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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創新工具

發布時間:2021-08-07 16:39:06

㈠ 金融創新的工具有哪些

衍生金融資產也叫金融衍生工具 (financial derivative)
概述
金融資產的衍生工具是金融創新的產物,也就是通過創造金融工具來幫助金融機構管理者更好地進行風險控制,這種工具就叫金融衍生工具。目前最主要的金融衍生工具有:遠期合同、金融期貨、期權和互換等。

常見的衍生工具
(1)期貨合約。期貨合約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准化合約。
(2)期權合約。期權合約是指合同的買方支付一定金額的款項後即可獲得的一種選擇權合同。目前,我們證券市場上推出的認股權證,屬於看漲期權,認沽權證則屬於看跌期權。
(3)遠期合同。遠期合同是指合同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以約定價值,由買方向賣方購買某一數量的標的項目的合同。
(4)互換合同。互換合同是指合同雙方在未來某一期間內交換一系列現金流量的合同。按合同標的項目不同,互換可以分為利率互換、貨幣互換、商品互換、權益互換等。其中,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比較常見。

㈡ 產業並購的融資工具創新

為此,在現有市場條件下,可以考慮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融資工具的創新:
發行企業債券
當前,為並購而發行的長期貸款還未允許,同時直接將貸款用於股權投資也難以突破法律界限,因此,銀行貸款更多的是一種補充的性質,只能緩解一段時間內的現金流壓力。要解決資金的難題,發行中長期債券將是一個較好的辦法。從國外經驗看,企業債券已成為並購融資的一個非常有效的工具。
私募股權融資
相對於公募融資而言,私募融資可以靈活地運用於上市公司之間、上市公司與非上市股份公司以及非上市股份公司之間。私募融資可以採用以下幾種方式:第一是設立資金信託,將其指定用途為股權投資;信託工具的好處是在融通資金的同時,還為投資者提供了風險隔離制度,能夠保障本金不受損失。第二是設立產業並購基金,產業並購基金的募集對象主要是機構投資者,投資對象是非上市企業。第三是引入私募股權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的募集對象主要是富有的家庭或個人,投資對象和資金運用方式十分靈活。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可轉換債券可以看作是普通債券附加一個相關的選擇權。在企業並購中,利用可轉換債券籌集資金具有明顯的優勢:可以降低債券融資的資本成本;由於可轉換債券規定的轉換價格要高於發行時的企業普通股市價,它實際上相當於為企業提供了一種以高於當期股價的價格發行普通股的融資;當可轉換債券轉化為普通股後,債券本金就不需償還,免除了還本的負擔。受政策法規的影響,分離交易的可轉債得到了較快發展,它是其由公司債券和認股權證兩部分組成,債權和期權可以分離交易,即投資者在行使了認股權利後,其債券依然存在,仍可以持有到期獲得債券收益。
固然,並購標的本身決定了資金的整體性質。基於企業自身的實際狀況和對並購進程的有效把握,設計好長短期資金的比例,並且根據各種並購融資工具和方式實現的時間,安排好各種資金到位的優先順序,也是並購融資中一項非常重要的環節。

㈢ 美國20世紀80年代以來出現的金融創新工具有哪些

從80年代開始到現在,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加劇一直是國際金融市場最為鮮明的發展特徵。90年代以來,全球幾乎每一場金融風暴都與金融創新有關。在眾所周知的巴林銀行風波前後,國際上曾發生過多起因金融創新工具交易失敗造成巨額損失的事件。1994年,美國奧蘭治縣政府由於從事金融創新工具交易失敗,損失20多億美元,不得不宣布破產。 金融創新工具的特點是高收益、高風險。首先,金融創新工具具有杠桿性,即以較少的資金成本取得較多的投資,以提高投資收益。一般是以原生工具的價格為基礎,交易時不必繳清相當於相關資產的全部價值,只要繳存一定比例的押金或保證金,便可得到相關資產的管理權,到一定時期對已交易的金融創新工具進行反方向交易,而進行差價結算。這種「以小博大」的交易方式可能給交易者帶來高收入,也可能帶來巨額損失;其次,金融創新工具具有虛擬性,即證券所具有的獨立於現實資本運動之外,卻能給證券持有者帶來一定收入的特性。具有虛擬特徵的金融創新工具的價格變化脫離了實物運動過程,它一旦形成,就必然會導致一部分貨幣資本停留在這種能夠生息的有價證券之上,以獲得風險利潤的管理權。金融創新工具的虛擬性所產生的市場後果是,金融創新市場的規模大大超過原生市場的規模,甚至遠遠地脫離原生市場。如我國進行國債期貨試點過程中,1995年初春國債期貨的日交易額達到8500億人民幣,實際上,這一數據是可利用的相當國債期貨市場容量的幾百倍,甚至幾千倍。國債期貨每日轉手率如此之高,足可以看出國債期貨的虛擬性。透過如此之高的虛擬性,我們可以想像金融創新工具所帶來的高風險。 金融創新所帶來的風險不單單是金融創新工具交易中的風險,它使金融機構面臨著未曾經歷過的一些經營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利率風險的增加。在金融自由化與創新過程中,金融機構的負債結構發生變化,「固定利率負債」比例不斷下降,「變動利率負債」比例不斷上升,從而使金融機構的利率敏感性提高。當金融資產與負債的利率敏感性都大幅度上升時,金融機構就將自己置於利率多變的風險之中。 其次是負債的增加。金融創新使金融機構所經營的業務范圍擴大,許多新興的表外業務不斷出現。表外業務使銀行等金融機構減輕了資本需求量的壓力,但卻增加了它們的負債。稍一疏忽便會使金融機構從中介人變為債務人,金融機構因此處於非常尷尬的地位。如果正趕上市場資金緊缺,它還會使銀行等面臨流動性風險,使它們的信譽度遭到破壞,導致銀行等經營更加困難。 最後是清償力風險的提高。70年代以後,由於直接投資的興起和「脫媒」危機的發生,廉價資金來源減少,銀行等一些金融機構的資金成本上升。競爭又引起銀行等機構的利息收入下降,服務成本支出增加,銀行等金融機構的邊際利潤率下降,使得它們的資本積累放慢,這些無不對它們的清償力構成威脅,一旦金融機構沒有足夠的清償力應付客戶提存,則其生存危機就會變成現實。 缺乏市場調查、盲目推出金融品種。貪大求洋,營銷滯後,嫌貧愛富。 創新,問題多多 我國目前金融創新中存在著的問題有:缺乏市場調查、盲目推出金融品種,貪大求洋,片面追求「新」與「鮮」;營銷工作滯後,限制了創新品種的拓展。目前,我國金融業的運營條件還不夠成熟,還沒有建立起以營銷管理為核心的業務管理機構,在營銷工作中,重推輕銷的色彩較濃,只滿足於推出新的金融品種,卻不搞好市場營銷,致使一些好的金融品種長期處於休眠狀態;創新品種結構不合理,「嫌貧愛富」現象較為嚴重。近年來,各行推出的創新品種,大都只著眼於高收入階層,如汽車、住房貸款等,而對中低收入階層的創新品種卻很少,這樣,就使大量中低收入者無法踏入消費信貸的大門;手續復雜繁瑣。由於一些金融機構過於強調風險防範,制訂了一些過於嚴格的條款,使很多消費者踏不過「門檻」,只能望而止步。如助學貸款,本是群眾喜愛的金融品種,但因條條框框較多,使這項本來充滿生機的業務一直不能火爆起來。 針對上述問題,筆者認為在搞好金融創新工作中,下面幾點不可忽略: 金融創新的著眼點要立足於市場及客戶,追求經營效益的最大化。 金融創新是為金融業經營效益服務的,是增強自身實力,提高自身競爭力的重要舉措。也正因如此,每一項金融品種的創新,都要與客戶緊密聯系起來,與追求經營效益最大化結合起來。這就從客觀上要求我們創新的金融品種,既要考慮我國的國情,又要符合市場需求與消費者的需要,各金融機構,不管創新何種金融品種,都要把市場及客戶放在首位,准確權衡創新品種的利與弊,做好、做實市場、客戶與效益這篇大文章。如果推出的金融品種有市場、有客戶,發展前景可觀,那麼,就要盡量使之完善起來,成為自身的「亮點」和「品牌」。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新世紀金融角逐的主戰場爭得一片天地,搶佔到競爭的制高點。 要加大創新品種的營銷力度,拓展履蓋面,使每一項創新品種都能步入百姓之家。 在一定程度上講,營銷一項創新品種的難度,並不亞於推出一項新品種。基於這一認識,許多業內人士認為,隨著全社會金融意識的覺醒,金融需求的多樣化,金融「買方市場」的形成,特別是全功能型的外資銀行的登陸,這一切都呼喚我國金融業要特別重視營銷工作。近幾年來,我國金融機構新推出的金融品種,許多老百姓並不知情,或者即使知道卻不清楚怎麼使用,這都反映了營銷工作沒有跟上。所以,作為金融機構,要想使推出的金融品種佔有市場及客戶,就要主動向老百姓介紹各項創新品種的優點,使創新品種及時走進百姓之家,成為老百姓理財的一個好幫手。具體說,就是圍繞營銷作文章,以凸現金融品牌為手段,適應金融消費市場正在悄然發生的嬗變,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鮮明的形象標識和響當當的服務品牌,從而在強手如林的同業競爭中獨樹一幟,脫穎而出,有效佔領市場及客戶。 調整結構,適時推出中低層收入者可選擇的創新品種。 調整金融品種結構,就是要改變只重視高收入者的創新品種,在確保每筆業務不發生風險的前提下,多創新一些適合中低層收入者可供選擇的金融品種。應該說,在目前同業競爭異常激烈的情況下,這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據有關部門統計表明,中低收入者在我國還佔有較大比例,市場極其寬廣,具有較多的商機。所以,各金融機構不應一味強調信用風險的形式化而忽視實用性,應將觸角延伸到各個角落,根據消費者需求,適時推出適合消費者心理的創新品種,充分佔有市場與客戶

㈣ 直接融資工具和間接融資工具的劃分標准

融資是指以企業為主體融通資金,使企業及其內部各環節之間資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運動過程。當資金短缺時,以最小的代價籌措到適當期限,適當額度的資金;當資金盈餘時,以最低的風險、適當的期限投放出去,以取得最大的收益,從而實現資金供求的平衡。

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已佔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但長期以來,由於各種原因,我國的中小企業所獲得的會融支持卻與其貢獻極不相稱。融資難己經成為制約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普遍性問題。

博耳電力以多樣化的融資方式幫助客戶拓展融資渠道,為其長遠發展提供所需的資金支持以貨物交易為基礎,為客戶增加了多種融資渠道整合產業資源,持續創新,以最優金融成本幫助客戶提升建設及設備技術水平,促動業務發展。

按照有無金融中介分為兩種方式: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

直接融資
是指不經過任何金融中介機構,而由資金短缺的單位直接與資金盈餘的單位協商進行借貸,或通過有價證券及合資等方式進行的資金融通,如企業債券、股票、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內部融資等。間接融資是指通過金融機構為媒介進行的融資活動,如銀行信貸、非銀行金融機構信貸、委託貸款、融資租賃、項目融資貸款等。
間接融資
相對於直接融資,間接融資則通過金融中介機構,可以充分利用規模經濟,降低成本,分散風險,實現多元化負債。但直接融資又是發展現代化大企業、籌措資金必不可少的手段,故兩種融資方式不能偏廢。

㈤ 如何創新融資手段

企業融資方式創新研究
(一)傳統直接融資
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相比,具有市場透明度高、風險分散等特點,有利於金融穩定。成熟市場經濟國家中直接融資在融資體系中佔有主導性地位,而我國長期以來企業直接債務融資發展緩慢。近年來,我國金融管理體制逐步轉變,特別是加入WTO以後,金融體制改革的動力從內生式變革壓力逐漸變化為金融行業國際化的壓力,金融管理體制不斷調整,金融創新速度逐步加快。人民銀行、證監會主導的金融資本市場得到快速發展壯大,以「三會一行」為主體的金融監管機構在貨幣政策導向、監管政策協調、金融產品創新等方面愈加步調一致,金融機構的經營模式創新和產品創新越來越貼近企業融資需求。
(二)傳統間接融資
1.銀行貸款
銀行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銀行貸款的優點體現在:(1)操作簡便;(2)償還期限靈活;(3)與直接融資產品相比,進入門檻較低,無需達到直接融資產品所規定的信用評級、企業規模、經營業績。銀行貸款的缺點體現在:(1)融資成本高;(2)融資規模小。銀行貸款是單一金融機構向企業提供的融資支持。(3)資金使用限制較為嚴格。貸款發放要採用受託支付方式,使企業在銀行貸款申請、使用方面面臨更大的障礙或更多的風險。
2.票據融資
票據融資又稱融資性票據,是指票據持有人通過非貿易的方式取得商業匯票,並以該票據向銀行申請貼現套取資金,實現融資目的。票據貼現融資方式的優勢之一是銀行不按照企業的資產規模來放款,而是依據市場情況(銷售合同)來貸款,企業收到票據至票據到期兌現之日,往往是少則幾十天,多則300天,資金在這段時間處於閑置狀態。票據融資所依賴的是商業活動產生的資金往來,因此這種融資方式在具有頻繁經營結算的企業具有較好的適用性。
3.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一種特殊的債務融資方式,即項目建設中如需要資金購買某設備,可以向某金融機構申請融資租賃。由該金融機構購入此設備,租借給項目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分期付給金融機構租借該設備的租金。融資租賃在購買飛機和輪船等資產抵押性融資中用得很普遍,在籌建大型電力項目中也較多採用融資租賃。
4.項目公司融資
項目公司融資是指擬建項目的主辦人或投資人先以股權(含合資)方式建立有限責任的項目公司,然後由該項目公司直接投資於擬建項目並取得項目資產權和經營權,由項目公司向貸款人協議借款並負責償債的項目融資方式。項目公司融資在本質上不是一種外部融資產品,而是一種基於投融資安排、企業管理架構搭建、內部風險隔離、內外部融資結合的投融資模式。其主要運作方式是在構架單獨的法人治理結構,投入一定的自有資金的基礎上,再以外部間接融資為主籌措剩餘資金來建設運營項目。項目公司融資具有結構簡單、財務關系清晰的特點,它是目前項目融資實踐中被最廣泛採用的項目融資結構。
(三)創新融資(境內)
1.保險資金融資
保險資金泛指保險公司的資本金、准備金。合理引導保險資金的流向,確保保險資金充分、合理、安全的進入金融市場,將為企業帶來巨大的融資源泉。按照有關規定,保險資金運用限於下列形式:銀行存款;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投資不動產等。
保險資金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的優點體現在:(1)資金規模大。截至2012年底,保險公司總資產達7.4萬億元,成為金融機構中舉足輕重的投資者。(2)資金期限長。保險資金主要來源於投保人的保費投入,特別是壽險業務的保費收入。(3)利率較低。保險資金債權投資計劃的利率一般會明顯低於銀行貸款同期利率,當然由於募集對象限定為保險公司,並且在流動性上存在一些欠缺,融資利率一般可能高於同期債券利率。(4)沒有融資總額上限。債權投資計劃不受證券法約束,按照2012年新政策,理論上沒有融資總額的上限。對於具體項目而言,債權計劃的融資額不得超出該項目總預算額的40%。
2.金融衍生品業務
金融衍生品是從基礎的金融工具衍生發展出來的新的金融產品,其價值由基礎金融工具的價格變動而決定。金融衍生品是和現貨相對應的一個概念,主要包括期貨、期權、掉期和互換等。對於企業而言,與期貨等遠期商品合約燙平商品市場價格波動一樣,金融衍生品具有熨平融資成本波動的作用,是鎖定融資成本,降低融資風險的有效工具。開展金融衍生品業務,一定不能抱有投機盈利心理,企業應從平衡融資成本,避免利率變動風險角度出發,將其作為融資業務的輔助手段,合理配置使用。
3.供應鏈融資
供應鏈融資與供應鏈管理緊密相關。如果說供應鏈管理是對核心企業角度而言的、針對其供應鏈網路而進行的一種管理模式,那麼供應鏈融資則是由核心企業與銀行開展合作,對供應鏈各個節點提供金融服務的一種業務模式。一方面,將資金有效注入處於相對弱勢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業,解決配套企業融資難和供應鏈失衡的問題;另一方面,將銀行信用融入上下游配套企業的購銷行為,增強其商業信用,促進配套企業與核心企業建立起長期戰略協同關系,從而提升整個供應鏈的競爭能力。
供應鏈融資的主要運營思路是,先理順供應鏈上相關企業的信息流、資金流和物流;核心企業根據穩定、可監管的應收、應付賬款信息及現金流,將銀行或金融機構的資金流與企業的物流、信息流進行信息整合;然後由銀行或金融機構向企業提供融資、結算服務等一體化的綜合業務服務。
4.產業投資基金融資
產業投資基金又稱為風險投資基金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一般是指募集資金向具有高增長潛力的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或准股權投資,並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以期所投資企業發育成熟後通過股權轉讓實現資本增值。產業投資基金的特點是投資對象主要為非上市企業,投資期通常為3年-7年,投資目的是基於被投資企業潛在價值,推動其發展,選擇合適時機退出以實現資本增值收益。作為風投行業,產業投資基金的投資行為受到的限制較少,資金籌集也存在較少限制。因此企業設立產業投資基金,然後通過產業投資基金募集資金投入企業使用,能夠較好的解決傳統融資資金期限短、資金限制多、缺乏穩定性等問題。
(四)創新融資(境外)
1.境外直接上市融資
直接上市是指國內企業直接向海外的證券交易所申請掛牌上市。包括發行B股在國內證券交易所上市;在海外直接發行股票並上市;H股;紅籌股;利用存托憑證發行股票並上市等。國內企業海外直接上市需要經過中國證監會的審核才能向海外證券交易所申請掛牌上市。由於國有企業海外設立殼公司存在較多的法律障礙,而且紅籌方式並不能為國有企業海外上市明顯減少審批環節,國有企業海外上市大都採取直接上市的方式。
海外直接上市要求企業具備一定的自身實力,主要適用於經濟實力強且具有海外拓展空間的大中型企業。
2.間接上市融資
由於直接上市程序繁復,成本高、時間長,為了避開國內復雜的審批程序,企業可以選擇間接方式在海外上市融資:即國內企業境外注冊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購、股權置換等方式取得國內資產的控制權,然後將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境內企業在境外收購殼公司,然後將境內資產或權益注入殼公司。這種收購方式在實踐中大致分成兩種類型,一種是收購海外主板市場和創業板市場的上市公司(如海爾在香港收購中建數碼);另外一種是收購OTCBB(場外櫃台交易市場)、Pink Sheets(粉板市場)等市場內的掛牌公司。
海外間接上市主要適用於海外直接上市手續復雜、受審批約束度較高以及直接上市成本較高的大中型企業與難以滿足海外直接上市條件的中小型企業。
3.貿易融資
貿易融資是指銀行對進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結算相關的短期融資或信用便利。是企業在貿易過程中運用各種貿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增加現金流量的融資方式。國內貿易以前多採取不規范的滯留應付款,在國內商業票據逐步發展之後,利用商業票據融資的方式加速發展。在國際貿易中,規范的金融工具為企業融資發揮了重要作用,國際貿易融資的主要方式有國際保理融資、福費廷、打包放款、出口押匯、進口押匯、提貨擔保、出口商業發票貼現等。
4.境外人民幣債券融資
離岸人民幣債券是指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的以人民幣計價的債券。由於融資成本較低,發行離岸人民幣債券成為國內大型企業的拓展融資渠道的焦點。
5.內保外貸
內保外貸業務是指企業在向境內銀行出具無條件、不可撤銷反擔保的前提下,境內銀行為該企業的境外子公司向境外銀行開立保函或備用信用證,由境外銀行向境外子公司提供融資的業務。內保外貸業務產生的背景是由於我國實行外匯管制,境內外資金流動較為不便,這造成了兩個問題:一是境外子公司資質較差,品牌知名度不高,導致融資困難;二是境內外資金成本差異較大,國內融資利率較高,國外融資利率相對較低。前者導致境外企業經營存在困難,不利於國內企業「走出去」;後者導致一旦外部資金迴流境內,則可解決境內企業的融資難題或者獲得超額利潤。因此,企業開展內保外貸有利於解決境內外企業的融資難題,並且可以降低融資成本。

㈥ 銀行金融創新有哪些

在中國加入WTO後,銀行業將直接面對外資銀行的挑戰,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當務之急恐怕就是金融創新。

金融創新:是指金融領域內部通過各種要素的重新組合和創造性變革所產生或引進的新事物,包括金融制度、金融業務、金融組織結構的創新等。

金融創新工具的特點是高收益、高風險。首先,金融創新工具具有杠桿性,即以較少的資金成本取得較多的投資,以提高投資收益。一般是以原生工具的價格為基礎,交易時不必繳清相當於相關資產的全部價值,只要繳存一定比例的押金或保證金,便可得到相關資產的管理權,到一定時期對已交易的金融創新工具進行反方向交易,而進行差價結算。這種「以小博大」的交易方式可能給交易者帶來高收入,也可能帶來巨額損失;

其次,金融創新工具具有虛擬性,即證券所具有的獨立於現實資本運動之外,卻能給證券持有者帶來一定收入的特性。具有虛擬特徵的金融創新工具的價格變化脫離了實物運動過程,它一旦形成,就必然會導致一部分貨幣資本停留在這種能夠生息的有價證券之上,以獲得風險利潤的管理權。金融創新工具的虛擬性所產生的市場後果是,金融創新市場的規模大大超過原生市場的規模,甚至遠遠地脫離原生市場。

目前,國際金融創新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趨勢:

  1. 金融產品、金融工具的創新多樣化。

  2. 表外的重要性日趨增強。

  3. 融資方式證券化。

  4. 金融市場一體化趨勢。

    商業銀行進行金融創新的形式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I)模仿法。主要是指借鑒西方發達國家金融創新的產品,迅速地加以模仿和運用。其優點是創新成本低、創新速度快。但由於各國的金融制度和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完全模仿不一定能夠適應本國的市場和客戶的需要。
    (2)改進法。是指在借鑒發達國家和國內同行業創新的基礎上,再結合本國和本行的實際情況進行一些改進後推出。這種創新由於考慮了本國的實際情況,往往容易被接受,其效果也較好。但由於不屬於原創,沒有技術壁壘,容易被其他銀行模仿,形成同質化。
    (3)組合法。是指將各種不同的業務要素或服務方式進行重新組合,形成不同於以前的金融產品。這種組合的內容較多,如活期、定期和儲蓄存款的組合,本、外幣存款的組合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等。這種銀行業務各要素的充分利用,可以滿足不同客戶的需要。
    (4)創造法。是指銀行創造出來的而其他金融機構尚未有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這是創新的原始來源,也是在競爭中保持優勢的法寶。但這種創新有一定的難度,往往由商業銀行的總行來進行開發,大的商業銀行分行也可以開發,小銀行開發的成本較高,有時還得不償失。

㈦ 投融資中的金融工具

一、利用可轉換債券融資
可轉換債券是附有「轉換條件」的公司債券,其持有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按事先確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為發行人的普通股。
1.可轉換債券融資優點。主要有三個:其中,溢價發行,減少對每股收益的稀釋程度。可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通常高於新股發行價的10%—30%,對於少數
發展較快的公司,轉換溢價比率可能高於30%,而配售新股通常需折價發行,因而通過發行可轉換債券而不是配股,發行公司的每股收益稀釋程度下降了,或在相
同稀釋程度下,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比配股籌集更多的資金。其二,通常情況下,可轉換債券的利息率低於直接債券利息率20%—30%,我國發行的可轉換債券
利息率更低,如1999年7月發行的五年期「茂名轉債」首年票面利率僅為1.3%。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既可獲得本金和利息的安全承諾,又可以在發債公司股
價上升時將債券轉換為股票,獲取股票價差收益。這種可轉換特點對投資者的價值越高,公司為發行可轉換債券所付的利息率就越低。對處於成長階段的公司來說,
低利息的支付顯得更為重要,因為利息支付越少,公司用於發展的現金越多,並且,新公司或者那些信用等級稍低的公司出售直接債券較為困難,利率較高,但市場
歡迎這些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不是因為其可轉換債券質量高,而是因為潛在的普通股質量。其三,相對於發行直接債券,發行可轉換債券可降低代理成本。直接債
券持有人關注公司為了股東利益轉移公司財富而損害自身利益,而可轉換債券意味著潛在的股票,減少債權人擔心的程度,從而降低相關的代理成本。
2.可轉換債券融資適用范圍
(1)高風險的企業宜發行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通常被認為是直接債權與普通股期權的結合物。在其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公司現金流入越不穩定,或者說風
險越高,那麼債券的價值越低,換個角度說,風險越高,為了吸引投資者就必須支付越高的利息率,另一方面,現金流入越不穩定或者說波動越大,股票收益率標准
差越大。根據布萊克—斯科爾斯期權定價模型,股票收益率標准差越大,期權的價值越大。由此可見,對於經營風險較大的公司,發行債券就必須對新增負債支付較
高的利息率,然而,由於公司經營風險較大,可轉換債券持有者手中的期權價值也較大。這表明,盡管高風險的公司不能以較合理條件出售直接債券,但期權特性使
可轉換債券在市場上很有吸引力。因此,可轉換債券是未來收益很不穩定公司一種較好的融資方式。
(2)股市低迷時宜發行可轉換債券。股
市低迷時往往也是經濟周期的相對蕭條期,社會資金緊缺,銀行利率高,股市交投清淡。此時若想進行增資配股,由於公司股價較低,配股價也較低,一定的配股額
所能籌集的資金較少,而且市場交投不活,投資者比較看淡後市,股東配股熱情不高,使得公司即便是低價也未必能籌到足夠的資金。而此時如通過發行可轉換債券
進行融資,則往往容易被市場認同並接受,公司籌資計劃一般容易實現。因為可轉換債券一般被認為是一種「防守—進攻型」的投資工具,它既有在股市下跌時獲取
本金和利息收入的安全性,又有在股價上漲時轉股獲取資本利得的可能性,常常被喻為「有保證本金的股票」。加之投資者對股市的周轉性變化認識普遍會形成未來
股市會盤出低谷和股價走高的心理預期,因此這時發行可轉換債券,投資者易於接受,甚至成為熱銷品種。同時,由於股價較低,轉換價格設定也較低,一旦大勢回
暖,股價上揚,轉換的機會增多,債券轉換成功的概率較高。
(3)風險較小、業績增長迅速與業績增長穩定的公司都不宜通過可轉換債券融
資。風險較小、業績增長迅速的公司,未來股價的上升空間較大,甚至可能出現猛漲,這類公司可以先通過發行普通債券融資,然後待未來業績上升股價上漲後再增
發新股,用增發新股籌集的資金贖回已發行的普通債券,這樣在同樣的股本稀釋程度下,可以籌集更多的資金。而通過可轉換債券融資,由於未來股價猛漲,投資者
因此獲取了超額利潤,從另一個角度看,企業股東就損失股票增值的好處;對於業績增長穩定的公司,其現金流入比較穩定或者說波動不大,因而期權的價值較小,
沒有充分利用可轉換債券融資的特點和優勢。
(4)股價高漲時,企業不宜通過可轉換債券籌資。在很多情況下,可轉換債券是作為一種「延
期」的普通股來融資的,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公司希望這些證券未來被轉換為普通股。但可轉換債券畢竟不是股票,其可轉換特性既可能偏向股權方面,也可能轉向債
權方面,未來的股價水平是決定這種偏向的關鍵因素。當股價處於高位時,未來一段時期內股價下跌的可能性很大,債券轉股成功的可能性下降。如果轉股不成功,
企業就無法擺脫負債。因而對於負債率較高企業來說,如果真想通過權益籌資,在股價高漲時,不宜通過可轉換債券籌資。深圳寶安公司可轉換債券的最終轉換率僅
為發行總額的2.7%,其主要原因正在於此。
二、通過可交換債券融資
可交換債券也是附有「轉換條件」的公司債
券,與可轉換債券相比,其持有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按事先確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為發行人持有的某種既定的普通股。可交換債券在大多數方面與可轉換債券
是相似的,如它們均有期權的特性,債券票面利率較低,然而,兩者也有一些區別。可交換債券的債券和股票不再是屬於同一家公司,而是債券為一家公司發行,股
票為另一家公司發行。可交換債券的吸引力是低利息支出和可能在高出市場價的情況處置普通股投資。例如,A公司希望轉讓所持B公司5%的普通股以換取現金,
但目前股市較低迷,股價較低,此時,A公司就可以考慮發行可交換債券,一方面可以以較低的利率籌集所需資金,另一方面可以以一定的溢價比率賣出B公司普通
股期權。與可轉換債券相比,可交換債券融資方式的一個優點是風險分散化,直接債券價值和股票價值無直接關系,一家公司收益低、財務狀況惡化並不會同時導致
直接債券價值或普通股價格的下跌,如果這兩個公司分散於不同的行業,那麼投資者風險就更分散了。由於市場不完善,信息不對稱,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風
險分散使可交換債券的價值大大高於可轉換債券價值。可交換債券在稅收上也有不利之處,交換時,債券成本與普通股的市場之間差價被當作資本利得,計入納稅所
得額計繳所得稅,而對於可轉換債券來說,只有普通股被出售後才會有這個問題。總之,可交換債券作為可轉換債券的一種變化形式,盡管我國目前仍沒有公司發行
這種債券,但在融資工具不斷創新的今天,它獨特的作用會使它得到越來越廣泛的應用。特別是在股價比較低的情況下轉讓其它公司的普通股,可交換債券是一種較
好的金融工具。國內已有專家建議通過發行可交換債券來變現國有股。值得注意的是,發行可交換債券的決策會導致所持有別的公司的股份額下降或消失,因而這種
融資決策必須經過慎密的考慮。
三、利用附認股權證的債券融資
認股權證是在指定的時期內以約定的執行價格(通常高
於認股權證發行時的市價)購買普通股的期權。對於處於風險邊緣或資信稍差的公司來說,認股權證通常被認為是公開發行債券的甜點心,投資者可以在發債公司股
價攀升時行使認股權,獲取股票價差收益的好處,因而,採用認股權證方式可使投資者放棄苛刻的契約條款,並能降低債券利率,致使公司支付較少的利息。有時,
公司也直接出售認股權證,用以換取現金。附認股權證的債券價值在多數方面也與可轉換債券有相似之處,如債券票面利率低、具有期權特性等,但兩者也有一些明
顯區別:
第一,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權與債券不能分離,而附認股權的債券發行成功後,債券與認股權證可分離並單獨流通。
第二,對於可轉換債券來說,隨著債券轉換為股票,企業負債減少,同時,股本增加,但並沒有增量資金流入,企業不能繼續使用低利率債券,而採用附認股權證
債券籌資,隨著認股權證被執行,認股新資金流入,企業股本增加,但負債不減少,企業可以繼續使用低利率債券。因而,如果企業資產負債率較低,想以負債籌
資,但由於金融市場利率水平較高,或者企業資信較差,債券籌資成本較高時,可以考慮採用附認股權證債券籌資。
第三,應用附認股權證債
券融資,債券到期需要還本付息,而隨著可轉換債券被轉換為普通股,企業已無負債,因而可轉換債券常被稱為「不用還本的貸款」。此外,認股權證還有助於達成
只有當公司需要資金時,才將資金帶給公司這一理想的理財目標。因為當公司成長時,一般都需要籌措新的資金,而與此同時,公司的成長勢必導致普通股股價上
漲,促使認股權證持有者用現金換購普通股,使公司獲得額外的權益資金,相反,如果公司經營不善,發展緩慢,則所需的資金自然就會減少,這樣,公司的股價就
不會漲到足以誘使認股權證持有者行使換購普通股的權利的地步。
總之,各種融資方式的利弊很難劃一而論,企業管理者需根據投資項目的特點、融資規模、目標資本結構以及公司的財務狀況,結合對籌資環境的分析,把握籌資最佳時機,選用籌資工具時應充分考慮其融資優勢,這樣方能優化資本結構、降低籌資成本,從而提升企業價值。

互聯網金融帶來哪些金融創新工具

金融創新工具 :金融資產的衍生工具是金融創新的產物,也就是通過專創造金融屬工具來幫助金融機構管理者更好地進行風險控制,這種工具就叫金融衍生工具。目前最主要的金融衍生工具有:遠期合同、金融期貨、期權和互換等。

㈨ 金融工具創新的動機、成因是什麼

金融工具創新動機:
一是追求利潤,從創新中牟利;二是規避管制,增加經營的靈活性。
金融工具創新成因:
經濟環境的變化使得金融工具創新成為一種客觀要求;
金融管制的放鬆為金融工具創新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環境;
科技進步尤其是信息技術和通訊工具的迅速發展給金融工具創新提供了外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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