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信託比銀行要低調呢
因為中國沒有真正的信託法律關系。個人覺得這個是最核心的。 其次,信託公司業務局限在房地產能源等行業和項目,業務收入主要依賴通道費,說白了是銀行借你牌照出表。 再次,過去曾經風光,證監會基金公司相關業務放開後,信託不能靠著銀監會吃吃喝喝了,業務難做了,風險暴露一個接一個,遮還來不及,怎麼會高調。
總之,作為沒有和諧競爭力和剛兌無法打破的信託公司,是可悲的。 最大的功用還是非標的一種包裝形式,募集資金投給那些銀行里貸不出錢的企業,人員綜合素質和管理水平都比較差,前兩年非標火的時候生長野蠻,靠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剛兌大發橫財,投資者大部分也都是金融基礎知識較差的實業出身的大爺大媽。 以上決定了這一門類註定高調不起來,高調意味著高曝光率,而隨之帶來的專業人士的議論和質疑是信託無法應付的,同時會在這個過程中失去自己的客戶。
悶聲發大財,蛤蛤。
㈡ 信託和銀行理財的區別在哪兒
信託品種在產品設計上非常多樣,各自都會有不同的特點。各個信託品種在風險和收益潛力方面可能會有很大的分別。
信託也屬於理財,理財是一個大的概括,如基金、保險都可以是理財產品。購買信託產品建議到當地信託公司購買,或者在網站選擇比較專業的第三方代銷機構。
國內能夠為客戶提供理財服務的機構主要有銀行、證券公司、投資公司。
1. 銀行理財
我國商業銀行提供的理財產品分為保本固定收益產品、保本浮動收益產品與非保本浮動收益產品三類。
2. 證券公司理財
證券理財一般包括股票、基金、商品期貨、股指期貨、外匯期貨等,個人或機構投資者可以按照其不同需求及投資偏好選擇不同理財工具。
3. 投資公司理財
投資公司理財一般包括信託基金、黃金投資,玉石,珠寶,鑽石,第三方理財等,需要的起步資金較高,適合高端理財人士。
4. 電子商務理財
21世紀除了能在線下的網點理財,還可以利用互聯網上的金融搜索引擎搜索理財產品進行風險收益的多方對比之後再投資。
㈢ 同樣是金融業,為什麼信託比銀行,券商或者基金要低調很多
信託的門檻100萬起,意味著他們主要的營銷對象是高凈值客戶,所以對於大眾來說比較少聽過
㈣ 銀行和信託公司哪個好
個人建抄議,信託公司比較好,因為本襲人銀行工作十年,可能這行做厭了的原因.新分進銀行的人員一般會從櫃台,很辛苦.
另外你從分行批准進的,不算臨時工,一般省分行一級有招人指標,在待遇上是正式工.
當然如果您是派遣工性質,那和正式工的區別還是很大的.
但綜合考慮,現在工作不好找,建議你騎著馬找馬,以後再換工作也可,您說呢.
㈤ 信託與銀行的區別
參考如下網上摘錄就會理解:信託和銀行信貸都是一種信用方式,但兩者多有不同。
1、經濟關系不同
信託是按照「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經營宗旨來融通資金、管理財產,涉及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三個當事人,其信託行為體現的是多邊的信用關系。而銀行信貸則是作為「信用中介」籌集和調節資金供求,是銀行與存款人、與貸款人之間發生的雙邊信用關系。
2、行為主體不同
信託業務的行為主體是委託人。在信託行為中,受託人要按照委託人的意旨開展業務,為受益人服務,其整個過程,委託人都佔主動地位,受託人被動地履行信託契約,受委託人意旨的制約。而銀行信貸的行為主體是銀行,銀行自主地發放貸款,進行經營,其行為既不受存款人意旨的制約,也不受借款人意旨的強求。
3、承擔風險不同
信託一般按委託人的意圖經營管理信託財產,信託的經營風險一般由委託人或受益人承擔,信託投資公司只收取手續費和傭金,不保證信託本金不受損失和最低收益。而銀行信貸則是根據國家規定的存放款利率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自主經營,因而銀行承擔整個信貸資金的營運風險,只要不破產,對存款要保本付息、按期支付。
4、清算方式不同
銀行破產時,存、貸款作為破產清算財產統一參與清算;而信託投資公司終止時,信託財產不屬於清算財產,由新的受託人承接繼續管理,保護信託財產免受損失。
㈥ 信託與銀行有什麼區別
信託是跟銀行相平行的一個金融機構。兩者皆由銀監會監管,信託公司是受銀監會版下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督管理權委員會(非銀部)監管。現階段中國的信用託管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基於信任,代之理財」的概念。而是,信託公司方先是找到合適的項目方(或說融資方),然後針對項目在社會上募集資金對接,跟銀行的理財很相似。只是銀行理財通常不跟投資者陳述資金使用方向,從這個意義上,銀行理財投資者信息不對稱問題更為嚴重
㈦ 信託理財產品為什麼在信託公司買的比銀行的好
不能。
銀行不被允許承擔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的任何風險,包括擔保、任何形式的回購等都是禁止的。
直接購買那就更不允許了。
㈧ 信託公司和銀行的區別
1、經濟關系抄不同。信託體現的是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之間多邊的信用關系,銀行業務則多屬於與存款人或貸款人之間發生的雙邊信用關系。
2、基本職能不同。信託的基本職能是財產事務管理職能,側重於理財,而銀行業務的基本職能是融通資金。
3、業務范圍不同。信託業務是集「融資」與「融物」於一體,除信託存貸款外,還有許多其他業務,范圍較廣。而銀行業務則是以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為主,主要是融通資金,范圍較小。
4、融資方式不同。信託機構作為受託人代替委託人充當直接籌資和融資的主體,起直接金融作用。而銀行則是信用中介,把社會閑置資金或暫時不用的資金集中起來,轉交給貸款人,起間接金融的作用。
5、承擔風險不同。信託一般按委託人的意圖經營管理信託財產,在受託人無過失的情況下,一般由委託人承擔。銀行則是根據國家金融政策、制度辦理業務,自主經營,因而銀行承擔整個存貸資金運營風險。
㈨ 信託公司的理財產品哪些方面比銀行強
信託理財產品信息披露程度更高。一款信託產品的推出,作為投資者不僅可以通過信託公司客戶經理詳細了解產品各種特點和風險狀況,而且可以直接了解投資去向和具體標的。比如房地產和基礎設施信託產品,投資者對具體投資項目都一清二楚。而投資者對銀行理財產品只能了解到大類去向,並不清楚具體標的,這些都由銀行自主掌握,不負責向投資者具體說明。信託產品的期限錯配也值得肯定,一般期限1-2年,收益率卻在7-9%區間,對比其他理財產品,包括存款類產品,綜合性價比無可挑剔。事實上,很多人都認可信託理財產品的,但苦於囊中羞澀,因為信託理財產品一般起投門檻為100萬,被稱為高凈值人群的「富人俱樂部」,無疑將很多中低收入者拒之門外,恰好因為銀行理財產品的低門檻,為廣大普通投資者提供了多樣化投資理財渠道,豐富了市場,也為金融秩序的持續穩定創造了條件。