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政府債務的審計債務
國際知名評級機構穆迪2013年7月28日發布報告稱,據測算,從2010年末至2012年末,中國地方政府的直接和擔保債務可能已經上升13%,達到12.1萬億元。穆迪警告,中央政府正面臨為地方政府債務提供救助的風險。
2013年7月28日,國家審計署網站發布消息稱,根據國務院要求,審計署將組織全國審計機關對政府性債務進行審計。
多位專家表示,審計署此次全面開展政府性債務審計,意味著全范圍、全口徑政府性債務排查開始。
關於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最新的官方數據是審計署2011年發布的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截至2010年底,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約為10.7萬億元。經過兩年多時間,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和結構等應已發生變化。
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認為,全口徑排查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可能將從兩方面著手:一是以地區為主體的債務規模;二是以平台公司為主體的債務規模。
審計署副審計長董大勝曾估計,目前我國各級政府的負債規模應在15萬億至18萬億元左右。財政部原部長項懷誠不久前透露,地方政府性債務可能超過20萬億元。德意志銀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認為,2009年以來,中國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務上升到GDP的20%左右。隨著監管層收緊銀行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從2012年開始,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轉向以信託貸款等方式融資,地方債務風險開始以新的形式體現。
專家表示,2012年以來,城投債、信託計劃、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發行規模快速增長。相對銀行來說,實施非信貸融資的非銀行機構規模相對較小,風險管理能力相對較弱,地方政府通過「影子」渠道融資過快、過大,極有可能使風險快速累積並向銀行機構轉移。
對於地方債務「影子」融資渠道的風險,監管部門可能已醞釀防範措施。2013年3月,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財政部正部署有關地方債的調研,分門別類採取政策,制止住地方政府債務擴張的趨勢。
銀監會此前下發關於地方融資平台融資全口徑統計的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從二季度開始逐季上報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融資的全口徑統計數據,首次要求統計銀行通過理財產品投資於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余額。
我國各級政府債務逾20萬億 風險總體可控
2013年12月30日,國家審計署發布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公告,公告指出,截至2013年6月底,中國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06988.65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9256.49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66504.56億元。
㈡ 信託貸款用於開發建設需要提供用款資料嗎
一、基本條件
1、資金類別: 信託資金;
2、貸款要求: 開發商或其控股股東具備二級(或暫定二級)資質,位於直轄市、省會和副省級城市及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和環渤海灣區域地級市項目;
3、地產類別: 商業地產、住宅地產項目;
4、抵押物: 取得四證的在建工程、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的項目;
5、抵押方式: 辦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記;或辦理網簽及登記備案手續;或辦理房屋所有
權證他項權利登記;
6、貸款期限: 1-2年;
7、貸款金額: 5000萬元以上;
8、抵押率: 抵押物評估價值的40%;
9、年利息及費用: 24—25%;
10、融資顧問費: 2%;
11、貸款操作時間:集合資金信託45—60天;
二、操作程序
1、項目方提供用於初審的下列前端資料(有效、清晰的JPEG格式彩色掃描文件):
A、貸款申請書,寫明企業簡介、項目概況、貸款要求、抵押物情況、還貸方案;
B、項目方營業執照副本、貸款卡、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C、項目方公司章程;
D、抵押物的權屬證明文件(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屋所有權證等);
E、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價值評估報告或預評估資料(可暫不蓋印章);
F、以Word文檔形式提供完整的項目可行性報告或項目立項申請報告,無需加蓋公司印章;
G、2010年度審計報告,2011年度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2012年3月財務報;
H、用數碼相機多角度拍攝的,完整反映項目現場全貌及周邊環境的照片,拍攝照片數量20張以上。
I、根據情況,對有些項目需要項目方控股股東或相關公司提供貸款擔保,要求進行擔保的公司,其凈資產大於項目方的貨款金額。需提供貸款擔保的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簡介、上一年度財務報告及最近一個月的財務報表。
2、資金方初審通過後,項目方與顧問方簽署《融資顧問合同》;
3、項目方按《房地產項目抵押貸款所需材料清單》提供全套紙版資料:
4、資金方對項目資料審查通過後,資金方自費前往項目地考察項目進展,抵押物狀況等。
5、資金方確定融資方案,募集信託資金;
6、對項目方發放信託資金,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控。
㈢ 請高人指點目前向信託公司貸款的利息為多少
看什麼類型的融資了,主板上市全流通股質押的項目12%左右就行了;優專質大型企業也是這個屬水平左右;政府類項目15%左右,好的地產項目18%左右,差點的有可能將近30%了;礦產類的20%,如果是兩年期的,第一年的成本高點,第二年就降低不少了
㈣ 如何通過審計發現民間借貸等表外高風險事項
第一,重點檢查金融機構執行中央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措施的情況和效果。為了鼓勵民營經濟的發展,中央出台了關於民營企業的兩個「36條」以及其他鼓勵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明確指出金融機構須加強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產業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然而,現實情況是,中小企業遭遇了金融機構的「玻璃門」和「彈簧門」,融資難的問題長期存在。國家審計要著重審計金融機構執行中央宏觀金融政策的執行效果,對於符合融資條件的中小企業的貸款難問題進行追蹤調查,從立項、風險評估、審批和合同等環節入手,重點分析融資難的問題,檢查是否存在違反中央政策精神,怠於審批、拒絕放貸等行為。
第二,重點檢查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情況。基於雙軌制的利率體系,民間借貸利率遠高於目前的銀行貸款利率。金融機構曲線參與民間借貸的情況要進行重點審計。國家審計要重點審計銀行信貸資金流向是否明確、是否被挪用。根據銀監會出台的「三個辦法、一個指引」等貸款新規,分幣種,按行業、規模、方式、品種等類別逐季分析新增貸款的投向情況,重點審計貸款流程、關注貸時審查,查實確認貸款投向,貸後管理,對大企業集團執行受託支付有關規定的情況進行重點審計,嚴防銀行貸款流向民間高利貸借貸,構築金融機構與民間金融的「防火牆」。
第三,重點審查金融機構創新業務,關注金融機構開展的各種理財產品和其他金融創新業務。隨著國家貨幣政策轉型,對銀行信貸進行數量和價格上的嚴格控制,導致部分金融機構採取不同的方式與金融工具把銀行表內業務表外化,實現信用擴張的目標。從審查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和委託貸款的品種性質、資金來源和投向,分析理財產品不合理的收益率,防止參與高利貸的放貸行為。
第四,密切關注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典當行等金融機構的發展及經營風險。目前,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典當行等小金融機構幾乎成了高利貸的代名詞。深入分析小企業貸款在擔保抵押方面存在的問題,防止債權懸空;嚴肅查處以幫助小企業貸款為名,從事非法擔保、非法融資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行為。
第五,重點嚴防非法集資和市場金融傳銷。民間資本的顯著特點是小而散。民間借貸的高利率為這些社會游資提供了集聚在一起的空間。由於中小企業在融資方面異常困難,導致很多中小企業也不得以遊走於「民間借貸」和「非法集資」之間。國家審計要重點嚴防各類非法集資,重點審計相關企業和機構的資源來源和用途,是否存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情況,保護公眾利益,規范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同時要關注金融傳銷。居民手中的閑散資金和大規模的民間資金成為目前金融傳銷的天然土壤,特別是在負利率和民間借貸猖獗的情況下更易爆發。金融傳銷更具隱蔽性和欺騙性,也更具有挑戰性,危害性也更大,要加大對非法金融傳銷的關注。
第六,重點審計國有企業倒貸問題,遏制國有企業的「二傳手」、「金融掮客」趨勢。金融管控、資金壟斷的雙軌制為「資金二道販子」創造了巨大的套利空間。2009年銀監會發布《固定資產借貸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超過一定限額的人民幣大額貸款,銀行要把資金直接打入借款人交易對象的賬戶,簡化中間程序,即被稱為受託人支付。但是目前大型企業集團內部採取多種方式和手段,例如通過虛構交易合同的方式,資金在下屬公司之間繞一圈,就能順利進入需要借款的公司賬戶中。大型國有企業設立財務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內部金融部門或間接持股信託機構等,建立融資平台公司,即所謂的「影子銀行」,通過合法的外衣參與金融市場,在一定程度上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對於國有企業參與民間金融借貸的行為,要重點審計企業大額資金的流向,對於受託支付執行情況進行重點分析,審查金融子公司的放貸行為。
㈤ 向銀行貸款500萬,做審計報告時收入這一塊要什麼程度銀行才能批,信託
資產負債率、現金流入量、收入及費用配比等相關指標。
㈥ 銀行審計應該關注哪些問題,怎樣去審計比較好,有沒有
審計是指由專設機關依照法律對國家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的重大回項目和財務收支進行事前答和事後的審查的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
審計員的工作內容:
1、審查企業各項財務制度的落實情況,協助審計主管擬訂審計計劃或方案 2、負責完成資產、負債、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等單項業務的審計工作
3、按照審計程序和審計方案,獲得充分的審計證據,支持審計發現和審計建議,為企業運營提供增長服務 4、審查財務收支項目、費用開支與報銷等工作 5、審查發票、憑證、賬冊、報表的真實性以及其填制是否符合企業財務制度的要求
6、檢查、復核審計證據,做出單項審計評價意見
7、針對所有涉及的審計事項,編寫內部審計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8、進行企業保密工作,按規定使用所獲取的財務資料 急速通關計劃 ACCA全球私播課 大學生僱主直通車計劃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沖刺班 其他課程
㈦ 房地產信託貸款「四三二」原則是什麼意思
四三抄二」規定,具體是指地產商必須「項目四證齊全、企業資本金達到30%、開發商二級以上資質。
按照銀監會相關規定,若要將信託資金以貸款形式向房地產項目提供融資,則該房地產項目需滿足「432」標准。
即房地產開發項目四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必須齊全、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比例應達到國家最低要求30%,開發商或其控股股東具備房地產開發二級資質。
(7)信託貸款審計擴展閱讀:
房地產貸款原則是商業銀行向客戶發放房地產貸款應遵循的准則。主要有:
1,流動性原則。銀行要求借款的房地產企業有能力把銀行貸款盡快投入房地產開發建設,並使之加速周轉,保證資金的良性循環。
2,安全性原則。銀行要求房地產企業能夠嚴格履行合同,對貸款實行專款專用把貸款的風險降到最低點。
3,收益性原則。銀行應要求房地產企業合理使用信貸資金,提高信貸資金利潤率,確保信貸資金投放的收益性。
㈧ 外匯貸款的三查制度
貸款「三查」是指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貸前調查是指貸款發放前銀行對貸款申請人基本情況的調查,並對其是否符合貸款條件和可發放的貸款額度做出初步判斷;調查的重點主要包括申請人資信狀況、經營情況、申請貸款用途的合規性和合法性、貸款擔保情況等。貸時審查是指審查人員對調查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評定,復測貸款風險度,提出審核意見,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貸後檢查是指貸款發放後,貸款人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的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如果發現借款人未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等造成貸款風險加大的情形,可提前回收貸款或採取相關保全措施。
通過實施貸款「三查」,有利於貸款人較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經營狀況以及貸款的風險情況,及時發現風險隱患,採取相應風險防範和控制措施,保障銀行信貸資金安全。同時,貸款「三查」制度執行情況,也是在貸款出現風險後,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或免責的重要依據。
為保證落實署審電字(1992)1號《關於對金融機構貸款合規性審計意見》,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審計的目的
通過對金融機構貸款管理與運用是否合規的審計、揭露在貸款管理與運用中存在的主要漏洞與問題,促進其加強信貸管理,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廉政建設,提高資金運用效率。
二、審計的對象與范圍
主要對專業銀行和交通銀行1991年末流動資金貸款和信託類貸款進行審計,遇重大問題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審計的重點
(一)執行信貸計劃規模情況。在全面分析的基礎上,對超過計劃較多的行、處進行深入的審計。
(二)執行信貸政策情況。主要對執行產業政策,調整信貸結構,優化增量和主要農副產品收購貸款執行專項管理、專戶儲存、專款專用,以及執行利率政策的情況進行審計。
(三)執行銀行內部信貸管理與控制制度情況。主要對執行審批制度和貸款「三查」制度的情況進行審計。
在上述審計重點中應抓住:
1.屬於銀行主觀原因所形成的逾期、呆滯貸款和違規多次展期的貸款;
2.屬於銀行主觀原因所形成的擠占挪用糧油棉收購貸款數額及用途;
3.銀行違規發放給各類公司的貸款及用途;
4.金融機構自辦的信託投資公司、信託部、房地產公司發放的違規貸款及其用於本系統和本單位搞基本建設、購置固定資產的貸款。
四、審計的步驟與方法
首先應選擇好審計對象。選擇的方式,可根據對企業財務收支審計中反映信貸管理與控制比較薄弱的行、處為對象。然後,通知被審計單位自查。在聽取匯報後,按以下步驟與方法實施審計。
第一階段:審計貸款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執行情況。
第一步:檢查貸款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的建制情況。
檢查是否建立健全了信貸人員崗位責任制度、貸款審批制度、貸款「三查」制度和有關對貸款業務的會計核算制度,以及對上述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稽核檢查與考核的制度。
第二步:核查貸款帳、據的完整性、准確性和真實性。
1.檢查發放的貸款是否都有合同和借款借據;兩者內容和借款用途是否一致;借據中的日期、期限、利率和用途等內容是否齊全;借據的審批手續是否合規和完整。
2.按照不同的貸款種類和利率核實貸款帳、據是否相符。
3.在核實帳、據相符的基礎上,進一步核實貸款的真實性。這項工作主要從抓銀企之間的貸款對帳入手。如銀行有「教育、清理、整頓」過程中,已對過帳的,可在這次對帳的基礎上核實;如未對過帳的,則應通過對帳來核實貸款的真實性。
第三步:核查貸款「三查」制度的執行情況
1.通過抽審一定量貸款來檢查「三查」制度執行情況。如何確定一定量的貸款,既可按時間劃分,如抽審一年中某一季度或某一月份發放的貸款;也可按貸款種類劃分,如抽審半年或一年內發放的工業流動資金貸款或其他流動資金貸款。
2.按照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的順序,深入地查對核實有關企業貸款申請書和銀行調查材料或報告,貸款審核的意見,以及對貸款使用檢查的記錄等資料。
第二階段:審計年度信貸計劃的執行情況,核實是否在計劃規模內發放貸款。
第一步:對信貸收支綜合計劃進行審計核查,從總體上看貸款計劃規模的執行情況和是否佔用了聯行匯差資金。
第二步:按照上級行下達的貸款控制指標進行深入的審計檢查,進一步查證各項貸款是否按照規定發放,有無基本建設(含技改)貸款擠占流動資金貸款或專項貸款等情況。
第三階段:審計貸款的合規性。
在方法上,以跟蹤審計為主。在對貸款真實性審計的基礎上,深入借款戶查證核實銀行貸款的管理與發放是否合規。
第一步:對對不上帳的貸款,深入借款戶逐筆查證落實;
第二步:對已對上帳和帳、據相符的貸款,進行重點抽查。
(一)逐筆查清逾期呆滯兩年以上貸款的形成原因;
(二)逐筆查清超規定多次展期的貸款形成原因;
(三)按照流動資金和信託類及其他類貸款的不同貸款種類(如工業、鄉鎮企業、信託、房地產開發貸款等)各抽查10個左右貸款戶,核實是否存在用流動資金貸款或拆借資金發放給企業用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或技術改造項目;
㈨ 如何審計信託資金來源與運用
(1)審查資來金來源和運用。檢查源資金來源與運用是否符合規定,委託貸款及委託投資中屬於基建性質的.是否納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利率的浮動相收費標準是否控制在規定的范圍之內;(2)審查委託貸款。委託貸款合同和協議是否合法,內容是否具體明確;是否堅持了先存後貸的原則。(3)審查租賃業務。是否按規定簽訂合同和協議,手續是否完備合法;租用的設備是否經有關部門批准納入更新改造計劃;銀行是否堅持了「先到貨,後付款」原則;是否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和金額收取租賃費及利息等。(4)審查其他信託業務。主要是對匯票承兌與貼現、代保管、代理收付、咨詢和抵押業務等進行審查。信託業務審計重點審查合同條款是否明確具體,雙方職責是否清楚,手續是否健全,資金、證券、貴重品和物資是否有安全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