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FOF與TOT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縮寫,即建設—經營—轉讓方式,是政府將一個基礎設施項目的特許權授予承包商(一般為國際財團)。承包商在特許期內負責項目設計、融資、建設和運營,並回收成本、償還債務、賺取利潤,特許期結束後將項目所有權移交政府。實質上,BOT融資方式是政府與承包商合作經營基礎設施項目的一種特殊運作模式。
BOT融資方式在我國稱為「特許權融資方式」,其涵義是指國家或者地方政府部門通過特許權協議,授予簽約方的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承擔公共性基礎設施(基礎產業)項目的融資、建造、經營和維護;在協議規定的特許期限內,項目公司擁有投資建造設施的所有權,允許向設施使用者收取適當的費用,由此回收項目投資、經營和維護成本並獲得合理的回報;特許期滿後,項目公司將設施無償地移交給簽約方的政府部門。
BOT的概念是由土耳其總理厄扎爾1984年正式提出的。
所謂TOT融資方式,即移交(transfer)一經營(operate)一移交(transfer)。指中方將已經建成投產運營的基礎設施項目移交給外方(投資者)進行運營;中方憑借所移交的基礎設施項目未來若干年內的收益(現金流量),一次性地從外方(投資者)那兒融通到一筆資金,再將這筆資金用於新的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當經營期屆滿,外方(投資者)再將項目移交回中方手中。
基礎設施項目融資的方式很多,典型的方式是BOT融資方式。但是在BOT方式下,中外雙方的利益追求存在較大矛盾,焦點問題主要集中在「B」上。首先是外方往往要求較高的投資回報,有的甚至要求投資回報率應在18%左右;其次,外方通過BOT融資進入中國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的同時,往往還要求進入中國基礎設施的裝備市場以及基礎設施的經營市場。加之BOT方式風險較大、項目產品價格高、對配套法律制度要求較高,實際運作過程中成功率較低,曾經風行一時的BOT項目幾乎很少達到預期目標,使得BOT融資方式不能在大范圍內推行和採納。
⑵ 銀行可以買到信託產品嗎廣州比較大的信託公司有什麼
有些銀行代銷信託,可以在銀行買到信託,不過銀行的起點一般300萬,至少也要100萬的,50萬買不到版;信託產品的權起步一般在100萬以上,市面上50萬的信託產品很少,50萬一般是有限合夥產品居多,不過風險可控性差,畢竟不是正規金融機構的產品,管理也比較混亂,50萬可以選擇的信託有中鐵的tot,以及安信的產品;廣州本地有大業信託,粵財信託。不過產品基本沒有50萬的,廣州本地的信託銷售機構很多,有新華的財富中心,新時代,中信等,以及大的三方理財機構,如恆天財富,大唐財富,諾亞財富等,以及中小型機構,當然也可以異地購買,反正只要選對了產品,哪裡買都是一樣的;對於風險控制,看具體產品了,主要看投資方向,還款來源,融資方實力,擔保方實力
⑶ 諾亞財富的家族信託和全權委託業務怎麼樣
諾亞財富是中復國內地唯一一家制開展真正意義的家族信託服務的獨立財富管理機構。截止到2018年,諾亞管理著來自於中國的超過100個家族信託。而在去年一年,諾亞集團全權委託和家族辦公室投資相關資產管理規模同比大增86%。諾亞客戶等級最高的「黑卡」客戶(超高凈值客戶),數量增加了30%。個人認為這組數據不僅說明了諾亞財富的家族信託和全權委託業務的可靠性,而且也體現出了高凈值客戶明確的市場需求點。據說信託,正在成為高凈值人群財富安排的另一個標配呢。
⑷ 恆天財富靠銀行做渠道賣信託
這就靠自己為人處事的能力和公司方面給與的政策了,先下手者肯定有市場優勢,但是在這個充分競爭的市場,是不可能存在多麼牢固的戰略聯盟關系的,關鍵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