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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融資項目

發布時間:2020-12-28 14:41:54

⑴ 什麼是"拓寬融資渠道"

傳統的企業融資(獲得資金)的渠道一般是:1)向商業銀行借錢(以貸款/抵押或者擔保形式);2)向其他企業或者個人借錢;3)拖欠企業應付款項(貨款等)。
所謂拓展融資渠道就是除了上述渠道之外,利用其他渠道獲得企業發展資金。比如,1)發行股票投資者取得資本(支付企業的股權);2)發行企業債券;3)貿易合同抵押;4)信用證貼現;5)向企業上下游供應商要求有貨物賒銷;等等。

⑵ 如何尋找優質的融資企業或個人如何打通融資渠道,拓展融資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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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為什麼要拓展物流企業融資渠道

善林金融表示,大力降稅清費可以減輕物流企業負擔,提升物流業發展水平。在企業勞動版力等成本剛性上漲權的背景下,推進物流降本增效對促進投資和消費,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提高國民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義。物流業貫穿一、二、三產業,銜接生產與消費,涉及領域廣,需要拓展物流企業融資渠道,大力發展直接融資,通過股權投資、債券融資等方式推動物流企業做大做強。

⑷ 房地產市場如何拓寬融資渠道

這個問題就是錯的。房地產市場是宏觀經濟分析的概念,融資渠道是具體的戰略規劃,這兩個怎麼可能放在一起呢?
房地產企業如何拓寬融資渠道
房地產業是一個資金密集型產業,其發展離不開資金的支持。中國人民銀行121號文件《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的頒布實施,在為房地產投資過熱現象降溫的同時,也使資金密集型房地產業產生了「釜底抽薪」的危機感和焦慮感。國家信貸新政策下,房地產業如何沖破融資困境,保持穩定健康發展?本文就這一話題談一點粗淺看法。
一、房地產企業融資現狀
(一)融資規模持續增長
近幾年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來源的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房地產業每年的資金來源總量不斷上漲,2001~2005年短短4年裡,全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總量上漲了1.8倍(參見表1-1)。
(二)銀行信貸是房地產融資的主要渠道
僅以上表2001年數據為例。2001年房地產業資金來源總計7696億元,其中:國內貸款1692億元,佔21.99%;自籌資金2184億元,佔28.38%;其他資金來源3671億元,佔47.69%。可見,銀行貸款、自籌資金、其他資金總計占總資金來源的98%左右,呈三足鼎立的態勢,看起來比較合理。但是經過仔細分析可以發現,自籌資金中只有55%左右為自有資金,30%~40%為企業從銀行獲得的流動資金貸款,其餘為各種施工企業墊款或材料商墊款;其他資金來源中,80%以上為個人購房者交付的各種定金及預收款。這樣總計起來,有60%~70%資金直接或間接來自銀行信貸的支持(部分企業甚至達到70%~80%)。
(三)股票融資債券融資在房地產金融中所佔比例小
2002年以前國家對房地產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企業債券控製得非常嚴格,截至2005年末我國房地產上市公司只有80家,僅佔全部上市公司總量的2%,佔全部房地產企業總量的0.16%。依據表1-1數據,我們可以發現,債券融資在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來源中的比例一直很低,且2002年以來呈現快速下滑的趨勢,平均只佔0.001%左右。
(四)房地產資金信託活躍
2002年底投向房地產業的信託財產共計24.08億元,佔全部信託財產總額的2.82%,比年初增加12.61億元,增幅109.93%。尤其是在2003年6月央行出台121號文件後,全國許多房地產開發商都把目光投向了房地產信託業務。2004年我國房地產信託業繼續以較高速度增長,直到2005年9月中國銀監會頒發212號文件——《關於加強信託投資公司部分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以下簡稱212號文),對信託融資進行嚴格限制,給我國剛剛有所起色的房地產信託業又上了一道「緊箍咒」。
二、房地產企業融資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融資渠道過於單一
從上面對表1-1的分析中可以得知,我國房地產企業開發資金來源中有60%~70%直接或間接來自銀行,只有少數企業的自有資金能達到目前35%的銀行貸款要求,相當部分開發企業的自有資金不足10%。這種高負債的財務結構,加劇了房地產企業的財務風險,不利於整個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
(二)銀行體系所承擔的風險與收益不對稱
作為自負盈虧的企業,銀行對外投資講求的是風險與收益的對等性。而我國目前銀行業從房地產業獲得的僅僅是固定的利息收益,承擔的卻是整個房地產業高負債的財務結構所導致的行業風險,風險和收益處於極度的不對等狀態,再加上各種違規貸款的存在,整個房地產金融面臨巨大風險,不利於銀行體系的穩定。
(三)缺乏多層次房地產金融體系
就房地產體系而言,目前我國仍沒有形成多層次的豐富的房地產金融體系,專業房地產抵押貸款機構、投資機構、擔保機構和保障機構缺位嚴重;缺乏規模化、多元化的房地產金融產品體系;缺乏獨立有效的房地產金融市場中介服務體系;缺乏房地產金融二級市場等等。
(四)房地產金融市場的監管和調控機制尚不完善
目前,我國房地產金融市場的法規建設相對於房地產市場發展而言是滯後的,除《商業銀行法》中有關銀行設立資金運用規定外,還沒有專門的房地產金融監管框架,房地產金融業務的有關規范也有待於制訂。
(五)房地產企業融資瓶頸亟待突破
為防範整個金融體系出現系統性風險,央行於2003年6月頒布實施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對房地產開發鏈條中的開發貸款、土地儲備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流動資金貸款、施工企業墊資、自有資金比例等各個環節進行了嚴格規定,使房地產業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資金瓶頸,房地產信貸新政下如何融資成為關系企業生死存亡的必須盡快解決好的關鍵問題。
三、房地產企業融資策略分析
(一)發展多元化直接融資
銀行貸款融資是典型的間接融資,具有短期性特徵,到期還本付息的財務風險也較大。因此應大力拓展多元化直接融資渠道,除適度放寬股票融資政策限制和培育完善房地產債券市場以外,還可以發展市場化直接融資,建立多層次的房地產金融體系。
1.大力培育房地產信託融資方式
房地產信託是信託金融工具在房地產業中的應用。目前我國房地產信託基本上參照銀行貸款的有關條款執行,很大程度上是銀行貸款的變種,但信託公司在委託貸款方面的監控、管理、經營能力和經驗可能不如銀行,因而很難起到有效的風險分散和風險管理作用。此外,我國目前真正意義上的信託投資機構並不多,且絕大多數在房地產信託融資方面並無良好建樹。因此,一方面應建立和培養一批真正意義上的房地產信託投資機構,另一方面應在加強對房地產信託監管的同時,通過完善房地產金融市場,規范和發展信託融資方式,使之成為房地產業融資的一條主要通道。
2.培育地產金融二級市場,推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
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就是將金融機構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轉化為抵押貸款證券(主要以抵押貸款作為擔保的債券),並通過二級市場進行交易,轉賣給市場投資者,以達到融通資金和把抵押貸款風險分散給市場眾多投資者的目的。二級市場(個人房貸市場)的運作不僅使得一級市場(開發貸款市場)有了穩定的資金來源,而且極大地增強了住房抵押貸款的安全性和流動性,有效實現了風險分散和風險管理的目標,同時也為證券市場提供了一種具有較高信譽的中長期投資工具。在美國,經過聯邦金融中介機構擔保過的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化金融產品,具有類似於政府債券的信譽。而且由於二級市場產品相對於政府債券具有更高的收益率,受到保險、養老基金等中長期投資者的歡迎。目前,我國的房貸證券化試點已進入方案設計階段,各地宜根據國家相關政策,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積極推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進程。
3.建立多層次房地產金融體系
借鑒國外先進經驗,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幹預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多層次房地產金融體系,以促進我國房地產金融業發展,加速銀行資金周轉,降低銀行金融風險。
4.建立和完善相應法律制度配套措施
規范各種融資行為並加強監督管理,以防止在降低銀行風險的同時產生新的隱患,引發新的金融風險。如對房地產證券化給予明確的法律依據;加快修訂《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盡快出台《產業投資基金法》等等。
(二)進一步完善間接融資
我國是一個間接融資占絕對比重的國家,在較長的一段時間里銀行間接融資仍然是房地產企業融資的最主要渠道。因此,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銀行間接融資渠道,更好地為房地產企業提供服務。
1.推進間接融資形式多樣化
目前雖然各大銀行在個人按揭貸款方面創新不斷,但在房地產企業融資方式上缺乏創新。建議銀行業針對房地產企業的特點和現狀,提供一些有特色的信貸服務,如建立一種將中外銀行、擔保機構有效結合,為企業提供貸款的融資方式,具體可採取的模式,如:中資銀行+外資銀行;中資銀行+信用擔保機構;中資銀行+信用擔保機構+擔保企業;中資銀行+擔保企業甲+擔保企業乙,等等,為企業提供各種擔保和抵押貸款。
2.創新變直接融資為間接融資的方式
直接融資雖然形式多樣,但對於大多數房地產企業來說真正能用上的方式卻不多,相反,從銀行獲得貸款支持這種最為普通的間接融資方式是多數開發企業比較容易接受和實現的融資方式。建議更多的開發企業積極嘗試探索將直接融資轉化為間接融資的新融資途徑。
(三)探索建立組合式融資模式
組合式融資就是將各種融資方式在房地產企業發展的不同時期、不同條件下進行有效合理的組合,使其不但能夠滿足房地產企業發展,又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企業的資金成本。例如,在成立初期採取自有資金+吸收股權投資的組合融資策略,吸收新的投資者進入,成立項目合資公司,實行利潤分成,進行原始資本積累;在成長期採取銀行信貸+商業信用或吸收風險投資+股權投資的組合融資策略;在成熟期採取信託融資+國外投資基金合作;在衰退期適當收縮投資規模或吸收實力雄厚的開發企業或投資機構的加盟。

⑸ 如何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1、提高對中小企業及其直接融資重要性的認識
首先要認識到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性和直接融資對中小企業的重要性。無論是世界的經驗還是中國的實踐均表明,中小企業在經濟增長、增加就業、提高持續競爭力和實現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都起著重要作用。直接融資對中小企業絕不是可有可無,這是由它不可替代的篩選和監督機制,即達標機制、籌資機制、風險共擔機制、社會監督機制和企業家培育與規范機制決定的。當前,需要特別強調的是,這種認識應該體現在政策中,落實到行動上。其次要認識到開辟直接融資渠道,任務越來越緊迫、時機越來越成熟。說任務緊迫,
一是加入WTO後給予中小企業留下的時間實在太少,而直接融資體系真正發揮作用需要有一個較長的過程;
二是海外各國政府在推動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方面不遺餘力;
三是中國中小企業迫切需要拓寬直接融資渠道。
說時機成熟,是因為今天的經濟條件和市場環境,與證券市場初期相比,已大為改善。
一是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居民儲蓄穩步增長,社會穩定;
二是證券市場法律法規體系和監管體制初步建立;
三是技術手段不斷完善,市場化程度和國際化程度日益提高,投資者承受風險的能力明顯增強。
最後要認識到發展是解決證券市場矛盾和問題的關鍵。作為一個發展中的新興市場,中國直接融資體系還處於發育階段,本身需要發展。同時,直接融資中存在的問題,屬於發展中的問題,只有依靠發展才能得到最終的解決。
至於風險問題,一是資本市場經過10多年的發展,已經積累了相當多防範風險的經驗,成熟市場也有許多有益的經驗可供借鑒,完全可以把風險控制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圍內;二是相對於直接融資的收益來說,確實值得冒一定風險,更何況資本市場本身具有分散風險的功能;三是防範和駕馭風險的能力,只有在實際操作中才能磨練出來,才能從容把握。
2、完善資本市場結構,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我國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不暢通,原因是多方面的。
中國資本市場的制度缺陷是一個重要原因。應大力完善資本市場結構,建立多層次的市場體系,拓寬直接融資渠道。適時推出針對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新市場;建立和健全包括中小企業可以方便融資的公司債券市場;落實國家對風險資本的相關政策,促進風險資本的規范運作和對中小企業的投入;鼓勵中小企業利用海外市場。
3、建立和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法律法規體系"中小企業促進法"需要有相關的配套法規和實施辦法,以便使我國中小企業立法形成一個科學、完備、有序的體系。
在直接接融資方面,建議在以下幾個方面的進一步予以加強。根據《公司法》和"中小企業促進法",制訂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新市場的法規和實施細則;研究制訂公司債券市場的相關法規;適時制定《風險投資法》;借鑒國際經驗,考慮制訂《中小企業投資促進法》,促進中小企業資本形成。
4、理順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機制中小企業規模小,不能按大企業的要求來處理,需要理順相關的機制。
一是要適當降低新市場中企業發行上市門檻。如果按照大型企業標准來套,既對小企業不公平,又會使支持中小企業直接融資變成一句空話。二是簡化程序,便捷服務,提高效率。三是要盡可能減少籌資成本。
5、完善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風險控制措施中小企業的規模少、穩定性差,面臨的市場風險、經營風險相對較大,二級市場股價操縱和內幕交易等欺詐行為難以避免,有時會更嚴重。
為更好控制風險,一是需要健全中小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和約束機制,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提高透明度。二是在相關的制度安排上考慮周全,注意發行上市的行業結構,設計合理的交易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三是強化市場監管,堅決打擊違規和欺詐行為,維護市場的"三公"原則和投資者信心。四是建立市場化的退出機制,實現優勝劣汰。五是借鑒海外"資格投資者"制度,研究建立對投資者的分類制度。

⑹ 如何拓寬融資渠道

先做財務計劃

財務評價 對企業經營狀況進行簡要回顧,包括:從經濟角度考慮市場正常與否;你的市場地位;投入經營幾年來的毛利額;對設備或物資的不斷變化的需要;以及薪金稅收和其它主要開支。

盈虧預測 根據從企業建立之初到下一年的財務記錄,預測企業盈虧,預測應詳盡到月,這樣季節性變化就會一目瞭然,有些企業主喜歡做兩年、三年或更長的預測,但實際上一年預測已綽綽有餘。

資金來源 包括過去、現在和將來的來源,這是一種相對金融存量;你對企業投入過多少資金,目前需要多少資金維持企業正常運轉,將來需要多少資金,最後一項估計應該包括所有可能影響資金需求的預期變化。,

預估資金平衡表 這是對下一期企業資產、負債及資產凈額的估計,根據以收入實際的資金平衡表,應能確定今後幾個月需要多少流動資金維持企業運轉。

現金預測 這是對下一年度企業流入流出情況的預報,以此作為日常工作指南,精明的企業管理要求,在不發生現金短缺的情況下,除了必需的現金之外,手頭不要保留更多現金,以往的記錄可以作為預測的根據。

再看要不要借款
財務計劃應能說明,是否有很必要籌集外來資金支持企業發展,但對增加借款你可能心存疑慮。
如何是好呢?為了回答這個問題,讓我們來做一個角色分析,把你自己放在銀行家的位置,來考慮你的貸款申請,你會堅持要求對方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數據,證明這家企業具有償付能力、盈利能力,而且企業處在發展之中,可資證明的是兩個基本財務報表;資金平衡表(這是衡量企業償付能力的標准)和損益報表(這是對企業盈利情況的說明)。
信貸機構特別關心以下數據,它們都是說明企業有多大借貸能力的可靠指標
目前的財務帳目,你的帳簿是否完整准確地反映應收、應付帳款、薪金、稅收、保險費、職工福利和其它財務項目。
應收帳款,應收款是否有數目不明確的跡象,是不是應歸咎於債權人之信用問題?有沒有遇到過長時間的付款拖欠,或是由於壞帳過多造成庫存現金出現麻煩?
庫存,進行商品交易時,貨品情況是否完好無損,有沒有減價銷售的問題?原材料供應是否適量;足以保證生產需要,又不會產生倉儲問題和不必要的現金支出?
生產設備和其它固定資產,這些資產狀況是否良好?折舊計劃是否現實可行?是否已經提出預留,以便在必要的時候對固定資產進行更新換代?
房地產,租用、抵押或其它類型房地產協議是否合理,是否與你所在行業的可比資產一致?是否有固定的、可行的規劃來降低今後這方面的開支。

分析籌資渠道
實際上,籌資渠道有三大類:短期借款、定期貸款的股東,短期借款是指利率固定的短期借,一般一次償清,最多可分兩次或三次償還,定期貸款的期限稍長,分期多次償還,利率可以固定,也可能變動,通常需要擔保,股東則是由股東提供的那部分資金。
要記住,資金的用途是選擇貸款種類的最重要因素,償還計劃的分析也同樣至關重要,經驗規律是:短期貸款可以通過變現現有資產償運,而長期貸款則要用貸款所得償還,對已經建立並正處在發展之中的企業而言,以下是最常用的籌資渠道。

借貸機構的貸款 銀行是最普通的借貸渠道,而企業家通常已經與他們建立了業務聯系,但是,為了獲得最佳利率的貸款,必須花時間多方尋找比較,短期銀行貸款可以用來,應付應收款掛帳引起的一至三個月的周圍困難:建立最多6個月的庫存。

發行股票 發行股票的好處是可以把經濟風險分攤給股東,但同時也分散了一部分利潤,在決定採用這種辦法之前,要考慮:是否願意放棄一部分控制權,讓出一部分利潤。

向職工出讓企業產權 這么做的好處很多,比如說能提高職工的工作熱情,但它同時也會削弱你對企業的管理權力,降低你的利潤份額,不過,如果可望增加的利潤能抵償利潤份額的損失,這就失為可行之策。

與其它成功企業合並 雖然結果會給雙方帶來收益,問題是:你是否願意犧牲企業的部分特徵,另一種辦法是與供應廠商協商,允許你先賒帳進貨,日後再結算,這種融資形式對供應廠商頗具吸引力,只要他們相信此舉會顯著增加相關的銷售額。

盤出停滯的部門 如果企業內有些部分沒有獲得預期的發展,就可以賣掉它們,用得資金擴大更有前途的部門,這種籌資方式也可以通過股本轉讓來實現,即放棄一些利潤、把企業的部分產權轉讓給投資者,你還可以有別的選擇,比如重新安排企業的投資結構,或者擴大企業的借貸規模。

評估企業價值
應該養成習慣,定期評估企業的價值,如果每年都做年報,你就可以用數據逐年進行比較,然而,數字也會有欺騙性,例如,如果最近賣掉了一部分業務部門,數字就會很可觀,但是如果同將來的發展和未來的利潤聯系起來,結果又會怎樣?削減銷售隊伍也能夠降低經營成本,但是,銷售力量減弱難道不會給今後幾個月的營業收入帶來影響嗎?
評估應充分考慮所有因素,只要這些因素與利潤、企業發展、顧客增加、競爭關系、行業地位、社會形象有關,評估也有助於決定是否應該尋求新貸款或其它融資形式,壯大企業或者使企業擴展到新的經營領域。

加強信用管理
充分注意財務管理的細節問題,對企業經營結果會產生重要影響,有效的現金管理要求你;現金、支票和其它可生息應收款項要及時存上,規定每月在同一時間上繳發貸憑證,不要把資金閑置在無息或低息帳戶上,哪怕是很短一段時間。
及時清理應收款,避免因不能及時收回應收款而不得不靠融資來維持經營,重新審查所有客房的信用,現實地確定其及時償債的能力,估算拖欠款的利息,建立切實可行的制度處理呆帳和壞帳。
迅速支付各種票據,最好在最後期限以前支付,以保持良好的信用,盡可能用現金支付或及早付款,以便充分享用供應廠商和合同廠家提供的折扣,與債權人和顧客間保持緊密聯系,迅速解決與支付有關的麻煩,讓債權人充分了解你的業務性質、季節因素和其它可能幹擾收入的現金流的問題。

⑺ 拓展融資,提供資金保障,充分發揮在()生態建設生態保護的引導作用

擴展融資,提供資金保障,充分發揮(公共財政)在生態建設生態保護的引導作用。

⑻ 如何拓寬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融資渠道

近年來,農民專業合作社已成為我市發展農村經濟的有效載體,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帶領農民共同致富上已經顯現出一定實力,當前,正是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關鍵時期。但通過調研發現,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融資主要是以合作社內部成員權益融資為主,政府資金扶持和金融機構貸款為輔的模式。如何拓寬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融資渠道,實現其持續、穩定和快速的發展,成為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問題研究的當務之急。
一、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困境現狀
1.農民專業合作社起動資金嚴重不足。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剛從個體承包的模式中脫胎出來的新型經濟組織,其生命力十分脆弱,離做大做強還有相當遙遠的距離,其根本原因就是資金嚴重不足。農民專業合作社最早的資金支持來自成員交納的會費、股金。任何成員加入,都必須交納這項費用,盡管數額不大,但卻是合作經濟組織最早的資金支持。除了會費和股金之外,為了彌補資金不足,許多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發展過程中通過公積金制度和紅利、盈餘掛賬的辦法籌集資金。這些辦法雖然部分解決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缺乏問題,但離其對資金的需要卻相差甚遠。
2.農村金融機構缺乏,融資渠道單一。長期以來,農村金融體系在國有銀行收縮網點之後雖在名義上形成農行、農發行、農村信用社三足鼎立的局面,但名不符實。農行目前的服務對象基本上是一些經濟效益比較好的龍頭企業,對農業基礎設施和開發的貸款逐年下降,同時其縣級以下支行基本收縮。農發行也基本上只負責一些比較大的政策性項目,並且也開始注重財務狀況和經營效益,在資金投放上非常審慎,政策性職能開始弱化。真正發揮支農作用的只有農村信用社一家,而一直處於改革中的農村信用社由於其自身經營上的困難,支農作用也並未得到最大的發揮,農業貸款在其總貸款中所佔比重雖有較大提高,但仍然不及1/4,且其業務網點也並未深入到鄉村基層。《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及商業性金融機構應當採取多種形式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提供資金支持。但這些規定比較籠統,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資金問題並未得到根本解決。
3.招商引資困難。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民組織,凡事都需要經過理事或社員的通過,決策成本過高,而且合作社每三年要換屆,人事上難以相對穩定。加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只保護農民利益,設定的這個保護農民的屏障,也阻擋了外部資金的注入, 多數是農民自拉自唱,限制了農民合作社的外延拓展。所以,一聽說是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合作,很多企業老闆就會猶豫。
4.融資環境不佳。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狀況並不樂觀,主要表現為融資環境較差。一方面從廣大農村和農民的現實情況來看,大多數農戶自身經濟實力較弱,造成他們對合作社的資金投入較少,合作社無法聚集大量股金。合作社盈利能力差,通過提取公積金來獲得的資金也很有限。而現有的管理機制、盈餘分配機制也難以吸引投資者。眾多原因使得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融資空間十分有限。另一方面農民專業合作社經濟基礎薄弱,抵禦風險能力差,無穩定持續收入,缺乏適合的財產抵押,金融機構不願放貸。雖然政府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給予稅收優惠和財政扶持,但資金支持力度仍然有限。
二、制約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供給的主要因素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缺少政策扶持、監督管理和科學發展規劃。國家和省政府分別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黑龍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提出了財政、稅收、綜合服務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和管理要求,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這些政策大多沒有相應的配套細則或辦法來指導落實,致使部分措施流於形式。一是相關部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信息服務、培訓服務等不到位,存在支持盲點。二是對國家投入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資金、設備和設施的使用缺乏有效監督。三是主管部門對於全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變化情況掌握不及時,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經營信息檔案不健全。四是相關政策部門各自為戰,缺乏有效溝通,難以形成合力,致使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服務水平大打折扣。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得不到金融機構充分認可。《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後,雖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市場主體和承貸主體地位得到了法律確認,但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金融支持政策尚未自上而下出台。同時,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治理結構是在民主管理前提下的非法人治理結構,銀行在貸款審批中不能准確判斷是以農業企業的標准來確定貸款的額度、利率,還是以互助組織的標准來確定,金融支持存在障礙。部分金融機構支持合作社多數採取變相支持成員農戶個人,看似殊途同歸,但是後者在貸款額度、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方面都有局限性,遠遠不能滿足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需要。
(三)合作社運作不規范制約金融服務的主動性。一是民主管理決策機制流於形式。農民專業合作社一般是由農村的能人、龍頭企業、基層組織、基層服務部門、經紀人領辦的,實際運行中普遍表現出利益關系鬆散的特點,合作社重要事項往往由發起人或者大戶說了算,普通農戶多是附屬者,很少參與民主決策。二是利益分配機制不健全。據調查,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成員之間的利益分配主要依據社員與合作社的交易量結算,能建立二次分配機制的合作社佔比很小,且多數是以技術服務、信息服務、生產資料采購等業務為主,產業鏈短,市場化程度較低,贏利能力較弱。三是合作社組建運作真實性難認定。調研中發現,我市部分合作社成立至今只在爭取國家補貼資金上「下功夫」,而並無真實的經營活動。這些因素嚴重製約了金融機構信貸支持的主動性。
(四)缺少有效的抵押擔保物導致金融機構貸款難以操作。金融機構放貸通常要求有抵押擔保物,而農民專業合作社正處於起步階段,規模較小,固定資產少,缺乏可供抵押的資產。據調查顯示,80%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無固定資產,而合作社及社員擁有的農業生產設備、農村集體性質的房產和土地承包經營權等自有資產又難以作為有效抵押物,從而使合作社獲得銀行貸款的難度增大。
(五)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尚不健全。一是政策性金融機構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未開展專門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信貸支持。商業性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網點布局有限,支持能力和意願都不足。農村合作金融還處於起步階段,在滿足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需求上難以發揮主體作用。二是擔保體系發展滯後。雖然《黑龍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中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建立專門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貸款服務的擔保機構」,但全省目前還沒有成立專門服務於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擔保公司。作為農村新型經濟組織,合作社也很難符合其他擔保公司的擔保條件,處於求保無門的窘境。三是農業保險缺位。目前,政策性農業保險僅覆蓋有限的種植和養殖行業,對於像農機專業合作社等開展技術服務及其它領域業務的合作社經營風險分擔方面的介入尚屬空白,而商業性保險由於收費高,較難在農村推廣。四是民間融資受到抑制。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不少地區地下錢庄、互助基金、私募股權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當鋪等民間金融陸續出現。但由於政策的限制,民間金融的發展長期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也不受法律監管,使得民間金融受到很大的制約而發展緩慢。
三、關於拓寬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渠道政策的建議
(一)加大政策支持合力,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一是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專項扶助基金。建議各級財政分別安排資金,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培訓、農產品質量標准與認證、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營銷和技術推廣等服務。二是涉農管理部門在項目安排上給予優先支持。國家支持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建設項目,可首先考慮委託和安排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三是落實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稅收優惠政策。應進一步明確國家對農業生產、加工、流通、服務和其他涉農經濟活動給予的稅收優惠政策,嚴格遵照執行,確保農民專業合作社享受到相應的稅收優惠。四是深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綜合服務工作。各級農業、林業、水利、畜牧獸醫等部門,農業機械管理機構和供銷合作社、科協等組織應每年定期(一年至少2次)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領辦人及成員接受相關產業政策、法律知識、生產技術、經營管理知識等培訓,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社向規范化、市場化方向健康發展。五是人民銀行應制定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在信貸規模、支農再貸款等政策運用上,對涉農金融機構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項目給予傾斜。積極鼓勵地方政府出資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擔保基金或風險補償基金,並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服務成效明顯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給予資金獎勵、稅收減免等多種形式的支持政策,引導實現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信貸投放的持續增加和金融服務的持續改善。銀行監管部門要會同農業部門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服務的後續評估,密切跟蹤有關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進展,切實加強政策指導,支持推廣有益經驗,持續放大創新成效,在更大范圍和更高層次上提高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金融服務水平。要有序規范和推進民間資金的合法運營,針對農村金融市場建立一些民營的擔保公司,使非法的地下錢庄得以抑制。
(二)加快制定和完善全市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指導意見,統籌規劃全方位的金融支持措施。為進一步促進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健康較快發展,下一步,我們將在立足實際、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盡快制定全市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指導意見,從全局高度謀劃金融支持的方向和措施。充分挖掘銀行、證券、保險、擔保及其他各類金融機構的自身優勢和作用,形成金融支持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合力。圍繞擴大農民專業合作社及成員農戶有效抵押擔保物范圍、支持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金融創新、拓寬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渠道等重要環節和目標出台相應細則,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各項金融支持工作順利開展。
(三)深入推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豐富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手段。建議政府及相關部門建立金融機構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獎勵或補貼機制,通過對金融機構發放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給予貼息、減免營業稅,對業務開辦量大的金融機構給予資金獎勵等措施,鼓勵各金融機構進一步增強信貸創新理念,把農民專業合作社列入授信范圍,盡快制定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等級的評定標准和方法。強化農村信用環境建設。應把農民專業合作社全部納入農村信用評定范圍,建立成員信用檔案,記錄和監督成員的信用狀況,對信用狀況良好的成員加大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開展貸款抵押擔保方式的創新,嘗試以土地、林地和水域灘塗使用權和承包經營權,有穩定現金流的收益權、應收賬款以及企業品牌等資產進行抵押,支持合作社生產經營。
(四)充分發揮政策性銀行的功能和作用,重點扶持農村合作經濟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51條規定:「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應當採取多種形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資金支持」。農業發展銀行作為政策性金融機構,應努力貫徹和配合全市「三農」發展政策,加強與農民專業合作社主管部門的信息溝通和工作配合,不斷深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金融服務。可重點支持「農戶(社員)+龍頭企業+合作社」組織形式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支持涉農龍頭企業或龍頭企業領辦的合作社,充分發揮其輻射和帶動作用。
(五)建立健全擔保體系和農業保險制度,提高金融機構支持合作社的積極性。一是推動成立農業信用擔保公司。建議以市、縣地方財政出資為主,省級財政適當支持為輔(省級財政出資比例可在30%左右),並廣泛吸納社會資本參與,共同投資建立農業信用擔保公司,主要面向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貸款擔保業務。二是加快推動農業保險發展。農業、財政、保險部門應加大力度研究「十二五」時期齊齊哈爾市農業保險發展規劃,並出台相應推進措施,逐步健全和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引導商業性保險公司開辦農業保險,努力擴大農業保險險種和覆蓋地區,並探索發展銀行和保險共同參與的多種形式的農村信用共同體,不斷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抗風險能力。三是民間融資。所謂民間融資是指出資人與受資人之間,在國家法定金融機構之外,以取得高額利息與取得資金使用權並支付約定利息為目的而採用民間借貸、民間票據融資、民間有價證券融資和社會集資等形式暫時改變資金所有權的金融行為。四是股份合作融資。是由農民本著自願原則集資入股辦企業或進行綜合開發,可以在短時間內聚集大量資金實現投資目標。股份合作籌資是一種很有潛力的籌資方式,它適應性廣,容易被各方、特別是農戶所接受,是將分散的社會資金組織起來發揮資本集中優勢的一個好形式。
(六)加快農村土地流轉制度改革。一是成立農村土地承包流轉服務中心,農村土地流轉由以往的「個人行為」變為政府指導;二是出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規定集體建設用地可以進入市場公開出讓,宅基地也可在一定條件下通過房屋聯排、出租等方式流轉;三是成立擔保公司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等流轉行為進行擔保,對利用農村各種權屬證明質押融資進行擔保,對利用宅基地、農村房屋、新居工程等抵押融資進行擔保等。四是國家及地方政府早日出台相關措施在有條件的縣域成立土地銀行,規范農村土地規模化經營。

⑼ 定向融資業務拓展方案

定向融資業務拓展方案這個不是一般人能做的。

⑽ 兩年金融行業從業經驗,想投身地產行業的投資拓展崗或融資崗,海投了好多,基本都沒有消息,求建議

你這個狀況像是簡歷寫的有問題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你的門檻設置的高了,因為內你有這方容面的顧慮,怕做不好,這個信息其實你已經透露給了對方。所以先放下身段,有了跟應聘公司HR交流的機會就有了給自己定位的機會。 來自職Q用戶:張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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