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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非金融資產計量

發布時間:2021-08-17 02:31:51

① 如何理解非金融資產公允價值

第二十九條 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非金融資產,應當考慮市場參與者將該資產用於最佳用途產生經濟利益的能力,或者將該資產出售給能夠用於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場參與者產生經濟利益的能力。
最佳用途,是指市場參與者實現一項非金融資產或其所屬的資產和負債組合的價值最大化時該非金融資產的用途。
第三十條 企業確定非金融資產的最佳用途,應當考慮法律上是否允許、實物上是否可能以及財務上是否可行等因素。
(一)企業判斷非金融資產的用途在法律上是否允許,應當考慮市場參與者在對該資產定價時考慮的資產使用在法律上的限制。(二)企業判斷非金融資產的用途在實物上是否可能,應當考慮市場參與者在對該資產定價時考慮的資產實物特徵。
(三)企業判斷非金融資產的用途在財務上是否可行,應當考慮在法律上允許且實物上可能的情況下,使用該資產能否產生足夠的收益或現金流量,從而在補償使資產用於該用途所發生的成本後,仍然能夠滿足市場參與者所要求的投資回報。
第三十一條 企業應當從市場參與者的角度確定非金融資產的最佳用途。
通常情況下,企業對非金融資產的現行用途可以視為最佳用途,除非市場因素或者其他因素表明市場參與者按照其他用途使用該資產可以實現價值最大化。
第三十二條 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非金融資產,應當基於最佳用途確定下列估值前提:
(一)市場參與者單獨使用一項非金融資產產生最大價值的,該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應當是將其出售給同樣單獨使用該資產的市場參與者的當前交易價格
(二)市場參與者將一項非金融資產與其他資產(或者其他資產或負債的組合)組合使用產生最大價值的,該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應當是將其出售給以同樣組合方式使用該資產的市場參與者的當前交易價格,並且該市場參與者可以取得組合中的其他資產和負債。其中,負債包括企業為籌集營運資金產生的負債,但不包括企業為組合之外的資產籌集資金所產生的負債。最佳用途的假定應當一致地應用於組合中所有與最佳用途相關的資產。
企業應當從市場參與者的角度判斷該資產的最佳用途是單獨使用、與其他資產組合使用、還是與其他資產和負債組合使用,但在計量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時,應當假定按照本准則第七條確定的計量單元出售該資產。

② 為什麼對不同資產或負債採用不同計量屬性

從不同的時間,空間,角度去觀察企業來的資產負債,會有不同的價值體現。不同情況下哪種計量屬性提供的信息更科學,更能真實反映企業的資產負債,就是源不同計量屬性產出的原因。大部分情況下應用歷史成本計價,因為歷史成本提供的數據真實可靠,有據可查,具有賬目穩定性,不用經常調賬,減少了會計工作的繁瑣,簡化了核算手續。但是成本計價沒有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百問題,比如說通貨膨脹,計量的價值不能根據市場變化而變化。重置成本主要適用度於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盤盈並購。可變現凈值主要適用於存貨的期末計價,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問孰低法確定存貨價值。現值適用於非流動資產的計價,如融資租賃租金的計量。公允價值主要適用於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投資性房地產和外幣業務期末匯率的結算。答
手工自己回答的答案,希望能幫上忙,供參考。

③ 非金融資產投資情況固定資產原價怎麼計算

固定資產應該是歷史成本計量,至於原價,不是購買價嗎?進項稅可以抵扣的。

④ 對非金融資產估值的前提主要有哪些

非衍生金來融資產,是指除衍自生金融資產外的金融資產,比如現金,應收帳款,應收票據等
而衍生金融資產:是指具有以下特徵的金融工具或其它合同:
1,其價值隨特定利率,金融工具價格,商品價格,匯率,價格指數,費率指數,信用等級或其它類似變數的變動而變動,變數為非金融變數,該變數與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存在特定關系
2,不要求初始凈投資,或與對市場有類似反應的其它類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凈投資
3,在未來某一日期結算從衍生金融工具的特徵來理解衍生金融資產,比如遠期合同,期貨合同,期權等都屬於衍生金融資產,總的來說衍生金融資產是一種衍生的權利

⑤ . 對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進行會計處理的基本原則是什麼並舉例說明以公允價值為基礎計量換入資產成本如何進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應當以換出資產的公

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除非有確鑿證據表明換入資產

的公允價值比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更加可靠。
在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情況下,不論是否涉及補價,只要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

面價值不相同,就一定會涉及損益的確認,因為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益通常是換出

資產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予以實現。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會計處理,視換出資產的類別不同而有所區別:
1.換出資產為存貨的,應當視同銷售處理,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

按照公允價值確認銷售收入,同時結轉銷售成本,相當於按照公允價值確認的收入

和按賬面價值結轉的成本之間的差額,也即換出資產公允價值和換出資產賬面價值

的差額,在利潤表中作為營業利潤的構成部分予以列示。
2.換出資產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換出資產公允價值和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

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3.換出資產為長期股權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換出資產公允價值和換出資產

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涉及相關稅費的,如換出存貨視同銷售計算的銷項稅額,換入

資產作為存貨應當確認的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以及換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視

同轉讓應繳納的營業稅等,按照相關稅收規定計算確定。

(一)不涉及補價的情況
20×9年10月,對乙公司為了提高產品質量,甲電視機公司以其持有的對乙公司的長

期股權投資交換丙電視機公司擁有的一項液晶電視屏專利技術。在交換日,甲公司

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為800萬元,已計提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余額為60萬

元,在交換日的公允價值為600萬元;丙公司專利技術的賬面原價為800萬元,累計

已攤銷金額為160萬元,已計提減值准備為30萬元,在交換日的公允價值為600萬元

。丙公司原已持有對乙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從甲公司換入對乙公司的長期股權投

資後,使乙公司成為丙公司的聯營企業。假設整個交易過程中沒有發生其他相關稅

費。
借:無形資產——專利權 6 000 000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600 000
投資收益 1 400 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8 000 000
丙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 6 000 000
累計攤銷 1 600 000
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300 000
營業外支出 100 000
貸:無形資產——專利權 8 000 000
(二)涉及補價的情況
【例15—3】 甲公司與乙公司經協商,甲公司以其擁有的用於經營出租目的的一幢

公寓樓與乙公司持有的交易目的的股票投資交換。甲公司的公寓樓符合投資性房地

產定義,但公司未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在交換日,該幢公寓樓的賬面價值為9

000萬元,已提折舊1 500萬元,未計提減值准備,在交換日的公允價值和計稅價格

均為8 000萬元,營業稅稅率為5%;乙公司持有的交易目的的股票投資賬面價值為6

000萬元,乙公司對該股票投資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在交換日的公允價值為7

500萬元,由於甲公司急於處理該幢公寓樓,乙公司僅支付了450萬元給甲公司。乙

公司換入公寓樓後仍然繼續用於經營出租目的,並擬採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甲公

司換入股票投資後也仍然用於交易目的。轉讓公寓樓的營業稅尚未支付,假定出營

業稅外,該項交易過程中不涉及其他相關稅費。
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其他業務成本 75 000 000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15 000 000
貸:投資性房地產 90 000 000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80 000 000×5%) 4 000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4 000 000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75 000 000
銀行存款 4 500 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 79 500 000
乙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投資性房地產 80 00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60 000 000
銀行存款 4 500 000
投資收益 15 500 000

⑥ 新會計准則下,對金融資產的分類是什麼,都是如何計量的

企業方金融資產復的分類
制企業應當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和風險管理要求,將取得的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分為以下幾類: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在首次執行日,企業應當將所持有的金融資產(不含《企業會計准則第2 號——長期股權投資》規范的投資),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金融資產的分類一旦確定,不得隨意改變。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其初始價值 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其後續計量以公允價值,公允價值計入當期損益。 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初始價值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交易費用計入初始入賬金額,構成成本部分。持有至到期投資與貸款和應收款項按其攤余成本進行後續計量。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按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權益(公允價值下降幅度較大或非暫時性計入資產減值損失)

⑦ 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非金融資產,應當考慮市場參與者將該資產用於最佳用途產生經濟利益的能力,

B,通常情況下,企業對非金融資產的當前用途可視為最佳用途,除非市場因素或者其他因素表明市場參與者按照其他用途使用該非金融資產可以實現價值最大化。

⑧ 關於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後續計量問題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所產生的所有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或利得和匯兌損益之外)這句話並不是說預計的減值損失不計入其它綜合收益,而是說公允價值的變動不包括減值和匯兌損益的價值變動計入其它綜合收益,在預期減值時,預計減值金額還是要計入其它綜合收益的

⑨ 企業會計准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的第八章 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計量

第二十九條 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非金融資產,應當考慮市場參與者將該資產用於最佳用途產生經濟利益的能力,或者將該資產出售給能夠用於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場參與者產生經濟利益的能力。
最佳用途,是指市場參與者實現一項非金融資產或其所屬的資產和負債組合的價值最大化時該非金融資產的用途。
第三十條 企業確定非金融資產的最佳用途,應當考慮法律上是否允許、實物上是否可能以及財務上是否可行等因素。
(一)企業判斷非金融資產的用途在法律上是否允許,應當考慮市場參與者在對該資產定價時考慮的資產使用在法律上的限制。(二)企業判斷非金融資產的用途在實物上是否可能,應當考慮市場參與者在對該資產定價時考慮的資產實物特徵。
(三)企業判斷非金融資產的用途在財務上是否可行,應當考慮在法律上允許且實物上可能的情況下,使用該資產能否產生足夠的收益或現金流量,從而在補償使資產用於該用途所發生的成本後,仍然能夠滿足市場參與者所要求的投資回報。
第三十一條 企業應當從市場參與者的角度確定非金融資產的最佳用途。
通常情況下,企業對非金融資產的現行用途可以視為最佳用途,除非市場因素或者其他因素表明市場參與者按照其他用途使用該資產可以實現價值最大化。
第三十二條 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非金融資產,應當基於最佳用途確定下列估值前提:
(一)市場參與者單獨使用一項非金融資產產生最大價值的,該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應當是將其出售給同樣單獨使用該資產的市場參與者的當前交易價格。
(二)市場參與者將一項非金融資產與其他資產(或者其他資產或負債的組合)組合使用產生最大價值的,該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應當是將其出售給以同樣組合方式使用該資產的市場參與者的當前交易價格,並且該市場參與者可以取得組合中的其他資產和負債。其中,負債包括企業為籌集營運資金產生的負債,但不包括企業為組合之外的資產籌集資金所產生的負債。最佳用途的假定應當一致地應用於組合中所有與最佳用途相關的資產。
企業應當從市場參與者的角度判斷該資產的最佳用途是單獨使用、與其他資產組合使用、還是與其他資產和負債組合使用,但在計量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時,應當假定按照本准則第七條確定的計量單元出售該資產。

⑩ 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第六章 金融資產減值

第四十條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應當計提減值准備。
第四十一條 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是指金融資產初始確認後實際發生的、對該金融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有影響,且企業能夠對該影響進行可靠計量的事項。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包括下列各項:
(一)發行方或債務人發生嚴重財務困難;
(二)債務人違反了合同條款,如償付利息或本金發生違約或逾期等;
(三)債權人出於經濟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慮,對發生財務困難的債務人作出讓步;
(四)債務人很可能倒閉或進行其他財務重組;
(五)因發行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該金融資產無法在活躍市場繼續交易;
(六)無法辨認一組金融資產中的某項資產的現金流量是否已經減少,但根據公開的數據對其進行總體評價後發現,該組金融資產自初始確認以來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確已減少且可計量,如該組金融資產的債務人支付能力逐步惡化,或債務人所在國家或地區失業率提高、擔保物在其所在地區的價格明顯下降、所處行業不景氣等;
(七)債務人經營所處的技術、市場、經濟或法律環境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使權益工具投資人可能無法收回投資成本;
(八)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發生嚴重或非暫時性下跌;
(九)其他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
第四十二條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應當將該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預計未來現金流量(不包括尚未發生的未來信用損失)現值,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應當按照該金融資產的原實際利率折現確定,並考慮相關擔保物的價值(取得和出售該擔保物發生的費用應當予以扣除)。原實際利率是初始確認該金融資產時計算確定的實際利率。對於浮動利率貸款、應收款項或持有至到期投資,在計算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時可採用合同規定的現行實際利率作為折現率。
短期應收款項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與其現值相差很小的,在確定相關減值損失時,可不對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進行折現。
第四十三條 對單項金額重大的金融資產應當單獨進行減值測試,如有客觀證據表明其已發生減值,應當確認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對單項金額不重大的金融資產,可以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或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徵的金融資產組合中進行減值測試。
單獨測試未發生減值的金融資產(包括單項金額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資產),應當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徵的金融資產組合中再進行減值測試。已單項確認減值損失的金融資產,不應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徵的金融資產組合中進行減值測試。
第四十四條 對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確認減值損失後,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價值已恢復,且客觀上與確認該損失後發生的事項有關(如債務人的信用評級已提高等),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但是,該轉回後的賬面價值不應當超過假定不計提減值准備情況下該金融資產在轉回日的攤余成本。
第四十五條 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應當將該權益工具投資或衍生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與按照類似金融資產當時市場收益率對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確定的現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十六條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即使該金融資產沒有終止確認,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因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應當予以轉出,計入當期損益。該轉出的累計損失,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攤銷金額、當前公允價值和原已計入損益的減值損失後的余額。
第四十七條 對於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確認原減值損失確認後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十八條 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但是,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轉回。
第四十九條 金融資產發生減值後,利息收入應當按照確定減值損失時對未來現金流量進行折現採用的折現率作為利率計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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