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問題
甲公司應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為0萬元。
根據准則規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應當計入資本公積,不會影響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所以為0
❷ 為什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要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變動計入其他資本公積,主要是為了防止企業進行盈餘管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是一種不影響現金流的一利益。
《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應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的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變動損益擴展閱讀:
對於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的債券投資,每期應確認的投資收益 =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而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一)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二)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三)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根據攤余成本的定義,我們可以推斷以下計算公式:
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 -已償還的本金 +(投資收益 -收到的利息)[即攤余成本定義中
(二)利息調整的攤銷額] -資產減值損失
上面公式中在「已償還的本金」和「資產減值損失」不涉及的情況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其實就等於不考慮公允價值暫時性變動的賬面價值。
所以,從攤余成本的組成內容來看,並不包括公允價值暫時性變動。如果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損失,那麼將使得攤余成本等於賬面價值。
總之,計算投資收益時,攤余成本不能考慮公允價值的暫時性變動;而計算公允價值變動時,則比較的是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的大小,而不是攤余成本與公允價值的大小。攤余成本與公允價值的差額應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
❸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投資損益怎麼計算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投資損益的計算是:
1、當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版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權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2、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通常是指企業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比如,企業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歸為此類。存在活躍市場並有報價的金融資產到底應該劃分為哪類金融資產,完全由管理者的意圖和金融資產的分類條件決定的。
❹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
一、性質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通常是指企業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
二、計算方式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三、損益不同:
1、該指定可以消除或明顯減少由於該金融資產的計量基礎不同所導致的相關離得或損失在確認或計量方面不一致的情況。
2、企業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的整死書面文件已載明,該金融資產組合或該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評價並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變動損益擴展閱讀:
屬於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視為能夠可靠計量:
1、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存在活躍市場,以市場價格為基礎確定公允價值。
2、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但同類或類似資產存在活躍市場,以同類或類似資產市場價格為基礎確定公允價值。
3、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不存在同類或類似資產可比交易市場,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時,要求採用該估值技術確定的公允價值估計數的變動區間很小,或者在公允價值估計數變動區間內,各種用於確定公允價值估計數的概率能夠合理確定。
❺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會影響損益嗎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企業為短期獲利而作出的投資,因此其公允價專值必須要如數計入當期損益屬;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並非為短期獲利,但又以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因此其正常的公允價值變動就允許先計入權益,只有當處置時才影響損益;但是如果公允價值大幅下跌不影響損益,又會對投資者產生誤導,因此准則規定此時要計提減值准備,計入損益;「持有至到期投資」由於是企業意圖長期持有的,其價值短期的增減變動對企業沒有多大意義,因此不予反映。綜上,可以看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特點決定了其會計處理的方式區別於交易性金融資產,因此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權益也就可以理解了。由此可知,應當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中。
❻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原則: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加上交易費用構成其入賬成本,並以公允價值口徑進行後續計量。
2、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3、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可供出售外幣非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4、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
(6)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變動損益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一般會計分錄: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如果是股權投資則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買價-已宣告未發放的股利+交易費用)
貸:銀行存款
企業在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會計處理時,還應注意以下方面:
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
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變動為什麼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卻計入公版允價值變動損益。權
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也不會像對交易性金融資產那樣積極管理。如果企業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這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歸為短期投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應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則其形成的匯兌差額也應計入當期損益。
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可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
❽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哪一部分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企業為短期獲利而作出的投資,因此其公允價值必須要如數計入當期損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並非為短期獲利,但又以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因此其正常的公允價值變動就允許先計入權益,只有當處置時才影響損益;但是如果公允價值大幅下跌不影響損益,又會對投資者產生誤導,因此准則規定此時要計提減值准備,計入損益;「持有至到期投資」由於是企業意圖長期持有的,其價值短期的增減變動對企業沒有多大意義,因此不予反映。綜上,可以看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特點決定了其會計處理的方式區別於交易性金融資產,因此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權益也就可以理解了。
由此可知,應當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