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政策有什麼
政策一:
央行下發《關於手機支付業務發展的指導意見》、《支付機構內網路支付業容務管理辦法》草案,徵求對第三方支付做出限制,包括第三方支付轉賬、消費將被限制,如單筆消費不得超過5000元,月累計不能超過1萬;單筆轉賬不能超過1000元,年累計不能超過1萬等。
政策二:
央行和銀監會聯手發出《關於加強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業務管理的通知》。
通知對交易限額作了要求,包括單筆支付限額和日累計支付限額,客戶提出申請且通過身份驗證和辨別後,在臨時期限內,可以適當調整單筆支付限額和日累計支付限額。
第三方支付規模和次數被限制,用戶投入網路理財產品的資金規模也被限制。如現在使用余額寶轉賬工行限額5000、農行限額10000等顯示。
⑵ 互聯網理財現在監管如何,有什麼要注意的地方嗎
監管還不是很完善,主要要注意一下選擇產品的信息和平台的資質,最好去一些像和訊、金 蘇 財 富 在線這樣的資質平台。
⑶ 現在互聯網那麼多網上理財的平台,國家有監管嗎
投過一些平台,但都不敢放太久,因為這些平台也成立沒幾年時間,現在國家慢慢要開始監管了。我投的快可貸一個月的標,收益還不錯。
⑷ 如果是網路P2P的話,建議慎重,現在監管要求越來越嚴,暴雷的網路理財比比皆是,很多人血本無歸
目前不符合監管要求的平台需要全部清退,但也會有一部分個別省內平台收到牽連。目前看來在選擇P2P平台需要選擇位置在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的平台。判斷一個P2P平台的合規性主要看如下幾點:
1、信息是否足夠透明;
2、三證,也就是銀行存管,ICP電信增值業務許可證,3級等保。
三證是網貸行業入門的資格憑證,好比餐飲行業需要有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是一個道理。
3、完成108條監管細則的整改工作。
例如禁止平台設立理財計劃,禁止期限錯配,禁止代賣信託、資產管理、基金、銀行業務、股票、外匯等,禁止對接金交所等等
⑸ 互聯網理財監管的重心在於那幾點
斷定互聯網金融的方法、准入門檻、技術規范、行業規范;
P2P和眾籌平台不能本身或許經過關聯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和小貸公司供給擔保;答應第三方融資性擔保公司進行擔保,但要對擔保公司的危險進行防範;如需要小貸公司進行擔保就需要修訂相關規則。
3.保管賬戶設置。P2P與眾籌在賬戶設置上應遵從賬戶別離的原則,即用戶資金和網站運營資金分賬辦理和運用,以防範網路平台以任何方法移用客戶出資金。平台接受客戶出資金的,應當挑選一家商業銀行開立保管賬戶,二者應簽定保管協議,清晰兩邊的權利、職責和職責。
4.清晰投融資信息的發布方法,該方法的斷定方法應充分發揮網路下降傳達的本錢特色,能夠採納網路的方法進行宣揚。美國為了下降企業證券發行本錢,放鬆了對私募發行宣揚的約束,答應經過報紙、網路或電視進行揭露聲稱。
5.強化融資者和平台的信息發表職責和職責。包含發表信息的內容、發表的規范、發表主體及法律職責;
6.賦予平台有危險提示和對出資者和融資者教育職責。
7.平台有對融資者信息審閱的職責。
對平台參與主體各方要有相關的規則。融資者的資格和融資額度的規則;出資者的資格和出資的額度規則。
8.互聯網金融客體監管准則。對P2P平台的融資東西要有規則,如是民間借貸就只能是《合同法》規則的借貸合同,不能變相為其他金融東西的交易平台。股權眾籌的融資項目要有相關規則不能是國家制止融資的項目。
9.平台應當按規則妥善保管客戶身份基本信息、信貸業務信息、依法保存客戶的商業秘密,不得對外走漏。法律法規還有規則的在外。
⑹ 網路理財公司都屬於那個部門管理
銀監會設立了銀行普惠金融工作部,負責推進銀行業普惠金融工作,融資性擔保機構、小貸、網貸的監管協調。
這是一個P2P的監管從無到有的過程,P2P將會有政府支持,那麼將會有更多大資金背景做P2p,為了保證自己發展估計行業整體收益會有所下調。而且發生規模效應之後小平台只能越做越小,大平台越做越大,收益就越來越少了。
先成立管理部門,政府機關對許可權劃分相對較清楚,有了許可權,才會去制定政策。現在有了監管部門,政策也將會出台,對於做實事的平台來說算是利好消息。
⑺ 為什麼網上出現那麼多騙人的理財投資公司,網路監管部門都不管嘛!我投資以後資金不能保證返現!
這不僅僅是網路監管部門,國家對這一塊也沒有監管措施,造成那麼多騙子騙取老百姓的血汗錢,網路投資魚龍混雜需小心謹慎。
⑻ 網路理財到底是不是真的呢可靠嗎
有真的但是大復部分都是假制的,我搞過很多,絕大部分都是坑錢的,也被坑過,但現在手裡也有一個真的項目。16年開始的,每次按時到賬,從未出現什麼黑客啊,技術故障托詞不到賬的。同時期我也搞過其他三四個項目,其他項目都死了,就它還一切正常,每月也能拿4000左右,當領個工資,也不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