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滿足什麼條件時可以確認為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
滿足下列標准之一的,即應認定為融資租賃,除融資租賃以外的租賃為經營租賃。
(一)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即,如果在租賃協議中已經約定,或者根據其他條件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地判斷,租賃期屆滿時出租人會將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那麼該項租賃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
(二)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款預計將遠低於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合理地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
(1)融資租賃的判斷條件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的具體特徵
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一、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二、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四、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五、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功能介紹
1.融資功能 融資租賃從其本質上看是以融通資金為目的的,它是為解決企業資金不足的問題而產生的。需要添置設備的企業只須付少量資金就能使用到所需設備進行生產,相當於為企業提供了一筆中長期貸款。
2.促銷功能 融資租賃可以用「以租代銷」的形式,為生產企業提供金融服務。一可避免生產企業存貨太多,導致流通環節的不暢通,有利於社會總資金的加速周轉和國家整體效益的提高;二可擴大產品銷路,加強產品在國內外市場上的競爭能力。
3.投資功能 租賃業務也是一種投資行為。租賃公司對租賃項目具有選擇權,可以挑選一些風險較小、收益較高以及國家產業傾斜的項目給予資金支持。同時一些擁有閑散資金、閑散設備的企業也可以通過融資租賃使其資產增值。
而融資租賃作為一種投資手段,使資金既有專用性,又改善了企業的資產質量,使中小企業實現技術、設備的更新改造。
4.資產管理功能 融資租賃將資金運動與實物運動聯系起來。因為租賃物的所有權在租賃公司,所以租賃公司有責任對租賃資產進行管理、監督,控制資產流向。
隨著融資租賃業務的不斷發展,還可利用設備生產者為設備的承租方提供維修、保養和產品升級換代等特別服務,使其經常能使用上先進的設備,降低使用成本和設備淘汰的風險,尤其是對於售價高、技術性強、無形損耗快或利用率不高的設備有較大好處。
2. 准則規定,一項租賃業務認定為融資租賃的標准有哪些
一、現行企業會計准則(2006年2月15日發布)相關定義為:
第五條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其所有權最終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
第六條符合下列一項或數項標準的,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
(一)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二)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款預計將遠低於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
(三)即使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但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
(四)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
(五)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第十條經營租賃是指除融資租賃以外的其他租賃。
二、相關的准則應用指南對二者的認定標准作了如下規定:
(一)融資租賃的認定標准
本准則第六條(一)規定,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此種情況通常是指在租賃合同中已經約定、或者在租賃開始日根據相關條件作出合理判斷,租賃期屆滿時出租人能夠將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本准則第六條(三)規定,即使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但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其中「大部分」,通常掌握在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75%以上(含75%)。
本准則第六條(四)規定,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其中「幾乎相當於」,通常掌握在90%以上(含90%)。
(二)經營租賃的認定標准
根據本准則第十條規定,經營租賃是指除融資租賃以外的其他租賃。經營租賃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租賃期屆滿後,承租人有退租或續租的選擇權,而不存在優惠購買選擇權。
三、我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及美國會計准則的規定並不完全一致,主要是在劃分標准上的差異,沒有本質差異。
3. 判斷一項租賃業務為融資租賃的具體標準是什麼
5項標准 1 租賃資產在租賃期屆滿時歸承租人所有 2 承租人在租賃期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資產此時公允價值(90%及以上)或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與租賃資產此時的的公允價值(90%及以上) 3 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75%及以上(已使用超過75%的不適用本條標准) 4 租賃資產特點特殊 如無重大改動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5 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選擇權 而且購買價款遠低於行使此權利時租賃資產公允價值 在租賃開始日可以確定承租人會行使此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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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融資租賃的判斷條件實體理論和母公司理論在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的特點
(1)在租賃期屆滿時,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2)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價遠低於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
(3)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75%);
(4)就承租人而言,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幾乎相當於(≥90%)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
(5)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母公司理論:
1.母公司在用收買法取得控制股權時,對子公司的凈資產屬於母公司的部分按公平市價合並,對屬於少數股權的部分則按子公司的賬面價值計列。
2.將合並凈收益視為母公司股東的凈收益,不把少數股權列入合並資產負債表的股東權益部分,將少數股權應享有的凈收益份額列為一項費用。
3.對未實現的內部交易損益,若為順向交易(下銷)則100%消除,沖銷合並凈收益;若為逆向交易(上銷),則按母公司應享有的份額比例抵銷。
4.合並過程中產生的商譽屬於母公司。即母公司的購買成本超過所取得子公司凈資產公平價值的比例份額,作為母公司的商譽處理,少數股權不受商譽的影響。
實體理論:
1.凡是該合並實體所能控制的資源,其計價方法都必須相同。
2.子公司凈資產的列示,應以母公司購買股權的代價作為基礎
3.在實體理論下,少數股權凈利被認為是合並實體總凈利的分配,而少數股權也就是合並實體股東權益的一部分。子公司的凈利和股東權益都應以全體股東的觀點來衡量,以便將子公司的凈利和股東權益以相同的方法分配給所有股東。
5. 如何判定一項租賃是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
准則規定在滿足以下五個條件之一的,應認定為融資租賃:
1、在租賃期屆滿時,專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屬承租人。
2、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價預計遠低予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合理地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
3、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
4、就承租人而言,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
5、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從以上融資租賃應具備的條件看出,融資租賃其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的風險和報酬的租賃。其所有權最終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因此會計上把融資租賃當作企業的「固定資產」管理,雖然從法律意義上融資租賃的財產不屬於承租方,但企業會計准則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有實質重於形式的標准。
經營租賃是指融資租賃以外的其他租賃。經營租賃的財產實質上風險報酬並沒有轉移,因此不能確認企業的財產。
6. 什麼是融資租賃其認定的標準是什麼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ing)又稱設備租賃(Equipment Leasing)或現代租賃(Modern Leasing),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相關的准則應用指南對二者的認定標准作了如下規定:
(一)融資租賃的認定標准:
本准則第六條(一)規定,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此種情況通常是指在租賃合同中已經約定、或者在租賃開始日根據相關條件作出合理判斷,租賃期屆滿時出租人能夠將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本准則第六條(三)規定,即使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但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其中「大部分」,通常掌握在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75%以上(含75%)。
本准則第六條(四)規定,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其中「幾乎相當於」,通常掌握在90%以上(含90%)。
(二)經營租賃的認定標准
根據本准則第十條規定,經營租賃是指除融資租賃以外的其他租賃。經營租賃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租賃期屆滿後,承租人有退租或續租的選擇權,而不存在優惠購買選擇權。
7. 融資租賃的必備條件是什麼
1. 2001年8月31日(含)前設立的內資租賃企業最低注冊資本金應達到4000萬元,2001年專9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屬間設立的內資租賃企業最低注冊資本金應達到17000萬元;2. 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3. 擁有相應的融資、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不少於三年的租賃業從業經驗;4. 近兩年經營業績良好,沒有違反違規記錄;5. 具有與所從事融資租賃產品相關聯的行業背景;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推薦融資租賃試點企業除應上報推薦函以外,還應提交下列材料:1. 企業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申請及可行性研究報告;2.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3. 公司章程,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及風險控制制度文件;4. 具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所出據的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5. 近兩年沒有違法違規記錄證明;6. 高級管理人員的名單及資歷證明。
8. 融資租賃業務的判斷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租賃為融資租賃:
(一)在租賃期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專;
(二)租賃期為資產使屬用年限的大部分(75%或以上);
(三)租賃期內租賃最低付款額大於或基本等於租賃開始日資產的公允價值。
9. 融資租賃條件判斷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融資租賃法律關系
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於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由於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
中國的融資租賃是改革開放政策的產物。改革開放後,為擴大國際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開辟利用外資的新渠道,吸收和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設備,1980年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引進租賃方式。1981年4月第一家合資租賃公司中國東方租賃有限公司成立,同年7月,中國租賃公司成立。這些公司的成立,標志著中國融資租賃業的誕生。
2007年後,國內融資租賃業進入了幾何級數增長的時期。業務總量由2006年的約80億元增至2011年約9300億元。2012年底,全國注冊運營的融資租賃公司約560家,其中包括金融租賃公司20家,內資租賃公司80家,及外資租賃公司約460家。注冊資金總額達1820億人民幣,租賃合同餘額約15500億人民幣。
10. 滿足融資租賃的條件是什麼
1、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專給一個企業使屬用。
2、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3、在租賃期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
4、租賃期為資產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或以上)。
5、租賃期內租賃最低付款額大於或基本等於租賃開始日資產的公允價值。
(10)融資租賃的判斷條件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操作方式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的要求和選擇,與供貨人訂立供貨合同支付貨款,與承租方訂立租賃合同,將購買的設備租給承租方使用,租期大部分相當於設備壽命期。
租賃期間內,承租方按合同規定分期向出租方交付租金。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在租期內享有設備的使用權。租賃期滿,設備可由承租方留購,續租或退回出租方。
在工程機械行業中,融資租賃業務也是在近幾年被引入中國,是由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供貨人和租賃標的物的選擇,由出租人向供貨人購買租賃標的物,然後租給承租人使用的一種銷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