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金融租賃與融資租賃公司有什麼區別
金融租賃公司是金融機構、放款單位,融資租賃是非金融機構,借款單位。
1、經營范圍不同:經銀監會批准,金融租賃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幣業務:融資租賃業務;轉讓和受讓融資租賃資產;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吸收非銀行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構借款;境外借款;租賃物變賣及處理業務;經濟咨詢。
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定位應定位:服務於金融、貿易、產業的資產管理機構。是服務貿易中更多技術服務含量的服務。雖然也涉及資金,主線是為出資人服務,而不是把自有資金全部占壓、套牢在項目中的風險投資業務。
2、監管部門不同: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審批和監管,並規定只有他們審批設立的租賃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
租賃公司從金融市場拆借(短期)資金不涉及信貸規模問題,而但涉及公眾存款的資金或信用,因此租賃交易額(為了防止短期資金長用帶來的系統風險)要納入信貸規模嚴格管理。從而把租賃公司作為放款部門監管。
3、財稅政策不同:金融租賃公司屬金融機構,可以享受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政策待遇。
而融資租賃公司因為不是金融機構,不能享有上述待遇,「所有問題都自己扛」。要想獲得此待遇,還需單獨去稅務部門求批准。
4、性質不同:金融租賃公司是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是非金融機構。前者是放款單位,後者則是借款單位。二者有著本質的區別。
雖然融資租賃公司總想往金融方面靠,但是被國家下發的相關條例給限制住了,目的是為了嚴防租賃公司從事影子銀行業務。
5、監督管理方式不同:金融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放款人監管。租賃公司在監管部門批準的信貸規模範圍內開展業務活動。租賃資產發生變化時,每日都要上報。監管部門對租賃公司的銀行賬戶有可靠的監控。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貳』 融資租賃的杠桿放大具體什麼情況
金融租賃公司:根據《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條第一點,資本充內足率的要求是金容融租賃公司資本凈額不得低於風險加權資產的8%。用簡單的話來說,相當於你經營公司中,要求你每100塊錢中至少要有8塊錢是你的本金,等於你用8塊錢撬動了其餘92塊錢的投資,基本相當於10倍左右;
融資租賃公司:根據《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風險資產一般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風險資產按企業的總資產減去現金、銀行存款、國債和委託租賃資產後的剩餘資產總額確定。
目前國內融資租賃公司基本被劃分成兩種牌照,一種歸商務部監管(主要是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一種歸銀監會監管(主要是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其中,如果申請設立的融資租賃公司名稱包含「金融租賃」,則必須要經過銀監會前置審批(參見《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一章第二條)。也因此,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名稱中基本不包含」金融租賃「,以避免雙重監管。
金融租賃公司與融資租賃公司業務的區別,在於銀監會監管下的金融租賃公司是可以參與同業拆借等金融業務的。
『叄』 直接租賃全部融資租賃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百分之多少
直接助力全部文字,總部有名額不得超過值得敬重的20%。情況再說。
『肆』 怎樣通過銀行資產負債表數據求不良貸款率和資本充足率
不良貸款比率
本指標計算本外幣口徑數據。
計算公式:
不良貸款率=(次級類貸款+可疑類貸款+損失類貸款)/各項貸款余額×100%
指標釋義:
貸款五級分類數據主要依據《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銀發[2001]416號),同時根據銀監會《關於推進和完善貸款風險分類工作的通知》(銀監發[2003]22號)文件要求。
正常類貸款定義為借款人能夠履行合同,沒有足夠理由懷疑貸款本息不能按時足額償還。關注類貸款定義為盡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對償還產生不利影響的因素。次級類貸款定義為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出現明顯問題,完全依靠其正常營業收入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可能會造成一定損失。可疑類貸款的定義為借款人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肯定要造成較大損失。損失類貸款定義為在採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後,本息仍然無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極少部分。依據定義,後三類貸款為不良貸款。
各項貸款范圍包括表內貸款、票據融資、對非金融機構證券回購、貿易融資、保理、透支、融資租賃、保函墊款、信用證墊款、承兌墊款、擔保墊款等表內業務。
不良資產比率
本指標計算本外幣口徑數據。
計算公式:
不良資產率=不良資產期末余額/總資產期末余額×100%
指標釋義:
不良資產是指即依據審慎性原則,結合資產的市場價值、歷史上的平均收回比率等因素,合理預計可能發生損失的資產,其中包含不良貸款。不良貸款的定義與不良貸款率指標中定義一致。非信貸不良資產的分類標准將由銀監會另行制定。
總資產是指銀行資產負債表中資產方總額。
但是資產負債表上並不會顯示具體不良貸款的分類金額,而且涉及到超額准備金對部分壞賬的沖銷,所以不可能僅依據資產負債表計算出上述兩項指標。具體的數據依然請直接從上市銀行年報中取得。
『伍』 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的區別是什麼
金融租賃公司是銀監會批准和監管的融資租賃公司,可以是銀行機構成立的子公司,也可以是非銀行機構成立的公司。必須接受銀監會嚴格的監管(如1104報表系統)。普通融資租賃公司包括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和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內資必須經過商務部和國稅總局批准,外資只需要省級商務局(廳)批准即可,而且監管不嚴格。
金融租賃公司相比其它租賃公司對承租人的要求較高,租賃設備價值較高,靈活度不夠,資金充裕,大項目較多。
「金融租賃」,也可以翻譯成「融資租賃」。若從業務操作的角度看,金融租賃與融資租賃沒有任何差別。但要從產業劃分和監管上看,金融租賃與融資租賃存在著巨大的差異。
一、行業劃分不同
按照行業劃分,金融租賃公司屬於金融業(J門7120大類)其他金融活動中的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公司尚未見到明確的產業歸屬,只有在租賃和商務服務業(L門7310大類)中見到租賃業中的設備租賃。
二、產業差別
金融租賃公司是非銀行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是非金融機構企業。雖然融資租賃公司總想往金融方面靠,但國務院《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融資租賃等非金融機構要嚴格界定業務范圍。融資租賃公司要依託適宜的租賃物開展業務,不得轉借銀行貸款和相應資產。」嚴防租賃公司從事影子銀行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不包括在影子銀行嫌疑之內。金融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雖然多來自同業短期資金市場。因其已納入信貸規模管理,不是影子銀行,充其量屬於類銀行的金融業務。
三、監管部門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前置審批和監管,並出台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裡面有審批和監管事項。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進行前置審批和監管,因為法律授權問題,目前無法出台《融資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只能出台《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裡面只有監管,沒有審批事項。
四、存款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除銀行系外,可以吸收股東存款。經營正常後可進入同業拆借市場。融資租賃公司中外資企業,只能從股東處借款,不能吸收股東存款。也不能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
五、法律授權
銀監會對金融租賃公司的審批和監管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目前尚未見到人大通過的法律文件允許商務部對融資租賃公司的前置審批和監管進行授權。《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引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均沒有授權過去的外經貿部或現在的商務部對融資租賃業進行監管和審批的法律條文。
六、監督管理方式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放款人監管。租賃公司在監管部門批準的信貸規模範圍內開展業務活動。租賃資產發生變化時,每日都要上報。監管部門對租賃公司的銀行賬戶有可靠的監控。
融資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不允許開辦金融業務的方式對租賃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管。要求租賃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監管部門並不能及時准確地掌握租賃公司的資產實際狀況和資金流動情況。租賃公司在金融機構批準的授信范圍內開展業務活動。
七、租賃標的物范圍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的租賃標的物限定在「固定資產」。在實際監管中還有窗口指導,調整固定資產的經營范圍。融資租賃公司的標的物限定在「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標的物的靈活性與會計准則和稅收政策不符,容易產生行業的潛在風險。
八、風險管理指標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按照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進行風險控制的。依照《巴塞爾協議》資本充足率不能低於8%。融資租賃公司按照「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的要求進行風險管理。實際運作中,這個指標由出資人按照市場風險來考慮,與政府監管無關。
九、對外開放程度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目前沒有外資企業或金融機構入股。融資租賃公司從引進中國那天就允許外資設立非金融機構的合資或獨資的融資租賃公司。
十、計提呆壞賬准備金不同
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對金融租賃公司形成的「金融資產」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金融租賃公司是按照金融機構的標准,允許金融機構在沒有發生損失前也可以計提呆壞賬准備金。
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資產不屬於「金融資產」,不能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解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也就是說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物發生了損失才可以計提准備金,沒有發生損失就不能計提准備金。
十一、租賃資產登記
金融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在人行的《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進行登記。融資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每個季度向《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傳入經營數據,以此作為公示登記。
十二、海關監管不同
《海關免關稅進口申請程序》中規定:在辦理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申請手續時,特定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限於向中國境內金融機構或境外金融機構。而金融機構僅限定在「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信託投資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財務公司等)。」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不在此范圍內。
當前似乎有一種趨勢,融資租賃公司都在強調自己的金融屬性,希望在政策上能和金融靠攏。金融租賃公司怕一些融資租賃公司的不規范經營,影響到社會對自己的不正確看法,總想與融資租賃公司進行切割。尤其是政策上的差異,讓兩類租賃公司不是越走越近,而是漸行漸遠。
『陸』 制定資本充足率目標過程中需要考慮的因素
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籌資渠道和籌資方式向多元化的發展展開論述,同時強調了企業在籌資時,必須充分考慮籌資數量的多少,籌資成本的高低,籌資風險的大小,資本結構的優劣,分析、比較、選擇最合理的籌資渠道和籌資方式來籌措資金. 近幾年,我國仍將採取適度從緊的金融政策,企業資金緊缺仍是生產經營中最主要和最難解決的困難。企業籌資涉及到許多問題,如籌資的數量、方式等問題,其中,籌資方式的選擇應該是極為重要的一環。本文擬就我國企業籌資方式的選擇問題,做一些探討: 一. 我國的融資環境 企業是在一定環境下的各種經濟資源的有機集合體。企業運營只有適應環境變化的要求,才能立於不敗之地。企業面臨的環境是指存在於企業周圍,影響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客觀因素和力量的總稱,它是企業選擇籌資方式的基礎。 企業制定籌資戰略必須立足於一定的宏觀環境之下,制定時要考慮:1.政治法律環境。指一個國家和地區的政治制度、經濟體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方面。隨著改革開放的政策實施,國內政局穩定,經濟日益活躍,我國的產業政策、外匯政策和稅收政策等的日益完善,與國際慣例的逐步接軌,為外資進入中國提供了保證,使我國企業的籌資區域進一步擴大,籌資數額逐年增加,方式也更加多樣。2.經濟環境。是指企業經營過程中所面臨的各種經濟條件、經濟特徵、經濟聯系等客觀因素。我國經濟繼續保持平穩、高速的發展勢頭,物價得到有效控制,這一切表明,我國有巨大的市場潛力與發展機會,同時也為國內外大量的游資找到了出路。3.技術環境.是一個國家和地區的技術水平、技術政策、新產品開發能力以及技術發展的動向等的總和。全社會對教育的重視,對科技開發力度的加大,對科技人才的有計劃培養,都將為企業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企業微觀環境是指直接影響企業生產經營條件和能力的因素,包括行業狀況、競爭者狀況、供應商狀況及其他公眾的狀況,這是確定企業籌資方式的前提。一個良好的銷售網路、及穩定的原材料供應商等微觀環境,將十分有利於企業籌資的順利實現。此外,筆者認為,企業的內部條件也應該屬於企業籌資的微觀環境。企業的內部條件包括:企業經營者的能力、人力資源開發的現狀和政策、組織結構、管理制度,研究開發情況等。就籌資而言,企業內部條件達到一定的標准,才會吸引資金、技術進入企業,因此企業要得到實現企業擴張所需要的資金,應扎扎實實的做好企業的各項工作,贏得債權人和投資者的信任,他們才會將資金、技術交由企業使用和管理。 二. 企業的籌資方式 在市場經濟中,企業融資方式總的來說有兩種:一是內源融資,即將本企業的留存收益和折舊轉化為投資的過程;二是外源融資,即吸收其他經濟主體的儲蓄,以轉化為自己投資的過程。隨著技術的進步和生產規模的擴大,單純依靠內源融資已很難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外源融資已逐漸成為企業獲得資金的重要方式。下面對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分別加以介紹: (一).內源融資方式 就各種融資方式來看,內源融資不需要實際對外支付利息或者股息,不會減少企業的現金流量;同時,由於資金來源於企業內部,不會發生融資費用,使得內源融資的成本要遠遠低於外源融資。因此,它是企業首選的一種融資方式,企業內源融資能力的大小取決於企業的利潤水平,凈資產規模和投資者預期等因素,只有當內源融資仍無法滿足企業資金需要時,企業才會轉向外源融資。在這里,筆者認為相當一部分表外籌資也屬於內源融資。表外籌資是企業在資產負債表中未予以反映的籌資行為,利用表外籌資可以調整資金結構,開辟籌資渠道,掩蓋投資規模,誇大投資收益率,掩蓋虧損,虛增利潤,加大財務杠桿的作用等。比如,企業與客戶簽訂一項產品的籌資協議,先將產品售給客戶,然後再賒購回來,該項產品並未離開企業,但企業卻通過這一協議得到了借款。因此,表外籌資可以創造較為寬松的財務環境,為經營者調整資金結構提供方便。鑒於表外籌資在我國應用還不是太普遍,而其應用的前景又十分廣泛,所以,筆者將在這里對表外融資作一較為詳細的介紹 表外融資可分為直接表外籌資和間接表外籌資。直接表外籌資是企業以不轉移資產所有權的特殊借款形式直接籌資。由於資產所有權未轉入籌資企業表內,而其使用權卻已轉入,所以這種籌資方式既能滿足企業擴大經營規模、緩解資金不足之需,又不改變企業原有表內資金結構。最為常見的籌資方式有租賃、代銷商品、來料加工等。大多數租賃形式屬於表外籌資,只有融資租賃屬於表內籌資。經營租賃是出資方以自己經營的設備租給承租房使用,出租方收取租金,承租訪由於租入設備擴大了自身生產能力,這種生產能力並沒有反映在承租方的資產負債表中,承租方只為取得這種生產能力支付了一定的租金。當企業預計設備的額租賃期短於租入設備的經濟壽命時,經營租賃可以節約企業開支,避免設備經濟壽命在企業的空耗。此外,維修租賃、杠桿租賃和返回租賃也屬於企業的表外籌資。 間接表外籌資是用另一個企業的負債代替本企業負債,使得本企業表內負債保持在合理的限度內。最常見的間接表外籌資方式是母公司投資於子公司和附屬公司,母公司將自己經營的元件、配件撥給一個子公司和附屬公司,子公司和附屬公司將生產出的元件、配件銷售給母公司。附屬公司和子公司實行負債經營,這里附屬公司和子公司的負債實際上是母公司的負債。本應有母公司負債經營的部分由於母公司負債限度的制約,而轉給了附屬公司,使得各方的負債都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圍內。例如:某公司自有資本1000萬元,借款1000萬元,該公司欲追加借款,但目前表內借款比例已達到最高限度,再以公司名義借款已不可能,於是該公司以500萬元投資於新公司,新公司又以新公司的名義借款500萬元,新公司實質上是母公司的一個配件車間。這樣,該公司總體上實際的資產負債比率不再是50%,而是60%,兩個公司實際資產總額為2500萬元,有500萬元是母公司投給子公司的,故兩個公司公司共向外界借入1500萬元,其中在母公司會計報表內只反映1000萬元的負債,另外的500萬元反映在子公司的會計報表內,但這500萬元卻仍為母公司服務。現在,許多國家為了防止母公司與子公司的財務轉移,規定企業對外投資如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的半數以上,應當編制合並報表。為此,許多公司為了逃避合並報表的曝光,採取更加迂迴的投資方法,使得母公司與子公司的控股關系更加隱蔽。 除了上述的兩種表外籌資外,還可以通過應收票據貼現,出售有追索權的應收帳款,產品籌資協議等把表內籌資化為表外籌資。 (二).外源融資方式 企業的外源融資由於受不同籌資環境的影響,其選用的籌資方式也不盡相同。一般說來,分為兩種:直接籌資方式和間接籌資方式,如下圖(略): 企業外源融資究竟是以直接融資為主還是以間接融資為主,除了受自身財務狀況的影響外,還受國家融資體制等的制約。從國際上看,英美等市場經濟比較發達國家的企業歷來主要依靠市場的直接融資方式獲取外部資金,70年代以前,通過企業債券和股票進行的直接融資約占企業外源融資總額的55%-60%;日本等後起的資本主義國家則相反,企業主要依靠銀行的間接融資獲取外部資金,1995年以前,日本企業的間接融資占外源融資的比重約為80%-85%。70年代以後,情況緩慢的發生了變化,英美企業增加了間接融資的比重,日本則增加了直接融資的比重。由此可見,如何搞清各種不同的外源融資方式的不同特點,從而選擇最適合本企業的融資方式,是企業面臨的一個相當重要的問題。下面對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逐一加以詳細的介紹: 1.直接融資方式 我國進入90年代以來,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企業的融資方式趨於多元化,許多企業開始利用直接融資獲取所需要的資金,直接融資將成為企業獲取所需要的長期資金的一種主要方式,這主要是因為:(1).隨著國家宏觀調控作用的不斷弱和困難的財政狀況,國有企業的資金需求很難得到滿足;(2).由於銀行對信貸資金缺乏有效的約束手段,使銀行不良債務急劇增加,銀行自由資金比率太低,這預示著我國經濟生活中潛伏著可能的信用危機和通貨膨脹的危機;(3).企業本身高負債,留利甚微,自注資金的能力較弱。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作為資金的使用者不通過銀行這一中介機構而從貨幣所有者手中直接融資,已成為一種通常的做法,由於我國資本市場的不發達,我國直接融資的比例較低,同時也說明了我國資本市場在直接融資方面的發展潛力是巨大的。改革開放以來,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明顯向個人傾斜,個人收入比重大幅度上升,遇此相對應,金融資產結構也發生了重大變化。隨著個人持有金融資產的增加和居民投資意識的趨強,對資本的保值、增值的要求增大,人們開始把目光投向國債和股票等許多新的投資渠道。我國目前正在進行的企業股份制改造無疑為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但是應該看到,由於直接融資,特別是股票融資無須還本付息投資者承擔著較大的風險,必然要求較高的收益率,就要求企業必須有良好的經營業績和發展前景。 債券融資在直接融資中佔有重要的地位,極大的拓展了企業的生存發展空間。發達國家企業債券所佔的比重遠遠大於股票投資,突出顯示了債券融資對企業資本結構的影響,如美國的股份公司從80年代中期開始,就已經普遍停止了通過發行股票來融資,而是大量回購自己的股票,以至於從1995年起,股票市場連續兩年成為負的融資來源,其原因有二: 從投資者角度看,任何債券能否發行成功,首先取決於是否能吸引投資者的資金。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是投資者進行投資的關鍵。然而,在經濟活動日益復雜的情況下,取得必要的信息越來越困難,在投資者和企業管理者之間客觀存在著信息的不對稱問題。這種不對稱現象會導致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從股票融資來看,股權合約使投資者和企業管理者之間建立了委託代理關系,就有可能出現道德風險問題,為避免這一問題,就必須對企業管理者進行監督,但這樣做的成本很高,相比之下,債券合約是一種規定借款人必須定期向貸款人支付固定金額的契約性合約,不需要經常監督公司,從而監審成本很低的債務合約比股權合約更有吸引力。 從籌資者的角度看,債券籌資的發行成本要比股票籌資低,債券利息可從稅前利潤扣除,而股息則從稅後利潤支付,存在公司法人和股份持有人雙重課稅的問題,還可以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增加每股稅後盈餘。債券融資不影響原有股東的控制權,債券投資者只有按期收取本息的權力,沒有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和分配紅利的權力,對於想控制股權,維持原有管理機構不變的企業管理者來說,發行債券比發行股票更有吸引力。 目前,國債市場已得到很大的改進,國債的市場化發行,使得政府不必通過限制發行企業債券來保證國債的發行任務完成,客觀上為企業的債券發行提供了一個寬松的環境;另一方面,市場化的國債利率成為市場的基準利率,這為確定企業債券發行利率提供了依據。由於現在的投資者更加理性,債券投資風險小,投資收益較穩定,吸引了大批註意安全性以追求穩定收益的投資者。隨著國民經濟的高速增長,一大批企業規模日益擴大,經濟效益不斷提高,如長虹公司、海爾公司、春蘭公司等,銷售額都在百億元以上,且這些企業信用等級高,償債能力強,可以大量發行債券,可成為債券市場的主角,為企業債券發行提供了必要條件。 2.間接融資方式 我國的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從無到有,已經有了很大的發展,但是,從社會居民的金融資產結構來看,銀行存款較之股票和債券仍佔有絕對的優勢,而且,大部分企業的資金來源也仍舊以銀行為主,尤其是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由於上市指標主要用於扶持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小型企業,特別是非國有企業基本上與上市無緣,就使得通過銀行的間接融資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方式。 在間接融資方式中,值得注意的是隨之近幾年來大量的企業兼並、重組,從而導致我們可以利用杠桿收購融資方式。杠桿收購融資是以企業兼並為活動背景的,是指某一企業擬收購其他企業進行結構調整和資產重組時,以被收購企業資產和將來的收益能力做抵押,從銀行籌集部分資金用於收購行為的一種財務管理活動。在一般情況下,借入資金占收購資金總額的70%-80%,其餘部分為自有資金,通過財務杠桿效應便可成功的收購企業或其部分股權。通過杠桿收購方式重新組建後的公司總負債率為85%以上,且負債中主要成分為銀行的借貸資金。在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日益朝著集約化、大型化的方向發展,生產的規模性已成為企業在激烈的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重要條件之一。對企業而言,採用杠桿收購這種先進的融資策略,不僅能迅速的籌措到資金,而且收購一家企業要比新建一家企業來的快、而且效率也高。 杠桿收購融資較之傳統的企業融資方式而言,具有不少自身的特點和優勢:一是籌資企業只需要投入少量的資金便可以獲得較大金額的銀行貸款以用於收購目標企業,即杠桿收購融資的財務杠桿比率非常高,十分適合資金不足又急於擴大生產規模的企業進行融資;二是以杠桿融資方式進行企業兼並、改組,有助於促進企業的優勝劣汰,進行企業兼並、改組,是迅速淘汰經營不良、效益低下的企業的一種有效途徑,同時效益好的企業通過收購、兼並其他企業能壯大自身的實力,進一步增強競爭能力;三是對於銀行而言,由於有擬收購企業的資產和將來的收益能力做抵押,因而其貸款的安全性有較大的保障,銀行樂意提供這種貸款;四是籌資企業利用杠桿收購融資有時還可以得到意外的收益,這種收益主要來源於所收購企業的資產增值,因為在收購活動中,為使交易成功,被收購企業資產的出售價格一般都低於資產的實際價值;五是杠桿收購由於有企業經營管理者參股,因而可以充分調動參股者的積極性,提高投資者的收益能力。 杠桿收購融資,是一種十分靈活的融資方式,採用不同的操作技巧,可以設計不同的財務模式。常見的杠桿收購融資財務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 典型的杠桿收購融資模式。即籌資企業採用普通的杠桿收購方式,主要通過借款來籌集資金,已達到收購目標企業的目的。在這種模式下,籌資企業一般期望通過幾年的投資,獲得較高的年投資報酬率。 (2) 杠桿收購資本結構調整模式。既由籌資企業評價自己的資本價值,分析負債能力,再採用典型的杠桿收購融資模式,以購回部分本公司股份的一種財務模式。 (3) 杠桿收購控股模式。即企業不是把自己當作杠桿收購的對象來考慮,而是以擁有多種資本構成的杠桿收購公司的身份出現。具體的做法為:先對公司有關部門和其子公司的資產價值及其負債能力進行評價,然後以杠桿收購方式籌資,所籌資金由母公司用於購回股份,收購企業和投資等,母公司仍對子公司擁有控制權。 企業以杠桿收購融資方式完成收購活動後,需要按規模經濟原則進行統一的經營管理,以便盡快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在企業運營期間,企業應盡量做到用所收購企業創造的收益償還銀行的杠桿貸款,償還方式與償還辦法按貸款合同執行,同時還要做到有一定的盈利。 三. 我國現狀對融資結構的影響及融資方式的選擇。 由於國有企業的改革相對滯後等各方面的原因,國有企業的虧損日益嚴重,從而導致了作為債權人的銀行的壞帳和呆帳的增加,銀行的資產質量下降了,但是,銀行卻對公眾承擔著硬性的債務負擔,這種債權和債務的明顯不對稱,一方面使得的銀行為此承擔了極大的利息成本,另一方面,也醞釀著極大的銀行信用風險和經濟的不穩定性。 為了改革這種局面,許多文獻主張通過發展資本市場和直接融資,可以有效的降低銀行系統的風險,減少政府承擔的責任。這種看法是不全面的。股票市場的發展的確能分散風險,但這只是從經濟個體的風險偏好和福利經濟學的角度而言,與我國融資體制改革中所面臨的風險具有不同的性質,前者具有個體風險的含義,而後者要考慮的是一種系統性風險。由於種種原因,我國的股票市場的的系統性風險尤為顯著,這一點可以由近幾年股票市場的大幅度波動得到證明。在這種情況下,股票市場上的風險和銀行體系的風險,從對宏觀經濟的影響角度來看,並沒有什麼本質區別。 從股份制經濟發展的歷史來看,股票市場的發展改變了企業的治理結構,即股份制經濟使得企業獲得了更多的融資機會,分散了企業的風險;同時,也使得企業的治理結構變得格外重要了。所謂企業的治理結構,指得是能夠使得未能在初始的企業合同中明確的一些經營管理決策,能夠被作出的一種機制。 現代股份制公司的治理結構主要採用以下形式:一是股東通過選舉的董事會來監督經理;二是通過大股東來監督經理的行為;三是對經理形成的約束可能來自於公司經營效率低下時,股票市場的收購和接管。在實際中,上述的幾種形式是混合在一起,同時發揮作用的。 我國大力發展股票市場的主要作用在於改善國有企業的治理結構,但是,在股票市場的信息不完善的情況下,銀行的作用仍是重要的。除非股票市場的價格能夠准確的反映企業目前的價值和未來投資的信息,否則,通過股票市場來監督企業可能帶來更多的信息干擾。例如,企業的經營者在企業的效率沒有提高的情況下,可以人為的提高股票的價格為自己謀取更多的好處。 企業為了一定的項目融資,銀行考慮的是該投資項目產生收益的可能性,而股東的股票所反映的,卻是整個企業的價值,在銀行受到嚴格的監管和激勵約束下,銀行不用藉助於股票的價格,,只需加強對貸款的審核,就可以加大對企業的監督和約束。通過對比我們可以發現,只要股票市場的價格能正確的反映企業的信息,他們也就不存在什麼顯著的區別,否則,就只有在資本使用上的效率差別了。有研究表明,我國的股票市場價格在反映企業的信息方面是比較脆弱,股票價格中包含更多的是投機性的因素,而另一方面,銀行較之於過去,已經更為注重貸款的質量。在我國經濟轉軌時期,任何一種融資方式的積極作用都不可能是絕對的,由於經濟活動中的信息的不完善,以及由此而引發的不確定性,使得處於不同經濟信息環境下的企業應該適用於不同的融資方式。對於企業化程度較高,效益較好的企業而言,通過銀行和股票市場來籌集資金這兩種方式沒有什麼太大的不同;而對於低效率的企業來說,最為重要的是改善其治理結構。就目前我國股票市場的情況而言,它對改善效率差的公司的治理結構的作用是極為有限的,而且給股票市場帶來的系統性風險太大。同時,考慮到市場經濟建立的初期,由於獲取信息的成本太高,發展一個多元化的融資結構,從而有助於一些社會知名度小,風險大的中小企業的融資,可以有效的解決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融資問題。 來源於網路。。。。。。。
『柒』 金融租賃和融資租賃的區別
1、定義不同
融資租賃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金融租賃是由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請求,按雙方的事先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出賣人,購買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資產,在出租人擁有該固定資產所有權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為條件,將一個時期的該固定資產的佔有、使用和收益權讓渡給承租人。
2、監管管理方式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放款人監管。租賃公司在監管部門批準的信貸規模範圍內開展業務活動。租賃資產發生變化時,每日都要上報。監管部門對租賃公司的銀行賬戶有可靠的監控。
融資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不允許開辦金融業務的方式對租賃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管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監管部門並不能及時准確地掌握租賃公司的資產實際狀況和資金流動情況。租賃公司在金融機構批準的授信范圍內開展業務活動。
3、對外開放程度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目前沒有外資企業或金融機構入股。融資租賃公司從引進中國那天就允許外資設立非金融機構的合資或獨資的融資租賃公司。
參照資料來源:網路-金融租賃
參照資料來源:網路-融資租賃
『捌』 你好 我想問問一下 金融租賃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到底在哪些業務范圍上有區別
融資租賃又稱設備租賃或現代租賃
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金融租賃
指由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請求,按雙方的事先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出賣人,購買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資產,在出租人擁有該固定資產所有權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為條件,將一個時期的該固定資產的佔有、使用和收益權讓渡給承租人。
二者區別:
一、行業劃分不同
按照行業劃分,金融租賃公司屬於金融業(J門7120大類)其他金融活動中的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公司尚未見到明確的產業歸屬,只有在租賃和商務服務業(L門7310大類)中見到租賃業中的設備租賃。
二、產業差別
金融租賃公司是非銀行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是非金融機構企業。雖然融資租賃公司總想往金融方面靠,但國務院《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融資租賃等非金融機構要嚴格界定業務范圍。……融資租賃公司要依託適宜的租賃物開展業務,不得轉借銀行貸款和相應資產。」嚴防租賃公司從事影子銀行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不包括在影子銀行嫌疑之內。金融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雖然多來自同業短期資金市場。因其已納入信貸規模管理,不是影子銀行,充其量屬於類銀行的金融業務。
三、監管部門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前置審批和監管,並出台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裡面有審批和監管事項。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進行前置審批和監管,
因為法律授權問題,目前無法出台《融資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只能出台《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裡面只有監管,沒有審批事項。
四、存款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除銀行系外,可以吸收股東存款。經營正常後可進入同業拆借市場。融資租賃公司中外資企業,只能從股東處借款,不能吸收股東存款。也不能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
五、法律授權
銀監會對金融租賃公司的審批和監管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目前尚未見到人大通過的法律文件允許商務部對融資租賃公司的前置審批和監管進行授權。
《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引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均沒有授權過去的外經貿部或現在的商務部對融資租賃業進行監管和審批的法律條文。
六、監督管理方式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放款人監管。租賃公司在監管部門批準的信貸規模範圍內開展業務活動。租賃資產發生變化時,每日都要上報。監管部門對租賃公司的銀行賬戶有可靠的監控。
融資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不允許開辦金融業務的方式對租賃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管。要求租賃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監管部門並不能及時准確地掌握租賃公司的資產實際狀況和資金流動情況。租賃公司在金融機構批準的授信范圍內開展業務活動。
七、租賃標的物范圍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的租賃標的物限定在「固定資產」。在實際監管中還有窗口指導,調整固定資產的經營范圍。融資租賃公司的標的物限定在「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標的物的靈活性與會計准則和稅收政策不符,容易產生行業的潛在風險。
八、風險管理指標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按照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進行風險控制的。依照《巴塞爾協議》資本充足率不能低於8%。融資租賃公司按照「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的要求進行風險管理。實際運作中,這個指標由出資人按照市場風險來考慮,與政府監管無關。
九、對外開放程度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目前沒有外資企業或金融機構入股。融資租賃公司從引進中國那天就允許外資設立非金融機構的合資或獨資的融資租賃公司。
十、計提呆壞賬准備金不同
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對金融租賃公司形成的「金融資產」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金融租賃公司是按照金融機構的標准,允許金融機構在沒有發生損失前也可以計提呆壞賬准備金。
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資產不屬於「金融資產」,不能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解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也就是說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物發生了損失才可以計提准備金,沒有發生損失就不能計提准備金。
十一、租賃資產登記
金融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在人行的《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進行登記。融資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每個季度向《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傳入經營數據,以此作為公示登記。
十二、海關監管不同
《海關免關稅進口申請程序》中規定:在辦理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申請手續時,特定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限於向中國境內金融機構或境外金融機構。而金融機構僅限定在「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信託投資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財務公司等)。」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不在此范圍內。
『玖』 金融租賃和融資租賃的區別 doc
「金融租賃」和「融資租賃」均來自同一英文單詞「Financial Lease」的翻譯。只不過在中國,因金融監管體系的特性,以及對租賃內涵的認識不同,才產生了差異。表面上看其差異不大,但實質上看,不管是經營管理,還是行業監管,區別還是很大的。
一、「金融租賃」和「融資租賃」的相同處
1、法律的定義是一樣的
不管是哪種租賃,在法律上是一樣的,同屬《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資租賃。出賣人和租賃物件標的物,均由承租人選擇,從法理上沒有任何區別。
2、業務操作原理是一樣的
企業要依法經營,在操作上不能離開融資租賃的法律標准,雖然在具體操作上有所不同,但在操作的基本原則上沒有什麼不同。沒有離開兩個合同三方當事人原則。
3、會計的定義是一樣的
會計注重的是實質勝於形式,因此不管怎麼變,叫什麼名字,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都要按准則的標准來辦。因此也不會有區別。
4、稅務部門的定義是一樣的
國家要依法征稅,企業要依法納稅。稅法的依據來自法律,法律沒有不同,稅收的徵收政策也沒有什麼不同。不管是「金融」還是「融資」都曾被劃歸為「金融保險業」。營改增以後,被劃定為現代服務業中的特殊產業,單獨制定稅收政策。金融保險業雖在現代服務業范疇,但沒有進入這次營改增范圍。
二、「金融租賃」和「融資租賃」的不同處
1、監管部門不一樣
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審批和監管,並規定只有他們審批設立的租賃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租賃公司從金融市場拆借(短期)資金不涉及信貸規模問題,但涉及公眾存款的資金或信用,因此租賃交易額(為了防止短期資金長用帶來的系統風險)要納入信貸規模嚴格管理。從而把租賃公司作為放款部門監管。
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審批和監管,實際上只能做一個信用銷售公司來監管。雖然有類似資本充足率的1:10借款比例的風險控制限制,但終究是對借款的限制。對於沒有進入資金市場資格的租賃公司來說,一個借款單位,真正能借到的資金比例(瞬間除外)一定小於1:10。尤其是資信不足的租賃公司,這個比例更低,不會超過一般企業的資產負債比例限制。而這一切都是由放款單位根據借款單位的信用決定的。
由此可見:金融租賃公司是金融機構、放款單位,融資租賃是非金融機構,借款單位。這是兩者之間的本質區別,由此產生的政策性和經營性差異也就不足為怪了。只不過外界再也不要把彼融資租賃等同於此金融租賃,不要以為報道融資租賃的消息等同於報道金融租賃的消息。也不要把金融租賃的資金銷售,等同於融資租賃的物件銷售。不要再奇怪租賃額以幾何爆炸方式增長那麼快,而租賃的市場滲透率卻沒有太多長進的原因。
2、財稅政策不一樣
金融租賃公司屬金融機構,可以享受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政策待遇:「金融企業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根據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備。一般准備的計提比例由金融企業綜合考慮其所面臨的風險狀況等因素確定,原則上一般准備余額不低於風險資產期末余額的1%。」,一旦出險「關注類計提比例為2%;次級類計提比例為25%;可疑類計提比例為50%;損失類計提比例為100%。其中,次級和可疑類資產的損失准備,計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動20」。
融資租賃公司因為不是金融機構,不能享有上述待遇,「所有問題都自己扛」。要想獲得此待遇,還需單獨去稅務部門求批准。
3、國家統計口徑不一樣
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三次產業劃分規定》的通知,金融租賃被劃分為:第三產業—J門:金融業—7120大類:金融租賃。融資租賃被劃分為第三產業—L門:租賃和商務服務業—7310大類:機械設備租賃。可能有人對此質疑,但不放在這兩個門類又能劃歸到哪去?新增租賃固定資產肯定不會認定為金融租賃信貸資產,反之亦然。
只有在國家統計局統計的數據上才能找到這種分類的差異。
在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各行業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情況」月度統計中,新增固定資產,金融租賃的數據在「金融業」的統計中,融資租賃的數據在「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的統計中。兩者不能混搭。這個分類原則與監管部門的劃分是統一的。不會產生混亂的。
要注意的是上述統計是累計新增固定資產的統計,不是租賃額的統計。不是新增固定資產的出售回租或租賃都不在這個統計范疇。盡管統計部門做的還不細致,不規范,許多數據統計不上來。但要計算租賃的市場滲透率,應從此處獲取數據才權威性和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