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正菱集團廖榮娜
正菱集團老總叫廖榮娜 祖籍是福建的
2. 桂林某銀行涉正菱非法集資的事有結果了沒有
怕被河蟹啊
3. 柳州正菱集團怎麼樣
簡介:柳州正菱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柳州正菱集團、正菱集團),創建於1982年,是一家業務領內域涵蓋汽車及容零部件、機床製造、貿易、物流、房地產、信息及服務業的科、工、貿一體化大型民營企業集團。其公司擁有資產超100億元,有員工超萬人。2014年5月,廣西柳州立案偵查正菱集團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法定代表人:蘭子江
成立時間:2003-11-20
注冊資本:3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002
企業類型:內資企業集團
公司地址:柳州市柳邕路253號
4. 正菱集團拖垮桂林的一家銀行,他們的理財產品能不能要求提前取出收不收違約金
理財產品與存款不一樣,是存在風險的,所以簡單地一句話就是:難!
5. 廖榮納的人物經歷
農村土地家庭聯產承包制全面推行,分田到戶後,廖榮納就和家人一起搞種養,就成了賀州一帶最早的「萬元戶」。
進入1980年代,廖榮納打通了廣西和江浙的貨物運輸聯系。隨後成立「賀縣客貨汽車運輸隊」。車隊發展到200多輛汽車,比一般縣級車站的實力還強。車隊壯大,又搞起了車輛維修並製造一些簡單的汽車配件。
1982年,廖榮納的第一家汽車配件企業柳南區汽車配件公司在柳州誕生。
1999年收購原柳州市柴油機配件廠。
2000年成立桂泰車輛有限責任公司。
2002年收購柳州市罐頭食品廠。後陸續收購原廣西第一機床廠、第二機床廠、鹿寨縣水泥廠、合浦縣齒輪廠、柳州玻璃廠。
2003年9月,柳州正菱集團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當年就成為「中國500強民營企業」。
2005年,正菱集團從單純的資產經營跨入資本經營領域,注冊資金達兩億元創辦柳州正菱擔保有限公司,是廣西第一家擔保公司,集團正式進入金融非銀行服務業。之後,又相繼成立典當行、拍賣行等相關公司,進入金融服務業的各個領域。
2008年,正菱集團參股桂林銀行,廖榮納當上了銀行董事。
2009至2010年,正菱集團先後創辦賀州鴻運小額貸款公司、柳南區運通小額貸款公司,參股柳江縣柳銀村鎮銀行。 2011年是廖榮納與正菱集團進入第四個十年發展周期的第一年,廖榮納和正菱集團董事局認真貫徹實施國務院頒發《關於進一步促進廣西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敏銳地把握「北部灣經濟區」和「西江經濟帶」列入國家戰略的發展機遇,提出「十二五」期間集團發展規劃。
對內
立足柳州「西江經濟帶」龍頭城市和國家汽車出口基地的區位優勢,提出了 「一車二機」發展戰略,即重點發展獲得國家批准頒發生產許可證的產品,打造廣西現代機械製造中心,實施「退城進園」戰略,在柳州官塘、鹿寨縣、桂林市、合浦縣分別創辦正菱汽車工業園、正菱鹿寨建材工業園、桂林正菱機床工業園、華泰汽車零部件園; 「退城進郊」,集團和子公司總部搬遷,盤活存量土地開發房地產。
對外
籌備在賀州、玉林等市縣打造全新的區域性現代商貿物流基地、南北貨物集散中心和信息交流樞紐,構築國際區域經濟合作新高地。廖榮納組織集團高層對華南地區國家正在或即將重點投資的交通基礎設施(高鐵、高速公路、黃金水道)網路進行歷時半年多沿線考察及周密研討論證,在擁有大量信息並籌集雄厚投資資本基礎上,決定大規模投資賀州、玉林等市縣基礎設施建設。其中包括:針對賀州地處桂粵湘三省(區)結合部、「五高三鐵兩江一機場」立體化交通框架和區域性樞紐、承接東部產業轉移的門戶之城等區位優勢,決定投資家鄉,採用與賀州市合作進行土地一級開發、項目總承包等方式全程運營賀州市基礎建設部分項目;支持博白縣建設桂東南次中心城市目標,啟動火車站站前「博東新城」項目和南流江綜合治理開發項目建設;陸川縣大物流大市場項目等。
6. 廖榮納的涉嫌違法
「正菱案」昨日一審宣判 廖榮納獲刑8年 正菱被責令退賠8億余元
2017-11-23 10:14 柳州日報
日報消息(通訊員鍾國存、冼旎文)11月22日,柳南區人民法院對柳州正菱集團有限公司及被告人廖榮納、葉祉群等8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判決被告單位柳州正菱集團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被告人廖榮納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被告人葉祉群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被告人蘇光華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被告人廖昌首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被告人周霖娜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被告人廖傑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被告人黎福媚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李伯勤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責令被告單位柳州正菱集團有限公司退賠相關集資參與人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86629.2161萬元,責令被告人蘇光華退賠相關集資參與人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1328.3916萬元。另對被告人蘇光華、被告人周霖娜、被告人廖傑、被告人黎福媚及被告人李伯勤的違法所得分別予以沒收。
經法院審理查明,在2008年時,正菱集團生產經營出現資金周轉困難,被告人廖榮納在集團高層會議上提出並決定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來支持集團發展。
2008年至2014年2月期間,廖榮納在明知正菱集團不具備向社會公眾吸收存款資格的情況下,以集團生產、投資需要資金為由,利用正菱集團及其實際控制或者控股的公司、商會和基金會等平台,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存款。在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的過程中,正菱集團以本集團、正菱擔保公司、廣西大象投資有限公司、廖榮納、葉祉群、廖昌首等人為借款方或擔保方,通過與出借方簽訂借款協議、繳納會費等方式,以每月支付1%-10%不等的利息為承諾,共向679個社會人員、單位非法吸收存款合計118119.6萬元,以還本付息名義歸還31490.3839萬元。為提高經辦人向社會公眾吸收存款的積極性,廖榮納於2009年決定以集團名義,給予經辦人吸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