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EPC+F模式的融資費用能否計入開發成本
BT(building—transfer)模式:即建設—轉讓,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資金來進行基礎非經營性設施建設項目的一種融資模式。項目工程由投資人負責進行投融資,具體落實項目投資、建設、管理。工程項目建成後,經政府組織竣工驗收合格後,資產交付政府;政府根據回購協議向投資人分期支付資金或者以土地抵資,投資人確保在質保期內的工程質量。EPC是英文Engineering (工程設計)Procurement (采購)Construction (施工)的縮寫。設計采購施工(EPC)/交鑰匙工程總承包,即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服務等工作,並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Engineering就是「設計」的意思,與同樣可理解為「設計」的Design的含義大不相同。一般說來,Engineering指根據製造、加工等方面的科學與工程原理對機器、設備、裝置、系統等的機理與流程等方面進行設計;而Design指對建築物、構築物的空間劃分、功能布置、各部分之間的聯系,以及外觀進行設計和審美與藝術的處理。從這種區別中可以看出,設計-采購-施工合同一般不適合建築工程的采購。國外的工程公司(國內工程公司一般由設計院轉企改制而成)負責給業主搞工程就是這種模式,三個階段都負責;國內的很多公司也都是這種模式而且做得很不錯,像長業環保集團、索維集團、國電工設備總公司一類的公司。從業主的角度考慮EPC建設模式,需要考慮1)業主的目的和專業能力,如果不專業,EPC模式是可行的模式2)EPC與傳統DBB模式的優缺點3)成本和對項目的控制。這是戰略層次的考慮,還需要考慮戰術層面的問題。
Ⅱ 請問EPC工程建設模式是怎麼回事 請詳細解釋下
(1)在EPC模式下,由於承包商在設計的早期階段就介入了項目,因此能夠將其在施工方法、降低成本、縮短工期、設計在施工中實現的可行性等方面的知識專業技能體現在設計文件中,有效地優化設計;
(2)由於設計和施工人員在設計階段就有較多接觸和交流意見的機會,當項目在施工階段遇到問題時,有了前期的充分交流的鋪墊,問題的解決將更加便捷、容易,可提高工程建設效率,避免無謂的扯皮;
(3)EPC模式尤其適合能夠邊設計邊施工的工程項目,其有利於縮短工期,使項目早日投入適用。同時,由於該模式下承包商負責了全部設計、采購和施工的工作,其利潤空間相對較大,因此業主可在承包價上爭取更低的價格,對業主比較有利;
(4)EPC模式也存有一定的風險,作為承包商來講,如果設計圖紙或技術要求說明中出現錯誤,必須有承包方來支付這筆費用,故比傳統承包方式中承包商承擔的責任大得多;對業主來講,該模式失去了傳統模式中原有的多道檢查監督機制,業主對項目的直接監控力降低。
另外,由於該模式尚屬於一種比較新穎的模式,還缺乏成熟的規范,在實施中難免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
Ⅲ 政府推行工程項目以EPC+融資的模式進行招標是否存在違規與政府出台的政策相沖突
不違規,現在推行PPP就是一種社會資本參與的方式,只要項目能給社會資本充足的 的回報:如特許經營權等,就可以參與 。EPC+融資模式現在就是國家明文禁止的BT模式,財政部發布財預〔2012〕463 號文和與財預〔2017〕50 號文徹底禁止BT模式。
另外就融資+EPC模式而言,即使拿下了該項目,也將會面臨無法融資的風險,銀行一旦在審查環節認定為BT模式,是拒絕放款的。SO~為避免違規以及與政策沖突,要麼將項目設計為真正的PPP項目,要麼通過政府發債,採用傳統政府投資模式。
(3)epc模式是怎麼融資擴展閱讀:
針對工程項目的管理特點進行WBS工作分解結構,每個工程可以根據自己工程的實際WBS工作分解結構情況,運用「工程中標」、「項目評估」、「中期管理」等階段的程序在系統存儲的公共工程標准細目資料庫中指定屬於本工程所能用到的相關分布項目信息。將這些分布項目信息繼續分解為更細的細目、構造物並指定定額。
靈活的工程變更體系,當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現評估階段所進行的WBS工作分解不能滿足當前施工需求時,可使用「中期評估」階段程序進行工程細目的變更,新增的變更重新擬定合同並進行對下計價。對於新增的變更,如果還沒有進行對下分配合同,那麼系統提供變更還原功能,以靈活處理變更中各項信息。
Ⅳ epc項目與ppp項目區別
1、強調和充分發揮設計在整個工程建設過程中的主導作用。對設計在整個工程建設過程中的主導作用的強調和發揮,有利於工程項目建設整體方案的不斷優化。
2、有效克服設計、采購、施工相互制約和相互脫節的矛盾,有利於設計、采購、施工各階段工作的合理銜接,有效地實現建設項目的進度、成本和質量控制符合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確保獲得較好的投資效益。
3、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明確,有利於追究工程質量責任和確定工程質量責任的承擔人。
4、消除費用的超支。公共部門和私人企業在初始階段私人企業與政府共同參與項目的識別、可行性研究、設施和融資等項目建設過程,保證了項目在技術和經濟上的可行性,縮短前期工作周期,使項目費用降低。
PPP模式只有當項目已經完成並得到政府批准使用後,私營部門才能開始獲得收益,因此PPP模式有利於提高效率和降低工程造價,能夠消除項目完工風險和資金風險。研究表明,與傳統的融資模式相比,PPP項目平均為政府部門節約17%的費用,並且建設工期都能按時完成。
5、有利於轉換政府職能,減輕財政負擔。政府可以從繁重的事務中脫身出來,從過去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的提供者變成一個監管的角色,從而保證質量,也可以在財政預算方面減輕政府壓力。
6、促進了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利用私營部門來提供資產和服務能為政府部門提供更多的資金和技能,促進了投融資體制改革。同時,私營部門參與項目還能推動在項目設計、施工、設施管理過程等方面的革新,提高辦事效率,傳播最佳管理理念和經驗。
7、政府部門和民間部門可以取長補短,發揮政府公共機構和民營機構各自的優勢,彌補對方身上的不足。雙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長期目標,可以以最有效的成本為公眾提供高質量的服務。
8、使項目參與各方整合組成戰略聯盟,對協調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標起關鍵作用。
9、風險分配合理。與BOT等模式不同,PPP在項目初期就可以實現風險分配,同時由於政府分擔一部分風險,使風險分配更合理,減少了承建商與投資商風險,從而降低了融資難度,提高了項目融資成功的可能性。政府在分擔風險的同時也擁有一定的控制權。
10、應用范圍廣泛,該模式突破了引入私人企業參與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組織機構的多種限制,可適用於城市供熱等各類市政公用事業及道路、鐵路、機場、醫院、學校等
Ⅳ EPC+O&M總承包模式是什麼意思
「EPC+O&M總承包」模式意思是承包方擁有該項目設計、采購、施工權和負責對設備的運營與維護。
EPC是英文:Engineer,Procure,Construct頭字母縮寫。其中文含義是對一個工程負責進行「設計、采購、施工」。
O&M是: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運行和維修,操作與保養。
EPC+O&M總承包模式: (EPC+O&M)是沒有實際意義的,關鍵在於(總承包)是什麼施工方的。
EPC總承包模式的基本特徵:
(一) 在EPC總承包模式下,發包人(業主)不應該過於嚴格地控制總承包人,而應該給總承包人在建設工程項目建設中較大的工作自由。
譬如,發包人(業主)不應該審核大部分的施工圖紙、不應該檢查每一個施工工序。發包人(業主)需要做的是了解工程進度、了解工程質量是否達到合同要求,建設結果是否能夠最終滿足合同規定的建設工程的功能標准。
(二) 發包人(業主)對EPC總承包項目的管理一般採取兩種方式:即過程式控制制模式和事後監督模式。
(1)所謂過程式控制制模式是指,發包人(業主)聘請監理工程師監督總承包商「設計、采購、施工」的各個環節,並簽發支付證書。
發包人(業主)通過監理工程師各個環節的監督,介入對項目實施過程的管理。FIDIC編制的《生產設備和設計—施工合同條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採用該種模式。
(2)所謂事後監督模式是指,發包人(業主)一般不介入對項目實施過程的管理,但在竣工驗收環節較為嚴格,通過嚴格的竣工驗收對項目實施總過程進行事後監督。FIDIC編制的《設計、采購、施工合同條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採用該種模式。
(三) EPC總承包項目的總承包人對建設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整個過程負總責、對建設工程的質量及建設工程的所有專業分包人履約行為負總責。也即,總承包人是EPC總承包項目的第一責任人。
Ⅵ EPC模式和代建制模式的區別何在
代建制是一種管理模式。具體說來就是由誰來管理工程。建國以來,回經歷了4種管理模式:業答主自管、監理、項目管理、代建制。從這個層面上分析,代建制是現階段最高級的工程管理模式,這個概念是很廣泛的,所涉及的合同內容和形式也是不一樣的。但針對具體的代建合同而言,業主將工程項目管理工作委託給代建單位,代建單位完成委託任務,並得到相應的報酬,這是比較完整意義上的委託代理。
而EPC就是接受委託做設計施工總承包,這兩個角色有區別,在於整個項目的管理是甲方還是委託代建單位來做。
Ⅶ EPC模式是什麼意思
EPC指示燈亮說明是系統檢測到發動機,或是電子系統出現故障。
汽車EPC燈亮時有下面幾種情況:
1、進氣系統故障,如泄漏或是堵塞不暢;
2、節氣門體臟污、積碳過多等;
3、燃油選用不達標;
4、缸壓異常,工況不良;
5、偶發性故障。誤報;
6、氣門故障,卡滯或積碳等;
7、ECU故障。
解決方法:
1、進氣系統故障排除,燃油選用達標,清洗節氣門體等。
2、清除相關部位積碳、清洗等。
3、重新刷寫ECU相關數據(這種是在解決完其他故障後仍然不能消除的情況下)
4、不排除其他故障引發的可能,具體以實車檢測結果為准,再進行檢修。
EPC燈亮是大眾系列車系一個比較常見的故障。
一般的,如果車主遇到了EPC燈亮。可以按照如下步驟處理:車輛熄火後中新啟動。看EPC燈還亮不亮,如果不亮了,說明沒什麼問題。因為有時候EPC燈也會因為外界其他的干擾而亮。
如果EPC燈在一段時間內頻繁亮起,車主就應該注意了,這時候可以自己先檢查下剎車燈是否還亮 ,如果剎車燈能亮,就意味著必須去4S店藉助專門的儀器進行檢測了。
如果剎車燈不亮,可以嘗試先檢查一下剎車開關,燈泡以及線路(有時候可能是剎車燈泡壞掉引起的剎車燈不亮,換個燈泡就好了),如果檢查後剎車燈能亮了,EPC燈還是繼續亮,則要去4S店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