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決定你工資上限的到底是什麼
「工資是誰發的?」當然是公司發的,是老闆發的。每月發一次工資,每年發一次獎金,一般公司不都這樣嗎?
不對!工資從表面上看,是公司給你發的,但是實際上,是你自己給自己發的。
你的工資是你通過自己勞動創造出來的價值換來的,而不是公司平白無故發給你的。而且公司發給你工資,他一定是留存了剩餘價值的,這樣公司才會有利潤,公司才能存續。
舉個例子,比如有一家小公司,這家公司一共有100個人。這100個人就是公司的人力資源,當然公司不可能只有人力資源,還需要有辦公地點、辦公設備、上下游產業合作這些硬體或者軟體的資源,我們統稱為其他資源。我們可以把一個企業的活動,簡單的理解成,人力資源利用其他資源,來創造價值。
假如這家企業每年的銷售流水是1個億,這1個億,就是這些人力資源利用其他資源,創造的價值。但企業不可能最後分這一個億,因為其他資源也是有損耗和花費的,假如為了創造這1個億的價值,在其他資源上的損耗和花費是6千萬。這1個億減去這6千萬之後,還剩下4千萬。
那麼,剩下來的這4000萬,可以這100個人來分嗎?肯定不能,如果這4000萬全分了,那這個企業明年不就沒有錢對資源做持續投入了嘛,企業可能沒辦法正常運轉了。就變成一錘子買賣了。所以,企業一定要留一部分利潤。
假如,這家企業留了1000萬,其他的3000萬分給了這些人力資源。這時候,企業留的這1000萬,就是剩餘價值,分的這3000萬,是這100人辛苦一年之後,最後得到的價值變現。
當然,這3000萬肯定不是平分的,因為在這100個人裡面,有的人提供的價值大,有的人提供的價值小。提供價值大的人,價值變現就多,也就是分到的薪酬就多;提供價值小的人,價值變現就少,也就是分到的薪酬就少。
所以你看,我們的薪酬是誰發給我們的,形式上是公司發給我們的,本質上是我們自己通過創造價值賺來的。所以,如果你認為自己的工資低,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可能是:你本身創造的價值就低,你的價值變現之後,就值這個錢;
第二種可能是:你所在的企業或者你企業裡面的其他人,拿了太多原本屬於你的剩餘價值,也就是你的價值更多的輸出給企業端和其他人了,沒有給自己變現。用一個比較直觀,但是不太好聽的話說就是——被剝削的太多。
我想看到這,很多小夥伴都會瘋狂的點頭,心裡想:你說的太對了!我就是這第二種!我就是被剝削的!沒毛病!
可是,如果你的工資低真的是因為第二種情況的話,你可以去別的企業啊。
市場是很公平的,資本懂得逐利,人更懂得逐利。如果所有的企業都對員工特別苛刻,都瘋狂的壓榨和剝削員工。這個時候,只要有一家企業比別的企業做得稍微好那麼一點點,所有的人才都會想去那家企業。
當別的企業看到這家企業對員工好,自己的員工頻繁離職的時候,他也會對員工好一點點。每一個企業都對員工好一點點,最終,會形成人才市場上達成一種市場均衡。這種市場均衡的結果,就是只要不是新興的產業,市場上所有行業的投資回報率其實都差不太多。也就是說,大部分企業對自己人力資源變現的價值比率,其實都差不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