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上市公司會經常發生融資困難嗎還是只是對於中小型企業比較多
看企業經營能力和未來市場行情評估高低,如果市場買賬,無論大中小企業融資都不太難
⑵ 公司上市之前需要幾輪融資
資金是創業發展壯大的生命線,當下很火的「瑞幸咖啡」正是憑借著無與倫比的融資能回力,在擴張的道答路上急速狂奔,成功在「納斯達克敲鍾」,完成美股上市的目標,此時距離它創立不到19個月,刷新最快上市公司記錄。
一個公司從初創到上市需要幾輪融資呢?
實踐中,公司上市並無具體的融資輪數的限制,完全取決於公司的實際條件。就融資本身而言,對企業即是尋找投資人資金的過程、也是在發展過程中尋求合作夥伴共贏的過程。
公司初創時即獲得投資通常被稱為「種子輪」或「天使輪」,為為企業在初創時提供必要的彈葯;
當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在市場中嶄露頭角需要擴張時,風險投資人會參與進來,這時根據情況可能會帶來不止一輪的投資,就是我們經常聽到A輪/B輪/C輪。
隨著企業發展,達到或接近達到上市程度時,可能會有一輪融資,即Pre-IPO輪融資,就是上市前融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就是上市前融資。
⑶ 公司為什麼要融資上市呢
公司為什麼要上市融資 一千個人眼中就會有一千個哈姆萊特。
從理論上來說。公司上市是公司有一些具有遠大發展前途的項目。但是因為自己缺錢 銀行也不願意貸款 發債也較為困難。創業者就出讓部分股權。換取投資者的資金。從而讓募投項目盡快的建設。實現公司快速增長。實現投融資的雙贏。
所以中國上市已經有一點變味。導致IPO堰塞湖多年難消。不改變股市的一些弊端 雖然監管上取得巨大進步。但中國股市依然難言健康 投資者利益難言有效保護。
⑷ 企業上市融資要滿足什麼條件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回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答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把其證券及股份於證券交易所上市後,公眾人士可根據各個交易所的規則下,自由買賣相關證券及股份,買入股份的公眾人士即成為該公司之股東,享有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總結:
第一,必須是我國境內合法經營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需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第三,其發行的股票需要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
⑸ 公司上市融資有什麼優點和弊端
一、上市融資的有利方面
1 、公司上市最重要的利益是獲得資金。
2 、開通未來在公開資本市場上融資的通道,增加借貸能力;一家完成首次公開上市的公司只要具有較高業績和發展潛力很容易再度在證券市場上籌措源源不斷的資金並易獲得銀行的信任。
3 、增加資產活動擴展經營規模,公司股票在證券市場上的流動性有助於公司用來收購其他業務。
4 、增加資產凈值。
5、 強化公司的素質,現有的穩定性以及競爭地位,公開上市加強了顧客供應商貸款人以及投資者對公司的信心,提升公司的素質穩定性和競爭地位。
6 、提高公司聲譽
7、有利於企業明確主營業務,保持良好的成長性,提升科技含量,上市公司要求有高度集中的業務范圍,嚴密的業務發展計劃和清晰的業務發展戰略,較大的業務增長潛力,准備上市的企業應提出具體的經營策略,讓投資者相信企業的確有經營能力和發展前景擁有良好的成長性。
8、有利於完善公司內部治理結構,確立現代企業制度,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大多是有限責任制或合夥制,普遍存在產權關系不清治理結構不合理家庭化管理等問題,因此在准備上市前必須建立起產權明晰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
二、上市融資的不利方面
1 、證券交易管制機構的報告要求
2 、公司管理難度增大,企業上市後從股東大會管理層到各項業務都要求正規化,不得違反相關法規,從而降低公司事務的處理彈性。
3、股東信任危機
4、信息披露的要求上市公司須公開年報等各類期間報告,公布重大業務人事以及法律事務,使經營活動處於公眾關注之下。
5、 證券活動的集團訴訟風險,公司上市後會面臨來自眾多投資人的集團訴訟風險,如一旦公開與預期相差甚遠的財務結果或重大合同的損失,往往會造成市場震動甚至引發公司投資人對公司及其內部人的集團訴訟。
6、創業者喪失股份控制權的風險,當過多的股票被放到市場出售,一旦別人的持有股多於創業者的股份時,在股市上收購的股東們就回取得所有權。
7 、較為昂貴的上市成本,盡管在第二板上市費用較主板市場低許多但仍需承擔入市費年費、律師費、審計師費、財務顧問費、承銷商費以及各種雜費如印刷申請、宣傳廣告調查等費用和傭金。
8 、存在更大經營壓力
⑹ 如何解決企業上市融資問題
(一)著力建立適合國情的中小企業法律保障體系
2003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是我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正式走上規劃化和法制化軌道的重要標志,但這一法律還存在指導性強、缺乏強制執行性的缺陷,而且條文過於簡單,沒有與之匹配的如金融、財政、中介服務等方面內容。
(二)盡快成立專門服務於中小企業的管理機構
借鑒外國的經驗,成立中小企業發展管理局(副部級機構),並在全國各省、直轄市設立分支機構(正廳級機構),承擔以下四項主要職能:一是專門負責制定中小企業扶持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中小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運行,幫助中小企業獲得商業銀行的貸款支持。二是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基金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中央財政預算、基金收益和捐贈等,基金主要用於引導地方政府、創業投資機構及其他社會資金支持處於初創期的中小企業,解決初創期中小企業發展遇到的融資難等問題。
(三)建立專門的中小企業政策性金融機構和加快發展小金融機構
一方面,建議建立中小企業政策性銀行,其資金來源主要通過政府發行債券、政府財政預算安排、社會捐贈、民間資本參股等方面,其主要職能是專門為各種中小企業提供差異化的融資產品和金融服務,同時貫徹和落實國家有關金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和措施,使其真正成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業性銀行。
四)商業銀行應優化業務流程、轉變經營模式、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
隨著利率市場化的穩步推進,利差不斷收窄,商業銀行之間的競爭加劇,之前固有的盈利模式將受到強烈沖擊,這促使商業銀行必須進行經營轉型,而金融支持中小企業尤其小微型企業發展將是銀行未來經營轉型方向的支持重點。
(五)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借鑒美國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方面的經驗,從三個方面完善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按照不同的擔保對象和服務范圍,成立全國性和地方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全國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專門為那些「高科技、綠色環保、擁有核心創新技術」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性擔保服務,而地方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專門服務於對地方經濟增長、地方就業和地方創新能力提高有益的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服務。
⑺ 企業為什麼要上市融資
1.廣泛吸納社會資金,注入的資金可擴大經營規模。
2.提升企業形象,提升公司的公信力和影響力。
3.公司上市後需要內定期的披露財務報表,把經營狀況置身於公眾視野下。提容高對行業和受眾的影響力度,創造財富,使股東、員工的財富增加,提升員工忠誠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