七天後即可進行采購,透明度很低,競爭性弱;建設工程一般需要招投標,競爭性強,要求嚴格的信息披露。
政府購買服務變相融資的原因
地方政府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名義變相融資,根源在於財權事權不匹配導致的財政能力不足,一個很重要的直接原因則是相關法規的不完善給地方政府的違規變相融資提供了操作空間。
一是政府購買服務是否屬於政府采購服務。在已經存在政府采購服務這一渠道的情況下,中央又推出政府購買服務,同時政府購買服務有單獨的法律規范、定義以及目錄,這可能會令地方有意或無意地認為政府購買服務並不屬於政府采購服務。政府購買服務和政府采購服務中「服務」的定義是否相同,也關繫到建設工程是否能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
二是政府購買服務與PPP的關系。目前相關法規對政府采購與PPP的關系,大致有三種定義:PPP是政府購買服務的一種特殊形式;政府購買服務是PPP模式中的「政府付費」模式;PPP與政府購買服務並列。因此實踐中也出現了以政府購買服務代替PPP的趨勢。
三是政府購買服務的范圍。對於建設工程是否屬於政府購買服務范疇,相關法規的定義也不統一,這也為地方政府將建設工程分類為服務提供了違規操作的空間。
❹ 融資方式和渠道有那些
中小企業的十二種有效融資方式
目前各地實行和創新出來的中小企業融資方式主要有以下12種:
一、綜合授信:
即銀行對一些經營狀況好、信用可靠的企業,授予一定時期內一定金額的信貸額度,企業在有效期與額度范圍內可以循環使用。綜合授信額度由企業一次性申報有關材料,銀行一次性審批。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營運情況分期用款,隨借隨還,企業借款十分方便,同時也節約了融資成本。銀行採用這種方式提供貸款,一般是對有工商登記、年檢合格、管理有方、信譽可靠、同銀行有較長期合作關系的企業。
二、信用擔保貸款:
目前在全國31個省、市中,已有100多個城市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這些機構大多實行會員制管理的形式,屬於公共服務性、行業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組織。擔保基金的來源,一般是由當地政府財政撥款、會員自願交納的會員基金、社會募集的資金、商業銀行的資金等幾部分組成。會員企業向銀行借款時,可以由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予以擔保。另外,中小企業還可以向專門開展中介服務的擔保公司尋求擔保服務。當企業提供不出銀行所能接受的擔保措施時,如抵押、質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證人等,擔保公司卻可以解決這些難題。因為與銀行相比而言,擔保公司對抵押品的要求更為靈活。當然,擔保公司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會要求企業提供反擔保措施,有時擔保公司還會派員到企業監控資金流動情況。
三、買方貸款:
如果企業的產品有可靠的銷路,但在自身資本金不足、財務管理基礎較差、可以提供的擔保品或尋求第三方擔保比較困難的情況下,銀行可以按照銷售合同,對其產品的購買方提供貸款支持。賣方可以向買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預付款,以解決生產過程中的資金困難。或者由買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賣方持匯票到銀行貼現。
四、異地聯合協作貸款:
有些中小企業產品銷路很廣,或者是為某些大企業提供配套零部件,或者是企業集團的鬆散型子公司。在生產協作產品過程中,需要補充生產資金,可以尋求一家主辦銀行牽頭,對集團公司統一提供貸款,再由集團公司對協作企業提供必要的資金,當地銀行配合進行合同監督。也可由牽頭銀行同異地協作企業的開戶銀行結合,分頭提供貸款。
五、項目開發貸款:
一些高科技中小企業如果擁有重大價值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初始投入資金數額比較大,企業自有資本難以承受,可以向銀行申請項目開發貸款。商業銀行對擁有成熟技術及良好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產品或專利項目的中小企業以及利用高新技術成果進行技術改造的中小企業,將會給予積極的信貸支持,以促進企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的速度。對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立穩定項目開發關系或擁有自己研究部門的高科技中小企業,銀行除了提供流動資金貸款外,也可辦理項目開發貸款。
六、出口創匯貸款:
對於生產出口產品的企業,銀行可根據出口合同,或進口方提供的信用簽證,提供打包貸款。對有現匯賬戶的企業,可以提供外匯抵押貸款。對有外匯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以憑結匯憑證取得人民幣貸款。對出口前景看好的企業,還可以商借一定數額的技術改造貸款。
七、自然人擔保貸款:
2002年8月,中國工商銀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擔保貸款業務,今後工商銀行的境內機構,對中小企業辦理期限在3年以內信貸業務時,可以由自然人提供財產擔保並承擔代償責任。自然人擔保可採取抵押、權利質押、抵押加保證三種方式。可作抵押的財產包括個人所有的房產、土地使用權和交通運輸工具等。可作質押的個人財產包括儲蓄存單、憑證式國債和記名式金融債券。抵押加保證則是指在財產抵押的基礎上,附加抵押人的連帶責任保證。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償還全部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事項,銀行將會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
八、個人委託貸款:
中國建設銀行、民生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商業銀行相繼推出了一項融資業務新品種--個人委託貸款。即由個人委託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一種貸款。辦理個人委託貸款的基本程序是:1.由委託人向銀行提出放款申請。2.銀行根據雙方的條件和要求進行選擇配對,並分別向委託方和借款方推介。3.委託人和借款人雙方直接見面,就具體事項和細節如借款金額、利率、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進行洽談協商並作出決定。4.借貸雙方談妥要求條件之後,一起到銀行並分別與銀行簽訂委託協議。5.銀行對借貸人的資信狀況及還款能力進行調查並出具調查報告,然後借貸雙方簽訂借款合同並經銀行審批後發放貸款。
九、無形資產擔保貸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無形資產都可以作為貸款質押物。
十、票據貼現融資:
票據貼現融資,是指票據持有人將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取得扣除貼現利息後的資金。在我國,商業票據主要是指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這種融資方式的好處之一是銀行不按照企業的資產規模來放款,而是依據市場情況(銷售合同)來貸款。企業收到票據至票據到期兌現之日,往往是少則幾十天,多則300天,資金在這段時間處於閑置狀態。企業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據貼現融資,遠比申請貸款手續簡便,而且融資成本很低。票據貼現只需帶上相應的票據到銀行辦理有關手續即可,一般在3個營業日內就能辦妥,對於企業來說,這是「用明天的錢賺後天的錢」,這種融資方式值得中小企業廣泛、積極地利用。
十一、金融租賃:
金融租賃在經濟發達國家已經成為設備投資中僅次於銀行信貸的第二大融資方式。金融租賃是一種集信貸、貿易、租賃於一體,以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為特徵的新型融資方式。設備使用廠家看中某種設備後,即可委託金融租賃公司出資購得,然後再以租賃的形式將設備交付企業使用。當企業在合同期內把租金還清後,最終還將擁有該設備的所有權。通過金融租賃,企業可用少量資金取得所需的先進技術設備,可以邊生產、邊還租金,對於資金缺乏的企業來說,金融租賃不失為加速投資、擴大生產的好辦法;就某些產品積壓的企業來說,金融租賃不失為促進銷售、拓展市場的好手段。
十二、典當融資:
典當是以實物為抵押,以實物所有權轉移的形式取得臨時性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與銀行貸款相比,典當貸款成本高、貸款規模小,但典當也有銀行貸款所無法相比的優勢。首先,與銀行對借款人的資信條件近乎苛刻的要求相比,典當行對客戶的信用要求幾乎為零,典當行只注重典當物品是否貨真價實。而且一般商業銀行只做不動產抵押,而典當行則可以動產與不動產質押二者兼為。
其次,到典當行典當物品的起點低,千元、百元的物品都可以當。與銀行相反,典當行更注重對個人客戶和中小企業服務。第三,與銀行貸款手續繁雜、審批周期長相比,典當貸款手續十分簡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動產抵押,也比銀行要便捷許多。第四,客戶向銀行借款時,貸款的用途不能超越銀行指定的范圍。而典當行則不問貸款的用途,錢使用起來十分自由。周而復始,大大提高了資金使用率
❺ 為什麼要以政府購買服務變相融資
政府購買棚改服務模式是指按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有關回要求,實行政府購買服務工答作程序,公開透明、競爭擇優選擇棚改項目實施主體。改變由基於政府信用為主轉變為基於項目現金流為主,不形成當方政府債務,同時,用市場化方式破解新預演算法背景下的棚改融資難題。
❻ 企業以融資平台的方式參與政府購買服務(棚戶區改造)時,可不可以盈利有什麼文件作依據
說是有一個千分之一的計提,我也再找那個文件。
❼ 如何人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
對這一系列問題,新一屆政府提出,要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凡是社會能好的,盡量交給社會力量承擔。凡適合市場、社會組織承擔的,都可以通過委託、承包、采購等方式交給市場和社會組織承擔。採取這樣的形式,既能加快解決公共服務產品短缺問題,又能形成公共服務發展新機制。
❽ 美麗鄉村建設能否融資政府購買服務合法嗎
購買公共服務是指通過公開招標、定向委託、邀標等形式將原本由自身承擔的公共內服務轉交給社會組織、企容事業單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務供給的質量和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會治理結構,滿足公眾的多元化、個性化需求。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中的一種項目融資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營、民營資本與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
聯系在於
購買服務和PPP模式在「夥伴」的選擇上是相同的,兩者都是按照《采購法》的規定,採用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和單一來源等采購方式。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實質是購買服務。這樣說來,PPP模式是購買服務的一種實現形式,是購買服務的組成部分。
❾ 簡述融資性租賃和服務性租賃的區別。
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服務性租賃:兼有融資性租賃和經營性租賃特徵的一種租賃,即在融資性租賃上附加租賃設備的保養,維修等各種服務項目.如廠商系的工程機械融資租賃公司,在通過融資租賃信用方式銷售設備時,可以打包提供設備維修、保養服務包和保險服務包,這些費用可以和設備價款一起計入融資金額;廠商系的工程機械租賃公司在經營租賃業務中除租賃設備外,也可以提供操作人員、技術人員等服務。
其實服務性租賃是在融資租賃基礎上的增值服務。兩者的結合更加完善了租賃業務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