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信託規模已降至了25.61萬億嗎
據報道,來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一季源度末,全國68家信託公司受託資產規模為25.61萬億元,較2017年四季度末下降2.41%,為近兩年來首次負增長;同比增速較2017年四季度末的29.8%進一步放緩至16.6%。
分析人士表示,下一步在防風險、嚴合規、穩轉型、提質效的指導思想下,傳統房地產與政府融資平台信託業務合規風險提高,展業難度增大,信託公司的展業范圍將逐漸從房地產、政府融資平台擴展至消費升級、產業升級等新興領域。
② 監管加碼 房地產信託發行規模下滑至5100億
隨著監管政策加碼,對於房企通過信託渠道融資的審核越發嚴格。根據用益信託最新統計顯示,今年來,截至記者發稿時止,我國68家信託公司共發行了3858款房地產集合信託產品,規模總計5118.5億元,相較於去年同期的4099款6352.6億元的規模,在融資額度上同比下滑了19.4%。
7月份以來,整個房地產信託發行延續了下滑態勢。用益信託統計數據顯示,7月全行業共發行241款416.1億元的房地產集合信託產品,相較於上月的481款794.2億元的規模,在發行只數上下降了50%,在融資規模上則下降了47.6%;而與去年同期的516款755.56億元的規模相比,在發行只數上更是同比銳減了53.3%。
事實上,我國房地產類信託的募集規模自2019年下半年以來,連續多個季度下行。中國信託業協會數據顯示,2020年一季度末,投向房地產領域的信託資金總額為2.58萬億,較2019年末下降1249.87億元。
「這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監管趨嚴,從去年下半年以來,房地產信託經歷了多輪窗口指導和調控;二是一季度新 冠疫情沖擊使得樓市停擺,房地產開發也全面暫停,房企融資需求萎縮的同時信託業務的開展也短期內受限。」對此,有信託分析人士認為。
③ 信託四大類型
信託四大類型:
一、房地產信託
目前政府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思路是建立在長效機制上的:完善保障房機制、提出房產稅立法、針對不同城市分類調控、增加中小套商品房和共有產權住房、改革工業用地、提高農地增值收益等。這一系列長期制度建設將會有效抑制投機性需求,促進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因此,房地產信託要想繼續發展,應仔細分析不同城市的剛需、供求情況。另外,在保障房、工業用地改革、農地項目,以及倉儲物流、工業園區等方面也需多關注。
二、基礎產業信託
基礎產業類信託,是指資金投資於基礎產業領域的信託,基礎產業包括基礎工業和基礎設施兩部分。因基礎設施類項目要遠遠多過基礎工業類項目,因此基礎產業類信託又被叫作基礎設施建設類信託,簡稱「基建信託」。又因所涉項目多為政府項目,且多以項目代建方對地方政府的債權作為質押,還款來源主要為政府償還債務,相當於無形中形成了一種政府信用擔保,又被稱為「政信合作」類信託,投資者認可程度很高。基礎產業類信託自2011年下半年開始,在所有信託類別中佔比趨於穩定。截至2013年末,全國基礎產業信託產品5960個,業務存量規模26028.55億元,2013年新增3917個,規模1.43萬億。
三、工商企業信託
工商企業類信託,是指資金投資於工商企業的信託。工商企業指生產工業產品(商品)的一般性生產型企業,提供產品(商品)流通服務的商業、貿易企業等。工商企業信託的資金用途通常為補充企業的流動資金需求,其發行規模與我國的宏觀經濟形勢密切相關。經濟不景氣,企業融資需求萎縮,加之難以承受較高的融資成本,因此工商企業收益較其他類信託低,在一段時間內,比重都不如地產和基礎產業類信託。但是,隨著國家經濟的逐步回穩,以及政策鼓勵支持金融業服務實體經濟,尤其是信託作為擁有「金融全牌照」的工具,通過靈活的投資方式,整合多種金融工具,大大助力了工商企業發展,尤其是融資更為困難的中小企業。
四、金融市場信託
金融市場類信託,是指資金投資於金融領域的信託,具體又分為投向證券市場、金融機構及金融產品等細類。因金融市場類信託與金融市場動態息息相關,所以2010-2011年銀監會出台的規范銀信理財合作業務的相關政策,以及股市的持續低迷,都使得這兩年金融市場類信託規模不大。但2012年,由於監管政策趨緊,商業銀行信貸規模受限的情況下,銀信合作業務得以快速擴張。據格上理財統計,截至2014年2季度末,金融市場類信託資產余額達到3.05萬億(含陽光私募基金)。
④ 到哪裡購買我國正規信託產品
中金在線?從事信託這么久剛聽說過他也開始做信託了,天天在這里做廣告,還可靠?
信託的渠道很多,不管在哪裡購買,都是把款打到專用的信託賬戶(保留打款憑證,購買信託的出資憑證),和信託公司簽訂合同,就可以了,至於哪裡買,根據你的愛好和便利程度了,因為信託支持異地購買,所以銀行渠道和三方是比較方便的,當然也可以網上購買。
信託的優勢想必你已經基本了解了,風閑主要是融資方到期不能兌付風險,政策風險,信託公司的道德風險,運營風險,以及不確定性風險等,銀監會明文規定,信託合同不保障收益所以投資還是需甄別風險的,主要就是政策方面迴避政府打壓的行業,如房地產信託;還款源匱乏的項目;不確定較大的項目,如紅酒,藝術品,礦產類的。
⑤ 我國信託按什麼分類
●根據資金運用不同
信託可分六大類
按照其信託計劃的資金運用方向,集合資金信託可分成以下六種類型。
證券投資信託,即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信託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投資於證券市場的信託。它可分為股票投資信託、債券投資信託和證券組合投資信託等。如國元信託的「蕪湖縣建設投資債權轉讓信託計劃」。
組合投資信託,即根據委託人風險偏好,將債券、股票、基金、貸款、實業投資等金融工具,通過個性化的組合配比運作,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使其有效增值。如中信信託的「國元農業基金一號信託」。
房地產投資信託,即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信託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投資於房地產或房地產抵押貸款的信託。中小投資者通過房地產投資信託,以較小的資金投入間接獲得了大規模房地產投資的利益。如中融信託的「園丁房地產信託貸款項目信託」。
基礎建設投資信託,是指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根據擬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的資金需要狀況,在適當時期向社會(委託人)公開發行基礎設施投資信託權證募集信託資金,並由受託人將信託資金按經批準的信託方案和國家有關規定投資於基礎設施項目的一種資金信託。如中鐵信託「綠洲13期鳳凰湖國際生態濕地公園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信託」。
貸款信託,即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委託人存入的資金,按信託計劃中或其指定的對象、用途、期限、利率與金額等發放貸款,並負責到期收回貸款本息的一項金融業務。如新華信託的「梨園鎮磚廠村貸款信託」。
風險投資信託,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委託人的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以高科技產業為投資對象,以追求長期收益為投資目標所進行的一種直接投資方式。如西安信託的「閻良國家航空高技術收益權信託」。
在我國信託業中,使得信託機構的經營狀況發生惡化,不能按信託合同的約定支付信託收益和償還信託資金的原因有三方面:一是對融資者、承租人、被擔保人的資信情況,項目的技術、經濟和市場情況缺乏必要的調查研究;二是對擔保、抵押、反擔保的各項要件審查不細,核保不嚴,抵押物不實,缺少法律保護措施;三是在政府幹預下產生的非市場化業務。
⑥ 中國信託行業發展現狀如何
近年來,信託行業實現了快速發展,信託行業信託資產總額持續攀升。前瞻網發布的《-2018年中國房地產信託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2012年,信託行業資產總額達到了7.47萬億元,相比上年提高55.27%。伴隨著信託行業快速發展,信託行業兌付危機頻頻爆發。
2012年以來,信託行業信託產品兌付風險的暴露日漸頻繁,尤其是在房地產信託領域,信託兌付危機頻頻出現,數家大型信託公司接連曝出信託產品兌付危機,涉及金額都非常大,反映出信託產品市場風險積聚比較嚴重,部分風格激進、業務集中、兌付時間集中的公司面臨著較大風險。
信託業頻頻爆發的兌付危機折射出了信託業發生的深層次困境。從我國信託行業業務結構變化情況來看,融資類業務佔比近年來雖然有所下滑,但是依然占據主要部分,截至2012年末,信託行業融資類業務佔比依然高達48.87%。
由於我國信託行業業務結構以借貸融資為主,所以信託公司在經濟周期波動和轉換過程中面臨較大的信用風險管理壓力,借貸融資類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兌付(償付)風險日益突出。
融資性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缺乏流動性,缺少風險定價、風險轉移、風險緩釋機制,所以一旦經濟下行,信託行業融資類業務將面臨很大的兌付風險。而且,由於信託行業面臨著剛性兌付的「潛規則」,所以融資類業務的兌付風險全部轉入了信託公司內部,一旦出現兌付問題,信託公司就要想辦法進行兜底處理完成兌付。
在不健康的業務結構和「剛性兌付」的雙重壓力下,信託行業發展顯得「異常脆弱」,一旦經濟下行,很多信託公司將面臨著巨大的兌付壓力,事實上,很多兌付風險依然沒有暴露,而且在不斷集聚。
從商業銀行的經營情況來看,截至2013年3月末,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余額達到5243億元,同比增長20.7%,不良貸款率0.99%,比年初上升0.02個百分點。這已是自2011年第四季度以來,不良貸款余額連續六個季度反彈,未來一段時期不良貸款規模可能還會繼續攀升。商業銀行尚且如此,作為風險承受程度更高的信託行業,面臨的兌付危機可想而知。
信託行業步入了調整期,行業發展亟需轉型。從中國經濟金融發展趨勢來看,我國的信託公司發展空間依舊廣闊,盡管要經歷轉型期帶來的痛苦,以及承受來自其他金融機構的競爭壓力,但是轉型也是信託行業尋求可持續發展的不二選擇。
前瞻網認為:信託行業需要尋求經營戰略的重新定位,未來可選的經營戰略轉型方向包括:專業私人財富管理信託公司、專業的金融信託服務機構、以投資管理為主的專業信託公司、綜合性的信託公司、金融控股集團等。
信託公司都應該選擇自身的轉型道路,盡管轉型道路選擇可以不同,但是無論如何,信託公司都應當在專業投資(資產)管理能力和高凈值客戶的服務能力方面尋求提高和突破,從而實現信託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
⑦ 我國信託業已經先後經過幾次大規模的清理整頓
信託是建立在財產轉移和財產處分基礎上的法律制度,是以經濟自由為前提的。因內此,我國信託制度容的再次導入是與改革開放密切相關的,這也決定了信託業的演進具有我國轉軌經濟的特點。我國信託業從1979年開始至今經歷了計劃經濟、計劃與市場混合經濟和市場經濟三個發展階段。因此,我國信託業的發展基本上也就可以理解為三大階段,即:恢復與擴張階段(1979—1992)、整頓階段(1993—2001)和規范階段(2002至今)。
目錄
一、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1979—1992)
1.1、改革開放前的我國信託業簡介
1.2、我國信託業的恢復與擴張階段
二、我國信託業的整頓階段(1993—2001)
三、我國信託業的規范階段(2002 至今)
⑧ 十大信託公司包括哪些
看你用什麼方式排名了,信託公司有很多排名方式
一、綜合排名(是按照回經營環境、資產管答理能力、風險管理能力和隱性擔保能力作為排名依據的,權重比依次為10%、30%、30%和40%):
1.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2.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有限公司
3.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4.中誠信託有限公司
5.華潤深國投信託有限公司
6.中鐵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7.新華信託有限公司
8.西安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9.中糧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10.中融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二、按注冊資本金排名:
中信信託
平安信託
中融信託
興業信託
交銀信託
華寶信託
華信信託
愛建信託
華能信託
昆侖信託
三、按信託資產總額
1中信信託
2興業國際信託
3大業信託
4中融國際信託
5華潤深國投信託
6中誠信託
7建信信託
8對外經濟貿易信託
9山東省國際信託
10華能貴誠信託
四、按產品收益率排名
1昆侖信託
2甘肅信託
3華寶信託
4杭州工商信託
5中誠信託
6民生信託
7四川信託
8金谷信託
9新華信託
10西藏信託
基本上這幾個還算比較有參考價值,需要其他的信息也可以再問我,希望能被採納~
⑨ 請問制約我國信託業務發展的因素包括哪些
影響我國信託業發展的因素很多,最重要的影響因素是信託制度及其相關配套制度的不健全和缺失造成的,突出的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信託規模的制約及單份信託合約金額的限制。按《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信託投資公司發行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基本定位於非公募性質,每項信託計劃不得超過200份信託合同,每份信託合同的最低金額不得低於5萬元人民幣。此項限制導致了資金信託產品的設計和推出與大多數投資項目的資金需求規模以及巨額的居民儲蓄所產生的投資需求產生了巨大差距。信託規模的限制(受投資項目的資金規模製約,實際上每份信託合同要求的最低金額往往高達幾十萬元),使得相當多的資金信託產品不能順利發行,投資項目的資金難以按時到位,進一步影響了地區經濟的發展。
2、稅收制度的制約。對於財產型信託,由於目前我國稅收制度沒有針對該類業務出台相應政策,按照《信託法》和現行的稅法,委託人將資產委託給信託公司進行投資時,因伴隨產權轉移,需要繳納稅金;當信託計劃到期,信託公司將資產交還委託人時又需繳納稅金。雙重納稅大大提高了信託公司的經營成本,從而壓縮了投資者的收益空間,阻礙了信託業務的開展,這也是目前各信託企業均未推出財產型信託業務的一個根本性制度約束(目前部分國內信託企業推出的所謂財產信託產品,其本質上還是資金信託產品)。而對於資金信託產品來說,現行的法律規定中沒有明確受益人在取得信託受益時如何納稅,各個地區在此方面的做法不一致。另外,對於信託企業開展公益信託業務等特殊業務,相關法律中也沒有稅收優惠等方面的規定。
3、信託產品流通機制的滯後。盡管規定信託產品的受益權可以轉讓,但轉讓方式、轉讓價格、轉讓手續和轉讓場所等在法律法規中均無明確規定,從而使資金信託產品的流動性,特別是機構委託人大額信託合同的轉讓嚴重缺乏操作性。根據現有法律,信託受益權是以信託合同形式存在的,而信託合同不能被分割,只能整體轉讓。受制於項目融資的規模和信託計劃不能超過200份合同的限制,使得單個信託合同的融資規模通常高達幾十萬元,抬高了未來轉讓過程中交易對手的門檻,大大增加了尋找交易對手的難度。
4、工商登記制度的缺失。盡管我國《信託法》中對信託財產登記問題有專門條款,但缺乏與之相關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例如,信託財產登記需要工商登記機關准許對充當信託財產的股權、設備等進行登記,但實際操作中工商管理部門卻往往因政策不明確而拒絕,這使得原本應是信託公司優勢業務品種的財產信託難以發展。
5、跨區域展業的限制。按照目前法律規定,信託投資公司不能在異地設置分支機構,從而使其在異地的展業功能受到明顯的限制,信託機構的規模偏小,抗風險的能力偏弱,資金在不同地區之間的餘缺調節受到了制約,造成了資金配置過程中的效率損失和浪費。
6、營銷宣傳方面的制約。按照《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信託投資公司不能在報刊、電台、電視和其他公共媒體等新聞媒體上對信託產品做廣告營銷宣傳,這一規定使得信託產品的認知程度和受眾面相對較為狹窄,不僅導致信託產品銷售渠道不暢,產品信息閉塞,信託產品的誠信度不同程度地也打了折扣,而且進一步制約了信託流通市場的形成。
7、競爭制度的制約。當信託公司被政策所困時,銀行、保險、證券業卻相繼推出了「委託貸款」、「分紅保險」、「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開放式投資基金」等一系列產品。藉助其網點分布廣泛、客戶資源豐富的優勢,這些業務一度開展得異常紅火,而且在稅收、規模等政策方面享有更加優惠的政策,如投資於基金所得不必繳納所得稅,《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中對證券公司辦理的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又沒有200份的規模限制等。這些業務雖然名目繁多,但究其實質,正是地地道道的公募信託業務。這些業務都在擠占信託業務的空間,對信託市場的瓜分已經初露端倪。
從上述七個方面來看,因為信託制度的滯後和不配套,使得信託企業在起跑線就遭遇了不公平的待遇。再加上各信託企業的內部原因,如法人治理結構嚴重缺位、內控機制不健全、人才的短缺、關聯交易缺乏規范、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原因,使得信託業的發展出現了許多不穩定的因素,在整個金融體系中所佔的比例過小,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市場需求,難以成為支撐我國金融業的支柱。
⑩ 中國信託行業發展現狀如何
中國信來托業從1979年恢復至今,經源歷了30多年的發展歷程。2001年《信託法》的頒布奠定了信託行業的法律基礎,2007年銀監會頒布新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明確了信託公司作為財富管理機構的功能定位,為信託業快速發展奠定了制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