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內外P2P理財行業區別在哪兒
國內的p2p理財平台與國外有什麼大的區別呢?主要體現在以下兩點:
1.政策法規不同
投資內人在投資前不妨充容分了解下目前國內理財市場的想過政策規定.充分了解什麼是非法集資等常見金融政策法規.做到規避踩紅線平台.p2p理財行業監管體系出台後,註定這類平台會無處遁形.但是在出台前,還是需要投資人自己進行謹慎選擇.我國對新興行業一般保持的都是支持態度.通常情況下相關政策是隨著行業的不斷發展進行慢慢完善.而不是一開始就保持打壓態度.所以在我們進行p2p理財時,要經常關心新出台的政策或者風向,從而做出合理投資選擇.
2.運營模式大不同
國外的p2p理財平台一般都是純信息中介的運營模式.其起到的作用只是一個單純的提供給借款人和借款方的一個交易平台.從中收據諸如手續費管理費平台使用費的作為平台自身贏利點.但是對於國內來說,這種做法一方面不能滿足平台盈利需求,第二是國內個人徵信方面也無法滿足這類模式的安全.所以在國內,p2p理財平台一定有線下團隊的支持才能保障投資人的資金安全.所以對於純線上類p2p理財平台,望君慎重!
文章來源:融資易理財
② 國內P2P和國外P2P的區別
P2P的原味冰淇淋模式
Lending Club,P2P平台,公司位於美國舊金山。
2014年12月12日,LendingClub正在通過IPO獲得大量資金。該公司再度上調了發行價至每股15美元,並增發30萬股,使其總融資金額達到了8.7億美元,目前總市值54億美元 [1] 。LendingClub於2014年12月12日開始在紐交所掛牌交易,代碼LC。
要真正理解額LendingClub,我們得先從最基本最原味冰淇淋 (Plain Vanilla)的P2P商業模式談起。不同於傳統商業銀行,也不同於一些國內所謂的「匹凸匹」公司,P2P公司不會出借自有資金。他們只是充當熱情如火的皮條客,讓借款者楊白勞和出借者(投資者)黃世仁能夠相親相愛。通過將債務證券化,一筆筆小額零碎的借款會被打包成債務憑證組合,供「投資者」——也就是實際的出借人——進行「投資」。 既然是皮條客,那拿的自然便是事成之後的抽成。P2P平台賺的錢來自於向借款人收取的「貸款設立費」 (Loan Origination Fee)以及向出借人收取一部分的利息提成,楊黃兩吃。皮條客高興的是用服務換到了流水;楊白勞高興的是拿到了貸款,而且過程快速便利,免遭傳統銀行繁文縟節的折磨;黃世仁高興的是借出資金的投資回報遠善於存款利率。三贏喲,很完美。 費用具體到LendingClub上來看,對楊白勞:平台分別收取A級別 (信用最高級別)貸款1%至5%, B至G級別5%至6%的貸款設立費用。對黃世仁:平台收取每一期貸款償還額1%的服務費 (Service Fee)。Lending Club佔大頭的是A、B、C三級別貸款,其中B、C又佔多數。不考慮貨幣時間價值,一筆36個月期限、年度百分利率(Annual Percentage Rate, APR)為12%、設立費用為5%的的B級別10000美金貸款,從開始到結束,Lending Club大概可以獲得500美元設立費以及$119.57的服務費(此處計算省略,APR轉化為每月復利計算,有興趣的可以使用金融計算器計算)。無須承擔交易對手風險而坐收貸款總額6.2%的漁利,市場經濟再次證明了皮條客總是會有春天。
③ 海外如何投資P2P基金以及模式是怎樣的
P2P投資基金的一般模式:是從P2P平台購買批量打包的債權,然後將其售賣給個人或機構投資者,其核心技術在於通過對大量P2P債權項目的量化分析選擇優質債權項目的選擇,獲取超過P2P借貸市場平均預期回報的收益水平。這里其實使用了資產證券化的手段,只是資產證券化的產品集中於P2P的債權項目。P2P投資基金的存在的合理性建立在其項目甄別的專業性上,而P2P信貸資產主要集中在個人消費信貸、小微企業信貸、學生信貸以及住房信貸四塊,一些專業的P2P投資基金往往只是集中於某一類P2P信貸資產。
項目來源上看,目前美國主流的P2P投資基金的項目來源於Lending Club和Prosper兩家。之所以債權項目集中在這兩家平台,有三大原因。
第一,Lending Club和Prosper是美國最大的兩家P2P平台,壟斷了美國95%以上的P2P網路借貸市場份額,其他小型平台的項目非常有限。
第二,這兩家平台於2008年3月接受SE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監管,其收益權憑證被認定為證券,債權項目的標准化程度相對較高,對這兩家的平台債權項目的資產證券化可操作性相對較強。
第三,Lending Club和Prosper是數據積淀較多且信息披露較為透明,一方面,平台可以使用復雜的演算法對每筆貸款予以評級,這些評級對投資基金進行債權項目選擇具有較強的參考意義,另一方面這些平台較為透明的信息披露為外部投資人對項目自行評級提供了可能,以西班牙桑坦德銀行與黑石集團為代表的大型機構分別開始對Lending Club和Prosper發行的P2P貸款進行評級且試圖進行證券化。
可以預見的是,隨著P2P行業的進一步發展,P2P投資基金將迎來真正的「黃金時代」,而P2P基金也將成為P2P平台和機構投資人或個人投資人之間的橋梁,助力P2P網貸逐步成為現代金融中的重要一環。
④ 除了P2P理財外,還有哪些很少聽說的理財方式
目前在國內主要投資理財項目大致可以分為:債券、股票、理財產品、股權投資、實物(房子、黃金、收藏品)、期貨、P2P、保險等。
⑤ 中國人在國外能在p2p平台上理財嗎
你好,這個是可以的。你可以選擇國內的多家平台,不過有一點畢竟國外訪問國內網站,速度上肯定沒有優勢。如果有需要可以多聯系平台客服,確定自己所在地區是否能夠被平台網路覆蓋。
⑥ 國內p2p和國外p2p有什麼區別
國外的p2p平台更多的是中介性質的,第三方平台,既不提供擔保,也不承諾什麼100%本息保障之類的;而國內的p2p平台,由於數據的不健全,大多數平台目前都提供擔保和本息保障之類的承諾。
1、平台模式差異
國外的網貸平台只是充當了一個信息中介,不參與任何借貸的資金交易,對投資人的損失不進行賠付。而中國網貸平台扮演的角色就非常模糊,即是信息中介,也是信用中介,參與整個借貸的交易,負擔保墊付的責任。
2、自身社會環境
在國外利率充分市場化,P2P的優勢在於更低的利率。高度發達的金融市場也讓投資渠道非常豐富。而在中國,國內金融市場僵化,融資較難、投資渠道匱乏。P2P作為聯結投資人和融資人之間的通道,滿足供需兩端的需求。這就導致P2P行業在中國越來越火熱。
3、徵信體系
外國有相對完善的徵信體系,平台可以通過政府和第三方徵信機構提供的數據進行線上審核。在中國徵信體現很不完善,且央行徵信不向P2P平台開放,平台只能以線下審核為主。這就導致了很多壞賬的出現,最後投資人遲遲不能體現。
4、監管法律
以美國為例,平台受SEC監管,有苛刻的信息披露機制及400萬美元保證金要求,P2P公司受《證券法》及各州法律約束。而在中國監管非常欠缺,僅有普通企業的准入門檻。也沒有明確法律法規。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平台跑路的原因。
⑦ 外國人可以做p2p理財產品嗎
可以做的,小心上當。
⑧ 國外有哪些p2p理財網站
美國的Lending Club,Prosper很有名
英國的Zopa是全球第一家提供P2P金融服務的公司
德國的P2P由Auxmoney和Smava兩家公司壟斷
————上海長久貸為您解答
⑨ 中國人在國外能在p2p平台理財嗎
可以,點融網就是外國的團隊開發的
⑩ 國外P2P網路借貸行業發展及監管借鑒有哪些
一、國外P2P網路借貸行業的發展
在國外,P2P網路借貸行業發展較好,較為規范的一個重要社會基礎是,國外的信用體系非常明確。每個人都擁有一個FICO的分數,這是一個信用評級,分數越高,你能夠獲得的貸款越多。而針對投資者、個人退休金、資金賬戶也都明確,整個社會機制比較健全,調查起來比較容易。
在西方金融市場是充分競爭的,人民理財也是多渠道的,所謂「藏富於民」在西方成熟的資本市場是可以做到的。因此國外的P2P網路借貸只是在提供便捷的高效的理財方式,國外的P2P網路借貸可以對接入金融的徵信系統,信用市場發達,所以風控較為成熟。
在歐美等國,P2P網路借貸很普遍,因為其個人信用體系透明度高。在美國,借款人在網站注冊時,只需要提供美國合法公民身份證明、擁有超過520分的個人信用評分記錄並填寫個人情況,系統就會根據這些材料對借款人進行信用評級。
目前較著名P2P網路借貸平台主要有美國的Prosper、Lending Club,英國的Zopa、德國的Auxmoney,日本的Aqush,韓國popfunding,西班牙的Comunitae,冰島的Uppspretta,巴西的Fairplace等等。
在英國,P2P網路借貸業務從2005年成立之初的一無所有增長到2012年的3.8億英鎊貸款,其年增長率達250%。英國第一家提供 P2P網路借貸的公司 Zopa目前是英國最大的 P2P網路借貸公司。
Funding Circle目前是英國第二大 P2P網路借貸公司,已經發放超過 8 100萬英鎊的貸款。2010年,Rate Setter成為第一家使用准備金以保障貸款人在借款人違約時利益的公司。英國的P2P業遵守自治的 P2P金融協會所制定的標准。雖然 P2P儲戶不受金融服務補償計劃(FSCS)的保護,但英國政府對 P2P信貸持支持態度。比如 2012年 5月,英國政府承諾通過替代性融資渠道,包括 P2P網路借貸,向小型企業投資 1億英鎊,並希望能夠藉此繞過不願意放貸的主流銀行。
在美國,奧巴馬總統在2012年4月5日簽署的JOBS法案允許更多的投資人較少限制地做小額投資。除了JOBS法案外,美國在P2P領域中還有其他的發展。
例如創造了創新的P2P機構Zidisha。Zidisha作為一家非盈利機構,成為第一家不需要當地中介機構介入而可以跨境直接連接借款人和貸款人的P2P網路借貸平台。這一P2P機構允許個人直接向發展中國家及商人、企業家進行小額投資。Zidisha展示了一種在發展中國家裡那些尋求放款及低收入的借款人之間進行微信貸的模式。Zidisa還可以不需要借款人的財務歷史記錄分析借款風險。此外,一些新的機構,例如SoFi也是在P2P領域的令人興奮的新生兒。
這些機構銳意創新,在Prosper和LendingClub已經創造的平台上更進一步,在國內和國際領域都創造了新的P2P網路借貸模式。新的機構LendingClub和Prosper的模式與新的元素結合起來,從而豐富和發展了P2P領域。美國P2P領域的主要玩家是LendingClub和Prosper。這兩家機構是領域內最大的,也是最有實力的。傳統上,LendingClub是世界上最大的P2P網路借貸平台。
LendingClub和Prosper一起在借貸方面服務了超過20億美元資金。P2P是增長最為迅速的投資之一,很多知名的執行官和商人加入P2P公司,表明了P2P 發展迅猛,在金融領域會發揮更長遠的作用。除了LendingClub和Prosper以外,大的英國P2P機構,FundingCircle宣布其在2013年在美國的籌資也獲得增長。尤其是通過這輪籌資,FundingCircle得以進入美國市場,與處於舊金山的EnranceLendingNetwork合並了。
在合並之後,EnranceLendingNetwork被命名為FundingCircle(美國)。當P2P機構獲得了合法身份和承認之後,新的P2P機構出現在新的領域中,例如SoFi,SoFi是一家通過校友向學生提供貸款服務的平台。根據這家平台的網站,SoFi一共向8650個借款人出借了730,000,000美元,平均每個借款人11,783美元。
二、國外P2P網路借貸行業的監管概況
(1)美國P2P行業的監管
美國現行對P2P沒有專門的監管機構和適用法律,而是實行多部門和聯邦與州的雙層多頭監管。SEC和州的證券監管機構主要是通過強制要求證券發行商和銷售商即P2P網路借貸平台披露信息,反詐騙和其他相關責任來保護投資者。
同時,在對借款人的保護上,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和猶他州金融機構管理局有權力監管猶他州注冊州立銀行WebBank銀行及其與借款人的借貸行為。此外,消費者金融保護局憑著現有監管體制下聯邦消費者保護法賦予的制定規則的權力,在收集整理消費者投訴的資料庫開始運作後,將會在對借款人的保護中發揮作用。
此外,出於對「消費者金融產品和服務市場的大型參與者」的非儲蓄平台的監管的要求,消費者金融保護局甚至有理由直接對P2P信貸平台進行監管。美國審計總署(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簡稱GAO)在《多德-弗蘭克》法案的推動下,完成了名為《人人貸行業發展新的監管挑戰》的報告,提出今後對於P2P網路借貸平台的監管可採取兩種思路,一種是原來的多部門監管,包括聯邦和州證券監管部門、聯邦貿易委員會、消費者金融保護局、消費者金融保護局等;另一種是將各部門權力集中到一個單一部門,而消費者金融保護局將會是合適的選擇。
目前以證券形式登記P2P公司出售的收益權憑證是解決放款人風險的主要方法。雖然Prosper和Lending Club的工作人員聲稱他們初期都很懷疑聯邦證券登記要求是否適用於P2P網路借貸,但兩家公司最後都在SEC注冊成為證券經紀商。
當Prosper和Lending Club在2005年和2007年分別開始運營的時候,他們並沒有注冊證券經營資格。為了開辦一個允許放款人交易收益權憑證的二級交易平台,Prosper在2007年10月提交了一份注冊聲明,但是他並沒有去注冊收益權憑證本身(Prosper為自身注冊,而不是為收益權憑證注冊)。在此之後直到2008年10月Prosper都繼續對放款人出售收益權憑證。
2008年9月SEC對Prosper發出了暫停(cease-and-desist order)業務的命令,因為SEC認為Prosper違反了證券交易法的第五章,即出售未經注冊的證券產品。Prosper在其注冊聲明於2009年7月生效之後,才重新向放款人出售收益權憑證。為了在SEC登記,Lending Club在4月到10月期間暫停了放款人出售收益權憑證。
SEC對P2P網路借貸的監管,與對其他同樣發售證券的公司一樣,重點關注公司是否按要求披露信息,而非檢查或者監控公司的運作情況,或者審核發售的證券特性。
具體而言,正是SEC的公司金融部門的人員審核了Prosper的發行說明書與其他要求的相關材料,以確定Prosper和Lending Club滿足法定要求,公布對投資者做出買入、賣出或者持有該證券的決定有重大影響的全部信息。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於Prosper和Lending Club在發行說明書中的確認的收益權憑證的基本條款、放款人投資於收益權憑證的風險、平台運行的具體細節。
此外,由於Prosper和Lending Club都在不斷向投資者出售新的收益權憑證開展對應的貸款,因而他們需要不斷地更新發行說明書中的補充材料。這些補充材料必須包括他們正在提供和出售的新的收益權憑證和對應貸款的信息。這些附屬材料還包括每個收益權憑證的期限、利率與到期日等必須公開的信息。Prosper和Lending Club也在貸款申請列表中提供與貸款相關的信息,如從借款人信用報告中信息得到的匿名信息,還有來自於借款人自己提供的匿名信息,例如貸款目的、工作狀態和收入。
除了在SEC登記之外,Prosper和Lending Club還需要在選定的州證券監管部門登記,以得到允許向該州居民推出和發售收益權憑證。根據The Securities Act of 1933,某些類型的證券,如在全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所發行的證券可免去在各州登記的要求。
但是,Prosper與Lending Club所發行的收益權憑證並不滿足這些豁免要求,這兩個公司必須每個州逐一登記注冊。截止到2011年3月30日,已經有30個州與哥倫比亞特區通過了其中一家或者兩家公司的注冊申請。2家公司的工作人員都稱,他們會繼續在剩下的某些州中尋求批准。
(2)英國P2P行業的監管
2014年3月6日,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發布了《關於網路眾籌和通過其他方式發行不易變現證券的監管規則》(下稱《監管規則》),並於201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英國P2P金融協會的統計,2013年1~11月,英國替代性金融市場(包括P2P網路借貸、股權眾籌、產品眾籌、票據融資等業務)規模已超過6億英鎊,其中P2P網路借貸所佔比例高達79%。2013年10月24日,金融行為監管局首先發布了《關於眾籌平台和其他相似活動的規范行為徵求意見報告》(cp13-13),詳細介紹了擬對「網路眾籌」的監管辦法。
截至2013年12月19日,這份徵求意見報告共收到98條反饋意見,受訪者普遍認可這份報告推行的方案。FCA結合反饋意見,正式出台了《監管規則》,並計劃於2016年對其實施情況進行復查評估,並視情況決定是否對其進行修訂。FCA表示,制定這套監管辦法的目的,一是適度地進行消費者保護;二是從消費者利益出發,促進有效競爭。
FCA將納入監管的眾籌分為兩類:借貸型眾籌和股權投資型眾籌,並制定了不同的監管標准,從事以上兩類業務的公司需要取得FCA的授權,捐贈類眾籌、預付或產品類眾籌則不在監管范圍內,無需FCA授權。
FCA對於借貸型眾籌的相關規則要點如下:
第一、最低資本要求及審慎標准。《監管規則》規定以階梯型計算標准來要求資本金,具體標准如下:5000萬英鎊以內的資本金比例為0.2%;超過5000萬英鎊但小於2.5億英鎊的部分0.15%;超過2.5億英鎊但小於5億英鎊的部分0.1%;超過5億英鎊貸款的部分0.05%。FCA考慮到借貸型眾籌幾乎沒有審慎性要求的經驗,所以為公司安排過渡期來適應。
FCA決定,在過渡期實行初期2萬英鎊、最終5萬英鎊的固定最低資本要求。其中,被FCA完全授權的公司在2017年3月31日前都可以實行過渡安排,同時提醒在公平交易局(OFT)監管下的借貸型眾籌平台不必實行審慎標準直到被FCA完全授權。
第二、客戶資金規則。若網路借貸平台破產,應對現存貸款合同做出合理安排。如果公司資金短缺,將會由破產執行人計算這部分短缺並按照比例分攤到每個客戶身上。而執行破產程序所涉及到的費用也將由公司持有的客戶資金承擔。這意味著無論公司從事什麼業務,一旦失敗,客戶資金將受到損失。公司必須隔離資金並且在客戶資產規范(Client Assets Sourcebook)條款下安排資金。
第三、爭端解決和金融監督服務機構的准入。FCA將制定規則以便投資者進行投訴。投資者首先應向公司投訴,如果有必要可以上訴至金融監督服務機構。爭端解決沒有特定的程序,只要保證投訴得到公平和及時的處理即可。FCA主張公司自主開發適合他們業務流程的投訴程序,盡量避免產生過高的成本。
投資者在向公司投訴卻無法解決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向金融監督服務機構投訴解決糾紛。如果網路借貸平台沒有二級轉讓市場,投資者可以有14天的冷靜期,14天內可以取消投資而不受到任何限制或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特別注意的是,雖然從事P2P網路貸款的公司取得FCA授權,但投資者並不被納入金融服務補償計劃(FSCS)范圍,不能享受類似存款保險的保障。
第四、P2P網路借貸公司破產後的保護條款。為了建立適當的監管框架以平衡監管成本和收益,目前FCA不對P2P網路借貸公司制定破產執行標准。因為即使制定嚴格標准要求,也不能避免所有的風險。如果這些標准沒有按照預期運行,消費者依然可能受到損失。FCA希望投資者清楚,制定嚴格標准不僅代價極大而且也不能夠移除所有風險。同時FCA希望可以由公司自己制定適合其商業模式及消費者的制度和方法。
第五、信息披露。P2P網路借貸平台必須明確告知消費者其商業模式以及延期或違約貸款評估方式的信息。與存款利率作對比進行金融銷售推廣時,必須要公平、清晰、無誤導。另外,網站和貸款的細節將被歸為金融推廣而納入到監管中。
第六、FCA報告規范。網路借貸平台要定期向FCA報告相關審慎和財務狀況、客戶資金、客戶投訴情況、上一季度貸款信息,這些報告的規范要求將於2014年10月1日開始實施。其中,審慎和財務報告只有公司被完全授權的一個季度後才開始提交。另外,平台的收費結構不在報告規則要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