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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理財進展公告

發布時間:2021-08-16 16:35:49

Ⅰ 方正證券今日停牌了,是好事還是壞事不知道何時可以再復牌請股票高手幫忙回答

公告日期:2015-08-15
證券代碼:601901 證券簡稱:方正證券 公告編號:2015-095

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以前年度重大訴訟進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 以前年度重大訴訟基本情況

2008年2月,航天固體運載火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火箭公司」)因與原泰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委託理財糾紛,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原泰陽證券賠償其委託理財本金、其他款項及利息共計2.4 億多元。2008年3月2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本案與原告(火箭公司)總經理陳軍及被告(原泰陽證券)原總裁李選明等人涉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有關聯」為由,作出(2008)湘高法民二初字第2-1 號民事裁定書,依法裁定中止審理本案。2012年3月14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書面通知,通知該案已移送湖南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處理,至此民事訴訟程序終結。

2012年10月31日,火箭公司與航天科工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航天資管公司」)簽訂《債權轉讓協議》,將前述委託理財案所涉的債權23,888.57萬元及2億元本金自2002年1月10日起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12,448萬元(暫計至2012年10月31日)轉讓給航天資管公司。

2013年7月,航天資管公司以在《債權轉讓協議》生效60日內未能收回債權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北京第一中院」)提起訴訟,要求火箭公司支付前述本金及利息;2013年8月,航天資管公司向北京第一中院申請追加公司為第一被告,請求判決公司向航天資管公司償還23,888.57萬元及2億元本金自2003年1月1日起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12,342.4萬元(按五年同期貸款利率5.76%計算,暫計至2013年7月24日),並要求第二被告火箭公司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2013年8月和11月,公司分別向北京第一中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交了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及管轄權異議上訴狀。2014年1月14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13)高民終字第435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北京第一中院駁回公司對本案提出的管轄權異議」的原裁定。後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2014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審裁定認為:一、二審法院根據《資產委託管理協議》中對保證本息固定回報條款的約定,認為雙方實為借款合同關系,並據此確定案件的地域管轄並無不當;但本案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應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管轄。

2015年1月26日,航天資管公司以債權轉讓糾紛為由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公司(第一被告)和火箭公司(第二被告),要求公司償還238,885,700元,及2億元本金自2003年1月1日起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五年同期貸款利率5.76%),暫計至2013年7月24日為123,424,000元;火箭公司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公司承擔本案訴訟費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後,已於2015年3月19日開庭審理。

二、最新進展

2015年8月14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5)高民(商)初字第788號】,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如下:1、方正證券於該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償還航天資管公司借款本金238,885,700元及自2006年1月1日起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按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2、火箭公司對該判決第一項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火箭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後,有權向方正證券追償。

如果方正證券和火箭公司未按上述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相關規定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1,900,869元,由方正證券和火箭公司共同負擔(於該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交納)。

如不服判決,各方當事人可於上述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上訴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三、 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可能影響

本公司已於2009年對該事項計提預計負債2億元。因本判決非終審判決,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無影響,對本公司期後利潤的影響目前尚無法判斷。

四、備查文件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5)高民(商)初字第788號】

特此公告。

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為公告,不像好事,利空!~

Ⅱ 關於上市公司利用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情形,大家怎麼看 謝謝!答得精彩有分分獎勵哦:)

上市公司如有閑置資金來進行委託理財,嘗試冒較低的風險獲取較高內的收益,無可厚非。但是這里容有個度的問題,如果上市公司的主要收益來源都來自於這樣的委託理財,那就極不正常了,這樣缺乏穩定主營業務的上市公司要警惕。另一方面,也說明了實體經濟缺乏好的投資機會,實體經濟運行狀況不是很良好。

Ⅲ 如何判斷非法集資和委託理財

區別非復法集資和委託理財制注意以下幾點:
一、集資主體是否具有法定的資格。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必須經過法定部門審批。以吸收存款為例,在我國能夠合法吸收存款的機構只能是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並頒發金融許可證的存款性金融機構。如果某種集資活動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和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準的集資,就涉嫌非法集資。
二、是否承諾高額的回報。非法集資行為一般具有許諾較高比例集資回報的特點,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或投資收益回報,而這一回報往往數倍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所謂「不特定對象」是指社會公眾,即具有不同身份、年齡、性別、職業、行業、階層、關系的社會各類人員,而不是單位內部或外部的少數特定人員。一般而言,募集對象在幾十人甚至上百人的集資,應特別注意判斷其合法性。

Ⅳ 委託理財案件有哪些糾紛類型,案由及法律適

您好,法院在立案時以「委託理財糾紛」暫定案由,在具體審理委託理財案件過程中,進一步區分不同權利義務約定,以界定其法律關系並確定案由。具體而言:
1.委託理財合同糾紛案件。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委託人以自己的名義開設資金賬戶和股票賬戶,委託受託人從事投資管理的;或者委託人直接將資金交付給受託人,由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或實際上借用他人名義從事投資管理的,應認定雙方成立委託理財合同,並以委託理財合同糾紛確定案由。
2.委託監管合同案件。證券公司、期貨公司或其分支機構接受委託理財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或資產委託人的委託,承諾對委託資產的交易賬戶進行監督管理的,應認定成立委託監管合同關系,並以委託監管合同糾紛確定案由。
在委託理財合同案件和委託監管合同案件中,在法律適用方面宜遵循如下思路:首先,應主要以《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民商事基本法律作為法律適用依據。其次,從《證券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等金融法律、法規中尋找有關證券、期貨等交易規則,作為處理案件之依據。再次,從中國證監會等金融監管機構制訂的相關金融行政規章中援引有關營業資質、禁止性交易行為等規定作為判案的參照依據。目前這類參照依據主要包括:中國證監會證監機構字[2001] 265號《關於規范證券公司受託投資管理業務的通知》、證監機構字[2003]107號《關於證券公司從事集合性受託投資管理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以及2003 年中國證監會第17號《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等。最後,對於具體案件中出現的新型疑難法律問題,應結合國家宏觀經濟和金融政策,綜合運用委託理財案件審理原則、民商法基本原則、原理和法律解釋學的方法予以分析和處理。
3.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委託人將資產交由受託人進行投資管理,受託人無論盈虧均保證委託人獲得固定本息回報,超額投資收益均歸受託人所有的(即約定保證本息固定回報條款),屬於「名為委託理財、實為借貸關系」的情形,應認定雙方成立借款合同關系,以借款合同糾紛確定案由,並適用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的規定。
4.合夥協議糾紛案件。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委託人將資產委託給受託人,受託人提供專業理財服務,雙方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應認定雙方成立以委託理財合同為表現形式的合夥關系,以合夥協議糾紛確定案由,並適用《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相關規定。
5.信託合同糾紛案件。在委託理財合同實踐中,若合同約定委託人將其資產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的意願並以受託人自己的名義進行管理,委託資產與委託人資產和受託人的固有資產相互分離,以使委託人或委託人指定的受益人獲得收益,且受託人具備法定資質的信託投資機構等《信託法》所規定的信託行為構成要件的,應認定成立信託合同關系,以信託合同糾紛確定案由,並適用《信託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的規定。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Ⅳ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屬於委託理財嗎

銀行個人理財產品屬於通常說的委託理財的一種,關於銀行個人理財產品的研內究大多集中於經濟金容融或市場營銷領域,而法學上的研究多側重於委託理財產品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風險規避等問題。法律意義上的「委託理財」,如果真的出現了問題,銀行可以不承擔賠付責任,實際操作過程中並非如此。

Ⅵ 請問有「委託理財、理財咨詢、理財服務」字樣的公司投資公司,需要辦理許可證嗎

當然得要.

Ⅶ 朋友借錢給簽了一份委託理財協議屬於詐騙嗎

通過正規金融機構辦理簽署的理財手續不屬於詐騙

Ⅷ 委託理財了,招行理財怎麼一直在認購中

您好, 理財產品業務答復需要達到監管部門的上崗要求,持證上崗才可以為客戶提供理財服務。因此,我行設有專業的理財業務團隊為您提供人工服務。請您在8:30-22:00致電「95555-2人工服務-1個人銀行業務-3證券基金及理財產品」進入人工咨詢,感謝您的關注!

Ⅸ 改公司未如實披露的有關委託理財信息,是否屬於內幕信息,為什麼

這是對股東的不負責任,公司的財務變化應如實交代給公眾,否則屬於暗箱操作,嚴重影響公眾的判斷力,所以違規。公司應遵守規則,否則將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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