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簡述一個遺囑信託或者家庭信託的案例
上海市二中院第一期遺囑信託案例判決一三一 二二硫一 零一伍伍
『貳』 父母往自己子女打款指定買子女單位信託產品 子女離婚算是共同財產嗎
1、婚後父母給子女的存款算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父母在贈與合同專中確定該款只給自屬己的子女一人。
2、婚後父母給子女錢屬於贈與行為。根據《婚姻法》第17條第1款第4項和第18條第3項的規定,婚後夫妻一方所得的贈與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贈與人與受贈與人在贈與合同中確定只給受贈人一人的,那麼該贈與財產屬於受贈人的個人財產。因此,婚後父母贈與子女的存款,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父母與子女簽訂贈與合同並在贈與合同中確定該存款只贈與自己的子女一人。
3、如果簽訂贈與合同,那麼最好是讓夫或妻的另一方也在贈與合同上簽字,以證明其知曉贈與之事,贈與是真實的,以防止將來可能發生的爭議。
『叄』 請以如下案例設計信託方案
這個問題的條件設定還是太空泛了。很難准確的說清楚。只能談個大概。
1、信託方案的設計基礎是:三個要素: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兩個基點:信託財產、信託目的;一個核心: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的方式。
2、所以,按照本問題已有的說明:
(1)委託人為王女士本人;
(2)受託人為合法受託機構,中國大陸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及行業規章制度框架下,目前只有國內68家持牌的信託公司符合這個要求;其他的什麼機構就不用想了。【這個很重要,依法合規的操作,才能起碼的保障個人權益】
(3)受益人:子?女?還是子女都算?沒說清楚;受益人取得信託受益或者喪失受益人資格的條件是什麼?沒說清楚;信託受益劃歸受益人的形式,比如現金、信託財產當期形態、還是其他什麼?沒說清楚,......沒法瞎編的。【這個很重要,它既是王女士心願的體現,也是信託目的設定的基礎】
3、關於信託財產:目前看實際有三個部分
(1)房產部分,這個有些麻煩,房產本身作為信託財產的話,在國內現行法規中存在空白部分,真實財產交付時及還原時,可能涉及重復交稅的問題。因此應當對這個房產設定一定的合同權利,將合同權利及其對應收益,作為信託財產標的。如非轉讓情況下,出租收取租金的權利;或者轉讓情況下,收取轉讓對價款的權利;等等
(2)存款部分,這個簡單了,就是最純粹的資金(現金)信託;
(3)有價值的企業,可設定為信託財產標的的,應該是企業的股權;則可以考慮設定股權信託,是權益信託的一種;注意設定信託時,履行必要的工商登記手續就可以了。
4、關於信託目的:這個實際上是王女士個人心願直接相關的。比如將子女設定為受益人後,只是每年分配現金收益,當豬養到死?還是適度讓子女在受託機構的監督協助下,適度參與信託財產管理,擇優繼承?實操過程中,會是一個復雜的交流談判過程。是一個非常的個性化的過程。
5、關於信託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的方式:這個是最關鍵也是最核心的,也是最考驗受託人(信託公司)的業務能力的。但因為前面信託受益人的設定不清楚,信託目的不明晰。目前不好說。但大體無非三種情況:
(1)受託人全權管理,確保信託財產在符合一般市場條件下保值增值,子女就是等著分收益的。如有證據表明,是受託人管理不當,導致信託財產損失的,受託人要負責賠償。
(2)受託人部分管理,即引入王女士或其子女參與管理,信託公司只是提供建議,不做最後決策判斷。
(3)受託人只是做單純的受託,即僅僅提供一種「信託形式」的服務,具體的操作管理,完全由王女士或其子女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以具體書面指令等方式,告知受託人;受託人依據指令管理而已。
以上要素,要都說清楚了,這個方案也就成了。
『肆』 子女教育信託和教育儲蓄的不同點
目的都是為了子女教育存錢。
其實只是方式不一樣,但是目的是相同內的。子女教育信託能容夠讓你更有計劃性。強制性。
比如說你做了一個信託,然後按照約定要每年存進信託賬戶多少錢。才能滿足到時候你子女未來的教育支出,能夠讓你更加有計劃。
教育儲蓄那就沒信託公司的強制監督。這樣就會導致你在中間過程中沒有強制去執行。
『伍』 怎樣為自己或自己的家人子女建立一個信託基金在中國大陸,收益率與最低的資金門檻大致是多少
這個涉及的信託內容太復雜,以及涉及到了相關信託法律了,可以上信託公司官網了解一下
『陸』 金錢信託的案例容易理解的
個案(一)
陳姓夫妻在大陸拼經濟賺錢,准備了五千萬元給小孩當教育、生活費,放在身邊怕親戚借用或投資失利,交給小孩又怕子女亂花及被騙,建議可將此五千萬元存在銀行信託,投資固定收益的商品讓資產呈穩定增值,每個月只設置給子女三萬元生活費,這樣一來將資產做有效的運用外又能發揮照顧子女的目的。
個案(二)
庄姓夫妻離異,雙方協議妻子擁有子女監護權,庄先生雖准備了三千萬元做子女的教育基金又怕前妻揮霍或者將資金移作他用,此時,建議庄先生可以將三千萬元交付銀行信託,指定期間受益人及滿期受益人,例如庄太太每個月可以提領的生活費有多少?或是庄太太再婚後能不能再領生活費?孩子每學期的學雜費、生活費是多少等等?
個案(三)
李姓父母在投保壽險時,怕夫妻雙方萬一身故時,子女尚未成年,即使保險金受益人是子女,也難保保險金不會被監護人挪用,如此保險就可以與信託結合成保險金信託,建議可以設置子女每個月可以提領的生活費上限,甚至只做利息的分配可將分配期限延長澤被孫輩,子女成年時或信託期滿再將剩餘的金額移轉子女或孫子的名下等等,打破了中國人家族富不過三代的迷思。
個案(四)
周先生因早年打拚事業錯失姻緣,現在經人介紹娶了外籍新娘,周先生夫妻倆雖恩愛有加,但周先生的父母並不是很滿意媳婦的身份,總覺得不是台灣人讓倆老放心不下,所以周先生可透過信託的協助,一方面可避免外籍新娘領取大筆遺產後棄家人於不顧,二來也可保障周先生身後外籍新娘該有的權益。
建議信託規劃方式:周先生生前信託一大筆金錢,結合遺囑信託,以月俸方式給予周太太及年事已高的父母,夫家則不用擔心周太太突然擁有一大筆保險理財金,會拋下年幼子女回到故鄉另行嫁娶。若周先生的名下財產主要為不動產,不想處分為現金分配,可透過信託分割使用權與所有權,讓名下財產做更有效率的運用。
可是購買保險縱使有上述種種的保障功能,有沒有可能能利用手上的保單結合信託來做一些穩健的投資理財呢?舉A先生的案例說明如下:
A先生: 方案(一) 保守:不做保單貸款
客戶現況 :
A先生當前有保單, 保價金約500萬美金
客戶需求 :
(1) 如何依客戶之意願將資金轉移給下一代(身故前/身故後) 。
(2) 如何利用有效之資產管理為客戶創造永續之生活費用。
規劃方向 :
步驟1.客戶承做保險金信託,信託標的為「保單+金錢」。
步驟2.於信託存續中,利用信託公司持有保單,搭配現金部位投資固定收益商品,創造每年固定收益來支付信託相關成本。
步驟3.於信託契約中明訂未來信託資產之分配,將身故後資產轉移問題交由信託全權處理,較富彈性及符合人性。(www.trustlaws.net)
*A先生:方案(一) 流程規劃說明
A先生:方案(二) 穩健:承做保單貸款
客戶現況 :
A先生當前有保單,保價金約500萬美金
客戶需求 :
(1) 如何依客戶之意願將資金轉移給下一代(身故前 身故後)。
(2) 如何利用有效的資產管理為客戶創造永續的生活費用。
規劃方向 :
步驟1.客戶承做保險金信託,信託標的為「保單+金錢」
步驟2.於信託存續中,利用信託公司持有保單並向銀行貸出款項,搭配現金部位交付全權委託投資做l e 固定收益投資,創造每年固定收益支付貸款成本暨銀行與信託相關費用。
步驟3. 於信託契約中明訂未來信託資產的分配,將身故後資產轉移問題交由信託全權處理,較富彈性及符合人性。
『柒』 子女教育信託產品有哪些特點
教育信託產品的復特點
小編制為您解析教育信託的特點:
1、分年贈與財產,並可以合法節稅。
2、長輩生前事先規劃,身後無後顧之憂。
3、財產受信託法保障,產權獨立避免惡意侵佔。
4、受託金融機構需遵守各項法規,客戶權益有保障。
5、信託機構具備專業資產管理能力,定期提供報告。
『捌』 案例說明家族信託的幾種模式,你有嗎
主要有四大模式,分別是信託公司主導模式,私人銀行主導模式,私人銀行和信託公司合作模式,保險公司和信託公司合作模式。具體內容網路一下你就知道。
『玖』 信託案例分析
已經可以使用個人作為受託人的民事信託做傳承安排了。
或者使用保險金信託3.0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