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個人可以作為融資租賃的出租人嗎
個人不可以作為融資租賃的出租人
出租人是融資租賃市場的經營者,是融資租賃交易中最活躍的部分,推動融資租賃交易的發展的主導力量。,根據其性質和投資目的不同,出租人可以分為以下三種:
1、廠商類出租人即附屬於設備製造廠商的出租人。—些機械、電子領域的大工業製造商,為擴大本企業產品的市場份額,增加銷售量,通過在本企業內部設租賃部,或者另行設立租賃子公司,或者與其他專業性融資租賃公司合,專門經營本企業產品在國內外市場的融資租賃業務。國際上比較著名的廠商類出租人有通用財務公司(GE Capital)國際商業機器信司(IBM)卡特彼勒公司(Caterpiller)西門子信貸公司(Siexmns)等。
這類出租人進行融資租賃的目的是運用融資租賃交易所具有的資優勢,來提高本企業產品的綜合競爭力,以此增加產品銷售,擴大產品的市場份額。在進行具體的融資租賃交易安排時,這類出租人經常最大限度地發揮其自身優勢,為客戶提供對租賃租賃設備的保養、維修、配件供應等方面的服務,並在融資租賃期限屆滿時提供更加靈活的選餘地,從而更好地滿足客戶對設備分期付款、表外融資、短期使用、免技術更新風險等多方面的需求。
2、金融機構類出租人
即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該類金融機構利用其資金勢直接參與融資租賃交易,或者為了參與融資租賃交易而設立其屬的租賃部或租賃子公司,在融資租賃市場中佔有重要地位。
3、獨立機構類出租人
即專門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租賃公司,或者與租賃業務相關的財咨詢公司和經紀公司。這類出租人在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時,主要是用其專業的租賃技術,通過安排各種交易方式,面向特定客戶群體,獨立地進行融資租賃交易,保證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❷ 融資租賃的融資方是出租人還是承租人呢
融資租賃公司不是銀行,所以資金來源是銀行等金融機構,需要外部融資。而承專租人是因為屬資金的需求向租賃公司需求資金幫助,租賃公司為其提供融資。
直租就是租賃公司用自己或者銀行的錢幫承租人買設備,承租人是沒有實際拿到起錢的;
回租業務是租賃公司通過自己或者銀行的錢把承租人的設備買來再租給承租人用,承租人是實際拿到錢了。。
❸ 從出租人角度來看,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區別
以出租人的角度來看有以下幾點:
經營租賃類似租房子,按月付租金;融資租賃的直租賃類似按揭購買房子,按月支付按揭款;融資租賃的回租賃則類似拿房子去抵押貸款,按月分期還款。
2.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最大區別是所有權是否轉移,以及對應的固定資產、租金在財務報表中的位置。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可入資產負債表,可計提折舊,租金用於償還長期應付款(利息部分可入費用);而經營租入固定資產不進入資產負債表,租金按費用計。
3.直租賃和按揭的最大區別是前者租賃期所有權歸出租人,承租人只有使用權和收益權;後者在按揭期所有權就屬於購買方,只是該所有權附加了他項權利,即銀行的抵押權。
4.回租和抵押貸款的最大區別是前者所有權過程中轉移兩次,後者則不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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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的義務主要有哪些
1.購買和交付的義務
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對供應商和租賃物的選擇,與供應商簽簽訂租賃物的買賣合同,購買租賃物。而且在未經承租人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變更購買合同中與承租人有關的內容。在融資租賃實務中,雖然是由供貨商直接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然而在法律關繫上,交付租物的義務仍然在出租人,只是該義務由供貨商代為履行了。
2.保證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平靜佔有、使用租賃物的義務
我國《合同法》第245條規定:「出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承租人進行融資租賃交易的目的就在於獲得租賃物的使用權,這是出租人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應該承擔的主要義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出租人不得妨礙承租人依照融資租賃合同所擁有的承租權,也不得擅自變更原融資租賃合同中的承租條件。
(2)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內,租賃物擁有獨占使用權,而且對使用租賃物所取得的收益可以獨立處分。
(3)出租人應保證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內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不受第三人的干擾。出租人轉讓租賃物所有權的,融資租賃合同對新的所有權人繼續有效,新所有權人不得解除合同,取回租賃物。這就是所謂的「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出租人將租賃物設定抵押時,出租人抵押行為不得影響承租人的使用收益權。承租人的使用收益權可以對抗抵押權人的抵押權。當然,承租人在行使上述權利時,應以不害出租人對租賃物的所有權為限。在租賃期間內,承租人如果受到對租賃物享有合法權利的人的干擾,出租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3.對承租人的協助義務
在供貨人出現拒絕交貨、延遲交貨或交貨不符的情況下,承租人應立即書面通知出租人,出租人將根據其與供貨人簽訂的買賣合同中將其對供貨人的索賠權轉讓給承租人的規定,協助承租入辦理索賠事宜。
❺ 出租人的融資租賃
(1)確定出租人總投資。出租人租賃總投資是未經貼現的因出租資產而將獲致的總收入,它包括:最低租賃得款額和預計將收到的無擔保殘值。最低租賃得款額應在租賃開始日借記 「」應收租賃款「」賬戶,無擔保殘值應借記「預計殘值」賬戶。
(2)確定合適的利率。出租人租賃會計所用的利率是使以下等式得以成立的利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市價=最低租賃得款額的現值-+無擔保殘值的現值。這種利率為租賃內含利率。
(3)確定凈投資。有了總投資和合適的利率,就可確定出租的凈投資,它是最低租賃得款額的現值與無擔保殘值現值之和。凈投資中最低租賃款額的現值,在租賃開始日應貸記銷售收放賬戶,表示承租人將付給出租人的金額的現值。如果沒有無擔保殘值,凈投資即最低租賃得款額的現值,也即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公允市價。
(4)計算未實現利息收入。在求得總投資和凈投資的基礎上,即可計算未實現利息收入,它是總投資和凈投資之差。此數在租賃開始日應貸記未實現利息收入賬戶。這部分收入將在租賃期內分期予以確認。
(5)租賃資產成本的記賬。租賃資產成本或賬面價值減無擔保殘值的現值,應在租賃開始日借記銷售成本賬戶。如果沒有無擔保殘值,記入銷售成本賬戶的是租賃資產的成本或賬面價值。由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按公允價值貸記銷售收入賬戶,按資產成本借記銷售成本賬戶,可能在租賃開始日構成出租人的一筆銷售利潤。
(6)租金的記賬。各期所收到的租金,應分別借記銀行存款和未實現利息收入賬戶,貸記應收租賃款和利息收入賬戶。
(7)訂有保證條款。如果租約中訂有租賃資產最低殘值的保證條款,或因承租不不續航天則受罰的條款,租賃期末應收租賃款賬戶余額必與擔保殘值相等。
(8)定期核查無擔保殘值。倘若原估價過高,致使投資凈額降低,應作損失處理;但發現原估價過低則不作處理。
直接融資租賃出租人的會計處理由於直接融資租賃和銷售式融資租賃的唯一區別,是在租賃開始日出租人不會發生損益,即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賬面價值等於公允價值。因此,租賃開始日的會計處理兩者略有不同。在直接融資租賃下,採用凈額法時,出租人應以租賃凈投資借記應收租賃款和預計殘值賬戶,貸記設備賬戶;採用總額法時,應以租賃總投資分別借記應收租賃款、預計殘值賬戶,貸記設備和未實現利息收入賬戶。未實現利息收入需在租賃期內予以攤銷,轉為已實現的利息收入。
舉債經營融資租賃出租人的會計處理 舉債經營融資租賃除了出租人和承租人以外,還有第三者貸款人直接參加,因此,會計處理較前兩者更為復雜:(1)確定出租人應收租金。出租人應收租金=租金總額-(長期借款本金+利息)
(2)確定出租人總投資。根據美國財務會計准則第13號公告(SFAS13)中的說明,總投資額由下面四個部分組成:
①從承租人那裡收到的租金收 入減去應付給貸款人的本息。
②交易中確認的可實現的投資稅貸項(即投資減稅)。
③租賃資產的估計殘余價值。
④由以下兩項組成的未得到的和遞延的收入:
(1)預計的稅前租賃收入(或損失)減去起租日直接成本以後的數值。
(2)剩餘租賃期間的投資稅款貸項,即出租人總投資=出租人的應收租金+投資減稅+預計殘值-未實現租賃收益。
(3)確定合適的利率。出租人於租賃實行日的投資已知,必須計算出投資報酬率。投資報酬率根據每年現金流出流入量求得。必須指出,該投資報酬率不同於租賃內含利率。
(4)確定凈投資。出租人的凈投資按年計算。每年凈投資=出租人應收租金余額+預計殘值-未實現租賃收益-遞延所得稅余額;或每年凈投資=上年凈投資-(上年現金流量-上年凈投資×投資報酬率)。
(5)確定出租人凈利潤。出租人凈利潤=租賃投資稅前利益+投資減稅利益 -會計確認所得稅費用。它是舉債經營融資租賃所產生的主要利益。(6)確定遞延所得稅。遞延所得稅是由於出租人對租賃資產取得所有權採用加速折舊法而獲得遞延交納所得稅的利益。也稱為出租人的再投資利益。它是會計確認的所得稅費用和稅務所得稅支付額之間的差額,該項差額計入「遞延稅」。
❻ 融資租賃出租人收到租金怎麼處理
下面用一個事例來說明融資租賃會計處理應該注意的地方。
企業租賃業務主要包括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對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業務的判別及租賃期現金流量核算方法的准確掌握是租賃核算的核心問題。本文通過對兩類租賃實質的分析,提出租賃業務處理三部曲,即: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業務實質判別——租賃期間現金流量核算——會計處理入賬。
一、分析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時應注意的問題
1.期初現金流:對於承租人來說,通過租賃業務可以使其避免一次性購買資產而支付較多現金引起企業資金不足問題,避免的資金支出相對於承租人而言是一部分資金流入,所以將其視為資金節約流入。
2.租賃期現金流:在此環節要仔細分析租賃業務實質,區別對待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現金流核算方法。因為經營租賃相對於承租人而言,由於其沒有購買資產而失去了資產折舊抵稅收益並付出了租金,所以將這兩部分均視為企業現金流出。融資租賃相對於承租人而言,也存在失去折舊抵稅與租金支付情況,但是企業會計准則與財務准則明確規定,這兩部分不能夠直接抵稅,只能夠通過利息費用進行抵稅,所以企業在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的情況下,應通過利息費用抵稅進行現金流量的調整。
3.租賃期屆滿現金流量:在租賃期屆滿時,企業應根據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資產的變現價值與資產會計賬面價值不一致進行應納稅額調整處理,變現價值大於會計賬面價值時增加的應納稅額直接從變現價值中抵扣,變現價值小於會計賬面價值時兩者差額與所得稅稅率乘積視為喪失的現金流流出。此環節的分析也可以單純地從數學思維來理解,即不區分租賃期屆滿時變現價值與會計賬面價值是否一致,此時的現金流量均可以按照逗期末現金流量=變現價值-(變現價值-會計賬面價值)×所得稅稅率地公式來理解。
4.折現率選擇:在租賃期內,因為承租企業或出租企業的現金流量穩定可靠且風險較低,所以折現率採用的是等風險的有擔保的債務稅後資本成本。在租賃期屆滿,因為此時的資產變現價值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且風險較高,所以折現率採用的是投資項目加權平均資本成本。
5.利息抵稅額:在融資情況下,每期利息額是根據期初未歸還的本金攤余成本與租賃內涵報酬率乘積計算的。
二、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業務處理三部曲
第一步: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業務實質判別。此步驟是核算現金流量數據的前提依據,目的在於說明在租賃期間現金流量怎麼核算,喪失折舊與付現成本能否進行抵稅。根據規定,經營租賃業務情況下失去的設備或資產的折舊額與付現租金均可直接抵稅,然而在融資租賃業務情況下,失去的設備或資產的折舊額與付現金額是絕對不可以抵稅的,只能以租賃資金的利息進行抵稅,所以此環節的理解掌握是後續第二環節租賃期間現金流量核算的基礎與前提。在判別具體能否進行抵稅時,判別內容核心為租賃業務是經營租賃還是融資租賃,具體依據為會計准則的規定。
第二步:租賃期間現金流量核算。該步驟是根據第一步判別結果來進行現金流量的分析。在租賃開始日與租賃期屆滿終結點,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的現金流量核算完全相同,唯一不同的是租賃期的現金流量核算,此部分也是現金流量核算的重中之重,核心之核心。在經營租賃情況下:對承租人而言,此步驟的現金流量主要包括三部分:①初始現金流量(避免設備購買支出,視為現金流入)②租賃期現金流量,稅後租金支付[租金×(1-所得稅稅率)]與喪失的折舊抵稅(折舊×t)兩部分,均視為現金流出。③租賃期屆滿現金流量,依據逗期末現金流量=變現價值-(變現價值-會計賬面價值)×所得稅稅率地計算,注意該公式的本質意義在於收益納稅損失抵稅的理解。在融資租賃情況下:對承租人而言,第①環節與第③環節相同,不相同的是第②環節即租賃期現金流量,稅前支付租金視為現金流出且不可抵稅與利息抵稅視為現金流入兩部分。
第三步:會計處理入賬。在經營租賃情況下,因為企業並不把租賃資產確認為資產,所以不需要進行資產的入賬確認,只需要在合理的租賃期間內,將支付的總額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計入當期損益。例如,在租賃期內,將實際支付的租金計入企業的當期損益,而初始避免設備購買支出部分現金流量並不是企業真實的現金支出,此部分僅僅作為評價租賃業務是否具有可行性給予的考慮。在融資租賃情況下,因為企業會計准則明確規定該項租賃資產應該確認為企業自身資產且在租賃期間內應該合理地進行折舊計提,所以在租賃開始日就需要將其進行入賬處理。按照企業將要支付租金總額現值確認為資產(固定資產),而將支付的租金總額確認為企業的負債(長期應付款),二者差額確認為未確認融資費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將其按照內涵報酬率進行攤銷。
三、案例分析
例:甲公司欲購置某設備,預計購置成本為8 000萬元,折舊年限為20年,法定殘值率為購置成本的5%,預計5年後變現價值為400萬元。現如果以租賃方式取得該設備,乙公司需每年支付租金1 989.88萬元,租期5年,租金於每年年末支付。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40%,乙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同期有擔保的稅前利息率為8.5%,項目要求的報酬率為14%.合同同時約定,在租賃期屆滿該資產歸承租人所有,但承租人必須支付400萬元價款。
第一步: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業務實質判別。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對租賃業務實質判斷逗租賃期間屆滿時,租賃資產所有權歸承租人情況下為融資租賃地依據可知,該項業務屬於融資租賃,故在租賃期間該項租賃業務的喪失設備折舊與租金付現成本均不可以直接抵稅,只能以利息進行抵稅。
第二步:租賃期間現金流量核算。首先,根據該項目購置成本、租金支付及期末補價支付數額計算該項業務內涵報酬率為9%(8 000-1 989.88×(P/A,I,5)-400(P/F,I,5)=0,i=9%)然後,依據因租賃而避免設備購買支出、租賃期付現成本與利息抵稅、租賃期屆滿時現金流出,計算租賃期租金償還與利息金額以及編制現金流量表,目的在於分析該項目的經濟可行性,為會計核算提供依據,數據如下表所示。
第三步:會計處理入賬。根據融資租賃支付租金額按照內涵報酬率折現的現值8 000萬元確認為逗固定資產地,將要支付的租賃資金及租賃期屆滿的補價10 349.4萬元確認為逗長期應付款地。二者差額2 349.4萬元記入逗未確認融資費用地並且在以後租賃期間逐步攤銷,在攤銷時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金額按照用資費用支付利息計算。
四、結論
1.租賃業務理論實質在於企業能否把租賃資產確認為自有資產,能否在租賃期間內將喪失的折舊與支付租金進行抵稅:若為經營租賃,則可以進行抵稅;若為融資租賃,則不可以進行抵稅。
2.無論是經營租賃還是融資租賃,二者都在租賃期間有四部分現金流量:避免設備購買而引起的現金流入,期末購買支付補價或不購買引起的喪失變現價值與納稅調整,租賃期間考慮所得稅的付現成本與折舊或不考慮所得稅但考慮利息抵稅的付現成本與折舊。
3.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均需要三階段流程分析: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業務實質判別——租賃期間現金流量核算——會計處理入賬。
❼ 融資租賃對出租人怎麼進行會計處理
1、租賃開始日的會計處理
出租人應將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作為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入賬價值,並同時記錄未擔保余值,將最低租賃收款額與未擔保余值之和與其現值之和的差額記錄為未實現融資收益。
在租賃開始日,出租人應按最低租賃收款額,借記「應收融資租賃款」科目,按未擔保余值的金額,借記「未擔保余值」科目,按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貸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按上述科目計算後的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2、初始直接費用的會計處理
出租人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通常包括印花稅、傭金、律師費、差旅費、談判費等。出租人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應當確認為當期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未實現融資收益的分配
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包括本金和利息兩部分。未實現融資收益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配,確認為各期的融資收入。分配時,出租人應當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當期應確認融資收入,在與實際利率法計算結果無重大變化的情況下,也可以採用直線法和年數總和法。
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融資租賃款」科目。同時,每期確認融資租賃收入時,借記「遞延收益-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融資收入」科目。
當出租人超過一個租金支付期沒有收到租金時,應當停止確認收入,其已確認的收入,應予轉回,轉作表外核算。到實際收到租金時,再將租金中所含融資收入確認為當期收入。
4、未擔保余值發生變動時的會計處理
出租人應當定期對未擔保余值進行檢查,如果有證據表明未擔保余值已經減少,應當重新計算租賃內含利率,並將本期的租賃投資凈額的減少確認為當期損失,以後各期根據修正後的投資凈額和重新計算的租賃內含利率確定應確認的融資收入。如果已經確認損失的未擔保余值得以恢復,應當在原已確認的損失金額內轉回,並重新計算租賃內含利率。其中租賃投資凈額是指,融資租賃中最低租賃收款額與未擔保余值之和與未實現融資收益之間的差額。
由於未擔保余值的金額決定了租賃內含利率的大小,從而決定著融資未實現收益的分配,因此,為了真實反映企業的資產和經營業績,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在未擔保余值發生減少和已確認損失的未擔保余值得以恢復的情況下,都應重新計算租賃內含利率,未擔保余值增加時,不做調整。
期末,出租人的未擔保余值的預計可回收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遞延收益-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貸記「未擔保余值」科目。如果已確認的未擔保余值得以恢復,應當在原已確認的損失金額內轉回,科目與前述相反。
5、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
或有租金應當在實際發生時確認為收入。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融資收入」
6、租賃期滿時的會計處理
(1)租賃期滿時,承租人將租賃資產交還出租人。這時有四種情況:
A.存在擔保余值,不存在未擔保余值。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交還的資產時,借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貸記「應收融資租賃款」科目。
B.存在擔保余值,同時存在未擔保余值。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交還的資產時,借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貸記「應收融資租賃款」、「未擔保余值」科目。
C.不存在擔保余值,存在未擔保余值。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交還的資產時,借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貸記「未擔保余值」科目。
D.擔保余值和未擔保余值都不存在。
出租人無需作處理,只需相應的備查登記。
(2)優惠續租租賃資產。
如果承租人行使優惠續租選擇權,則出租人應視同該項租賃一直存在而作出相應的賬務處理。如果承租人沒有續租,根據合同規定向承租人收取違約金時,借記「其他應收款」,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同時將收回的資產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
(3)留購租賃資產。
承租人行使了優惠購買選擇權。出租人應該按照收到的承租人支付的購買資產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融資租賃款」等科目。
7、相關會計信息的披露。
出租人應在財務報告中披露下列事項:
(1)資產負債表日後連續三個會計年度每年度將收取的最低收款額,以及以後年度內將收取的最低收款總額。
(2)未確認融資收益的余額。即未確認融資收益的總額減去已確認融資收益部分後的余額。
(3)分配未確認融資收益所採用的方法。如實際利率法、直線法或年數總和法。
❽ 融資租賃對出租人有什麼好處和風險
租金收益會高於一般市場投資收益,而且只做融資安排,不用管設備的保管和修理。
風險主要是承租人退租。
❾ 融資租賃對於出租人,折舊算什麼費用
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出租方不再計提折舊,承租方計提折舊。
因為融資租賃方式下,出租人將與固定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也隨之轉移給承租人。所以按照會計核算的實質重於形式原則,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在租賃期內視為承租方的一種資產,在會計業務處理中應將其作為企業的一項固定資產入賬,當然就該由承租方提折舊,取得折舊抵稅的好處。
承租方可計入的科目:生產成本 / 製造費用 / 管理費用
❿ 有關融資租賃的出租方如何開發票
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設備,如果出租方應繳納營業稅,則應開具營業稅發票;如果出租方應繳納增值稅,則應由出租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無論那種情形,發票都是由出租方開具給承租方。若承租方符合上述條件並按規定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其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相關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514號)規定,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
《雲南省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 (雲國稅函[2001]93號)第一條規定,按「融資租賃」政策規定計征營業稅的必須是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或對外經貿部批准、在企業名稱中標明「金融租賃」字樣的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
第二條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或對外經貿部批準的企業,從事具有「融資租賃」性質的貨物租賃業務,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的,應視為貨物所有權已轉移給承租方,按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計征增值稅。
(一)出租方已開具所「租賃」貨物的銷售發票的;
(二)出租方不作固定資產管理或不提折舊的;
(三)承租方對所租賃的貨物已作為購進固定資產管理或已計提折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