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幫忙看下紫薇命盤,帶圖,謝謝~
妹妹想是去年本命年遇到很多不順的事情,心裡空虛難過,不知從哪裡聽的
占星錄命?這是東方的占卜,沒有星座。你說的西方12星座實際是十二黃道,在東方分別表示「命宮,兄弟宮,夫妻宮」這十二個宮格~
命主 身主 表示的先天跟後天 不是命宮身宮
你的身宮在你的夫妻宮,表示你今生的成敗,命數影響最大的就是你的感情生活和婚姻生活~ 所以談戀愛,結婚都要慎重~別一失足千古恨!
命無好壞,看占卜者所求何物而定~
我不知你的出身如何,是否替人所問,生辰八字是否准確,只以這個盤為准
你的命宮里有 廉貞 天相兩顆星,我不單說了,多了你也不懂,只說個大體
你性子不壞,有同情心,相貌好,喜歡打扮,比較有冒險精神,說話太直,做事不思前想後,老容易得罪人,自己還不知道。雖然外表給人溫和,喜悅,實際內心常常煩惱陰晴不定,想法難以捉摸,容易 患上心理疾病~如偏執,抑鬱症,妄想症等等
你最適合的職業是 警察 或地稅局 ,其次是金融投資類,再次是審計會計,最次是售票,收銀員……
你的財帛宮里有紫微星,紫微星主權位,不主財。所以你適合做掌管財務的工作,又有紅鸞星,屬小桃花,你命里有廉貞星,你也適合做娛樂經紀人或是
婚慶方面的事情
我不是有意嚇唬你,我給人占星近上百人,你是我見過夫妻宮 感情婚姻最差的~ 偏偏你的身宮在此,所以我少不得點撥你一下:跟你同年同月同日同時出生的人一定是成千上萬,為什麼個個命數都不同?我可以告訴你,星宿在天上變換,給這一時刻生人的力量是相等的~但是由於每個人的家庭,環境,財力,喜好不同,星宿的力量沒有顯現出來,所以命數也是千差萬別,但是資質都是一樣的。
例如,有人生在窮山溝里,每天只靠種地為生,他就算紫薇入命,百星臨朝,皇帝命,那也沒用,一輩子就只是農民。但要是發生戰爭,應招入伍,星宿的力量可以發揮,必然青雲直上~為官為宰~
所以說你千萬不要拿西方那哄小孩玩的星座理論跟咱們 的斗數比較,按照那樣的話,豈不是千人一命,有不好的星宿,難到上千人都不好?
你的夫妻宮里,有貪狼 主 慾望 物質,感情生活不穩定,加上羊刃,天姚,
離婚是肯定的,天姚屬大桃花,會貪狼 你肯定有外遇,你不找人,人家找你,有什麼辦法?
我不怕你笑話,我給我父母占卜過,兩個人都是感情不順,父親的夫妻宮還顯示肯定有二次婚姻,但是那個年代離婚是很不道德,讓人看不起,搞外遇更是人盡可夫~所以兩個人從我記事就吵架,摔盤子砸碗,可就是沒離~
所以說,你命里有好的星宿,就應該盡量發揚他正面的力量,
有壞星宿,就應該克制自己,不讓壞的力量發展,命自然就好了~
你的命宮里有廉貞,福德宮里有 七殺~,女命不利,恐怕有未婚先墮胎流產之相!不利子嗣,你少子~
你命宮里 的廉貞,天相,會對宮破軍,有招引之力,經常會招引是非,流年凶星如果跑到這里來,會有糾紛法律刑訟~
你自己的性格你自己清楚,別相信那些廣告詞,什麼堅持自我,我有我什麼什麼~~的 都是騙你買東西的,都說性格決定命運,你現在感情也好,工作人際也罷,不好的地方多半跟性格有關,既然星宿給了你這個性格,而這個性格引出了不好的結果,那怎麼辦?改吧~不能讓他再變差了~
比如 天相星 的特質里有 端莊,廉貞里有 氣質,
那你穿衣打扮的時候,就應該按照 端莊 氣質 的路線打扮,這是你的資質
你的命里有招引的特質,衣裝打扮平常,那可能招來的男人有不三不四的
但你打扮的 性感妖艷,露這漏那,那招來的男人大都不是東西,
端莊的說不定還有機會碰上好的,你身邊有不錯的人,不過你的性格,還有穿著打扮,可能讓人誤會,不敢跟你處男女朋友
還有,選衣服別總看牌子,廉貞星有墮落的性質,也就是說,再名貴的牌子,
穿在你身上,有可能在別人眼裡看起來像 山寨貨~ 所以要謹慎,選適合自己的
你的夫妻宮里 沒好星 也不必煩惱,你不還有另一半嗎?
你找對象的時候,也把他的八字占卜占卜,
跟你說,命宮里 有 廉貞 貪狼的, 天姚的,文曲星 孤辰星 火星 鈴星
的這幾類人 你不要找, 貪狼 追你的時候 把你當寶,甩你的時候當雜草
天姚 異性緣好 本人的性取向容易被扭曲%……
文曲星 雖然有才,但是樹大招風,沒聽說過風流才子嗎?
孤辰星,性子孤僻 不願與人交流,火星容易發火,鈴星陰沉
孤辰星 火星鈴星 不管那兩個同在命宮,你想也別想,趕快走人
再就是夫妻宮
不要有 貪狼 天刑,廉貞, 巨門 陀螺 擎羊 左輔 右弼 天姚
太陽太陰同時入宮 古時候屬於 妻妾成群,現在屬於二女爭夫~
巨門,如果有的話,這個人需要比你大很多(至少六歲)才順利,否則不好天天吵架
天刑在夫妻,天姚一定在福德,這個人會包二奶找小三,
陀螺 擎羊 屬於凶星,肯定有二次婚姻 左輔 右弼 天姚 屬於性慾強 喜歡外面搞一夜情,
我見過一位 太陽太陰 左輔右弼 都在夫妻宮的,那伙計直接就是個淫棍~
婚姻是大事,不能因為人家有幾個錢,就非要嫁給他,也不能因為現在沒本事就瞧不起他,別人行,但你不行,你跟人交往,處朋友,相親,這都算在
夫妻宮里,不要只以為離婚肯定就是有小三,有的有錢人,說不定就有怪癖,你受不來,
還是像選衣服一樣,不管貴賤,只要最適合自己的
『貳』 夫妻兩人創業如何才能夠更成功【圖】
現在針對創業提供的貸款種類那麼多,只要您選擇正規靠譜的平台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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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女人結婚圖什麼真可笑
這樣的男人只有在婚後才會露出真面目。這樣來說,婚姻只會給你姑姑帶來痛苦,也許她需要結束它。
『肆』 高手幫我看看紫薇命盤吧~~有圖片~~
這位紫薇愛好友,你的確實是日月正夾財。但是如果你人生選擇的道路不對 也無濟於事。盤中顯示你因學業而得財。如果你學業不成,路途就不順。 況且你對金錢的需求和慾望一點不小。建議你繼續深造學業吧。學業成就越大,財富越多。
『伍』 婚姻里,女人應不應該存私房錢
雖然說婚姻是兩個人互相扶持,互相坦誠的關系,但是我肯定會存私房錢的,我不僅會存私房錢,我還會管理家庭的經濟。我認為女性存些私房錢還是有好處的,首先是有底氣,其次是在遇到困難的時候有錢用,之後是可以給自己買些小禮物,最後是可以做投資。
錢絕對是一個人的底氣。女人在婚姻中最好還是經濟獨立能掙錢,如果你老公很好就是願意養著你或者你是個富二代就當我沒說,但是大部分女性都沒這個條件,所以一定一定要經濟獨立。如果你就是想讓別人養你不妨看看下面這兩個場景。
私房錢也可以做投資,不僅指金錢上的投資,更多的指的是對自身的投資。我們可以用私房錢去學一些技能,比如說樂器或者舞蹈。不要說都那麼大歲數還學什麼特長,這些東西都是可以讓我們心情不好的時候抒發感情的東西,而且活到老學到老,啥時候學都不晚,也不靠這個吃飯,就是個愛好。
『陸』 怎樣樹立正確的戀愛婚姻觀
愛情是甜美的甘露,人生最美好的主題之一。
當愛情降臨在你身上,你該如何安置愛情?
我覺得愛對人很重要!
和對的人相愛,攜手走進婚姻,給彼此一個家。這是我對愛情的理解和詮釋。
因此,在我眼裡錯誤的愛情藍本如下:
愛情里沒有先來後到,只有愛和不愛她終於談戀愛了,卻愛上了別人的男人,一個夫妻分隔兩地的有婦之夫。
男的口口聲聲宣稱早已跟老婆沒有了感情,信誓旦旦得保障絕對會離婚。
而她沉醉於對方編織的情網,享受著情人的體貼浪漫,陶醉於自認為的真愛當中。
結語:
愛他就嫁給他,給彼此一個家,兩個人相濡以沫,這就是我的愛情觀。
我只做我自己,驕傲的自己,自食其力的自己,內心豐盈的自己。同時,我勇敢真誠得擁抱愛情。
一個人很好,但若有個人能陪著你鬧看著你笑,陪你在萬丈紅塵安一個家,請你勇敢得陪他走進婚姻。
我希望我的愛情是:願得一人心白首不相離,陪我看盡世間烈焰繁花。
—END—
聲明:文中配圖均來自頭條「免費正版圖片」庫。
此文作者:人生百態千味
文字,生命的痕跡。
『柒』 領證前買的銀行基金理財,領證後贖回或者性質發生變化還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嗎
還屬於個人財產。
『捌』 新婚姻法 新婚姻法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根據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本法是婚姻家庭關系的基本准則。
第二條【婚姻制度】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實行計劃生育。
第三條【禁止的婚姻行為】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條【家庭關系】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第二章 結婚
第五條【結婚自願】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法定婚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禁止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互為家庭成員】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十條【婚姻無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脅迫結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婚姻的無效】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第三章 家庭關系
第十三條【夫妻平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條【夫妻姓名權】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第十五條【夫妻的自由】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條【計劃生育義務】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財產約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二十條【夫妻扶養義務】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父母與子女】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子女的姓】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第二十三條【父母對子女的保護和教育】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繼承遺產】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第二十六條【收養關系】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條【繼父母與繼子女】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祖與孫】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兄姐與弟妹】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第三十條【尊重父母婚姻】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一條【自願離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軍人配偶要求離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不得提出離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條【復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第三十六條【離婚與子女】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的子女撫養】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離婚後的子女探望】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補償】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適當幫助】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五章 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家庭暴力與虐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第四十四條【遺棄】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
第四十五條【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犯罪】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第四十六條【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四十七條【隱藏、轉移共同財產等】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條【強制執行】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婚姻家庭的其他違法】其他法律對有關婚姻家庭的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六章 附則
第五十條【變通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規定。自治州、自治縣制定的變通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自治區制定的變通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
第五十一條【施行日期與舊法廢止】本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1950年5月1日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廢止。
(8)婚姻理財圖片擴展閱讀:
未來婚姻趨勢
1.家庭結構小型化
理念:每家3至4人。
婚姻的期望隨著小康生活的來臨而變化,比如對收入的多少,對家務的投入,是否生育不再受到格外重視。雙方更注重的是:保持親熱,遵守婚姻協議,互相諒解,創造舒坦、靜逸的安樂窩。
2.晚婚晚育人數增加理念:單身不婚者增加,自願不育者有上升趨勢。
傳統「男主外,女主內」的觀念,要套用在現代人身上,其實很難,甚至已經被完全推翻。現代女性因為教育程度提高,工作經驗豐富,加上信息大量吸收以及媒體的兩性議題報導,讓女性有「女人也能有自己的天地」的觀念,所以對愛情的自主權提高之後,擇偶以及結婚要考慮的事情就愈多。
有首打油詩是這么說的,男人在三十歲左右看女人,是看學歷;男人在三十歲以後看女人,是看經歷;男人在四十歲以後看女人,是看病歷。其實這樣的男人女人都很可悲,一個只是會「看」,一個也只是「被看」,最後都不會有什麼結果。
3.性教育更科學普遍
理念:年輕人因好奇心導致的輕率性體驗減少,對婚前性行為更加慎重。
4.擇偶重情趣輕經濟
理念:擇偶更注重情趣相投,經濟條件重要性降低。男女青年更希望對方與自己同屬一個社會階層。
女青年心目中的理想伴侶,是富有幽默感,懂得尊重人,生活充滿樂趣,而經濟條件、家庭背景的影響將淡化。
5.追求婚姻質量
理念:婚姻質量成為人們追求的目標。
多數家庭不再湊合,婚姻調適能力的提高,將使家庭生活更豐富、新鮮、幸福。婚姻中男女更加平等,家庭暴力減少,丈夫與妻子共同承擔家庭義務。
有人這樣評價婚姻中激情和平靜的關系——每一段愛情的能量都是註定的,愛的愈激烈,消耗的能量也愈快,如同火焰,漫天絢爛之後,片刻就成為灰燼。而恬淡從容竟能維系一生。也許越是平淡的婚姻,愛情的質量越高。
6.理財向AA制過渡
理念:家庭理財方式將由一人為主向AA制過渡。婚前財產公證,婚後夫婦雙方在銀行開設賬戶,獨立進行經濟核算。按婚姻協議,夫妻各自承擔自己在家庭生活中的經濟義務。
7.家務矛盾減少
理念:家務勞動強度降低,夫妻因家務勞動導致的矛盾減少。家務勞動將社會化,家用電器普及化縮短家務時間。
8.理智離婚增多理念:協議離婚、試離婚成為理智分手的首選方式,但離婚率仍會呈上升態勢。
知識、文化水平越高的人,情感豐富的人,對愛情要求就越高越多。但離婚者所承受的社會壓力,將會相應減少。
試離婚的好處在於可以讓雙方不會在沖動的情況下做出後悔的決定,在現實面前,兩個人都會客觀主動地重新檢查自己,體味對方的長處,檢討自己的不足,最後的抉擇是理性的。
假如試離婚過程當中,真的發現自己的婚姻已經無愛、無性、無益,並且狀況不能被改善,那麼試離婚也是給自己的緩沖期,當你告別這段婚姻時,你也會讓自己有一個平和的心態,適時放棄,給自己一個重新選擇的機會。
9.理性對待婚外戀
理念:社會對婚外戀繼續保持理性態度。
人們對婚姻的責任感更多的來自於自我認識、自我約束、自我修正,而不是迫於外在壓力。人們要求婚姻的質量和情感,要求夫妻之間的權利和享受,有了更多選擇的自由和自主意識。
在婚外戀像頻頻上漲的物價一樣的時代,我們要學會以我們的冷靜和成熟的心理去承受,去面對,要知道,婚外戀,是擋不住的誘惑,但家卻是避風的港灣。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網路
『玖』 請大師幫忙解讀紫薇排盤,應該注意什麼順便說下婚姻。有排盤的圖片
紫微斗數預測:
命宮在(巳)
天相同宮
性格沉穩,思慮周密。有正義感。樂於助人,為人慷慨有同情心。
注重外表,衣著打扮得體。擅長溝通協調的本領,是做為企案籌劃和政策推行的適當人選。
辦事能力強,謹慎認真的做事態度,能得機關團體內主管的賞識,將其視為得力的助手。因此能升遷職務,一展長才。
談話內容有見地。不過作風謹慎保守,構想不敢輕易付諸實踐。行動力稍弱。
外交折沖能力強,有服務心,親和力高。
缺乏主見,凡事大都是交代遵辦較多。突破開創性較缺乏。
天魁對照/天鉞加會
能得到機會,獲得貴人的賞識提拔,而有發展。
文昌同宮/文曲加會
有優異的文藝天份。
也有助於學歷取得,或考試的通過。
感情豐富,有異性緣。
擎羊相夾/陀羅相夾
注意身體受到外傷或破相。
工作上會遇到阻力。
地劫相夾/地空相夾
錢財較無法聚集。
精神上空虛,情緒較不穩定。
具有創作靈感。
文昌化科同宮
增加才學素養。
有助於考試通過,及學歷的取得。
會有別人簽訂契約的事情發生。如貸款、分期付款、標會、信用卡預借。
祿存同宮
具有進財的能力,可以存財成富。
吉格 府相朝垣格:利於擔任公職,官運可亨通,有一定的經濟收入。重視人際情誼,與家人朋友感情不錯。
文星拱命格:在文藝、學術上有突出的表現。從事醫學、財經領域的工作也可取得較大成就。聰明多藝。有文采,善於宣傳推銷自己,有助於往政治界發展。
天乙拱命格:有學識,在求學上可獲得良好學歷。多得貴人相助,本人亦樂於助人。遇困難時總能得到助力,問題迎刃而解。
凶格 空劫夾命格:不利於求名求利,因此精神上易產生失落感。有無端損失財現象,錢財不易留在自己口袋裡。若虔誠信仰宗教,看淡外界名利,內心上反可享清福。
文星遇夾格:雖具備才華,但缺伯樂欣賞,有懷才不遇跡象。屈就於自己並不喜愛的工作,或者學非所用。
羊陀夾命格:應防失財貧窮,與友人合夥應再三考慮。若是富有,也是過分節儉,一文不舍,易淪為守財奴。
田宅宮在(申)
您的田宅宮無主星,是屬於相依的宮位。在三方四正中:
疾厄宮:在(子)--有太陽主星
子女宮:在(寅)--有天機、太陰主星
兄弟宮:在(辰)--有巨門主星
您的田宅宮的走向,將與這些宮位所發展的事件息息相關。
左輔加會/右弼對照
有祖產,可獲得繼承。
陀羅加會
祖業難留承,破財賣田宅。
鈴星同宮
繼承的祖業留不住,會變賣。
地劫加會
祖業無遺留。
不利於田宅登記於自己名下,不會留太久。
天機化權對照
有購置不動產的慾望,且會積極付諸行動。購得之後一定會登記於自己名下,取得完全掌控權。
家中的布置擺設常會更新或變動。或者搬家較頻繁。
天馬同宮
名下不動產更迭次數較為頻繁。
利於作不動產仲介或交易。
利於開店做生意,將能容易成功吸引人潮光臨。
事業宮在(酉)
您的事業宮無主星,是屬於相依的宮位。在三方四正中:
財帛宮:在(丑)--有天府主星
夫妻宮:在(卯)--有紫微、貪狼主星
命宮:在(巳)--有天相主星
您的事業宮的走向,將與這些宮位所發展的事件息息相關。
天鉞同宮
在事業上能得到提攜的機運。可獲得升遷或創業的機會。
文昌加會/文曲同宮
有文采及獨特的專業能力,特別是對於學術文化的東西能夠發揮,如從事學術研究、出版、傳播、教師、廣告等,則可成為出色的人才。
文昌化科加會
可在學術界發展,能發表自己的看法或論文。在專業上有見地,學界里有聲望。
祿存加會
有助於錢財的積存。不至於資金吃緊。
可擁有相當的財富。
化祿相夾/祿存加會/天馬相夾
利於創業或生意上的買賣,可獲利。
疾厄宮在(子)
太陽同宮
注意高血壓、腦神經衰弱、腦溢血、眼睛疾病。
左輔同宮
少病少災。
擎羊對照/陀羅加會
注意外傷、骨折、開刀、破相等。
注意牙齒、筋骨疼痛、臟腑內傷、羊癲瘋、腦神經衰弱。
火星對照/鈴星加會
注意火傷、急性發炎、火氣旺盛、眼睛刺痛、機能亢進。
地劫加會/地空對照
注意氣血虛弱、腹瀉、頭暈。
天馬加會
注意肝火旺盛。
男命宜注意泌尿毛病,女命則注意婦女病的發生。
擎羊對照/陀羅加會/火星對照/鈴星加會
有動手術開刀的可能。平時宜多保養健康。
有可能為小時候體質較差,較難養育。
財帛宮在(丑)
天府同宮
理財保守謹慎,擅於打理經營所得。
有時當思無之時,身邊最少會有一筆能讓自己稍安心的儲蓄。
左輔相夾/右弼相夾
有賺錢能力,可存錢累積財富。
天鉞加會
能遇貴人相助,可得正財。
文昌加會/文曲加會
有助於錢財的靈活周轉運用。
利於從事文教事業,可獲利。
文昌化科加會
買東西喜用分期付款或刷卡方式繳款。
與別人所訂立的文書契約,攸關資金流向。要注意這方面的處理。
廉貞化忌對照
不適合賭博或簽六合彩,不僅無法得財,甚至賠上所有家當。
祿存加會
有財運,能有賺錢機會,也能積存金錢。
夫妻宮在(卯)
紫微同宮
配偶的作風強勢,自己在家庭中居於配合的角色。
配偶的能力不錯,事業心重。
選擇配偶的條件較高,尋尋覓覓不會太早結婚。
配偶比自己年長些,或晚婚,則婚姻較不會變化。
貪狼同宮
桃花性質較重,利於戀愛,但不利於婚姻的長久經營。
男命主自身瞭解與異性相處,戀愛過程可說是精采富戲劇性。配偶外型艷麗,個性活潑外向。婚後可能心思多花在工作或社交上,而忽略家庭生活的經營。這點須雙方多溝通協調。
女命主配偶著重外型打扮,具備紳士風度。擅於人際關系經營來拓展事業。平時交際應酬的機率頗高,因此容易晚歸回家。必須彼此事先溝通協調,尋求諒解。
天魁加會/天鉞對照
配偶端莊,有氣質。
文曲對照
夫妻感情好,懂的風雅,生活有情調。
廉貞化忌加會
戀愛時遭感情糾葛,為情所困。風波不斷。不順利。
配偶事業上的行政是非多。
身宮在夫妻宮:
身宮代表個人的後天運勢發展所要著重的宮位,是繼命宮之外,個人所要特別留意著重的宮位。
個人的婚姻、戀愛對象,將會深深影響您後天上的發展。戀愛時不可因一時的情緒沖動,而傖促做婚姻決定。 擇偶對像應慎重考慮,個性上是否適合,觀念上能否溝通這都很重要。婚後若能得賢明配偶,彼此在家庭、事業上能互補,則個人的後天發展將能無往不利。
您是個善於調和內外看法,不急不徐,動靜平衡的人,做事會盡量兼顧主客觀意見,整合折衷,凝聚共識,並且保持彈性,伺機而動。
從命盤來看,重點宮位在「巳」,正是先天命宮,天相自坐本宮,在個性上來說,將會帶有襄助的性質,文昌、文曲、天魁、天鉞等吉星相拱會照,意味著學習、反省等態度也會增強,而羊陀、空劫前後夾制,則會推升突破、創新等優點,再者,天魁、天鉞等星曜相互作用,形成「坐貴向貴」格局,更帶有「反省改善、自助人助」的影響力。
這些星曜和格局,正顯示出您與生俱來的個性優點:
1具有襄助的特質,行事公正公平,能為人設身處地著想,熱心公益,甚至打抱不平,幫助別人而犧牲自己,通常也都有不錯的組織分析能力,親和性佳,更擅斡旋折沖,一般來說,行政相關事務都能處理的不錯。2頗重面子,言行舉止顯得落落大方,穿著打扮也總是中規中矩,自己的東西會收拾得乾凈整齊,應對進退得宜,不太會佔人便宜,也不讓人佔便宜,往往也容易因為工作而缺乏娛樂。3有責任心,能適度負責,該爭取的也會爭取。抗壓力還可以,處理棘手的事物時,會主客觀兼顧,為事情找到到最合理的解決方案。雖有自己的想法和做法,也會充分運用外來的資訊,修正並調整自己,因此具有較合理的決策模式。4行動能力不錯,能積極行事,活力充沛,並較從容面對挫折,從失敗中吸取經驗,自我也有適度約制力,降低了失控的機會,思考的完整性也提高,能夠考慮得較長遠,提升親和性,與人搭配、合作,發揮團隊戰力,既有行動應變的能力,也能在變化中憑藉自己的冷靜沉著而降低波動,維持動態的穩定。至於缺點方面,您則比較容易顧慮太多,並且快慢失序,常期望能夠多方兼顧,卻弄得自己綁手綁腳,步調則顯得有些紊亂、矛盾,想快又怕不周全,想謹慎些又怕失去時效。
必須留意的是,由於您的缺點能量比優點稍微強了一些,影響所及,事情不僅容易出現變化,挫折或沖擊往往也具有相當份量,因此行事必須謹慎,除了要有防患於未然的危機意識之外,還要能夠見好就收,才能有效保住成果。
以下則是有關您缺點的詳細分析,作為您平常留意與調整參考:
1凡事講求公平、標准、原則,只會照章辦事,就比較欠缺幽默感,也不太會權宜變通,因而容易讓人感到無趣,甚至給人龜毛、不近人情的感覺,就算具有親合力,人際關系仍不易暢順。2相當重視自己的隱私,不會輕易透露心事,常常外表樂觀堅強,但內心卻很苦悶。有時為了顧及形象和顏面,可能會說謊掩飾事實真相,努力粉飾太平,成為虛有其表的偽君子。3由於您對父母長上和同輩手足顯現出較執著的付出,和追求完美的態度,以致形成對自己的制肘牽絆力量,是您應該多加註意的部分。4自主性適中,雖能盡量兼顧主客觀的想法和意見,但有時反而會因為無法達成共識而感頹喪,或者顧忌小地方而誤了重點,因小失大,反而落得眾人抱怨,徒增困擾。5自我矛盾的情結較為明顯,既要講求時效,又要追求事情的周延和完備,動靜之間相當不易拿捏,過與不及都很頭痛,有時反而是該快不快,該慢不慢,事與願違,不易盡善。
您這一生的基本運勢以青壯年期的表現最好,落實能力較為理想,頗能有效調整自己,發揮實力,因此應該好好把握住青壯年期,盡量讓自己動起來,勇於行動和表現。而少、青年期則是這生最弱的時候,自己變得有些不穩,較不易發揮實力,因此在少、青年期時,做事的態度宜稍微保守一些。至於老年期也是不錯,落實能力頗佳,具有相當發揮空間,因此當然應該好好把握。
若以個別十年區間來看,表現最佳的時間是在2047年到2056年,自己的落實能力不錯,較能發揮實力,具有扭轉局勢的能耐。如果這時好好努力,將能對其他運勢如事業、愛情等帶來不錯的助力。
運勢最弱的時間則是在1997年到2006年,自己比較不穩,實力明顯打折,會和自己期望有段落差。如果執意孤行,將對其他運勢如事業、愛情等帶來明顯拖累。 老師建議平常行事應以避免犯錯為優先考量,小心防範缺點,謹慎行動,先留意減少損失,再求進取。因此最好能在較為穩當的前提下,才爭取機會,付諸行動,穩扎穩打,不妄想,不妄為。做法上則應採取「大數法則,謹言慎行」的做法。優先選擇較重要或影響較大者,可藉助外力幫助自己確認或修正過於周延的行事風格,必要時宜延遲或犧牲次要或少數,避免全盤皆輸。行事或講話宜小心留意,避免過於直接而讓人感到不適或責難,能少講就少講,行動也應思而後動,以降低倉促不穩的沖動。
『拾』 夫妻間的錢怎麼管理
我們平常說夫妻之間應該共同進退,在金錢問題上,其實也應該做到一致進退,千萬不要因為一點小小的錢財就導致夫妻矛盾重重。如果夫妻之間總是「金金」計較的話,那麼日子就會過得很沒意思了。說到底,夫妻之間應該怎麼管理家庭錢財才好呢?下面就讓小編來抒發一下個人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